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起、崔国富、王延军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0)
在路桥施工中,引发吊篮事故的原因主要包含:篮体断裂、钢丝绳断裂、提升机涡轮齿受损、人员操作违规,另外还包含很多隐藏的原因,例如,吊篮质量较低、行业市场混乱、应用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
现阶段在各区域中,吊篮监管做法明显不同,一些地方监管吊篮多将其纳入特种设备中,一些地方则和脚手架一同监管。再者将市场准入作为基础,关于吊篮生产,一些地方以备案制度为基础;还有些地方要提供相应许可证明后,方能进到本地市场中,但因国家方面未将其纳入特种设备管理当中,所以现阶段国内多数吊篮生产厂家都无法获得相关许可证。一些地方划分吊篮安装单位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企业,同时要求其持起重设备安拆与脚手架方面证书,因当前企业资质管理中,未纳入吊篮安装这一项,所以此类证书很难获得[1]。
不同区域建立的吊篮施工安全监管存在较大差异。很多地方愿意大胆尝试,合理制定监管方法,以便吊篮市场秩序与施工安全方面发挥作用。但因不同地区监管要求与条件不同,需要准备的资料与操作程序也存在明显差异,还有部分区域需重新办理审查手续,这也会引发很多问题。其一,部分吊篮难以适应一区域一指令的方法,增加吊篮施工监管难度。其二,一些准入条件太高,个别无良企业借助拉关系、开低价等方式,应用不合标准的吊篮,加上个别主管部门吊篮管理定位不够清晰,即便相关部门有心对租赁市场进行整顿,但因缺少系统操作,所以很难取得理想成效。
国内吊篮相关技术标准包含两部,即高处作业吊篮与施工脚手架安全规范。一种为国家标准,后者为行业标准。就这两种标准来讲,尤其是对安全内容而言,其仍存在争议条款。
2.2.1 未限定吊篮整机和核心部件应用年限
吊篮中两个主要部件,即提升机与安全锁,这两者均凭摩擦来提供承载力,在应用年限不断增加的当下,设备可靠性逐渐下降,若核心部件失效,则会引发严重后果。结合多年实践分析发现,吊篮旧部件出现故障概率逐年增加,很多事故均由于设备故障引起,且多发生在年限久吊篮中。
目前吊篮标准当中没有详细规定整机应用年限。即便国家标准指出核心部件报废标准,但施工期间很难执行该操作,若缺少专业检测设备,管理、监管人员难以判定其是否报废。相关调研显示,施工现场中判定是否报废的方法仍以观察吊篮外观为主,针对外观陈旧的吊篮,应避免其入场,但若设备未规定报废年限,对于年代久远的吊篮仍没有办法解决[2]。
2.2.2 未规定吊篮安全锁标定机构
就吊篮而言安全锁保护装置十分重要,可靠性较高,但因安全锁失效引起的吊篮安全事故仍有发生。所以有必要定期检验安全锁。吊篮标准当中对安全锁检修年限与时间进行规定,但规定中未指出谁负责,这导致条款没有责任单位执行,导致条款执行困难。
2.2.3 未规定拼装吊篮整机
高处作业吊篮三大部件包含安全锁、提升机、电控箱,一些高处作业吊篮制造企业没有这些生产能力,多从其他企业购置主机,利用自身潜力生产少量钢构件,待拼装结束后推向市场。企业采买吊篮主机期间,一些由正规厂家进行,另一些从小厂家采买。因此,吊篮主机质量存在明显差异。因国内法律未详细规定吊篮拼装企业研发水平和制造水平,市场中出现很多吊篮拼装企业,导致企业明显缺少市场竞争力,最终陷入低价竞争,对吊篮产品质量产生影响,也阻碍吊篮技术发展。
施工现场管理常常会引起吊篮事故发生,该数量占总事故一半。引起上述事故的原因多为,应用单位安装与使用期间,检查不到位,或让故障设备继续工作,施工区域未设立警戒线,应用非法简易吊篮,上述情况都容易引起事故。
施工现场中,应用吊篮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缺位多体现在下面几点:
2.3.1 缺少上岗人员培训:人员操作违规,未按照规程操作,引起吊篮安全事故发生。所以,吊篮操作前期,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安全技能培训与教育,但很多施工人员上岗前缺少这方面知识培训,常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
2.3.2 日常管理不合理:应用单位现场管理不合理,也常引起吊篮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期间,管理工作不到位多受规章制度影响。施工现场操作中,多体现在管理工作混乱,未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
2.3.3 缺少可行方案: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前,应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其可确保施工安全开展,但具体执行期间,部分施工企业没有制定专业施工方案,或方案制定没有和现场环境相结合,因此难以对现场施工进行合理指导。
2.3.4 缺少安全监控程序: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入场期间,多以零部件形式为主,在入场后应做好重组工作,科学安装吊篮,确保吊篮运行安全。但很多企业安装吊篮期间,缺少安全监管,因而导致吊篮安装常常不达标。
2.3.5 吊篮验收工作不及时:安装完吊篮后,需组织技术、监理、生产厂家开展验收工作,如验收期间遇到不同问题,应及时记录各项问题,待整改结束后,方可投入应用当中。一些吊篮安装后,未第一时间组织验收工作,致使吊篮验收难以达到预期成效。
2.3.6 吊篮拆卸与退场控制不合理:拆卸吊篮期间,需遵照施工方案操作,拆卸期间,应保证天气条件适中,然后遵循既定拆卸顺序操作。部分施工企业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到位,胡乱拆卸吊篮,退场期间超载现象十分常见,容易引发事故。
3.1.1 制定吊篮安全监管法:现阶段难以将吊篮企业融入施工资质序列中。政府监管吊篮施工期间,应模仿北上广等地,利用告知、备案等方法落实。还可模仿部分地方做法,让建设行业协会确认吊篮拆迁单位资质,审查企业吊篮安装拆卸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在吊篮告知与备案期间,应对各项内容要求进行统一规定,然后加强省内联网,避免各层间重复备案。此次沈丘沙河大桥工程施工中,高空施工吊篮安置安全锁,吊篮平台悬挂位置设立安全钢丝绳,保证其状态悬垂,另设立钢丝绳悬挂,确保各根钢丝绳当中都包含不可复位安全锁,保证吊篮平台下滑速度超过25m/min 时,可在100m 范围内停下,保障了高空作业安全。
3.1.2 制定吊篮施工安全标准:修订高处作业吊篮标准期间,应结合吊篮产品质量问题。详细规定吊篮应用年限,结合吊篮寿命与维保等方面关系,针对超年限且应用状况,待第三方检测机构查验合格后应用一年,而后各年都要开展检测工作,针对产品不合格的应及时做好报废处理。
3.1.3 吊篮应用注意事项:应用吊篮期间,避免人为将安全装置拆除,否则产生的后果都交给责任人承担。吊篮操作期间若遇到轧绳情况,需要立即暂停设备,然后让操作人员立即离开设备,接着告知吊篮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维修,避免轧绳情况发生后,继续开展吊篮施工,最终引发断绳坠机问题。
3.2.1 高标准要求吊篮企业:为解决吊篮制造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可利用安全教育让人们了解吊篮施工场所,便于推动吊篮制造企业长久发展,吊篮制造企业既要关注员工培养,还应具备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同时配备一定技术与安全管理人员,然后配备检测仪器与维修设施。高处作业吊篮监管部门可加大吊篮制造企业监管在源头上避免劣质材料入场。
3.2.2 规范吊篮租赁市场:很多吊篮租赁单位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常选择劣质吊篮,加上人员忽视相关法规,因而导致吊篮租赁市场状况紊乱。为解决吊篮流通安全隐患,有必要合理采取规范措施,对国内吊篮租赁市场进行合理规范,可从下面几方面进行:其一,保证吊篮租赁单位采买的吊篮是有资质的生产厂家,且产品质量达标;其二,吊篮租赁单位应委托机构,到施工现场检查吊篮情况,保证出租吊篮性能与技术达标;其三,吊篮租赁单位应及时获得营业执照,同时遵循设备管理部门,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后,向外出租吊篮。
施工现场吊篮安全管理作为遏制事故的主要关卡,即便吊篮市场当中有与标准不符的吊篮,吊篮租赁市场发展缺少规范性,但若高处作业吊篮应用控制合理,也可以防止吊篮安全事故产生。篮应用单位应遵循国家要求来生产,规范管理现场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合理监管吊篮应用单位生产责任。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管范围广,由生产、租赁、维护等方面,一直到制造企业、租赁、安拆等部门,加强吊篮生产全过程监督,不仅可以为监管部门指明方向,还能对实际操作进行合理规范,从而全面降低操作风险。若国内建立统一吊篮安全管理规定,不仅可以推动吊篮生产技术发展,还能减少各种能源消耗,保障桥梁等高处作业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企业财产损失,推动建筑桥梁施工朝着良好形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