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工作制,当年花了10年才“攻”下

2021-03-02 10:56徐天
文萃报·周二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劳动部工作制工时

徐天

“五天工作日”的政策变迁始于1986年5月“缩短工时课题组”成立,经过10年的努力,终于在1995年开始全国实行五天工作制。

联合国周五下午不开会

1979年1月,联合国召开科学技术促进发展会议筹备会,各成员国政府均派代表团参加,并提交国家报告。中国报告的起草人、国家科委政策研究室研究员胡平,作为代表团顾问,来到了纽约。

胡平每天马不停蹄地参加会议。但星期五整个下午,却无会议安排,他觉得非常奇怪。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工作人员告诉他,联合国实行双休制,周六、周日休息,周五下午一般不安排会议。这对于胡平来说,是闻所未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对劳动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每周工作六天,成为沿袭多年的惯例。

胡平频繁出国参会这几年,总是十分留心其他国家的工时制度,他渐渐发现,五天工作制是时代潮流。1985年,胡平调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他决定做一个课题,研究在中国缩短工时的可能性。

1986年5月,“缩短工时课题组”成立。研究人员在国内进行广泛调研。他们在全国圈定了几个主要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长春等,针对不同对象设计了多种调查问卷,但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在“增加一天工资”和“不增加工资,但增加一天休息”中,你选择哪一个?结果出乎他们的意料:80%以上的人选择了“增加一天休息”。

1988年,课题结项。胡平还写了一个报告,认为我国已具备逐步推行五天工作制的条件,并提出先在研究中心试点五天工作制,以观察实际效果。报告交给了科委主任宋健和两位副主任。宋健在报告上画了一个圈,表示默许。但有一名副主任却直接将报告退了回来,他给胡平打电话说:“现在我们的问题在于工作效率很低,连七天都不够,你还要来五天。按照你们的意见实行的话,经济要大幅度下降,这对国家是多大损失?”

步子不要迈得太大

1992年年初,邓小平南巡,发表南方谈话。

这年上半年,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简称职安局)职业卫生监察处接到了局领导布置下来的任务,要求他们马上启动一项调查研究,对缩短工时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拿出具体意见,供局、部领导审议,再报国务院決策。

劳动部商请外交部支持,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最终收集到了136个国家的工时情况,从中可看出,世界主要国家实行的都是一周40小时的工时制。

在此基础上,职安局按照“缩减一天工时”和“缩减半天工时”两种方案,召开各类研讨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逐渐形成了共识:一步到位,直接推行五天工作制。

巧的是,部长正是当年对五天工作制持保留意见的那位科委副主任,他调任劳动部部长后,对此事依然持谨慎态度,认为一下子从48小时减为40小时,步子迈得太大,不适合当时的经济和生产状况,明确要求按44小时的方案往下进行工作。

但是,这一方案面临着很大的可操作性问题。因为对需要连续化生产的一些特殊行业来说,半天的工时实在太难安排了。最终拿出的变通方案是:安排为隔周五天,平均每周44小时。

1994年2月3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签发了第146号国务院令,规定:国家实施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自3月1日起实施,当月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次循环。

缓解工人下岗问题

新工时制的实施,正逢国企改革的逐渐展开。1994年,下岗工人人群日益增大。

此时,劳动部已换了新一任部长,职安局也换了新任局长闪淳昌。1994年底、1995年初时,闪淳昌传达了部长的指示,要求他们再次着手研究,制定进一步缩短工时的方案。这是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意思做出的,即如果将每周44小时工时进一步缩短到40小时,可以增加就业岗位,缓解部分工人下岗的问题。

然而,反对意见恰恰来自最需要劳逸结合的行业。如建筑业工人,多是农民工,出来打工就是想多赚钱,休息就是浪费时间。

在闪淳昌的主持下,针对特殊行业,制定了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同时规定,凡实行此种工时的行业或单位,必须报劳动部批准实施。

劳动部将缩短工时的报告再次上呈国务院,获得批准。1995年3月25日,李鹏签发了国务院令,宣布自当年5月1日起,全国实行5天工作制。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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