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赶秋
有一类人看书,只是为了“混眼睛”,也就是古人所谓“遮眼”或“触眼取快”,遇到疑难字句,往往不求甚解,甚至连字典辞典也难得去查,干脆直接跳开不管。你若引经据典,作出善意的批评,他反笑你是书呆子。禅家称这种不肯放过一字的读者是“寻文取证人”,认为“寻文取证者益滞”,反倒会更加不通。真是岂有此理!我觉得学者就是寻文取证人,凡事都要求出甚解,作出合乎情理的诠释,才对得起书,对得起书的作者。人家一字一字辛苦写出,累月经年,方成一书,等到了你手上,你却连读懂它的努力都没有,怎么行?“一事不知,以为深耻”,才是一个学者该有的态度。
凡事皆知的,则为“博物君子”“博物之士”或“达观博物之客”。他们把所知之物记录下来,便成就了一部部博物专著,譬如张华《博物志》、李石《續博物志》等。博物志的源头,又可以追溯到《诗经》和《山海经》。它们虽不专为辨认名物而创作,但当你读了以后,于文学享受之外,还能多识于鸟兽、草木、器物之名。现在流行的名物写作,从某种角度来说,其实就是博物志传统的延续和发展。
最近出版的《志怪于常:山海经博物漫笔》一书,也是名物写作的成果之一,其作者刘朝飞正是标准的寻文取证人。2015年以后,他一边校勘《山海经笺疏》,一边梳理《山海经》内的各类物事,锱铢积累地写成了《志怪于常:山海经博物漫笔》(以下简称《漫笔》),皇皇十万余言。
在刘朝飞看来,“博物”之学与“名物”之学是略有区别的。名物之学是儒家明诏大号提倡的,博物之学在很大程度上是靠一些“怪力乱神”来呈现的,而这恰巧是《论语》里的那个孔子所不语的。比如齐桓公,在《管子》中遇见了登山神“俞儿”,在《庄子》中遇见了泽神“委蛇”,他的身边就总有高人给出解释:此乃即将成就霸业的前兆。这是博物,趋于想象。又比如《诗经》之《关雎》篇,涉及动物“雎鸠”、植物“荇菜”、器物“琴、瑟、钟、鼓”,则是名物,比较真实。而《山海经》的情况就没那么简单了,既有着虚幻的博物内容,也掺杂着切实的名物内容。
近年来,日本的“妖怪学”“妖怪文化”盛行,其审美有时会相对狰狞、阴暗,且已逐渐波及了中国的《山海经》研究和相关图书的风格,刘朝飞坦言“很不喜欢”。他在《漫笔》中举例说:从日本将“妖怪”定义为“人类的知识无法解明的奇怪现象或奇怪的物体”这个维度上来讲,“《山海经》确实是一部妖怪书。比如长得像狸猫,一只眼睛三条尾巴的讙兽,就被他们当作妖怪的典型,但它既不兆凶咎,又非炼化而成,所以我不会将之视作妖怪。”这就是他跟那些受妖怪文化影响的朋友存在分歧的根本原因,也是《漫笔》与众不同的出发点。诚如明代学者朱长春在《管子榷》一书中所论:《山海经》“简而穆,志怪于夷”。《山海经》的平实之处并不在少数,而这些平实的地方正是最值得开发,且亟须开发的。于是,刘朝飞有了《漫笔》之作。
《山海经》由于时代上的古老,行文比较简穆,并无日系妖怪文学式的夸张、玄幻,对动物的描述有着自己的一套话语系统。例如,《南山经》云:“有鱼焉,其状如牛,陵居,蛇尾,有翼,其羽在魼下,其音如留牛,其名曰鯥,冬死而夏生,食之无肿疾。”讲得奇奇怪怪的,结果指的是穿山甲。倘若我们模仿这种语言来描述身边常见的动物,照样会云里雾里不知所云。清人汪曰桢《湖雅》载:“时适多蚊,因仿《山海经》说之云:‘虫身而长喙,鸟翼而豹脚。……设依此为图,必身如大蛹,有长喙,背上有二鸟翼,腹下有四豹脚,成一非虫非禽非兽之形,谁复知为蚊者。”因此,我们亦可反向推论,《山海经》中有些所谓怪物,或许就是现实存在的生物。我们之所以视为“怪”,乃是迷惑于描述的奇诡。换言之,一旦破译了《山海经》的语言密码,就能“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把鲁迅眼中的“巫书”《山海经》还原成最古老的《博物志》。
治学与写书是刘朝飞的业余爱好,他的正式工作是地球物理勘探,俗称“打钻”。《漫笔》各篇正如打钻,选点小而开掘深,旁涉多而趣味广,还原了颇多精彩的文史细节,完全可以视为《山海经博物志》。
作者系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