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攀
(南京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近十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上市公司的数量、融资规模、投资者数量等方面,我国的资本市场规模都在不断向西方发达国家的完备市场接近。在这样不断发展的环境下,无论是金融产品还是法律法规,市场所采取的优化措施都卓有成效。在不断的探索和完善中,中国的股票市场日益规范,在许多方面功能和作用显著。在宏观政策的保驾护航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下,企业的发展也在加速,获取资金的渠道更加多元化,资金的配置效率加倍,这些措施也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进入市场。
在现代公司运营过程中,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大股东的控制逐渐成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特征。大股东实际上控制着公司,对重大财务问题有实际的决策权。为了最大化自身的利益,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们有非常强烈的意向进行盈余管理,在特定的方向操纵指标。
在企业行为中,盈余管理作为其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会加剧信息的失真。如果信息传递错误,这将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无法预测的后果。财务报表经过盈余管理后质量大幅下降,大量指标都脱离企业真实运营情况,长此以往,若大量公司运用这种手段,整个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就会错位,更有甚者,将会打乱市场原先秩序、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与此同时,企业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将无法根据披露信息对企业做出公正公允的评价。外部投资者、政府部门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不了解监管对象的真实情况,在许多方面不能给出正确到位的建议与整改意见,将会造成市场运行的紊乱。更重要的,作为信息的使用者,如果无法正确识别信息甚至错信了虚假信息,他们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证。
盈余管理行为在上市企业中普遍存在。根据学者研究发现,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是其主导原因。而在中国股票市场中,治理结构不健全主要是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科学造成的。上市公司若想健康长久的发展,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不可或缺的。根据公司治理理论,只有股权结构完善,公司的其他制度才能有效地实行。众多的上市公司拥有着不同的股权结构,也就因此产生了众多的治理结构方式。而我国的上市企业大多是由国有企业转型而来,大股东代理现象严重。在这样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中,在大股东的操控下,盈余管理现象更为突出和普遍。
根据盈余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可以将国内外学者对盈余管理的观点分为三类。
第一种观点认为盈余管理是管理者对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管理,提高公司的收益来达到某些特定的目的。为了满足自身利益,管理者操纵财务报表和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代理理论,这种行为对盈余管理的操纵是有害的,并会伤害债权人、投资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种观点认为,盈余管理是管理者在企业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灵活选择会计方法的行为。盈余管理可以有效地利用会计处理的灵活性,揭示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一些隐藏信息。因此,提高财务报告信息的透明度,对企业来说在一定层面上是有益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盈余管理是一种机会主义行为,管理层可以运用这项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也可以是优化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企业发展潜力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不可能清楚地发现管理层的意图。会计信息披露与否、披露质量如何、是否采用盈余管理,企业占有主导地位。因此,对于盈余管理的定义,有必要具体分析公司的行为。
通过上述对股权结构的分析发现,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大股东多具有话语权。其他股东虽持有一定比例的股票,但却无法与控股股东抗衡。根据经济人的假设,大股东在这样的优势下,为自己谋取额外利益的概率将会大大上升。一旦大股东进行暗箱操作,中小股东必然会遭受损失。分散的中小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很难共同与大股东竞争,对于大股东的一些行为只能听之任之,无权在公司的商业决策中发言。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处于劣势的中小投资者们并不能够及时获取信息阻止大股东的行为。中小股东,尤其是分散的小股东,大多数都是盲目投机的资金利用。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多会串通经理人一起对上市公司利益进行侵占。为了取得更好的业绩和晋升机会,管理层人员往往会以大股东的利益为导向。管理层将在各大股东的引导下,利用各种手段对利润指标进行修饰,以迎合大股东的需求。管理层可以直接见到会计信息,为了获得更好的业绩和晋升机会,在每年既定运营指标的压力下,会计盈利信息经常被操纵。
综上,企业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主要操纵者是管理层,但实际控制者是公司的大股东。
盈余管理主要通过变更会计政策,以改变财务报表上的盈利数字。会计政策变更反过来会影响收益,因为它们会影响会计活动发生的时间和财务报告中使用的各种会计估计。例如,对坏账准备的估计相对较小可能会对净收入产生重大影响,而对存货采用先出后进会计的公司,也可以通过将采购延迟至未来而在价格上涨时增加净收入周期。
H1:股权集中度越高,盈余管理程度越高。
H2: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时,盈余管理的程度越低。
H3:股权制衡程度越高,盈余管理程度越低。
论文主要选取2015~2018年中国证券市场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性与准确性,在选择样本的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剔除I类(金融保险类)行业的上市公司样本。
(2)ST类上市公司常常面临退市的风险,公司利润波动幅度太过剧烈,不符合正常情况。因此,ST上市公司的样本被排除在外。
(3)数据缺失会影响数据的合理性,因此排除主要财务数据缺失的样本。
(4)排除主要财务数据异常的样本。
剔除数据缺失的样本后共获得5392个有效的样本观察结果。
1.被解释变量
为保证模型的科学性,论文采用修正的Jones模型,分年度不分行业计量应计活动盈余管理。根据样本数据计算上市公司的非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和可操控性应计利润,最后以可操控性应计利润作为对盈余管理的衡量指标。模型如下:
其中:TAi,t表示i公司t年总应计利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差额);Ai,t-1表示i公司第t-1年的总资产;ΔREVi,t表示i公司第t年的营业收入与上年营业收入的差额;ΔRECi,t表示i公司第t年的应收账款净值与上年应收账款净值的差额;PPEi,t表示i公司第t年的固定资产;εi,t表示i公司第t年的残差项。
其中:NDAi,t表示i公司第t年的非可操控性应计利润。
最后,求出可操控性应计利润:
对可操控性应计利润不考虑上行与下行问题,对其取绝对值后作为衡量盈余管理的指标,即|DAi,t|。
2.解释变量
(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FIRST
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衡量大股东是否控制企业的指标,作为股权集中度的表现。
(2)第一大股东性质STATE
当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时,为1;否则为0。
(3)股权制衡度H指数
即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能力。
3.控制变量
除了与股权结构相关的变量之外,影响企业盈余管理程度的变量还有很多,根据以往研究论文在模型中设立了如下控制变量,以控制其他因素的变化。
(1)公司规模(SIZE)
在衡量公司规模时,论文使用总资产的对数。公司规模越大,盈利能力也就越强,对于大股东的吸引力也就越大。但这种规模的企业具有比小公司更规范的内控制度和财务制度,公司治理较为完善,管理层操纵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越小。公司规模到底会使盈余管理行为增加还是减少目前还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因此论文把这个因素引入模型中作为控制变量。
(2)资产负债率(LEV)
论文用年末负债与资产总额的比率来表示债务资产比率。负债比例越高,企业在获得高额利润回报的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财务风险,同时债权人出于对风险的考量可能会要求企业提前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债务人对其财务状况进行担保。一方面,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是为了缓解债务人的还款压力;另一方面,为筹集到更多资金,高负债率的企业更倾向于进行盈余管理粉饰公司业绩。
(3)净资产收益率(ROE)
对于上市企业来说,财务报表可以通过盈余管理来粉饰,以达到企业所要求的特定的绩效。同时,为了继续获取资金,上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盈余管理,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因此,论文选择净资产收益率作为控制变量。
(4)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TH)
公司的成长能力越好,发展的能力也就越强,对投资者愿意注入资金的吸引力也就越大。因此,为获得更多的投资资金、扩大公司规模和影响能力,企业趋向通过操控盈余来粉饰公司财务报表,使其呈现出更强的成长性。
为验证大股东代理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论文建立以下模型:
1.盈余管理程度变量结果
根据修正的Jones模型,以及对上市公司数据的剔除整理后,论文运用SPSS软件对2015~2018年的5392个观察值进行分年度回归,得到各个参数估计值,并检验了方程和系数的显著性。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盈余管理程度变量相关性分析
从上表可以看出,回归模型中各变量的系数显著并且回归模型的F值均显著。根据以上结果,可以得到2015~2018年分年度非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回归方程。
表1中各指标的回归系数被代入模型中用来衡量非操控性应计数,并且应该通过总应计数减去非可操控性应计利润来计算可操控性应计数。然后对得到的结果取绝对值,这是论文要求的盈余管理水平
2.描述性统计
由表2可知,根据模型计算出的可操控性应计利润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均值为0.0618,标准差为0.0776。由此可见,盈余管理行为普遍存在于中国的上市公司中。
表2 变量基本描述性统计表
对所建立模型的相关性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相关性分析
表4 变量基本回归分析表
从表4可以看出,F检验的显著性水平Sig.接近于0,表明所建立的回归模型显著。修正的R2的值是0.058,虽然拟合优度较小,但是回归方程F值为47.630,同时配合回归方程的F检验,这说明整体方程通过显著性检验,即在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线性关系是显著的。
从表中的估计和检验结果可以看出,FIRST的显著水平为Sig.=0.026<0.05,表明股权集中度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显著。FIRST与盈余管理程度|DA|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大股东控制下的盈余管理程度越大,回归结果支持了假设H1。
检验股权性质的显著水平为Sig.=0.008<0.05,表明股权性质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显著。变量STATE的系数为负,表明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时,盈余管理程度相对较低,支持了假设H2。
检验股权制衡度的显著性水平Sig.=0.003<0.05,表明股权制衡程度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显著。变量H的系数为正,说明股权制衡度越高,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越大,与假设H3的方向相反。这表明其他大股东的持股并未对大股东有制衡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企业的盈余管理。这可能是由于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过大,其余股东无法与之抗衡。同时也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前十大股东可能会共同合谋进行盈余管理,从而侵占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利益,才会出现与假设相反的结果。
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越高,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大小对公司的经营有着重要的影响。当持股比例过高时,大股东就会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在此情况下,大股东越容易利用自己的优势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侵占,而中小股东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往往在大股东控制的情况下,愈加无法对大股东产生实质性的制衡作用来保障利益的实现。
股权制衡度与盈余管理程度呈现正相关关系。若其余大股东可以对第一大股东起到良好的制衡作用,企业的治理结构也就会更加完善。但实际上,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其余持有股份的大股东往往无法与持有相当大股份的最大股东竞争。由于其余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同,为了满足自身利益,他们经常与控股股东串通,侵害公司经营业绩,不顾其余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此情况下,股权制衡度虽高,但却不能对第一大股东起到制衡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向促进了盈余管理。
公司治理方面的因素和公司层面的变量也对盈余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当企业的负债规模过大时,为了迎合债权人以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上市公司不得不通过进行盈余管理来操控报表以提高企业的绩效来缓解自身的债务压力。净资产收益率越高,表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好,大股东通过盈余管理可以获得更高的利益。企业的规模越大,所受到的来自各方的监督就会越多,股权结构也就会更合理。在重重的管制与监督下,大股东在此情况下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就会越小,盈余管理程度也就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