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2021-03-09 05:12
江苏年鉴 2021年0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救助资助

基本生活救助

【城乡低保】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4.71万户、77.58万人,其中城市7.17万户、11万人,农村37.54万户、66.58万人。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每人每月771 元,以设区市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全省255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有80.1万通过低保兜底脱贫,全省7.8万重点监测对象中,29.2%的易返贫对象和24.5%的易致贫对象被纳入兜底救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各地加大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力度,通过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发放价格补贴和防疫物资等多种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启动价格上涨联动机制,2月将价格临时补贴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3~6月提高1倍,全年全省民政部门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8.6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863.22万人次。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治理内容由农村低保拓展到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疫情期间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等范围。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线索快速响应、快速移送机制,对信访投诉、媒体曝光案件、侵害群众利益的线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核实分析,及时调查处理。省民政厅党组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继续开展低保治理专项督导。完善“线上核查”和“线下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依托省核对信息平台,对全省46.35万户、80.51万城乡低保对象以及部分赡抚养人的“房子、车子、票子”等全量数据进行新一轮核对并完成存疑信息的核实清理。完成常态化核对22.9万户、50.5万人,覆盖低保、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住房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困难职工、慈善救助等16 项救助类别。修订出台《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低保对象认定、收入财产核对、审核确认流程和动态管理等作出新的规范。

(省民政厅 范小东)

【特困人员供养】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保障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等城乡特困人员21.15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0.83万人(苏南0.48万人、苏中0.13万人、苏北0.22万人)、农村特困人员20.32万人(苏南2.86万人、苏中6.85万人、苏北10.61万人);集中供养4.49万人,分散供养16.66万人。全年全省共支出特困供养资金22.4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特困供养补助资金6.17亿元。

7月27日,在泗洪县龙集镇尚咀居委会高咀组罗士乐家门前的一颗苦楝树下,尚咀居委会53 名村民代表和村组干部召开低保评议会。王甫君 许昌亮 摄/视觉江苏网供图

将特困供养提标工作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高质量考核监测指标,按照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45%和50%的要求,全面完成提标任务,全省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0097 元和12761 元,省民政厅组织各设区市开展特困供养提标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购买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确保特困供养标准落到实处。

年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 周岁延长至18 周岁。建立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救助供养标准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由各设区市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档确定。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确保有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集中供养。省民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委托照料服务,明确照料服务内容。

(省民政厅 章 程)

【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制定出台《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60 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发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的保障金。全面落实“尊老金”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全年全省发放“尊老金”2738万元,较上年增加691万元;面向居家的独居、高龄、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全年接受上门服务老年人近260万人。推广“时间银行”志愿服务,开展涉老服务社工、志愿者培训。

(省卫生健康委 李文萃)

表258 2020年江苏省第四季度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专项社会救助

【医疗救助】2020年,全省对344万名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额资助。下达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1.05亿元。截至年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医疗救助资金救助困难群众1126万人次,有力帮助因病致贫人口精准脱贫。

(省医保局)

【教育救助】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修订出台《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2020年春、秋季学期,全省分别比对出60.03万名、56.68万名五类特殊困难学生。对比对出的特殊困难人群,各地各校主动服务,将政策宣传到位、手续简化到位、资金发放到位,精准落实各项国家资助政策。年内,全省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总金额16.27亿元,占全年资助总金额(不含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的22%,其中政府资助14.85亿元,校内资助1亿元,社会资助0.42亿元。全省共为7.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6.1亿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共发放临时困难补助4700 余万元,补助约7万人;发放流量补助约1500万元,惠及学生约23万人;向20 多万有困难的学生提供网络学习相关设备。

(省教育厅)

【就业救助】全省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9.54万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30.29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8.01万人,累计转移1993.37万人,转移率77.65%。帮扶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创业4.72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法律援助】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落脚点,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1万件,其中民事78867 件、刑事32467 件、行政426 件,常住人口受援率达万分之13.7,再创历史新高,所有市、县(市、区)覆盖人群均达省定指标。接待群众咨询21.6万人次,帮助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0.9亿元。全省有7 家没有确定法律援助机构的地方依法确定法律援助机构。省级法律援助转移支付资金由2500万元增至3000万元,泰州、常州、淮安、南通等10个设区市提高案件补贴标准,建立健全办案补贴动态增长机制。

“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 全省开展“同心战疫情”“决胜达小康”“全力保稳定”三大行动,推出加快推进远程在线服务、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审批流程、加强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早期介入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便利化水平、深化法律援助制度宣传等7个方面36条便民利民措施。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对赵某某送餐受伤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司法部2020年度法援惠民生典型案例。

重点人群法律援助 对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维权申请,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工资。全省新增法律援助工作站、代办点1400 余个,办理农民工、农民、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5万余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84%。各地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复工复产。通过线上、上门和预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占申请总数的21%,通过非诉方式结案占劳动维权案件总量的49%。

法律援助改革 省司法厅印发《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工作方案》,在苏州、南通、盐城、镇江、泰州以及宜兴、扬中等地开展试点。加快行政法律援助改革试点工作,省司法厅、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的通知》,继续在南通、南京、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等7个设区市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在苏州、南通等地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试点。试点以来,全省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150%。南通市为尚某状告如东县民政局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2020年度全国、全省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全年提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6.8万余件,同比增长37.8%,其中认罪认罚案件5.2万余件。

法律援助质量建设 细化案件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将同行评估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法律援助机构,抽查法律援助案件555 卷,并对抽查案件进行回访、通报。深化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名优律师办案量占总量的30.5%,在2020年司法部案件质量评估中,江苏省被抽检案件全部合格,刑事案件优良率列全国第一,民事案件优良率同比提高20%。开展2020年度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和“十大好案件”评选活动,入选案件涵盖民事行政代理、刑事辩护、申诉案件代理等多种类型,突出保障农民和农民工、困难职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抗疫一线人员、刑事被害人等重点群体。

(省司法厅)

【司法救助】全省政法系统共对6848 件案件的8004 名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28亿元。其中,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10 件,救助被害人及其家属351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51万元,居全国首位。扬州市检察机关联合云南当地部门开展跨省救助,向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人家属邹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4件,向3343 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6365万元。

(省委政法委 省检察院 省法院)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提标后,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平均标准为:集中供养孤儿2527 元/月/人,社会散居孤儿1856 元/月/人,同比分别增长8.3%和11%,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居全国前列。全年全省保障孤儿7891人,其中机构集中养育2408人,社会散居孤儿5483人。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530人,其中父母监护缺失儿童4110人、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2420人。全部及时足额发放相应的生活补助,做到应兜尽兜。其中贫困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当地社会散居孤儿保障,全省平均标准1856 元/月/人;非贫困家庭中父母监护缺失的按散居孤儿的80%保障,全省平均保障标准1485 元/月/人;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按散居孤儿的60%保障,全省平均保障标准1114 元/月/人。

(省民政厅 王雄力 朱 炜)

拓展资料·发布

无锡村级医疗互助走向全国

无锡在全国率先创制以“政府引导、村委主办、社会共建、村民共享、平台服务”为核心内容的“村级医疗互助”救助制度,2016年底发轫于江阴市。2017年,江阴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慈善救助改革范畴,并在长泾镇和平村开始村级医疗互助试点。

该制度贯彻“共建共享”理念。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由村民自愿出一点、村集体扶持一点、社会赞助一点“三个一点”,逐渐演变成“3+X”模式,村民自愿决定是否参加,资金筹措、补助发放均纳入村务公开范围。购买服务,以专业平台为支撑实现救助资金科学分配。创新“分层分类”方法。采用“按病种补助”的分类方法,依托国家标准分设1539个病种,各村“以收定支”设计个性化补助方案。运用“互联网+”模式。村(居)民通过福村宝App,即可完成参加交费、补助申请、资金收支查询,上传资料后5个工作日即可收到补助通知。制度推广具有普适性。覆盖全市823个村(社区)308.8万人,募集资金总额3.5亿元,32.2万人次受到补助,村民住院医疗个人负担平均减轻近27.1%。推广辐射至全国7 省76个县区,惠及近1500万村民。

2019年,无锡村级医疗互助项目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十大创新实践案例”。2020年,“探索村级医疗互助”被写进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获“江苏省2018年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村级医疗互助项目运营平台福村宝公司获“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无锡村级医疗互助已“花”开全国7 省55个县。

(江苏年鉴杂志社搜集整理)

【困境儿童保障】在全国率先建立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针对困境儿童家庭主动申报能力弱,分类保障政策性强,基层民政力量不足等突出矛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的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与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混合编组,统一尺度、精准排查,变被动审批为“主动发现”,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发现及时、保障及时。在全国率先解决重病重残儿童保障不到位问题。将排查解决重病重残儿童保障不到位问题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推动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出台文件,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50%,给重病重残儿童发放生活费,全省平均标准928 元/月/人,惠及全省4.3万余名困境儿童。

开通覆盖全省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对有需求的儿童和家庭提供24 小时的帮扶救助、个案转介、心理关爱等服务。各设区市充分利用未保热线,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在监护人被隔离时,及时落实儿童监护责任;在儿童身体状况不明时,协调卫健部门和疾控中心安置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监护责任未落实、难以落实的情况下,及时承担民政部门的临时监护、兜底监护责任,确保陷入困境的儿童、家庭顺利度过非常时期。

(省民政厅 王雄力 朱 炜 孙才洋)

【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129.9万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67.1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62.8万人。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机制,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完成对全省所有县(市、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绩效考核。

(省民政厅 刘 利)

延伸阅读:

“十三五”时期江苏学生资助情况

“十三五”期间,江苏陆续出台一系列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文件,涉及提标、扩面、增项等资助政策15 项,内容涵盖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扩大中职免学费范围至全覆盖、实施普通高中和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高校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新设中职国家奖学金、延长助学贷款期限等方面。全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健全,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精准资助协同发力,应助尽助全面实现,资助育人成效初显,政府主导、学校参与、社会补充的“三位一体”学生资助格局进一步优化。

从资金看,全省“十三五”期间学生资助总经费410.04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122.84亿元,增幅42.77%。全省学生资助总经费中,财政投入346.52亿元,占比84.51%,始终是学生资助经费的最主要来源;各级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投入54.33亿元,占比13.25%;社会资金投入9.20亿元,占比2.24%。

从人数看,全省“十三五”期间累计资助在校学生1240.25万人次,比“十二五”期间增加241.97万人次,增幅24.24%,其中高等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增长幅度超30%。

从类型看,全省“十三五”期间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29.99万人次,共减免学费8.73亿元。其中,普通高中15.72万人次,减免学费2.17亿元;普通高校14.27万人次,减免学费6.56亿元。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3.39亿元,获贷人数42.04万人次,人均贷款金额7942.44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 1963.55 元,增幅32.84%。全省共有65.25万人次学生获得各类奖励性资助,奖励总金额45.11亿元,其中2.14万人次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比“十二五”期间增加43%。

“十三五”期间,全省有25.85万名大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缓交学费及住宿费20.86亿元。2020年秋季学期共有41.82万名学生通过线上填写资助申请。

(省教育厅)

急难社会救助

【临时救助】2020年,全省救助临时困难对象38.42万人次,其中本地户籍38.33万人次、非本地户籍904人次;支出救助金3.29亿元,其中政府救助3.01亿元(发放救助金2.99亿元、实物133.81万元)、转介慈善救助2838万元,政府救助水平人次均782 元。其中,对因疫情、汛情等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27万人次、支出救助金9043万元;对因疫情连续三个月没有收入来源的农民工实施一次性临时救助1447人。全省共下达临时救助中央补助资金150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为各地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撑。

(省民政厅 聂 骥)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72 家救助管理机构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采取“应救尽救”措施,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及时救助,全年救助22067人次(其中在站救助17790人次,站外救助4277人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561人次。落实民政部等11 部委《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全国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各级持续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联合公安和城管等部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流浪乞讨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省民政厅 刘 涛)

社会组织救助

【红十字人道救助】2020年,全省红十字会系统人道资源动员总量价值14.58亿元(包含募集疫情防控款物9.53亿元)。建立“博爱送万家”常态化机制,发放救助款物4396.1万元,受益群众25.89万人。全年全省实施人道项目248个,项目总经费3846万元,受益群众55.1万人。持续做好白血病和先心病患儿救助工作,审核发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天使阳光”救助款550.5万元。创新人道资源动员模式,探索筹资工作网络化、项目化、品牌化、市场化新路子,推动“博爱光明行”“救在身边”等61个项目参与腾讯“99 公益日”互联网筹资,线上募款257万元,参与近10万人次。加强与苏宁公益平台合作,推动设区市及有条件的县级红十字会入驻平台开展项目化筹资。全年全省红十字会系统2个项目、1个集体和2 位个人获“江苏慈善奖”,其中“博爱光明行”项目获“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

(省红十字会 孔 亮)

【慈善救助】慈善组织 全省有慈善组织649 家,登记基金会766 家,设立慈善信托26 单。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设区市慈善总会13个、县(市、区)慈善总会111个、乡镇(街道)慈善分会1140 家、村(居)慈善工作站12447 家。12月1日,省民政厅与省慈善总会联合举办第二届江苏慈善论坛暨2020 全省社会组织展示交流会,围绕“现代慈善的理念创新与高质量发展”“互联网+助力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等主题,营造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第五届江苏慈善奖评选中,省慈善总会和12个市、县(市、区)慈善总会被评为全省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慈善精准扶贫大病保险救助等3个慈善救助项目获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慈善资金募集与支出 全年省慈善总会募集慈善款物3.89亿元(含国际药品援助2亿元),支出款物4.57亿元(含国际药品援助2亿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达100万人次。全年全省慈善总会系统募集慈善款物38.03亿元,支出款物32.48亿元。在抗击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期间,全省慈善组织募集慈善资金17.47亿元,捐赠防护物资折价5.43亿元。疫情发生后,截至年底,全省累计接收疫情防控慈善募捐资金173677.16万元,八大类物资4015.03万件(个、套),折合人民币53528.19万元。

慈善救助项目 慈善精准扶贫项目。2020年,省慈善总会探索慈善扶贫新模式,联合24家驻苏央企,投入善款近4000万元,完成“慈善精准扶贫保险”三年行动计划,切实缓解苏北六大重点扶贫片区24万余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因病致贫、个人医疗负担过重的困难。

“让善汇流、为家充电”慈善救助家电包项目。联合民政厅在苏北贫困地区开展“让善汇流、为家充电”慈善救助家电包活动,全省累计募集1440万元善款,为省定贫困片区24000 户困难家庭添置家用电器,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帮特困、助急难慈善再救助”行动。联合省民政厅,出资500万元,苏北五市慈善总会各出资100万元,针对因病、因灾返贫家庭出现的生产生活困难,开展“帮特困、助急难慈善再救助”行动,形成政府救助为主导、慈善再救助为补充的扶贫格局。

3月3日,苏州市工业园区汤妈妈公益慈善中心负责人“中国好人”汤崇雁(右)正在组织人员搬运物资装车运往武汉。华雪根 摄/视觉江苏网供图

“情暖江苏”新春慰问活动。继续联合省属企业和民营企业开展2020年“情暖江苏”春节慰问活动,省级筹集慈善救助资金1000万元,全省配套慰问资金达2亿元,救助规模和救助力度创项目实施以来历史新高。

药品援助项目。继续与中华慈善总会开展项目合作。其中,慈善药品援助项目全省发放总价值8.47亿元,为7.63万人次的患者改善治疗效果、减轻经济负担;“微笑列车”项目为430 名患者提供153万元的资助。

联合救助项目。联合团省委实施“圆梦大学”“童享阳光”项目,资助金额100万元;联合省儿基会开展慈善助孤培训项目,资助金额100万元;联合瑞华慈善基金会实施“瑞华助孤”项目,资助金额265万元,帮助贫困孤儿完成学业;联合省发展体育基金会实施“勿忘我计划”,对贫困伤残、退役运动员进行慈善帮扶。

网络募捐项目。组织各地慈善总会探索慈善募捐新渠道,实现网络募捐跨越式发展。在“99 公益日”活动期间,全省上线七大类慈善救助项目,全年网络筹款突破1亿元,参与人数达150万人次,所募资金全部用于扶贫救助。

(省慈善总会 徐 山)

【希望工程】深化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围绕精准扶贫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因学返贫”风险,省、市两级累计募资3105 余万元,其中省本级筹资1662万元,资助本专科学子3561人,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的“全兜底”。试点“爱心暑托班”项目,选取50个暑托班举办活动775 场次,覆盖事实孤儿和困难留守儿童34183 名。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对新疆、西藏、青海等受援地落实投入资金5357.81 余万元,开展手拉手结对、融情实践夏令营等援建项目89个;对陕西、青海、贵州铜仁完成79个帮扶项目的对接协调,帮扶资金871余万元,覆盖32722 名青少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青少年3201 名。

(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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