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云飞
杨仲凯的文章,带着一种思辨的味道。这或许与其律师职业身份有关。
思辨大致有两种。有一种思辨,过于高深,专家称为哲学,草民视为诡辩,比如“白马非马”“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先有蛋还是先有鸡”;这种思辨,俗人如我,不感兴趣。还有一种,是作者拥抱生活所生的感悟,是作者自己和自己的对话;记录下来,让闪光的日子显露出生活的肌理,使得某些人生体验的书写,温暖、慰藉并激励着自己与读者。用这样的思辨写成的文章,人能读进去,且“耐看”。
是呀,同样的三餐一宿,人家感受到了那么多的道道儿,反观自己,仿佛成了肉虫,日复一日地蛹动爬行,麻木无感。所以,读这类从人间烟火中提炼出人生三昧的文章,让人醒心透气。
说白了,就是不要一味谈大道理,摆出一副思想家的派头。启蒙说教其实离绝大部分国人远得很,特别是“快餐”时代,没有生活气息和当下意味的空谈文章,更没几个人看。
生活如果是一碗白米饭,文章便如那下饭的三块儿红烧肉。吃饭的空儿,也读了三篇短文,肉的香醇与文的隽永,飘逝在吃一顿饭的时空里,精神与物质都享受了,刚刚好。
仲凯兄给我提供的这“三块红烧肉”叫《三秋重唱——一个律师二十年的家国叙事》。写到这里,我又看了一眼封面,确定是“三秋重唱”,不是“三秋虫唱”——我读的时候,一直以为是“三秋虫唱”呢——陡然就感觉,这个书名起得不是很好,连同那副题,有一种让草民退避三舍的派头感。真不如“三秋虫唱”好,既生动自嘲,又契合书中内容,而且还有蒲松龄老爷子“吊月秋虫,偎栏自热”的书袋在那儿吊着文学爱好者。
不说书名,说内容。人活一张脸,但于书而言,还是内容为王。仲凯的这本书,形式上是日记体。所谓“三秋”,其实是三个夏秋之交。仲凯先是选取了1998年7月21日至10月9日这一百天内的日记,那是二十四岁的仲凯一个人在一所中学校园内备战律考的个人生活日记;之后,他又选取2008年和2018年的同样时间段,来以日记体结构本书。因此,每章三节,一些章节的人与事以及主题,都有所呼应,给人以三“声部”合奏的意味。作者坦言,书中2008年的部分,“并没有按照1998年对应的100天时间写出同主题相应的创作型文字”,而是在2018年的相应时间段里,“一边以现在进行时的时态忠实记录当下”,一边以2008年的日记为基础回顾“2008年的那段生活”;这样记录和回顾的时候,自然而然在某些主题和事件上,对1998年的日记部分有所呼应。因此,将本书看成是个人日记基础上的日记体创作,更为客观一些。
“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许多作家日记与文学作品的距离,就是“二月花”和“三秋树”之间的距离。写的时候,可以事无巨细,蒙茸成篇;删削成书时,往往只能留一点差强人意的“渣儿”。因为生活需要沉淀,日子细水流长,只有日后看日记,才能看到某些水落石出的姿态。
仲凯的这本书写得好,在于1998年那一百天的日记打的底好。因为,如其文中所言,“在成年以后,人其实很难有机会像我这样独处一段时光。这样的光阴里,读着书,好像很专注,其实思维跳跃,能想起很多”(《鲜血》)。所谓尘埃落定,静水成像,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被打扰,不然鸡毛会一直在天上飞,心中永远有烦忧,很难走入生活的内部,并在专注之中发现“春江水暖鸭先知”之类的道理。
把自己封闭起来,与外界隔绝,进行忘我的学习,这时,整个世界反而更清晰了,生活的肌理凸显出来,许多珍贵的记忆与感受也浮出了水面。比如,《洗衣服》一文所言:“人的各种需求和必要的生活条件,都要得到满足才行,饭要吃,衣服也要洗。做成一件事确实很难,人大量的时间里,为了做成一件事,需要做那么多小事。”把大与小的辩证关系通过洗衣服这种平常事表现出来,让人点头称是。比如,《小事连着大事》中提到,不要让小麻烦干扰自己的心情,“要注意尽量不出现这样的小状况,出了也要尽量以最快速度处理好”。不然,像其在《一只苍蝇》中所记述的桌球名将刘易斯因一只苍蝇输掉比赛,继而心情崩溃至自杀,就是把小的烦恼看得太重。显然,这已经如同生活的方法论了。再如,《鲜血》中:“天冷的时候,往往想起童年。我曾经向许多人打听过,他们也都有这种感受。似乎童年总是冷调的,有一些酸涩。”这里,几乎写出了中国几代人特殊的身体感觉与心理感受。写实的笔法,点到为止,却让人产生共鸣的同时,不由地会想一想为什么。
有这样记录着勤奋学习、认真生活的青年时期的日记打底,后面的创作,也就有了一个高的起点和参照,想低下来都难。因此,像《记忆靠不住》中所言:“为什么记忆里的自己在那段时间是散淡的,可能就是因为那段时间的愿望如此,时间长了,就记成了那样。”可谓一语道破了关于人生记忆的秘密。
另外,开篇说过,此书一以贯之的便是理性的思辨特色。这一方面可能是作者的从业身份所致,另一方面也是这种生活类哲理小品的文体要求使然。毕竟,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只有思考,才能解决问题,才能把世界和自己看得更清楚。
所谓思辨,说白了,就是爱琢磨。琢磨来琢磨去,也就有了一些异于常人的发现:“到了天津一定去吃‘狗不理’吗?当我看到一些朋友去吃那些变了味儿的‘狗不理’的时候,那是他们眼中的天津,不是我的。但我到了青城仍然会去打听这里的历史名胜和著名小吃,然后我也会像别人吃‘狗不理’那样去吃奶酪,这是我眼里的青城,不一定是青城人的青城。”(《从呼伦贝尔开始——青城》)主客体的换位之后,人才会发现某些事物的本质。再比如,作者描写某些买别墅的富豪心理:“人给自己画了一个圈,然后把自己放进来,自己在自己的圈套里,沉浸其中。”其实呢,时间久了,如同围城,“因为一旦把自己圈起来,那其实也可以说就是没有了自由”,而且“也许把自己的生活质量都交给了银行和开发商……扪心自问,你幸福吗?”让人读后,不由感叹:人生围城,真是无处不在呀!
作者二十年的律师生涯,练就了一双慧眼,看明白了许多人与事。如我这等懵懂之人,读其文,不只有共鸣,更有窗户纸被捅破的“原来如此”之叹。
说其1998年的日记打的底好,还因为那段时期的日记,可能把一个人一生所思所想的人生课题都涉及了。看看这些题目,我们可以感觉到那个早熟的青年经过了怎样的思考:《生命的呈堂证供》《谁最累》《比如野草》《把时间抓起来》《我是谁》……有着对人生认真的思索,如何走好脚下的路,就很明了了。我们看到了青年仲凯备考时勤奋刻苦、严格自律的身影:每天早晨长跑,锻炼身体,磨炼意志,每天差不多要进行十二个小时的专业学习,每天的日记时间算作换脑筋休息。此间,仲凯写字的手指曾几度麻木,还曾发生头疼欲裂的“暴盲事件”。一开始看这部分日记的时候,我心中有一个疑惑:日记中经常出现其以后当律师时应如何如何,没有一点“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内容,他万一考不过怎么办?读着读着,我明白了:在一个成功者的字典里找不到“失败”的字眼儿,是因为他是自己把人生地基一点点认认真真地打起来的。如同其在《每天多一个》中所述,每天多做一个俯卧撑,从十个慢慢做到了五十个,最后胳膊明显粗了一点。每天多一个,四两拨千斤,这就是中庸之道的精髓呀!如此,便可对自己人生的每一步都手拿把攥。
这段时期的日记特别催人振奋,当然它更激励着后来的仲凯——正因这种一如既往的自我砥砺精神,仲凯的律师职业生涯做得风生水起,后来还开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人生赢家。
这本书的语言干净洗练,平白中自有深蕴,诗意与哲思频现,让人击节而赞的妙语佳句更是不在少数。看一部文学作品的水平,或者说看一个作家的文学功力,我有一个相当朴素而简单的标准——看其作品中有没有值得人摘抄的箴言锦句。这样一说,可能会贻笑大方,但我仍固执地坚持这一标准。这样的锦句,可以是一种叙述方式的开创,也可以是对某些人生况味恰如其分的传达,抑或是让某个成语在句子中鲜活起来的表达。反正至少要让一些文学爱好者眼前一亮,感到作者才华的闪光。可叹的是,有些作家写了许多书,却没有一句话、一行诗,能让人记住。我曾摘抄了不少名家锦句,比如许多文艺青年津津乐道的《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比如许多人所不曾注意的《许三观卖血记》的最后一句话。因此,我按照以往的习惯,从书中摘录几句我认为的锦句,让大家鉴赏一下:
我忽然坐起来,下午连着正午,而黄昏连着下午,时间连着我。(《时间和时间的连接处》)
只要是土地,总会长草的,只要是人心,也总是温润的,并且有渴望。……它们钻出土地,见到风,见到光,就算是羞涩,就算是短暂,也来过了。就像人们卑微的理想和爱,爱有什么错,所有的理想也都值得尊重。(《比如野草》)
外面在下雨。雨声很有节奏,穿透了夜色。雨滴把自己种进大地里,春雨长出希望,而秋雨能长出思索。(《细看会着迷》)
人走向南一定失去北,捞起月光也打碎波光。(《所做一切,都是自愿》)
如果没有传奇,干什么还要看比赛,如果一切都是既定的,那么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戏剧叫作悬念,人生呢,叫作命运。(《一切皆有可能》)
当然,并非所有的日子都是闪光的,并非每一天的生活都那么有质感。正如仲凯在《乒乓人生(二)》中所言:“我的时间都用在谋生之上,我的理想总是用来被遗忘,我想起来打球这件事,往往就又几年过去了。”泡在生活中,飞沙风中转,只要别转得晕头转向,记得来时路和要去的方向,就够了。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我认为,人是一只会思考的“虫”;因为会思考,人有了理性与灵性,引领了沉重的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