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梅
(平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山西 晋中 031100)
猪伪狂犬病对猪种养殖的危害极大,其中母猪、仔猪易感PrV,进而导致妊娠期的母猪发生不育、流产等情况。其中,该病与猪瘟、弓形虫等类似。所以,养殖人员应当做好疾病的区分工作,结合疾病的传播途径设立综合防控措施,有利于提高猪场的经济效益。
伪狂犬病病毒为疱疹病毒的一种,病原粒子的直径约160nm左右,可在猪种肾脏细胞中寄生。其中,该病可借助空气传播,可通过口鼻分泌物质、初乳、精液等传播,PrV的潜伏期约25~30d,可随着猪种的年龄、品种发生一定改变。大部分病猪会出现急性腹泻、呼吸紧促、四肢颤抖、运动功能失调的情况,若没有及时对病猪进行干预治疗,会导致大量猪死亡。在平遥某地区的养殖场病死的猪中,发现病猪呼吸道有明显炎症,体温持续升高,母猪患病后会出现胎死、流产;公猪患病后其阴囊、睾丸明显大于健康猪种,且猪种患病期不愿活动、四肢无力且存在严重的嗜睡、食欲不振现象。
2.1 控制疾病源头当确诊某猪种携带PrV病毒时,可能会导致猪群的患病的情况,并且此类疾病的根除效果较差,还会影响猪群的繁殖、生育功能,大部分患病猪群都会存在不孕不育现象,且期间消化道疾病、呼吸道疾病非常常见。针对此,养殖人员应及时监测猪种的血样,给予gE基因缺失的猪种免疫接种,设立定期采检(一年3~4次)的方式探讨猪种的血液,一旦采血后发现猪种存在PrV病毒时,应立即对感染病猪进行淘汰和生物处理。
2.2 确立免疫接种体系养殖人员应给予不同猪种针对性的免疫接种处理。首先,成年猪应在3月、12月分别检验一次,对需要配种的母猪进行强化接种;仔猪出生后应立即完成免疫接种,接种频率为出生后一次、35~40d一次、75d一次。其次,需对后备猪种完成2~3次接种治疗,完成2次两次接种后猪种会有一定抗体。在此过程中,母猪完成配种后应进行1次接种,接种疫苗可选用灭活疫苗。当完成2次接种处理后,可提高母猪的抵抗水平。其中,接种可分别采用gE缺失的疫苗和蜂胶灭活苗进行。再者,仔猪接种疫苗应结合猪舍的生猪种类进行调整,若养殖场内没有出现PrV疫病时(30d内),可在第31d给仔猪接种灭活疫苗,采用滴鼻接种。若猪场内的疫病非常严重时,养殖人员应加强免疫接种治疗,对保育猪强化干预。
2.3 重视饲料管理为猪群提供健康的饲料,设立安全、可靠的技术防护措施,有利于提高素养管理的有效性。其中,养殖人员应采用分阶处理进行饲养干预,侧重对猪舍、饲料区域、猪舍的墙壁可用0.5%的漂白剂消杀处理,有利于为猪群打造健康的生存空间。值得注意的是,种植人员应当统计平遥的降水及空气指标,确保猪舍内温度在额定标准内,同时强化病虫害、老鼠的清除处理。通过对患有PrV的猪种进行淘汰,再对猪种血样中的病毒进行持续性监控,可淘汰阳性猪种对饲养的危害。
2.4 确定安全管理制度养殖人员应做好猪舍的安全管理,采用封闭式管理模式对猪舍进行控制,控制养殖场内部的流动人员。在此过程中,应当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杀,消杀可用0.5%的氯仿及熏蒸模式。通过对养殖场内、外进行全面消毒,要求进入养殖场的工作人员进行自主消杀,待完成严格消毒后可进入产区管理。另外,养殖人员应及时观察猪种的机体情况,判断猪种是否存在高热、呼吸窘迫等情况,及时对抵抗力、免疫力较弱的猪种给予强化治疗,再结合猪伪狂犬病的特点进行评价,可提升肉猪养殖的安全性。
猪伪狂犬疾病对肉猪养殖的影响极大,故养殖人员应落实完整的监控、防治体系,学习《病死动物及产品深埋处理技术规范》的要求技术,对病死的猪种进行强化处理,给予健康猪种定期免疫接种,有利于提高猪种的存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