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 建
(澳门城市大学,澳门 999078)
在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信贷风险的识别、信贷风险的评估、信贷风险的应对与控制以及信贷风险的报告与监控。这四个方面环环相扣,每一环都不可或缺,同时上一环也为下一环提供条件。
在我国,信贷风险的识别对整个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流程最为重要,也是最为慎重的。只有对信贷风险进行认真、准确的识别才能有效地进行其他方面的工作。信贷风险识别主要包括风险源识别、风险因素识别和风险因素波动性识别。通过识别风险源,银行经理可以准确定位潜在的信用风险暴露,及时界定信用风险的范围和性质。识别到风险源之后,还要利用可靠的技术手段去识别风险因素,将这些因素进行归纳总结、分类,分成不同的因素集。然后,确定这些因素里面的关键因素,对关键因素与风险的波动相联系。这就是整个信贷风险识别的过程,为接下来的评估提供有力条件。
信贷风险评估是在信贷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的,信贷风险的评估包括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值技术、假设检验、最大值等数学度量方法科学计算相关参数的管理过程,根据主要参数的历史数据和行业经验以及计算结论确定风险大小。整个评估过程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工作数据或行业经验来确定风险的置信水平,即多大的概率会发生风险;二是利用科学的评估手段进行数学测算,确定在这个概率下,银行经济损失的规模大小。信贷风险评估的结论是有效应对风险的最基本环节。信贷风险的评估准确与否,关系到整个信贷风险管理的安全,同时也对信贷风险的应对与控制造成一定影响。
信贷风险的应对和控制是指根据信贷风险评估结果和本行相关信贷政策及信贷风险业务的实际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与对策,来及时有效地应对潜在风险,减小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这些对策既要符合本行的实际需要,又要有一定的科学性。这一流程一般包括规避风险、保留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和对风险进行套期保值五个方面,其中规避和保留风险、分散和转移风险这两种策略是商业银行使用最多的策略,对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则是通过利用金融衍生品的增值效应对风险进行控制,达到低风险的概率,不过这对银行的技术水平要求更高。
信贷风险的报告与监控是我国信贷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火墙,是指信贷风险管理的识别和评估过程以及最终的响应和控制措施需要由更高级别的风险经理进行审查和批准。我国商业银行出现的重大风险必须提前上报给有关风险管理部门以及银行董事会,由他们进行决策。事实上,监测信贷风险的一线员工与风险管理部门的上级沟通最为普遍的媒介就是信贷风险报告。上级部门会通过风险报告中所出现的风险信息以及相应的应对和控制措施,对信贷风险实施有效的及时监测。这一流程对于信贷风险管理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我国的商业银行都会设置信用审批部门,在信用审批部门下面又设有私人理财部、公司业务部和信贷管理部。这三个部门各司其职,业务范围各不相同。私人理财部和公司业务部主要负责为银行寻找优质客户,为银行的存贷款提供新的客源,创造利润。此外,这两个部门会在调查客户前写出贷前调查报告,作为决策依据并提交给信贷管理办公室。可以看出,个人财务部门和公司业务部门是信贷风险的来源,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风险管理的结果。信贷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贷款分离原则开展相关的信贷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与本行信贷工作有关的制度和规定,规范信贷审批程序,防范信用风险,提高资产质量。
上述分析三个部门的分工似乎是合理的。每个部门的工作可以相互联系相互合作,但其实三个部门的工作范围出现重叠,有的工作处于“三不管”的境地。比如对贷后资金的追踪就属于三个部门的工作盲区。很多时候,对于贷款的客户无法追踪到他们贷款后的财务状况,从而导致风险的发生。此外,个人财务部门和公司财务部门采取预贷审查的形式,使调查报告不能真实反映新客户的信用资格,信用管理办公室不能准确核实提供的调查报告,就会导致不良贷款的出现。因此,建立健全银行内部的制约和协调机制,明确划分各部门的职能范围是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关键。
首先,商业银行对信贷管理内部控制的理解存在偏见。中国的许多银行认为内部控制是各种工作系统和业务规则的总结。他们认为这些规定与总结就是内部的控制制度,有了规则,内部控制就是完善的。事实上,这是个极大的误区,内部控制的含义是商业银行通过制定一系列规定,实施一系列工作措施,对整个信贷业务的动态流程进行前期、中期和后期的管控,以实现银行业务目标。尽管银行的各项业务都需要规则和规定的支撑,但规则只能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不能完全体现出内部控制制度。与此同时,国有商业银行的大多数债权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风险缺乏了解,对信用风险不敏感,对信贷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不重视。一些商业银行领导人只是在监管机关的要求下被动地采取一些措施,制定一些程序。
其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不科学。商业银行虽然有自身的分支授权机构,但这些银行大多对授权程序和对象规定的不清晰,对责任和义务划分不明确,导致了权力滥用,部门内部各职位之间的责任不明确,内部权力和责任不一致,防御错误的能力减弱。商业银行的业务部门、房地产信贷部门和国际业务部门业务混合致使与国内各信贷部门混为一谈,导致信贷风险管理分散,不利于加强信贷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在提高信贷风险管理质量时往往会运用内部的激励和问责机制,以确保风险管理的管控力。激励机制是识别和评估每个单元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并且分析这些风险。其评估内容包括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和采取风险应对措施几个方面。这是各分支机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分配利润的重要参考标准,其他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水平有针对性地进行,这与每个银行员工的绩效考核密切相关。与此同时,商业银行注重加强信贷团队的建设和管理,逐步建立信贷风险问责制度,建立以总行行长为中心,各分行行长分管的制度。事实上,实施过程往往强调激励机制,忽略问责机制,这使得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中的激励与问责机制不在一个水平。机构一直盲目追求绩效目标,强调人情,轻规则和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两种机制之间的相互制约,不能形成协同作用。
1.调整总行和分行之间的权责关系
建议信贷准入决策权适当分散,权力主要集中在地级分支机构。尤其对于经济发达、信贷水平较高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较好的城市,应当将信贷权力下放到这些地区的县、乡镇的银行支行。当然,总行在权力下放时可以附加利润分享协议、信息隐藏条款等条件。
2.优化信贷管理风险流程
信贷业务的发展和控制信贷风险的发生都离不开对信贷管理风险流程的优化。优化的过程就是对两者的关系进行平衡。风险管理的流程是全面和全程的管理流程。不同类型产品和不同类型客户的信用风险实行综合化管理就意味着它们被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全面和全程的风险管理流程可以做到控制银行每一笔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3.强化信贷风险责任考核机制
在我国,业务量的多少是商业银行考核体系中重要的参考标准,这也造成信贷风险评估被忽视。因此,应将风险因素的评估加入到考核体系。第一,把信贷审批的权利落实到具体人,明确信贷风险相关责任人,并对不履行相应责任或者由于疏忽造成经济损失的人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第二,绩效考核指标合理化,将信贷管理相关指标纳入信贷部门和信贷管理人员的指标评估体系,如将控制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迁移率,与员工收入挂钩。这样可以调动相关负责人和员工共同的积极性去预防和控制信贷风险。
1.商业银行内部应形成浓厚的信贷风险文化
信贷风险文化需要两个渠道去培养,分别是约束和规定,约束是软的,规定是硬的,二者相互配合。加强信贷风险意识,信贷风险文化体系的建立。应根据国内经济形势和外界环境的变化,做到规章制度与时俱进,促使整个信贷文化体系更完善。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商业银行将面临信贷风险管理的巨大挑战,我们应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同时吸取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强化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完善信用风险评估机制,培育强大的信用风险文化,真正提高我国信贷管理水平。
2.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政策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信贷准入政策基本都是统一的,没有对不同地区、不同经济规模的企业进行分类实施,这就导致大量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这种情况,须调整当前的信贷准入策略。
首先,建议对不同规模和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区别对待,加强信贷风险的评估。其次,适当加强集中大额业务和高风险贷款的决策权,对高风险贷款的决策应谨慎。为了服务于国家的整体发展,在实行政策时要保持灵活性,对于某些小数额低风险信贷业务,可根据情况调低标准。同时,应考虑改进和调整不同地区的准入标准。
3.强化信贷授权的过程
信贷授权不仅影响银行内部工作的效率,还直接影响企业的贷款行为。信贷授权过程是效率的体现,对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既要体现对风险的控制,又要体现人文主义。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受浓厚的乡镇文化和社区文化的影响。所以为了更好地实现管理中的人文主义,建议使用以下策略:
首先,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信用管理水平实施差异化授权管理策略。我国不同地区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同时,文化背景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和还款行为也有重要影响。商业银行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建立起信贷管理水平更高、风险管控能力更强、与经济发展水平更协调、信贷业务发展更完善的下属分支银行。包括授权过程、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都要按照这个要求来实施。对我国的商业银行来说,要体现出不同地区的地区特色,特别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符合当地特色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制定更好的利率标准和安全标准。
其次,岗被授权与人被授权相结合,其中岗被授权为主,并在某些业务领域实行人被授权的制度,并且在某些特殊地区要大力推行人被授权的制度。根据国外信贷授权管理的经验来看,他们授权的方式一般是由不同能力的人进行不同的授权,即建立资格准入制度,根据管理人员的不同层次、经验、能力等管理因素以及业务记录等其他因素,为信贷人员设定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包括信用审批权)。每个被授权人就是责任人。在中国,由于中小企业具有秉持“小数额,高频”借款的原则,“授权到个人”的信贷管理体系需要进行大力推广。“对个人的授权”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便利性,还有助于银行获得真实可靠的企业信息,建立稳定、长期的银企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