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伟,陶 叡
(嘉应学院 政法学院,514015,广东梅州)
在现代化水平上,我国农村和城市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尤其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极不合理。为了推动国家持续发展,提升广大农民群体的生活水平,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关部门当前需要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进行调整。
我国各地农村的整体发展存在明显差异,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的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只有少部分是由村里负责的,而很多地方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方面的资金投入偏少。
如今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只有满足农民需求,才能发挥公共产品应有的效用。然而当前存在供给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一是农民自己想要的产品一直处在极为紧缺的状态,如教育、医疗及环保等,仍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在没有考虑农民需求的情况下,强行进行供给,而这些公共产品与农民的需求完全不符,从而出现供给过剩。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注重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决策,导致逐步出现“重城轻乡”的情况,造成公共产品供给慢慢呈现“双轨制”,城乡获取的供给量存在显著差异,极不平衡。如在医疗、社会保险、教育等方面,农民享有的供给量远远低于城市居民,而且这一差距现在仍然在持续扩大[1]。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普遍存在效率偏低的情况,导致行政成本增加,同时对农民的实际利益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没有考虑广大农民的真实想法;二是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农民需求完全不符。
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基本上由政府部门负责,政府成了公共产品的唯一供给主体,对于其他主体参与有所限制。原本由市场负责提供的公共产品,不少到最终也由政府负责,如此一来,供给的实际效果自然无法令人满意。
农村整体发展之所以落后于城市,主要原因是资金成本投入较少。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存在“重城轻乡”的思想,使得原有的二元经济体制未能打破,资金投入一直处在倾斜的情况。相比于城市,农村获得的资金投入非常少,也没有在政策层面得到优惠,无论是设施建设、教育工作还是医疗卫生,一直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另外,自从国家取消农业税后,政府部门的收入水平也有所下降。
我国当前公共产品供给仍然采用“自上而下”的形式,具体供给量、类型基本上都未让广大农民自己决定,导致实际提供的公共产品往往会与农民自身的需求存在偏离,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极不合理。不仅如此,我国农民的民主观念比较落后,在政策参与方面,农民群体的积极性不高,在没有遇到特殊情况时,往往不会主动表达个人需求,这也是造成公共产品供给不合理的重要原因[2]。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采取了“工业先行”的基本政策,将重心放在了工业和城市发展方面,“城乡二元”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在该政策的影响下,大量资源投在了城市,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收益出现明显差别。相比城市,农村获得的公共产品不仅数量少,而且质量也无法得到有效保证。最后,农民只能自己承担有关公共产品的资金投入,使得个人负担变得越来越重。
我国当前的激励政策及监管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在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各种不良问题频繁出现。在公共产品供给、生产以及监管工作中,由于没有对相关主体行为进行规范,也缺乏透明化机制,农民群体自然无法参与进来,导致权力行使过程未得到有效监督。不仅如此,由于公共产品本身的特点,政府部门也很难从中获取效益,在未有激励机制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性也不高。
所谓治理,主要指的是通过行使权力,对现有的社会秩序进行维护,以此满足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从而促进公共利益得到实现。在进行社会治理的时候,可能会对其他参与主体进行排斥,并对其基本行为有所限制。一些原本能由市场进行处理的事务,最终不得不由政府部门负责,从而造成实际效率低下。不仅如此,现在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同样存在效能低下问题,并未全面考虑农民个体利益,因而导致出现诸多问题[3]。
中央作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已经完全有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其一,必须保证我国农业的整体投资能够持续增长。其二,对于转移支付制度也要不断优化,促使一些基层政府能够获得更多财权。而政府部门由于需要和农民群体展开直接接触,因此需要尝试各种不同的措施,推动地方经济不断增长,提升整体收入,为供给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其三,政府还要对市场、社会及个人给予鼓励,让其也能尽己所能,助力公共产品供给,从而减少政府部门的经济负担。
目前我国多采用“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也就是根据国家需求,对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和结构进行选择。这种模式显然不够合理,对农民群体的需求有所忽视,导致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不合农民需求。鉴于这一情况,理应创新决策机制,以农民的基本需求为导向,开启“自下而上”的决策模式。总体来说,要尽可能让农民群体有机会表达自己的看法,提出个人想法,让其参与进来。如此一来,农民的基本利益就能得到有效保证,促使未来决策变得更具合理性、可行性及民主性。
我国“重城轻乡”的情况普遍存在,从而逐步产生了城乡二元经济体制。而在产品供给方面,也慢慢出现了双轨制。尤其是公共产品部分,相比于农村群体,城市居民显然享有更多,而且质量更高。进入新时代之后,政府部门对此现象理应提高重视程度,应该采取有关措施打破现有的二元经济体制,如改革户籍制度,确保城市居民和乡镇居民能够拥有相同的地位,彼此身份没有差别。此外,对于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也要进行调整,让其变得更为均衡。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改进政策的方式,促使城乡居民都能获得所需公共产品,整体质量也能保持一致。
由于相关问题的存在,现在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极为低下,使得国家和农民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针对这一情况,就要完善相关法规政策,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条例,对相关人员的行为予以约束,让其能够按照规定要求,执行相关操作。不仅如此,对于公共产品供给的整个过程,必须采取全程监督的方式,除了利用网媒监督外,还要逐步建立具有较强互动效果的监督网络。另外,相关激励机制也要进行完善。诸如,在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可以尝试将广大农民的评价作为参考,严格执行永久问责机制。如此一来,管理人员就会转变态度,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着想,为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之所以会出现公共产品供给困境,主要是由于供给主体单一化,若完全由政府部门负责,自然会产生上述问题。而市场和一些非营利组织,由于自身灵活性较高,且具备专业素养,因此能够有效弥补当前供给方面存在的不足,最终实现多方共赢。针对现状,政府部门在主导供给的同时,还要鼓励更多非营利组织参与进来,进而形成公共产品多元供给的局面,提升治理工作的实际水平。
综上所述,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直存在较大问题,不仅结构不合理,投入也较少。对此政府部门要予以重视,应深入分析现有问题,并及时解决,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和供给方式。这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果就会全面提高,从而使农民群体的利益得到保护,以推动农村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