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斯华
(广西财经学院 法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3)
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高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经济法”是财经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其内容不仅包括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宗旨和原则、主体和行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等法律知识,还涵括了法治观、义利观、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职业操守、国家经济安全等丰富的思政要素,具有开展课程思政的先天优势和内在要求。在“经济法”课程中融入思政元素,根据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进行思政教学设计,可以实现专业知识传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有效结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建设法治中国成为新时代中国发展的重要主题。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其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学生群体是国家的未来,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养成和在法律体系中的责任担当会影响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通过学习“经济法”课程,经管类专业学生掌握与经济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训练法治思维、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法律素养,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商业精英人才。因此,“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既是培养复合型经济管理人才的需要,也是深入推进全民守法,为法治中国提供人才保障的需要。
2019年4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科技部等13个部门启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四新”建设,这是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如何建设“新文科”,成为当下高等学校文科类专业建设和发展中需要认真思考与大胆探索的问题。在此背景下,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的课程之间,应该打破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之间的学科壁垒,以深厚的人文素养、广博的学术视角、强烈的问题意识为基础,为学生提供更契合现代社会需求的知识体系和素养训练。因此,“经济法”课程教学,应凸显时代特色、强化价值引领,在引导学生“求真”“求善”“求美”的过程中,增强学生的政治认同、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培养学生的自信心、自豪感、自主性,产生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使大学课堂成为国家民族文化自信的主战场、主阵地、主渠道[1]。
经管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多就职于会计、金融、贸易、工商管理等岗位,从事的主要是企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人力资源、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工作,常常面对着金钱与利益的巨大诱惑。经管人员因缺乏职业操守和政治素养而引发的贪污挪用、财务造假、合同诈骗、内幕交易等类型的经济犯罪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可见,经管类专业学生的价值取向、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针对经管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应从学校开始,常抓不懈,要把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和责任等融入课程教学,积极发挥课程的思想价值引领作用。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指出,要“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面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开设的法学类课程,应承担起培养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使学生在校期间既能掌握法律知识,又能感受到法的公平正义,既树立对法律的敬畏,又培育对法治的信仰,从而自觉成为法治中国的忠实践行者。在课程思政改革的背景下,还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寓于其中,使学生具有良好的人文情怀、道德修养与政治觉悟。因此,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是法学类课程教学目标的应有之意,即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具体而言,对于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开设的“经济法”课程,要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通过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使其掌握经济法规范,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增强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和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教育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锻造胸怀天下、诚实守信、担当奉献的品质,成为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力量。
笔者所在学校的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在为专业基础课,使用的是马工程重点教材《经济法学》,32学时,课时少、内容多,体系庞杂。我们根据财经类院校的特点,选择总论和分论部分内容做重点讲解,其他章节由学生自学。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由于缺乏对法学学科基本的思维训练,往往存在着“学法律=背法条”的误解,对法律课程的学习心存畏惧,对很多知识只是囫囵吞枣、应付考试。要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实现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价值目标,就要深入挖掘“经济法”中塑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营造诚信敬业气氛、培养个人职业素养等思政内涵的元素,将其融入教学内容中,并贯穿于教学活动,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对法学概念、法律条文的解读。要将知识传授放到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整体战略中来思考,充分发掘法律知识背后的人性考量、价值关怀与制度定位[2]。
深挖思政元素。首先,要密切追踪热点事件,选取贴切教学目标的社会热点、现实问题作为切入点。例如,在全面抗击新冠疫情的特殊时期,既有少数自私之人造谣生事、阻挠执法,也有广大干部群众不顾个人安危、担当作为;既有不良商家钻法律空子、谋取不当利益,亦有相关部门整顿市场秩序、维护法律尊严......这些生动的实例都可以转化为鲜活的课堂教学素材,给学生最直观的感受、最强烈的冲击。其次,要进行学情分析,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通常在大二开课,学生经过一年的磨合,逐渐适应大学生活,他们对社会现象有基本的价值判断,但是缺乏用法律的思维去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这就要求教师要探究学生的所思所想,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我体验、自我感知、自我探索,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最后,要实现课程知识点与思政元素的巧妙融合,无缝衔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好的思想政治应该像盐,但不能光吃盐,最好的方式是将盐溶解在各种食物中自然而然吸收”,要在“润物细无声”的知识传授中融入理想信念层面的精神指引,否则就会显得牵强附会,容易让学生在思想上产生排斥情绪。
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改变了传统课堂的教与学,借助钉钉直播、腾讯会议、智慧树、超星学习通、雨课堂、校内教学平台等多种载体,教师可以采用在线直播、录播、共享课程资源等方式进行线上教学,学习时间更为灵活、教学资源更为丰富、师生互动更为深入,也更符合“00后”学生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独立思考能力强的特点。我们可以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地将课程思政嵌入“经济法”的线上教学,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辅助作用。
以笔者在疫情期间所讲授的财政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为例,由于疫情影响,学期初学生不能按时返校,前1/3的课时利用“智慧树”教学平台建设线上课程进行教学。在开课前,发挥团队优势,成员分工协作进行课程门户的建设,将融入课程思政内容的教学大纲、授课视频、课后作业、模拟题试卷库、教学案例、拓展阅读资料等教学资源及时上传,还可以将平台已建有的同类共享课引入课程,实现校外优秀教学资源的共享。每节课授课前,先给学生布置预习任务,引导学生利用课程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在直播授课过程中,使用平台的随机点名、课堂答疑、发起抢答、投票等功能,适时与学生连麦交流,随堂检验学生的课堂参与度。课后,通过布置作业、发布话题讨论来督促学生课后复习并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疫情缓解后,学生回到学校完成2/3课时的线下学习,可以继续运用线上教学资源创设翻转课堂,同时采用任务驱动、模拟法庭等教学方式,弥补线上课程无法面对面交流、学生注意力分散的不足。对于学生学习课程成绩的评价,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评价体系。结合教学平台自动生成的学习报告、作业成绩、讨论积分,考核学生在线学习课程资料、完成课后作业、参与话题讨论等情况。通过线下课堂组织的模拟法庭、课堂提问和小组讨论,在考核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同时,注意引领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导向。期末考试采用线下标准化试题闭卷考试,综合检验学生是否能够达到课程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价值目标。整个学期课程结束后,通过线上调查问卷来反馈学习效果,及时进行教学反思。
笔者尝试将新冠疫情防控中发生的生动事例作为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多个章节的教学中,使学生通过身边案例加深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同时达到传递抗疫信心、增强制度自信、培养家国情怀、锻造担当品格的思想政治教育目的。以下试举几例:
经济法的宗旨,是“运用国家调制手段,来不断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保障经济与社会中普遍公正价值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4]由于疫情爆发期间恰逢我国春节假期,很多工厂放假停工,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等抗疫物资出现了货源短缺的情况,在市场经济供求规律作用下,暴利引诱着资本破坏市场交易机制,有些供应商囤积居奇、坐地起价、强制搭售。为了平抑防疫商品价格上涨过快的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对重要物品的价格进行临时管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哄抬物价行为的处理。“限价令”对经营者自由意志支配下的经营行为加以限制,使普通民众可以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预防病毒必需的防疫用品,保障公民基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充分发挥了经济法对市场主体以及市场运行秩序的干预作用,服务于社会本位价值目标的实现[5]。由此可见,经济法保护的主体既不是经营者个体,也不是某位特定的消费者,而是大规模、不特定身份而存在的社会群体。社会利益本位原则是经济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经济法所追求的普遍公正价值的内在要求就是对弱势群体予以特殊保护[6]。这一原则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得到了具体运用,如地方政府调拨生活困难群众生活紧缺物资和临时救助资金、企业需正常支付受疫情影响不能工作期间的职工工资,这些看似差别待遇,但是确保了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是实质意义上的公平的体现。通过这些鲜活事例,学生对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原则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当学生将来成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时,他们懂得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学会照顾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而不是只一味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
为了缓解疫情对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为疫情防控提供经济保障,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的力度。在金融宏观调控方面,央行通过连续多次定向降准、专项资金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对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等金融调控手段,释放流动性,降低市场主体金融成本,缓解疫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在财税宏观调控方面,国家大量拨付财政资金,用以采购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支付确诊病人发生的医疗费用、补贴相关企业投入急需物资的生产等。财税部门出台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减免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在学习这一章节内容时,笔者还组织了一堂讨论课,让学生谈谈自己家乡所在地政府部门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恢复生产生活、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课堂讲授和小组讨论,学生对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掌握更加牢固。同时,进一步理解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即国家的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的安康幸福、全面发展,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感性认识。也让学生认识到,疫情防控需要全国一盘棋,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应义不容辞地投入这场全民战争,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利益、民族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担当起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
在讲授反垄断法律制度一章时,布置学生课后查阅《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反垄断执法的公告》《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等规范性文件。顺势引导学生辩证看待我国反垄断执法的韧性与弹性:一方面通过惩罚经营者的限制和排除竞争行为,维持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通过特殊时期对豁免制度的运用,推进科技创新、护航经济复苏、最终达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终极目标[7]。进而传导给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尊重市场规律、增强合规意识、遵守竞争规则的理念,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市场经济领域的导向作用。
“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我国高等教育首要解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这一根本性问题。“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更是为我们解决“怎样培养人”的问题指明了方向。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仅仅体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上,同时需要各门学科各门课程全方位的教育培养。顺应“大思政”格局下课程思政的发展趋势,树立“立德为先”的课程教学观,发挥专业课程“润物细无声”的教育优势,进一步探索与实践“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可以对经济管理类专业其他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产生积极的示范和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