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晓群
三项内容,双组长双考核双监督,多项改革成果为首创
◇ 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大鹏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生态文明工作考核体系和区级单位评价考核体系等3个部分;
◇ 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双考核”机制;实施党工委管委会督查室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双督查”模式。
◇ 构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
◇ 构建湾区特色生态经济评估体系;
◇ 沙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获部、省领导批示肯定;
◇ 出版全国首部湾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量化评估专著;
◇ 率先提出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 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入选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献礼案例。
◇ 2020年度空气质量优良率97.8%,PM2.5年均值17.3微克/立方米,临近世卫组织第三阶段标准;
◇ 消除黑臭水体比市里要求提前两年半完成,2020年辖区河流水质100%达IV类以上,其中90%达Ⅲ类以上;
◇ 6个近岸海域监测点水质动态保持国家一类水质标准;
◇ 自然岸线保有率达65.61%、河湖岸线保护率达100%;
◇ 获评以珊瑚保护为主题特色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大鹏新区(以下简称“大鹏”)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东南部大鹏半岛,三面环海,是深圳市重要的“生态基石”,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作为深圳市唯一不考核GDP(国内生产总值)的“生态特区”,大鹏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时还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和中国最美县域等荣誉。
大鹏坚持“生态立区,经济强区”发展定位,围绕打造国际一流、生态优美、环境宜人的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的目标,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积极探索推动综合改革试点,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构建基于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丰富绿色发展评价指标和工作内容,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以考促效,树立绿色政绩观。
2013年,深圳市将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被媒体誉为“全国生态文明第一考”。考核由深圳市组织部全程指导,每年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常委会通过,由市委市政府通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作为深圳市委市政府共同主导的少数专项考核之一,为大鹏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提供了鲜明导向。在此基础上,大鹏建立了区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对辖区内各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考核结果由大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通报并纳入区级绩效考核,有效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绿色政绩观的树立。
党政同责,建立“双组长”机制。大鹏成立“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由新区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出任领导小组“双组长”,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和考核工作,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考核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负责人,从决策层面引导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双提升”。
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生态文明考核。对照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要求,结合大鹏实际,制定和实施大鹏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构建对区级各考核对象的评价考核体系,科学、有力地落实大鹏各项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和评价区级各考核对象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督考结合,实施“双考核”“双督办”。实施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双考核”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等级评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家等组成考核组进行年终集中评审评价。同时,实施党工委管委会督查室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双督查”模式,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滞后任务实行专项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有关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合力攻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编制印发行动方案,明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目标,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及任务全面完成。在蓝天工程方面,采取“大鹏蓝”可持续行动,实施“无人机+地面巡查”扬尘检查、“遥感监测+人工卡口”机动车检测等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实现2020年度空气质量优良率97.8%,同比提升7.4个百分点,PM2.5年均值1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临近世卫组织第三阶段标准,空气综合指数连续8年全市第一。在治水提质方面,高位推动,9位区级河长牵头负责河湖治理保护,在2017年即稳定实现4条黑臭水体不黑不臭,比市里要求提前两年半;积极落实“治水与治城相结合”,完成的禾塘三部曲(禾塘山水、荷塘月色、禾塘湿地)成为新的特色网红打卡点;多部门开展Ⅴ类水体溯源整改,实现2020年辖区河流平均水质类别均达到IV类以上,其中90%达到Ⅲ类以上。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严守土壤安全底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陆海统筹,加快建设美丽海湾。构建全国首例海洋生态环境“五联共治”模式,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海洋综合执法、海事、海警等五部门签订《大鹏新区海陆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合作备忘录》,探索形成“信息共享、联合会商、联动执法、联合督查”四大机制。常态化开展“陆岸巡查、海上巡航、无人机巡检”,实现入海排口巡查全覆盖,获评深圳年度基层工作创新典范。6个近岸海域监测点水质动态保持国家一类水质标准。同时,还高规格开展“美丽海湾,大鹏先行”全国净滩公益活动,官湖海滩成为全市唯一“2020年广东美丽海滩共建行动”试点,大鹏湾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系统推进,严格守护生态安全。严守生态红线,完成《大鹏半岛生态廊道体系建设研究》,建成全省首个跨桥式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为豹猫等野生动物穿越打开生命通道。大力推进沙滩保护修复工程,实现自然岸线保有率达65.61%、河湖岸线保护率达100%。完成全市首个区级森林城市建设详细规划,深入开展森林抚育,森林覆盖率达77.58%。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5年全省第一。作为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集中承载区和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大鹏积极维护305平方公里的海域、128.12公里的海岸线,获评以珊瑚保护为主题特色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成立全国第6个水生野生动物的全国性保护联盟——中国珊瑚保护联盟;于2020年成功举办首届全国珊瑚日活动,拉开了中国珊瑚普查的序幕。
立足生态,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率先将EOD模式作为发展主战略,2020年将坝光生物谷片区推荐为全省唯一申报国家EOD模式试点案例。出台发展实体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保障性政策文件,大力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生物、旅游、海洋等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GDP占比逐年提升,“共和国勋章”获得者钟南山院士在2020生物医学国际论坛上寄语“生物医学在大鹏新区茁壮成长,并取得丰硕的成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基础要素和创新能力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增长126%,市级以上创新载体增长47%,全区专利授权量增长翻番,创新发展动能显著增强,绿色产业体系发展迈出新步伐。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保持100%。
示范引领,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持续开展大鹏半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文明综合指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城市生态生产总值核算(GEP)体系研究和应用,构建湾区特色生态经济评估体系。沙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获部、省领导批示肯定。出版全国首部湾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量化评估专著《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量化评估机制理论与实践》,《大鹏新区生态文明社会行动体系建设案例》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案例选编和《绿色发展改变中国》。率先提出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全省唯一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法庭落户大鹏,为碧水蓝天净土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0年,大鹏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入选国发中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固定调研点,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入选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献礼案例。
绿色发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的发展理念和重要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推进绿色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了“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大鹏作为深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生态文明建设和考核评价方面,先行探索实施绿色发展机制,构建了符合大鹏新区特色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并积极推动开展GEP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途径的探索。
久久为功,实施常态化的大鹏新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
大鹏在2015年开展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研究,建立GEP核算体系,现已完成2015~2019年大鹏GEP核算。2019年大鹏GEP值2873.20亿元,同比增长2.01%,其中生态产品、生态调节服务、地表水环境质量、节能减排等指标不断提升和改善,有效推动大鹏GDP和GEP“双提升”。2020年,大鹏在GEP核算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的基础上,从探索GEP应用方式着手,开展基于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研究,初步构建了一套符合大鹏实际情况的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成果应用。
改革创新,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体系。综合分析GEP核算体系与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关联性,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大鹏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生态文明工作考核体系和区级单位评价考核体系等3个部分。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全面评价环境质量、生态保护、资源利用、公众参与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等在内的16项考核指标,引导形成目标与成效双导向工作思维。工作考核体系涵盖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绿色生产生活、文化服务和工作实绩等在内的23项指标,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按时保质完成。区级单位评价考核体系通过设置各单位年度GEP值变化系数,调校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得分,综合评价各单位工作产生生态效益,引导各单位不仅要完成工作的“量”,而且要更加注重工作的“质”。
强化应用,探索形成以考核评价推动绿色发展新格局。建立和完善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充分发挥了考核“绿色指挥棒”的重要作用。一是可以强化规划统筹,增强绿色发展系统性。通过健全涵盖源头、过程、结果与责任追究全过程的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引导形成目标与成效并重的绿色发展政绩观。二是可以强化部门合作,拓展绿色发展的协调性。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增加生态效益评价,健全涵盖生态环境保护、经济转型、经济产业、绿色生活等方面的考核体系,有利于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导绿色发展的全面性。三是可以强化过程监督,健全绿色发展的实效性。在考核过程中加强定期评估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开展考核全流程跟踪问效,及时评估考核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考核绿色导向作用,强化相关责任主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