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刚
(四川省江油市新安畜牧兽医站,四川江油 621706)
当前,在新环境下,人们对食品卫生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这对养猪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加大检疫工作,在猪饲养阶段加强管理机制和改善措施,提高部署检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指定的生猪屠宰场按照具体规定和方法,遵循统筹安排,合理安排的基本原则。屠宰场的建设是生猪定制标准管理的重要先决条件,也是猪肉产品卫生质量提高的条件。基础设施建设是搞好猪的检疫和消毒的物质基础。生猪屠宰场应符合国家规定,具备待宰间、屠宰间、应急间和其他屠宰设备和运输工具和符合环境保护需要的检验设施、消毒设施和防污染设施,还要有疾病控制设施和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检疫申报时,预查运输车辆登记证,屠宰场的具体地址,运输记录等,发现备案证有不符合的情况,立即通知屠宰场检疫处不可以接收,并通报养猪户无法检疫的原因。生猪检疫时必须做好运输车辆及工作人员的隔离和消毒工作,尤其是外地生猪运输车辆,要尽最大可能做到让车辆远离养猪场,在车辆消毒工作完成以后,通过场内的车辆将生猪送到承运车上。
宰后检疫大部分是感官检查,必要时通过实验室检查补充。动物检疫人员一般通过观察,能判断被屠宰动物的疾病范围和酮体,肉体及内脏质量。如果在感觉检疫中被怀疑患有特定传染病时,认为肉类腐烂,就可以进行辅助检查,然后进行综合判断。对一般传染病,寄生虫疾病等轻微传染病进行检查后,可以对猪肉进行无公害处理。例如,可以通过高温、冷藏将疾病清除则可以有条件地使用。对传染病严重、无公害处理后不能食用的,可制作工业油进行处理,使其经济价值充分再利用。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一定要在相关人员监督下做深埋或焚烧等处理。
在现阶段,生猪屠宰检疫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对相关工作重视,并有意识的推进检疫项目的发展,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卫生和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是生猪养殖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当地农业的发展基础。及时解决检疫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在实践中加强多方面的投入。相关管理部门应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管理,使屠宰检疫在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引导和推动。在推进相关检疫工作的过程中,要明确、严格管理工作和管理制度,责任细化,让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意愿。
积极明确执行法律的主体和权限,生猪屠宰管理方面涉及的部门很多,如果各部门没有主要任务和次要任务,或者没有完成各自的责任去管理工作,必然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因此,主体的有效明确对执行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同时,要统一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应按照国家物价管理局和财政部门的文件要求,遵循当地财政部门监督制作的检疫要求。
定点屠宰实施后,检疫工作将以监督检查为重点,市场销售的活猪产品也要有动物产品资格证明和收费凭证,并有检疫检查印章。餐饮业的经营总是食肉经营的薄弱环节,因此,保健和传染病预防部门应主动协助,严格检查肉类的来源,包括要综合审核购买途径、检疫证明和其他信息。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发现不明来路的猪肝器官,保健部门,工业商业部门,动物检疫部门要共同取缔,清查,取缔非法采购渠道。
综上所述,食品行业是产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相关部门必须发挥扶持作用,还要加强监督管理。因为猪肉的质量安全和基层生猪检疫业务密不可分,必须及时解决检疫问题。生猪屠宰检疫业务的基本设施建设要全面加强,构建高水平质量检疫队伍,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规划优化的重要方向,引进新的策略和手段,全面提高生猪检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