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记者 陆宇峰
扫黑除恶
2021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总结了过去三年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并审议了相关文件。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恨之入骨。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场波澜壮阔、影响深远的人民战争正式打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19年11月,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2421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9773个,敦促35474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全国尚有涉黑涉恶逃犯4713人。其中,涉黑案件逃犯127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逃犯143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逃犯1999人。
截至2020年4月底,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120个,涉恶犯罪集团9888个,刑拘犯罪嫌疑人388442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7190人。促进了社会生态、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的改善,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山东公安宣传扫黑除恶
2021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圆满收官,常态化扫黑除恶还任重道远。自2018年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的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本文有以下几方面的贡献:第一,目前对“十二五”规划,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创新驱动战略的经验研究不足。大多文献都是研究2010年左右的工业企业经验证据。可是考虑到创新政策和环境的变迁,相关研究结果的适用性会存在一定偏差。因此研究供给侧改革阶段创新科技补贴的绩效,能够填补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效果的研究空缺,加深理解科技创新补贴的作用路径。第二,从宏观科技创新环境与微观企业创新行为研究相关性来看,当前文献缺乏政府创新补助政策与企业创新联系之间的系统性研究。另外当前文献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稍有欠缺,无法清晰地了解创新驱动战略转变(科技创新补助策略)如何具体影响微观企业的创新行为。
长久以来,黑恶势力作为社会毒瘤,横行乡里,欺行霸市,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无恶不作……这些行为不仅侵害老百姓的正常权益,也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侵蚀国家的根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心向背的伟大战争。
我国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凭借态度坚定、措施过硬、工作扎实,依法铲除了危害百姓,群众强烈反映的黑恶势力,并深挖出了一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给党和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公安部制定出台了《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意见》,始终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
由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赵克志担任组长,26个局级成员单位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层层深入推进,直接组织案件侦办工作。
公安部党委成员直接包案督办重大案件,11次赴重点省份蹲点调研、实地督导,充分发挥各级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织作用,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查处涉黑恶腐败问题,严肃惩治涉黑恶“保护伞”,为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障。
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打击各省各地黑恶势力的捷报频频。
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广东省公安紧盯十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打击四类突出犯罪。先后组织开展12次集中收网行动,波次开展“雷霆”“铁网”,集中打击和追逃行动,强力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8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08个。
福建省公安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强化延伸治乱,深化电信网络诈骗、涉麻制毒等重点地区整治。累计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5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48个。
天津市公安把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建设平安天津的重要工程。截至目前,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7个;刑事发案数,严重暴力犯罪数连续三年下降;命案、枪案、绑架案实现连续六年全破。
安徽省公安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7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33个。现行命案全破,八类暴力犯罪案件、三类可防性案件发案数同比分别下降3.5%、22.2%。
全国公安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开辟打击犯罪新战场。打击“套路贷”犯罪专项行动,打掉各类犯罪团伙8282个,网上疑似“套路贷”运营机构数量减少86.5%;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打掉非法采砂黑社会性质组织5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7个,查获非法采砂船328艘;打击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专项行动,打掉网络涉黑涉恶团伙2334个,破案5.9万起;打掉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残害群众的“黑村官”和“村霸”“乡霸”等农村黑社会性质组织128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14027个。
公安部扫黑办在专项斗争期间,共收到17万余条群众举报的线索,经过核查后,从中打掉170余个黑恶犯罪组织。
2020年,全国刑事案件数量比2019年减少1.8%,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数量同比减少8.7%,立现行命案数量同比减少9.3%,治安案件数量同比减少10.4%。截至目前,已到案目标在逃人员5768名,到案率为99%。其中73名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已到案71名,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04起案件已全部办结移送起诉。
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全国公安机关以实际行动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强化了使命担当,深化了思想认识,为赢得这场正义之战不断努力着。
全国各省各地用显著的成绩,印证了我国社会治安环境的明显改善,也见证了平安中国建设的坚定步伐。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是社会治安问题的综合反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收官,但常规的扫黑除恶,还需坚持不懈,才能确保社会的和谐发展,群众的利益得到保护。
扫黑除恶,“老虎”要打,“苍蝇”要拍。黑恶势力往往与腐败的“保护伞”密不可分。不仅要打,更要预防,标本兼治才能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与长效。
毒品对于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不言而喻。毒品犯罪,往往伴随着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毒品,摧毁制贩毒团伙网络,深挖涉毒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才能真正做到铲除毒品问题。
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始终保持“零容忍”。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无论是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的“保护伞”,还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只有持续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才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美收官后,为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常态扫黑除恶仍需做到以下几点:
扫黑除恶进校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以农村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2021年,全国村(社区)“两委”将开展5年一次的集中换届。政法机关要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干扰侵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宗教势力渗透等问题,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巩固专项斗争成果。要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及时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去年10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动态跟踪研判行业领域中的新变化、新趋势,提高发现打击违法犯罪能力。
以法治为基本方式,全面提升行业领域依法监管工作水平。重点完善相关行业领域监督管理、信息互通共享等法规制度机制,从信息网络、资金监控、人员管理等方面完善特殊预防措施。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落实纪检监察、政法机关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联动机制。提升“三书一函”质量并强化跟踪问效,提高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打击。全国公安机关要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野中,多措并举除恶务尽,不断夯实平安中国的社会根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收官,但扫除黑恶势力还尚未结束。全国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唯有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才能还国家以清明,百姓以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