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4日,工信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59 号(工交邮电类175 号)提案答复的函》(下简称:《复函》)称:优化汽车产品结构,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实现汽车行业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已开展系列工作:
一是工信部会同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2 部门编制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2020 年10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明确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并提出未来15 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是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并于2020 年进行修订,初步建立起协调推动传统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是工信部组织行业机构开展汽车行业低碳发展路线图研究与编制工作、双积分政策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方案等研究工作,提出低碳工业、低碳产品、低碳交通、低碳能源发展路径。
四是交通运输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应用,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应用。五是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交通领域碳排放趋势及控制碳排放相关措施研究,同时以2015 年印发的《陆上交通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为指导,研究汽车碳排放核算问题。
《复函》还称: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部际联系会议机制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行业机构编制发布汽车产业低碳发展路线图,开展汽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强度核算,基于不同场景评估确定产业碳达峰目标,从低碳工业、低碳产品、低碳交通、低碳能源等维度提出实现路径和政策建议,为交通领域如期实现碳达峰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