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远
(南京财经大学 外语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激活区”(1)国内有学者将“active zone”译成“活跃区”(束定芳, 2008;霍明杰, 2012)。本文译成“激活区”,旨在与“区激活”(zone activation)这一术语保持关联和对称。这一概念用以解释语言模糊性,为兰盖克(Langacker,1984)(下文简称“兰氏”)所首创,并频繁见于其日后相关论著(Langacker,1990/1999/2009)。按兰氏定义, 激活区这一概念牵涉范围颇广。然而,究竟何谓激活区,区激活(zone activation)与转喻化(2)转喻一般分为“指称转喻”和“非指称转喻”。非指称转喻分为述谓转喻、言外转喻和纯粹推理转喻(参看Barcelona,2011),认知语言学向来笼统视之为“转喻”的认知操作,有人(如Paradis,2004)把它分为转喻化、义面化、区激活等三类识解。本文探讨转喻化(典型转喻)与区激活之间关系,暂不讨论义面化。之间存在何种实质区分? 这些基本问题前人有所涉及,但论述欠集中深入,迄今对区激活与转喻化之间本质区分尚未见系统探析。Paradis(2004:253)指出:区激活是“物性层面上的识解”,这种现象“无处不在”。她论述了转喻化和义面化现象,却未对激活区现象展开论述。一般而言,“无所不在”意味着“习以为常”,而越“习以为常”者,越可能“习而不察”“察而不透”。为此,本文考察激活区现象(3)对“激活区现象的”称谓大同小异,如:“激活区现象”(active zone phenomena)(Bierwiaczonek, 2013)、“区激活”(zone activation)( Paradis,2004/2011)、“侧显面—激活区偏离”(profile/zone discrepancy)(Geeraerts et al., 2011)、“激活区—侧显面偏离”(active zone/profile discrepancy)(Langacker,1984)或“侧显面—激活区偏离”(profile/active zone discrepancy)(Langacker,2009)。本文视“zone activation”(区激活)与“active zone phenomena”(激活区现象)为一对交替使用的术语。的缘由,在 Paradis (2004/2011)、Geeraerts 与 Peirsman (2011)、Barcelona (2011)以及 Bierwiaczonek (2013) 等研究基础上,结合语料观察、分析和思考,对区激活和转喻化之间的异同作深入探究。限于篇幅,且为避免纠缠不清,暂不讨论区激活与义面化之间的关系问题。
根据Langacker(1984:177/1990:190),激活区是“射体或陆标(4)按照认知语法理论,“射体”(trajector)是被侧显(profiled)关系中的焦点或最突出的参与者,而“陆标”(landmark)是该关系的次要参与者。语法上“主-宾关系”是射体-陆标组配关系的基本反映(参看 Evans,2007)。直接参与某一特定关系的那(些)部分”。从他的经典例证 (1) a 看,“咬”(BITE)这一特定动作关涉的直接参与者显然不是整个生物体,如“狗”和“猫”,而是两只动物参与该动作过程的身体“焦点部位” (focal areas),即动作过程发挥直接作用的“狗牙”(包括“上下颚”)以及猫被咬的特定部位。
(1)a.Your dog bit my cat.
b.Your dog bit my cat on the tail with its sharp teeth.
应当指出,(1) a确实能够体现激活区,但它涉及的激活区相对整个生物体既不突出,也不自足独立,更遑论明显界限。兰氏(Langacker, 1984:777/1990:190)进一步深刻指出:就关系性概念而言,某些参与部位相比其余部位显然发挥更为直接关键之作用。他(Langacker,1984:178/1990:191;/2009:49-50)以充分实例反映了语言激活区现象无所不在。如:
(2)a. David heard a noise.
b. The customer waved.
c. The receptionist smiled happily.
d. The cow is chewing the cud.
在(2)各句中,射体(此处视同“主语”)的不同“侧面”或“部位”(“耳朵”“手” “脸”“牙齿”“上下颚”等)作为动作过程的实际且直接参与者,介入了动词表示的关系中; 因这种“直接介入者”处于“激活”或“活跃”状态,称之为“激活区”名副其实。
兰氏(Langacker,1990:192)补充道:“激活区不必仅限于有关被侧显实体之构件,而往往只须与名词指称对象共有某种关联性”。换言之,一个实体侧显面与具体激活区的偏离(5)“激活区现象”即兰氏“侧显面-激活区”之间的“偏离”或“不一致”,简称“区激活”,,不必基于“部分-整体”的关系;换言之,只要直接介入的部位和它整体之间存在某种独特关联,即可视为区激活,如例(3)、(4)、(5)所示。兰氏对激活区定义作了上述补充说明,拓展了激活区概念,使其涵盖了转喻范畴,但这又使激活区现象更趋复杂化。如:
(3)I’m in the phone book.
(4)The kettle is boiling.
(5)That car doesn’t know where he’s going.
上述三例中,源域分别为“I”“kettle”和“car”,靶域概念(喻标)则分别为当事者“姓名及电话号码”、壶中的“水”和汽车的“驾驶员”,语言学视此类例子为典型转喻,而兰氏却将例中喻标视为“激活区”,更将激活区现象视同转喻,明确宣称如上文例(1)a这类激活区现象“体现了某种转喻,亦即借助一个相关实体[此指“整体” (笔者注)]的名称间接提取另一个关键实体[即“构件”(笔者注)](Langacker,1999:62)。正因兰氏过分扩展了激活区概念以涵盖通常属典型转喻的情形,并将激活区现象与转喻混为一谈,这就为他的激活区理论埋下了争议(而上述引语似可看出他多少意识到了这一争议性)。
如果赞同兰氏区激活定义,视之为转喻,那么它在何种程度上归属于转喻?它究竟是一种典型转喻还是边缘性转喻?观察兰氏区激活例证(Langacker,1984/1990),其大部分明显反映了“整体à部分” 或“ 部分à整体” 这类转指特征。前一类情形如Langacker(1984:177、179)例(5)a和例(8)a、(8)c,后一类情形主要以 Langacker (1984:184)例(13)b、(14)b及(15)b或其 (Langacker1990:197-198)例(12b)-(14b)为代表。为厘清兰氏论点, 不妨将其例证分为三类进行比较,考察其异同。
综观兰氏(1984/1990/1999)例证并考察相关文献,发现激活区现象按其特征可归为三大类。
第一类:处于某一关系中的激活区即便实现了词汇化,也无法摆脱相关生物体(有机整体)的操控而独立运行;换言之,这种情形下的激活区大多属于非自主性实体,如生物体的构件(动物之牙齿、颔颚,或人之耳、手、脸等器官或部件),如例(1)和例(2)所示。
第二类:处于特定关系中的激活区很大程度上是含糊而不易确定的。此类情形如本文例(6)及 Langacker(2009:49)之例(3)d(The oarsman in that boat)。换言之,这类例证表明,唯有当言说者无法准确或恰当地指示目标概念(喻标/靶域) 时,才会寻求如例(6)这种“侧显面-激活区”之间的“偏离”为权宜之计。
(6)The coral stung my leg.
当事人的“腿”(leg)表明这类关系中特定实体的激活区极具模糊性:“腿”作为“蜇”(sting
(7)The baby’s teeth chewed the orange.
(8)The baby chewed the orange with its newly emerged teeth.
例(8)激活区在行为图式内被侧显为工具格(instrumental case),这意味着主语(射体)“婴儿”(baby)依然是事件的首要参与者。
实际上,实体直接介入特定关系的具体部分尽管充当了激活区,却往往因其模糊不定的状态而尚未实现概念化或词汇化。这种情形如例(6)、(9)及(10)所示(Taylor,2002:111):
(9)John kicked the table.
(10) My car got scratched in an accident.
例(9)激活区同时涉及射体(施事)“脚”的某一部位以及陆标(受事)“桌子”蒙受影响的具体部位,但这两者具体部位均不易识别指示。例(10)的激活区应是车身的某个或多个难以指称的部位。
第三类:相比前述两类情形,作为喻标(靶域)的激活区业已充分独立,且自然实现了概念化和词汇化。例(3)、(4)、(5)的激活区分别为“speaker’s information”“water”“driver”。
从作为靶域(喻标)的实体着眼,激活区现象可概括为三类。第一类:直接介入特定关系的部位虽已词汇化却未能摆脱特定生物体(有机整体)而独立运行(如“狗牙”);第二类:喻标模糊不定且大多尚无词汇化形式,因而难以识别(如车身、桌子等器物具体受影响部位);第三类:喻标是已概念化和词汇化了的独立实体(如“驾驶员”“水”)。前两类情形是名副其实的激活区现象(侧显面与激活区之间存在“偏离”),第三类情形属公认的典型转喻,不宜解释为激活区现象。
上述情况表明,区激活和转喻化(6)根据Paradis(2004/2011:63)以及 Geeraerts & Peirsman(2011),“转喻化”(metonymization)其实就是典型指称转喻(referential metonymy)。本文采取“转喻化”一词,盖因其可与“区激活”这一动态识解相对称。两者之间尚有界定问题,应从多个视角加以考察厘清。为寻求解决方案,不妨先从“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着眼,尝试两种解决思路:(1)将所有“整体→部分”和“部分→部分”的转指均视为激活区现象。一旦采取这种路向,我们只需正视“部分→整体”转喻和激活区现象这两大类非隐喻性映射。(2)不妨将本文例(3)-例(5)这类目标实体(靶域)业已词汇化了的“部分→部分”转指情形(这类情形属于 ICM 总体框架内构造成分(7)例(3)-例(5)均属于理想化认知模式(ICM)内的“构造成分”转指。具体而言,例(3)为“领有理想化认知模式”(Possession ICM),以领有者 “I” 转指领有物 “name and phone number”等个人信息;例(4)属“容器理想化认知模式”(Containment ICM),以容器 “kettle” 转指液体 “water”;例(5)属“操控理想化认知模式” (Control ICM),以被控之器物 “car” 转指主控者 “driver” (参看 Radden et al., 1999:36-41)。转指)视为名副其实的转喻而不是激活区现象,同时可将“整体→部分”和“部分→部分”转指划归转喻范畴内两个类别。明确而言,目标实体(靶域/喻标)业已概念化和词汇化的情形均应视为转喻化而不是区激活。此外,认知框架(即 ICM)中的整体和部分均已实现概念化和词汇化了的“整体→部分”典型转指属公认转喻化情形。
本文采取第二种处理方式(参看Bierwiaczonek, 2013),明确区分区激活与转喻化(典型转喻)两类现象。尤须指出,“激活区现象”(active zone phenomena)及其替换表述方式“区激活”(zone activation)只适用于“整体à部分”的转指。这种意义上的“部分”可体现为两种情形:(1)概念上清晰并且实现了词汇化,但终究属于非自主实体;(2)概念上模糊、边界不清而且未实现词汇化的某个区域。
区激活和转喻化这两类识解之间的差异大体可从四个方面加以描述,其考量均以上文第二种思路为依据。
首先,典型转喻允许释义性转述(实为“赘述”)而不至于扭曲句意,而激活区现象一旦采取这种转述方式,则违背常情或有悖于常态表述。为此,上文(3)-(5)可以转述为(3’)-(5’),但例(2)各句却难以转述为(2a’)-(2d’):
(3’) My name and phone number are in the phone book.
(5’) That car’s driver doesn’t know where he is going.
(2a’)David’s ears heard a noise.
(2b’) The customer’s hand(s) waved.
(2c’) The receptionist’s face smiled happily.
(2d’) The cow’s teeth and jaws are chewing the cud.
然而,当特定关系中的激活区与词语通常的侧显面(指称对象)有所分离甚至迥然相异时, 便可采取“迂说式”(8)“迂说式”(periphrasis)指“拐弯抹角的说法” 或 “迂回曲折的词句”。兰氏(1984:184)以“spelled out /specifying periphrastically”这一短语表示“迂回表达”。(Langacker,1990:197)将该激活区加以显化(如<1b>Your dog bit my cat on the tailwithitssharpteeth)。这种以迂说式显化激活区的处理方式,是以“强调激活区” 这一交际动因为依据的。相比而言,转喻的靶域(喻标)一旦以释义方式加以显化(如3’-5’), 其句意虽未偏离常态,但造成该转喻的顷刻消失(参看 Barcelona, 2011:51)。
在语言实践中,“侧显面与激活区之间的不一致(discrepancy between profile and active zone)体现为一种常态”(Langacker,1984:178),笔者主张这种常态的偏离不应视为转喻。激活区现象根源在于语言资源的有限性与概念化之无穷性两者之间存在矛盾。由于概念化的无穷性,指称上我们只能一定程度地将就于“欠额赋值”(under-specification)这种“模糊性”(indeterminacy),人类语言采取了“区激活”这一权宜方式以维持语言正常运作(Redden et al., 2007:6-7)。
(3)学校将酒店租赁给校外承租方经营,其经营的目的是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经营方向难以控制等很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学校掌控难度较大,难以满足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工作要求;且很多高校的酒店地址都在校园内,不可控因素较多,校外承租方经营,也不利于校园安全。
其次,区激活无需转移指称对象,转喻则必须转移指称对象。从这一角度看,激活区现象明显有别于“整体→部分”转喻。转喻词(metonym) 之所以必须转移指称对象, 是因为它违反了谓词的“共现限制”规则,而激活区现象中的实体名称无须转移指称对象即可按字面理解,因为它与谓词完全兼容而不违反限制规则。看下列典型转喻:
(11)The piano is in a bad mood(9)本例属公认转喻,前提是不将“钢琴”视为有灵之物而排除其隐喻性解读(隐喻性解读的可能性尽管不大)。.
(12)ChinaDailyhasn’t arrived at the conference yet.
由于谓词违反了主语的选择限制,以致例(11)和例(12)的主语必须转移指称对象,接受转喻解读,将“piano”和“China Daily” 识解为“演奏者”和“记者”;唯有如此,方可接受“in a bad mood”和“arrive at the conference”这类通常与指人名词共现的谓词。一旦选择了符合人类特征的谓词,则理应对物称名词施加指称转移。这一识解过程称为“强制”(coercion) (Geeraerts et al., 2011:91-92),也是“提示”(cueing) 的结果(Ruiz de Mendoza, 2011:105;107)。对比可知,例(2)各句主谓搭配自然,主语均未违反对动词的选择限制, 无须强制指称转移,即可按字面理解和接受。从指称同一性(10)“指称转移”和“指称同一性转移”牵涉同一问题的不同角度,故归在一起阐述。角度说,转喻化(典型指称转喻)能体现指称同一性(identity)的转移,而区激活既不体现指称同一性的改变,也不强制指称同一性发生改变或转移。例如:
(13)Proust is still widely read, though in generalitis tough. (Croft, 2003:178)
(14)a*I punched Bob anditgot black, unable to see. (Bierwiaczonek, 2013:45)
(14)b I punched Bob in the eye, anditgot black, unable to see.
例(13)中的回指代词“it”之所以合法,是主语“Proust”经历了从源域“作家”(“人类”域)向靶域“论著”(“物品”域)的转指。例(14)a中说话人欲以人名“Bob”来表示激活区(被打青的那只眼),但此处既不存在、也不允许同一性转移,因而无法产生合理的区激活;换言之,“punch”(拳打)这一动作的激活区可以是人体任何部位,而“眼睛”自然不是“拳打” 对象的默认激活区,故不应将“受害人”视同为激活区“眼”的始源域,不应在指代不明的情况下贸然采取“it”来回指人称名词“Bob”。相比,(14)b中的回指代词“it”之所以可以接受,是因为前一分句已采取迂说式(periphrasis)使激活区获得了显化。从本质上说,显化的激活区“the eye”与“it”两者的指称同一性获得了维持。
再次,转喻化牵涉概念之间意义的转移,区激活仅仅涉及概念内部某一物性特征的侧显。概念之间的意义转移有别于概念内部的物性特征侧显。转喻化和区激活虽都基于“部分-整体”关系的概念包容(或被包容),但在典型转喻实例中,转指是依赖语境而发生于两个词义之间的指称转移;而在典型区激活实例中,因受侧显(被刻意关注)的义面或构件本身作为一种“物性角色”(11)名词意义“以物性角色〈quale roles〉的组构为基础”,这一观点最初由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并获得当代语言学界的重新审视(参看 Pustejovsky, 1995; Jackendoff, 2000)。据此理论,名词的词汇概念属性划分为四种内在特征或曰“物性”(quale 〈qualia, pl.〉): formal(形式特征)、constitutive(组成特征)、telic(功用特征)、agentive(施事特征)。不少事物兼具多种特征、隶属多个分类系统,如“小说”既有物质形态(形式特征),又具信息功能(功用特征),而这些属性可用“点连接”对事物进行描写(“小说”可描写为[物质实体·信息]),因此Pustejovsky (1995)称之为“点事物”(dot objects)。有人将“形式”和“组成”两大特征合并为“构造”(constitution) 特征,而把“功用”和“施事”两大特征合并为“功能”(function)特征。有人视物性结构(qulia structure)为词汇的语言信息,也有人认为物性结构具有概念性(参看Paradis, 2004:249)。(Paradis, 2004:249)而潜隐于一个词项的概念结构内部,故激活区现象具有一定程度的可预测性。区激活牵涉的具体不同侧显面属于同一概念内部的特征。简言之,区激活一律发生于物性结构内部,它只牵涉一个词项概念内部的成分侧显而不涉及词义迁移问题,而转喻化则是一种跨词项、跨概念的意义转移(cross-conceptual, cross-lexical transfer)。从概念映射角度而言,转喻化涉及概念之间的意义映射,而区激活仅涉及概念内部某一成分(区块)的凸显(highlighting)。
然后,源域和靶域之间内在性关系的紧密程度也是区分转喻化与区激活的重要考量因素。具体而言,典型转喻倾向于依赖外在关系,区激活则更依赖内在关系,盖因激活区往往极具潜隐性或内在性,以至于从整体上难以隔离。从原型角度上看,诸如“瓶” 和“酒”这类容器与内容之间高度偶然关系属于典型外在关系(因瓶既可装酒,亦可装其他液体)。相比,车身表面被刮擦的具体部位与整个车身之间的关系属内在关系。须知,“外在性”和“内在性”是一对不易明确界定的原始概念。主张分辨区激活和转喻化并不否认这两种认知识解之间存在着复杂微妙的情形。例如,“My car is leaking oil” 一句中,“car”适宜视为转喻化,其转指对象是“汽车的油箱”,而油箱具体渗漏部位则宜理解为激活区——且不论当事者能否看见。
最后,转喻化和区激活两种现象背后的认知机制不同。“域扩展”与“域缩减”为转喻背后的两种不同认知机制(Ruiz de Mendoza, 2011:116,119-120)。转喻化实为一种发生于源域和靶域之间的特殊“域包容”关系——“靶域包容源域”和“源域包容靶域”。两种包容关系受制于两种不同认知操作机制:前者为“域扩展”,后者为“域缩减”。相比转喻,“区激活”仅受制于“域缩减”这一认知操作机制。换言之,域缩减是收缩了作为切入点的源域范围,使意识聚焦于概念内部特定成分,而这正符合区激活实际情形。
兰氏激活区理论将“部分→整体”的转指视为区激活,这明显有别于本文主张处理方式。按兰氏观点,以下体貌动词(aspectual verb)句的 b 例均属于激活区现象(Langacker,1984:184/1990:198):
(15)a. He began eating dinner.
b. He began dinner.
(16)a. The orchestra started playing the next song.
b. The orchestra started the next song.
(17)a. The author finished writing a new book.
b. The author finished the new book.
根据兰氏思路,以上各例a 式是以动名词短语作为关系性陆标(relational landmark),b 式均以省略动名词后遗留的宾语充当主句限定性动词的陆标。如此,兰氏认为整个述谓(predication)隐含了激活区。令问题更趋复杂的是,兰氏宣称(15)-(17)例证 a 与 b 之间的对比是以谓语动词有章可循的“多义性”为依据的,强调多义性是普通词项的常态(Langacker,1984:181)。据此,兰氏宣称甚至连“hear”这类简单常用动词均有两个语义变体,而“begin”“finish”这类体貌动词则以激活区与侧显面之间允许存在的差异为依据而呈现一种词汇变异模式(Langacker, 1984:185/1990:198)。尽管兰氏通过例证 a、b 两式的对比,试图说明两者的不同,其论证依然缺乏说服力,难免穿凿之嫌。
从语法转喻角度看,上述三例b 句最好解释为“部分→整体”转指,亦即句子的宾语(名词性陆标)作为动作过程的一个部分,用以转指作为整体的关系性述谓结构,因为一个完整的述谓通常包括三个区别明显的概念成分(射体、关系、陆标)以及另外两个同样明确区分的语法成分(动名词及其宾语)。可见,这种转指具备了概念和形式双重层面上“部分→整体”转喻所应有的关键特征,作为转喻理解,从直觉上更容易被接受。本文主张,激活区现象仅限于“从整体到部分”的转指,其中“部分”是在概念上模糊不清且未实现词汇化或在构造上未能自足的实体。这一处理方式显然有别于兰氏激活区理论(Langacker, 1984/1990:Ch.7)。
上述观点也得到了名转动词以及动转名词的进一步支持。所谓“名转动词”(denominal verb)是指以关系的陆标(亦即动词的宾语)表示动作关系本身,如 to weed、to dust、to bone等等;而“动转名词”(deverbal noun)是指以关系(即行为动作)本身表示关系的射体(相当于施事主语),如 a tease、a flirt、 a coach等等。简言之,名转动词(宾语名词转化的动词)体现了“部分→整体”转喻,动转名词则反映了“整体→部分”转喻。可见,“体貌动词+名词宾语”这一句法构造应视为转喻化而不是区激活。
兰氏(1984:186/1990:199)扩展了激活区这一概念,使其不仅涵盖了“部分à整体”转指的语法转喻,更涉及了提升构式的句法分析。如:
(18)a.To paint landscapes is tough.
b. Landscapes are tough to paint. (Object-to-Subject)
兰氏将(18a)分析为以“整个过程”充当射体(主语),而(18)b则分析为原先不定式的宾语经提升后充当射体(主语),剩余的不定式则成为与难易度相关的“整个射体的激活区” (Langacker,1984:187/1990:200)。然而,兰氏认定的(18)b句中的所谓“激活区”实际已完全显化,句子剩余部分的意义也一目了然,以致其分析思路难以自圆其说,因为“激活区”从本质上看,往往极具内在性或潜隐性,而且必须是句义上“有其实而无其形”的内隐部分。唯其极具内在潜隐性,才必须在解读过程中加以“激活”,这也是“区激活”固有的意义。可见,对诸如(18)b这类提升结构采取激活区分析法,使得原本简明通透的句法反而变得隐晦复杂了,以致激活区这一理论几乎沦为可随心支配的“废纸篓”。
综观兰氏论述激活区现象文献,其“激活区”概念牵扯的实例涵盖五类语言现象。第一类为“部分→部分”转指,属于事件域(event domain)理想化认知模式之内成分转指, 是名副其实的转喻,其中“部分”作为靶域(喻标),业已实现概念化和词汇化,如上文例(3)-(5)。第二类为“部分→整体”转指,属于句法层面上的语法转喻,如上文例(15b)-(17b)。第三类为非转喻的激活区现象,其中潜在的靶域往往既未概念化也未词汇化(虽也可能概念化但终究未词汇化)。典型实例如上文例(6)、(9)和(10),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区激活。第四类是基于“部分-整体”转指关系的语法转喻,即:以形容词表示的性质特征来转指相关动作过程。这种情形通常表现为“系动词+形容词性补语”(如That barber is fast)。兰氏(1984)例(11)各句即如此。最后一类为“提升构式”,与转喻毫无相干,更遑论激活区现象。此种情形如兰氏(Langacker,1984:184)之例(16)、(18)。
激活区现象之所以颇为复杂,是因为按Langacker(1990:192)定义的激活区,除经常充当某个被侧显实体的组成部分以外,还可凭某一独特方式与名词指称对象取得关联。将区激活与转喻化加以明确区分,不随意泛化“激活区”这一概念去牵强解释某些缺乏相关性的语言现象,庶几可确保这一概念的应有解释力和理论价值。
转喻化和区激活是建立在“部分-整体”这个事物构造基础上的识解操作。两者均以语境为依托去选择特定概念结构中最相关的义面,而两者区别在于被侧显意义的规约化程度。转喻化发生在语境关联的两个不同概念之间,而名副其实的区激活发生于单义现象中的意义内部。这一观点与兰氏(Langacker,1984)的主张迥然相异。区激活是一种相比转喻化更为普遍的现象,涉及语用中一切意义的解读。
转喻化和区激活均属概念层面上的参照体和凸显现象。两者独特之处在于源域和靶域之间的“域包容”关系:“靶域包容源域”和“源域包容靶域”——前者受制于认知上的“域扩展”操作,后者受制于“域缩减”操作。转喻机制涉及域扩展和域缩减两种操作,区激活仅涉及域缩减这一操作。
转喻化和区激活之间存在多维区别,但总体均受制于“部分→整体”以及“整体→部分”的转指思维模式,而在受制约的程度上,则各不相同。转喻牵涉“域扩展”和“域缩减”两种认知操作,区激活是概念内部的一种“突出”过程,仅受制于域缩减操作。激活区现象是语言体现的一种模糊性和赋值欠额。唯有正视这种性质,才不致于将转喻和激活区现象混为一谈。若将语言模糊性一律视为转喻,又将激活区现象视同转喻,则“转喻化”和“区激活”这一对概念势必纠缠不清,终将形同虚设,更遑论其理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