本报特约记者 程东
8日是国际妇女节。台湾近年不断宣称“女力崛起”,但职场性骚扰事件却愈演愈烈。
台湾现代妇女基金会8日举办主题为“我们与性骚扰的距离——女性职场性骚扰网络大调查”记者会。该调查于1月8日至2月16日进行,结果显示有43%的受访者曾遭遇职场性骚扰,其中以肢体性骚扰占63.5%为最多,包括令人不舒服的肢体碰触如搂肩、摸头、抚背,不当的肢体碰触如拍臀、袭胸、拥抱和强吻等;其次为言语性骚扰,占60.9%,例如话题与性有关、涉及性别歧视等。其他行为如眼神盯视、不受欢迎的追求、散播与性有关的视频、图片等占37.1%。调查同时显示,在这些职场性骚扰事件中,行为人与被害人关系为“上司和员工”的占41.7%,其中行为人为职场最高负责人就占了13.8%,两者为同事关系者占39.3%,显示超过八成的性骚扰行为人出现在受害女性每天的工作环境中,对其身心造成相当大的伤害。
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王如玄称,性骚扰事件的影响有可能相当长久,甚至是难以磨灭的,并非“只是摸一下”“开个玩笑应该没那么严重吧”这么简单。台北市劳动局就业安全科科长施贞夙称,根据统计,台北市去年性骚扰案比往年增加近一倍。不过,近九成公司不知情或未处理职场性骚扰事件。不少遭遇职场性骚扰的女性受访者表示,发生事件后公司未采取立即纠正及补救措施的比例高达87.3%,其中64.2%的被害人因为有所担忧而并未告知公司。台湾“人资小周末”创办人卢世安称,职场性骚扰事件若未依“性别工作平等法”受理申诉及后续程序,不但重创公司形象,更影响与其他公司的合作,损失惨重。
为此,励馨、妇援会、妇女新知等多个妇女团体共同发表声明,希望“立法院”本会期积极审议、三读通过“跟踪骚扰防治法”。声明称,台湾在这方面的法律作为远远落后美日等地30年。多名“立委”8日提出“跟踪骚扰防治法”“未经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条例”及“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法草案,已交付委员会审查。有“立委”称,根据统计,“跟踪骚扰”被害者有九成是女性,尤其年轻女性,每8人中就有一人曾经遭遇;未经同意被散布性私密影像,每10人中有一人遭遇。因此推动修法不仅是对女性权益的保障,更希望能体现在社会的尊重平等上,而不只是喊喊口号。
与此同时,台湾近年来一直在宣扬“女力崛起”。yes123求职网8日发布的“职场女力与工作性别平权调查”显示,有高达70.1%的女性上班族自认目前经济独立,平均月薪为36320元新台币;若再进一步以行业进行交叉分析,自评影响力较高的女性从业人员前五名依次为金融保险与会计统计、大众传播与公关广告、餐饮住宿与休闲旅游、批发零售与贸易、民生服务业。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认为收入能养活自己,仍有59%的女性觉得“职场性别歧视”严重,约有85%的女性上班族认为“职场压力大”,压力来源依次为“工作表现没有反映在加薪上”“上司情绪化,难沟通又不尊重下属”“职场成就感低落”以及“工作量太大”“工时太长”。下班后也不轻松,67%的女性自认目前“家庭生活压力大”,压力来源依次为“下班、休假时仍要忙家事”“应付基本开销,经常入不敷出”“买不起房子,租金负担大”以及“孝亲费沉重”“与家人、亲戚同住,自认没有私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