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电子烟向青少年“断电”

2021-03-04 07:54宁静
青春期健康 2021年3期
关键词:断电烟草青少年

文/宁静

2019 年10 月30 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最新数据显示,我国青少年电子烟使用率显著上升。电子烟正对青少年构成诱惑,威胁祖国下一代身心健康。

17 岁少年惊现“爆米花肺”

加拿大多伦多全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躺着一位年仅17 岁的少年,他的身上插满管子,意识全无,仅能依靠医疗器械来维持生命。在医院为他进行仔细检查后,惊人地发现,该少年的双肺已经彻底沦为——爆米花肺,最终医生给出的唯一治疗方法就是换肺,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肺并成功移植,他的寿命最多只有6 年。最后经过多方排查,发现致使阳光少年变成“机械玩偶”的罪魁祸首就是早已融入日常生活的电子烟。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19 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曾明确指出,电子烟含有包括尼古丁在内的其他有害物质,吸电子烟理应被纳入吸烟的范畴。然而,日前有调研发现,尽管线上销售和广告已被发文禁止,但电子烟正通过青少年喜爱的自媒体、短视频平台以及线下自动贩卖机等渠道销售,并且以鲜艳的外表、各种果味的烟弹吸引年轻人的眼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9 年中国中学生烟草调查结果显示,过去5 年初中生吸卷烟比例明显下降,但使用电子烟比例显著上升;当前,我国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电子烟的人数达1 000 万,以15~24 岁的年轻人为主,青少年群体是电子烟消费主体。

电子烟为何在青少年中流行

1.个人原因

青少年关乎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他们正处于自我意识和叛逆性逐渐增强的时期,具有一定从众心理,恰好符合电子烟的流行特性;青少年对电子烟的危害认知不足,在他们的认知中,抽电子烟或者蒸汽烟都是无害的;部分电子烟便携性很高、使用方便,看起来很酷,虚荣心导致他们想以此吸引他人目光;部分青少年的父母及家中其他长辈有吸烟的习惯,引发青少年好奇模仿,导致烟瘾的产生;青少年年龄小、思想认知不成熟,面对与家人或同伴的冲突,无法排解,电子烟可暂时麻醉神经,使他们忘却痛苦,获得短暂的快乐。

2.社会原因

近几年,我国举办了多场国际电子烟加盟、分销、体验展览会。一些参展商特意强调“展销产品大烟雾、多口味、无卷烟危害”,很受青少年欢迎。

电子烟商品本身为了吸引青少年消费,将其中的烟油配以特别的香精配方,达到吸引青少年使用甚至依赖的目的;而且在各种电子烟宣传中隐瞒不良反应,甚至谎称其无害,借此获取商业利益。

目前,我国对电子烟尚缺乏规范,仅有浙江杭州等少数城市的地方立法把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因属性未明确界定,电子烟在生产、销售、使用范围、广告促销赞助等方面,依旧游走于“灰色地带”。

家校共创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1.家庭教育

青少年对电子烟缺乏了解,不清楚电子烟对身体的危害,家长可以采用图片、视频等直观的方式,给孩子科普电子烟的危害;为了孩子的健康,家长应避免在孩子面前抽烟或者不抽烟,起到好的示范作用;如果发现孩子抽烟,要保持理性的态度,做到先谋后定;平时留心孩子在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发现孩子出现抽烟的征兆时,要和孩子好好交流并作出引导。

2.学校教育

如果老师发现有学生吸电子烟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和教育;通过班会、黑板报及微信公众号、学校官网等线上和线下平台宣传电子烟的害处;及时与家长沟通,共同实现对学生的监管教育;肃清周边学校环境,对周边商店、流动摊点经常性随机检查,禁止向学生售卖电子烟产品;建立电子烟长效机制,加强监管,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空间。

政府加大电子烟管理

在不良文化的侵蚀下,青少年吸食电子烟的情况日趋严峻,亟须完善法律及综合性措施,让青少年远离电子烟侵蚀,保护我国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建议对电子烟明确属性界定、加强部门监管职责、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让电子烟有法可依。基于电子烟与传统烟草的联系,应将电子烟纳入烟草范围管理,限制电子烟的各式广告,严管电子烟的销售渠道。

2019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8 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当前青少年控烟工作提出了要求。《通知》要求,开展电子烟规范管理,倡导青少年远离电子烟。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强调,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针对电子烟的立法问题,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姜垣认为:第一,要从源头上对电子烟加以控制,限制电子烟营销;第二,要加强监管,出台电子烟的国家标准;第三,要明确规定公共场所不允许吸电子烟;第四,尤其要明确不允许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目前,一些城市开始将电子烟纳入“烟草制品”范畴进行管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电子烟属于烟草制品;新版《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则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业内专家呼吁,应加大对电子烟的研究力度,出台更加全面、细化的监管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让电子烟向青少年“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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