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东:开展送“典”进校园活动

2021-03-08 12:18陈荣贵
方圆 2021年2期
关键词:惠东县检察干警普法

陈荣贵

“在法律上,7岁的小朋友可以自己买东西吗?”“啊!?不行吗?那我11岁可以吗?”12月10日上午,在惠东县港口大园小学的课室里,惠东县检察院干警正为该校高年级学生进行着一场生动有趣的民法典宣讲。

如何让《民法典》走进小学课堂,将晦涩深奥的法条变成浅显易懂的普法故事,使同学们切身感受到《民法典》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为了给同学们量身定制一场《民法典》普法课,检察干警从筛选宣讲内容、确定授课方式、准备教案课件,到反复与授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进行讨论商量,几经修改后,最终敲定了宣讲内容及流程。

“听了简介后,大家是否觉得与《民法典》距离很远,法条难以理解?”课堂初始,检察干警首先概括性地介绍了《民法典》,并了解同学们的真实想法。随后,检察干警通过举例的方式,根据同学们的年龄差异进行了不同情景的引导学习。“7岁的小朋友可以自己买东西吗?”“9岁的小朋友可以接受爷爷奶奶给的压岁钱吗?”“11岁的小朋友可以给主播打赏、给游戏充值吗?”接地气的问题使得课堂气氛迅速升温,同学们充满好奇并认真听讲,在互动中理解了追认、纯获利益、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等晦涩的法言法语,让同学们切身感受到了《民法典》的魅力。

在活躍的氛围中,检察干警转变讲述形式,用以案释法的方式讲述《民法典》对校园欺凌、高空抛物、见义勇为等方面的规定,并播放了《当哪吒遇上民法典》普法3D动画宣传片,让同学们在趣味十足的课堂上感受到了《民法典》与生活的密切联系。

课程的尾声,检察干警还邀请现场同学一起齐声朗读未成年人普法三字经,并寄语同学们积极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努力做一个学法用“典”、与法同行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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