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凤毅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 100081
我国出版业存在着品种过剩、精品图书缺乏等问题;出版市场存在着由于供需错位导致的有效供给不足问题,在供需错位的矛盾格局下,出版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恰逢其时。出版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着力点就是要用改革的方法消除供给侧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放松管制,激发出版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在出版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它不同于一般的政策调整、出版企业的转型升级或是出版产品的更新换代;其本质上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矫正以往过多依靠行政力量配置资源的各类扭曲的政策与制度安排,尤其是让那些依靠行政配置书号资源来维持生计的“僵尸出版企业”退出出版市场,激活出版业生产要素,提高出版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经成为了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指引我国出版业发展的重大任务。加快推动出版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提高出版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改变无效供给,满足出版业高质量发展与出版企业结构升级的需要。按照西方经济学理论,出版业供给包括有效供给和无效供给两方面。前者是指出版产品产出后,价格合理而顺利地实现产品与市场的有效衔接,满足人们对出版产品需求;而后者则是指出版机构生产产品后,不考虑定价合理与否,企业是否盈亏,只是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将出版产品提供出来,称之为无效供给[1]。这是从出版业生产者角度出发考虑问题的。质次价高产品,不能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品质和性能,就不能形成有效供给;同样,产品质量好,如果高昂的价格超过了消费者的购买力,无法形成现实的交易,也不能成为有效的、能转化为需求的供给。目前,我国出版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有效供给不足。从总量供给上,出版业研发能力不足,现代物流发展滞后,物流成本仍然较高。从供给质量来看,有效供给不足问题突出。
我国出版业出现的有效供给不足问题,不但与微观出版组织的体制机制运行情况有很大关系,而且与宏观层面的出版业深化改革紧密相联。当前,制约我国出版业有效供给不足的主要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出版部门掌握着人、财、物、技术和信息分配权以及进入出版市场审批权,在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并不愿意将这些权利下放,而是以资源重组与配置的名义改头换面地采用隐蔽的形式——各种依然具备政府背景的中心、研究机构等方式高度集中地拥有这些权利,进行着行政性垄断经营。这种垄断的危害在于,它是以市场主体的身份进入市场领域的竞争,但是这种竞争又是以国家权力为背景、以国家资源为保证,几乎不承担任何市场风险。这与建立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相背离。
不应当把政府当成出版市场的主体。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不是出版产业市场主体。原因在于政府和真正的出版市场主体追求的目标不同。真正的出版市场主体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为此,他们必须进行投入和产出的比较分析,力求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实现最大的盈利目标。同样,对于出版产品面对消费者来说,他们所考虑的是要以最节约的经济成本换取尽可能多的文化消费享受。然而,政府作为出版产业市场运行的管理部门,其目标明显与真正的出版产业市场主体不同。另外,政府难以成为出版市场主体的原因还在于缺少相应的人格化的产权约束。真正的出版市场主体产权是人格化的。出版产品的市场实现需要出版产品所有者担任风险,不能盲目地扩张和冲动,因为由此造成的损失必须由他们自己承担。一旦政府以权力进入出版市场,会产生形式多样的寻租行为,这将对于出版产业的市场健康发展产生极大负面影响[2]。
一个健康的可持续的出版市场体系,应当包括两部分:一是出版市场体系自身建设。如健全消费市场、要素市场、产品市场,保障各类出版市场的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二是出版市场支撑体系建设。包括诚信体系、市场监督体系和行业管理体系建设。而出版市场支撑体系,主要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是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我国出版市场体系中,中介和行业组织建设一直处于薄弱环节。各个市场门类之间发展也不平衡,行业组织职能的界定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不完善;整体上,出版机构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机制不健全等等问题或现象仍然严重。不论是出版市场体系自身建设,还是出版市场支撑体系建设,都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为激活出版市场功能的内在运行机制,逐步消除制约出版市场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干扰因素,有效地推进出版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目前我国出版结构市场体系的培育状况,今后努力的方向应当是:
首先,培育和壮大出版市场主体,优化出版市场格局。
非市场化是制约我国出版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制约出版业市场机制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从而使得出版业缺乏足够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为此,一是打破行业垄断问题,鼓励出版市场多元化经营。但是,当前出版业依然存在着国有垄断和政府管制,主要是进入管制,使得民间资本进入的积极性较低;出版领域不同行业之间应该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必须打破行业壁垒和部门封锁,推动出版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3]。二是进一步深化出版体制改革,加快出版企业产权制度建设。改变由国家主体一家独资的局面,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股份化以及一定程度上的产权人格化,以激发出版企业内部活力,释放出版市场功能的内在动力。三是提升出版业供给水平。加强出版市场主体建设,如在法律法规方面,针对流通领域的法律空白较多,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等新型业态的出现和发展,现有法律法规已不能覆盖这些新业态、新模式,亟需立法规范支撑;行业标准方面,现行部分出版标准内容简单、未进行及时修订,现行标准多为推荐性标准,宣传推广力度不足,出版企业应用标准化的水平较低。此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也制约了有效供给质量的提升。
其次,培育出版产品消费市场,提高消费者的出版产品消费能力和欲望。
出版产品消费市场的培育,首先取决于消费者可支配收入的多少。为此,一是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广大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以保证消费者在满足基本生存、安全需求之后仍有足够的财力用于文化消费。二是应当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倡导积极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并提高消费者的文化艺术素质,激发消费者对文化的消费热情[4]。三是不断增加出版产品、服务和要素的有效供给,满足消费者的多层次的文化需求。利用好国内和国外两种出版市场资源,开拓国内和国外两个出版产品市场,做到在更广阔的空间范围内组织出版产品、服务与要素流通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丰富出版市场内容。
第三,发展和完善我国出版市场中介组织
出版市场中介组织,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提供各种服务、沟通政府与出版企业的联系、从事社会监督、保护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出版中介组织是出版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现代出版市场发展中已经并将进一步发挥其重要功能。由于当下的政府管理部门在出版市场运行中依然还处于非市场主体地位,而与这些政府部门相关联的出版中介机构尽管参与了出版市场运行的过程,成为出版市场运行机制中不可替代的桥梁与纽带,但是由于它们所具有的“官办”色彩而存在诸多弊端并影响其作用的发挥。因此,加强这些行业协会等出版市场中介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就成为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出版市场管理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现阶段,出版市场中介组织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步阶段,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四,进一步拆除出版市场进入的障碍,降低出版市场准入门槛。
拆除出版市场进入障碍是使现代出版市场体系的竞争性功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政府的努力,企业进入出版市场的门槛有了很大程度的降低,但是个别市场由于不允许他人进入,基本垄断经营的状况依然存在。垄断经营的最大弊端在于,它不仅阻碍生产技术的进步和资源的有效利用,而且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和社会福利的减少[5]。为打破这种状态,必须大力拆除出版市场准入的障碍,除了自然垄断行业及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行业之外,应拆除出版市场准入的行政壁垒,通过技术标准来控制出版市场进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