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学术年会专家观点摘要

2021-03-01 08:29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21年1期
关键词:绿色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 100029)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简称政研中心)以“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举办了2020年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学术年会。来自生态环境部系统、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科研院所和高校专家学者,国内外环保组织和机构代表等参会。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各位专家围绕“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进行了深入而卓有成效的学术交流。

1 主论坛: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中国

主论坛的主题为“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来自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保护基金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的专家学者参加论坛。各位专家学者就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方位、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等展开了深入交流研讨。政研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孙守亮主持了主论坛。

1.1 中国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原副校长何建坤:碳达峰和碳中和导向下绿色发展与转型路径

何建坤指出,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深层次危机,应对气候变化将加速世界经济发展方式根本变革和重塑世界竞争格局。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气候宣示,是我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战略决策,是两个相互联系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目标。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是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发达国家二氧化碳排放早已经达到峰值,并开始持续地下降。中国还处在工业化阶段的后期,能源消费量在一段时间内还会持续有所增长,二氧化碳排放还会缓慢地增加。我们当前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量,尽早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然后转向碳中和目标导向下的深度减排路径。

中国到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长期低碳发展路径就是要从CO2排放达峰转向2℃目标和1.5℃目标下的深度脱碳路径。实现CO2排放达峰必须以GDP的CO2强度下降抵消经济增长带来的CO2排放增量,长期碳中和需要在深度减排温室气体的同时,用增加碳汇来抵消难减排部门的剩余排放。当前,一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GDP能耗强度下降,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二是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降低单位能耗的CO2强度;三是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扩大覆盖行业,控制CH4等其他非CO2温室气体排放,建立MRV(Monitoring、Reporting、Verfication;监测、报告、核查)体系;四是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实施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达峰的目标,“十四五”非常关键,必须形成二氧化碳排放趋于峰值平台期和逐渐趋缓的趋势。要强化“十四五”规划中应对气候变化的指标和措施,严格控制煤电产能和煤炭消费总量反弹,力争“十四五”实现煤炭消费达峰甚至负增长。东部沿海比较发达地区和钢铁、水泥、石化等高能耗行业的CO2排放要率先达峰,为全国的CO2排放达峰奠定好基础。与此同时,用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作为抓手,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CO2排放达峰是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2035年主要地区PM2.5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目标的重要措施。我们的长期低碳发展战略是要实现《巴黎协定》确定的全球长期减排目标和愿景,同时我们也要实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美丽中国,我们的实践和经验也会为世界范围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转型提供借鉴,发挥中国大国的责任担当和引领作用,贡献中国的智慧和中国的方案。

1.2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环境成本对经济影响的政策建议

刘尚希指出,应当从公共风险的角度而不是从公共产品的角度认识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公共物品的提供主体是政府,如果这么来理解,环境公共物品的打造就完全是政府的责任,但是现在环境的恶化、生态的破坏并不完全是政府造成的。公共风险是由个体风险、局部风险、微观风险等转化而成的,防范、化解公共风险,毫无疑问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这种风险责任需要全社会来分担。政府是推动者、组织者、发动者,但同时需要全社会共同来行动。

从广义环境治理概念来说,环境问题应该包括三个成本,即环境使用成本、环境保护成本、环境恢复成本。人类要发展就要使用环境,而使用环境就会有环境使用成本,即经济学中的投入成本。使用过程中要把对环境的破坏和损害最小化,采取措施就会付出环境保护成本。当环境容量达到极限时,要减少现有生产生活方式下的排放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就要治理排放存量,恢复环境容量,这就是我们现在讲的治理成本,也就是恢复成本。

从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必须调整和转变价值观、发展观,围绕人来解决环境问题,不同主体都要承担相应成本。美丽的环境对人来说才是有意义的,如果脱离人去谈美丽的环境,谈环境的治理,就可能出现异化,可能把手段当成了目标。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中,必须针对不同市场主体,考虑其所应当承担的环境成本。财政要掏一部分,企业要掏一部分,个人也要掏一部分,而且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方面的成本会越来越高。

2030年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我们必须把明确的环境成本预期转化为内生动力。社会各方面对现在及将来环境成本的承受、环境成本的消化必须有提前的考虑,在办企业的时候、在投资的时候、在创新的时候就得考虑环境成本的约束。这种约束如果是可预期的,它就会转化成一种内生的动力;如果这种环境成本是不可预期的,往往是突发性的成本,它可能就是压垮经济的一根稻草。做好环境政策的预期管理,环境治理、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才会取得一种长效的结果,才不会使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人的现代化形成一种冲突。

1.3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原主任李铁: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绿色实践

李铁指出,我们对城市治理的概念是模糊的,未来制定环境政策时不是只考虑城市辖区,而是要考虑主城区和每一个实体城市。我们现在提出的城市治理措施实际上是行政区的治理措施。未来人口流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会放缓,预计2030年城镇化率为66%~70%之间,城镇人口介于9.6亿~10.2亿之间,完成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统一的城镇化进程还要有长期准备。在此背景下研究城市环境问题、生态治理问题,需要针对城市进行。

在中国城市化高速发展进程中,绿色发展确实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对绿色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二是人口规模较大的城市服务业增加值均大幅超过工业增加值;三是新能源和煤改气举措大大降低了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四是工业郊区化和远郊区化对减少城市污染物排放也有一定效果;五是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城市环境治理在法制化轨道上进一步完善。

我们对绿色城市的发展理念缺乏深刻认识,曾经存在四个误区。一是我国的城镇化质量不高,还有近2.28亿人从农村进入城镇务工,但尚未完全实现市民化;二是土地利用粗放,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两头增长,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三是错误地认为绿色城市是大尺度的城市,重物质建设和视觉形象,重主城区和新城建设;四是房地产大院模式造成出行不便,导致带来特别大的尾气排放和污染。

市场和互联网应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粗放发展的不足,改变了城市环境空间格局。一是产业园区的市场化运营使得土地开发率、土地建成率和建筑密度都有了大幅提高;二是近些年来城市房地产的发展提升了土地价值,提高了空间利用效率;三是曾经粗放发展的空间得到了有效利用,广场和生态公园的利用效率在大幅度提高;四是服务业自动进入社区,弥补了发展短板,使得曾经的睡城变成了商业活跃的社区空间;五是信息化和互联网发展改变了城市空间格局,共享出行等绿色发展实践为世界提供了中国经验。

城市化依然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治理环境污染需要通过释放城市化潜力实现规模化,解决环境污染治理的成本问题。一是未来治理重点是在中小城市,随着工业的郊区化,如何降低治理成本是重要课题;二是治理的同时要考虑到10亿中低收入人口的就业问题,充分释放就业空间;三是要处理好生态治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1.4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任勇: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任勇指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就是高水平保护,既要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高水平,又要能促进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高质量发展就是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手段。高质量发展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都应该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高质量发展不只是经济发展的高质量,而是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的普遍要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就是高水平保护。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生态环境保护是贯彻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一条主线。从“两山”理论出发,一方面,当资源环境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时,资源环境就成为了有价资源,与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一样,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变量。另一方面,“绿水青山”或者优美生态环境应该是高质量发展的结果,或者说优美的生态环境是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变成了一个内在的统一体时,它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讲到的生态经济体系,就是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如何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就是高水平保护如何促进高质量发展,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创新治理方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也是高质量发展的目的;二是发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优势,发挥引导和倒逼两个作用,双向发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三是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四是创建全社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化体系,推动构建全民行动体系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这四个方面也是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体现,是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

1.5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田春秀:协同控制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

田春秀指出,2020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到第八大任务,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特别提到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的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还特别提到要实现减污降碳的协同效应。

从碳达峰的时间看,很多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就实现了碳达峰。从碳中和目标看,相关材料显示,截至2020年10月,碳中和承诺国达到127个,这些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已占到全球排放的50%,经济总量在全球的占比超过40%。从承诺方式上看,主要通过政策宣示、法律规定或提交联合国等方式向外界发布承诺。从过渡期时间看,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大约有45年到70年的过渡期,而中国只有30年,我们面临的形势和压力是非常大的。从减排任务看,越早达峰,越早进入排放下行通道,平台期越短,总体减排任务可能会越低。

归纳总结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路径,有五个特点。一是将碳中和或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纳入重要的发展战略或法律中;二是将低碳行动贯穿于能源、建筑、交通等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三是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低碳产业和创新技术的发展;四是为应对气候行动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五是建立以部门协同为核心的政策实施机制,形成低碳行动合力。

协同控制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从关注度看,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报告中与协同效应和协同控制相关的内容越来越多,关注此领域的国家和国际机构越来越多;从研究层面看,研究成果不断增加,研究范围不断拓展,研究内容不断深化;从体制机制看,我国通过机构改革,为协同控制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从政策法规和实践层面看,协同控制已经写入了我国相应的政策法规,并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方在协同控制相关核算方面开展试点工作;从未来走势看,迫切需要加速实施碳减排相关政策措施。随着边际减排效益递减,下一步要考虑以减碳促减污,实现绿色转型、进行协同控制是减污减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好地统筹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一是要更好地统筹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相关政策法规制度;二是考虑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地理区位的差异约束,优选协同度高的政策措施;三是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手段在减碳减污、实现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四是做好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研究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五是在地方层面和行业层面大力推进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

2 分论坛一:“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思路与建议暨政策联络点交流座谈会

分论坛一于2020年12月26日下午举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郑伟博出席会议。生态环境部政研中心党委副书记胡军、政研中心战略部主任俞海分别主持了发言和交流讨论环节。上海市金山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云和县、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河南省新县、湖北省十堰市、湖北省仙桃市、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广东省佛山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陕西省西咸新区、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广东省深圳市、江西省崇义县、河北省唐山市等19个地方政策联系样本点代表以视频形式参会。会议以“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思路与建议为主题,从典型经验、困难短板和政策需求等角度,围绕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机构改革、臭氧深度治理等重点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同时与会代表对进一步完善政策联系样本点沟通交流机制,发挥平台机制纵横联络、上通下达作用提出了有益建议。政研中心调研评估部刘越汇报了2020年度政策联系样本点开展的相关工作。会议最后由郑伟博副主任进行总结发言。

2.1 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雪峰:“十四五”期间市县如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刘雪峰指出,处理好“变与不变”的关系,需要做到四“不”与四“新”。他认为,四“不”包括:一是指导思想上,坚持方向不变。二是环境治理上,坚持力度不减。三是环境管理上,坚持标准不降。四是指标体系上,坚持后墙不倒。他指出,四“新”包括:一是将金山区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时创建若干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新目标引领。二是坚持科技赋能新手段应用。三是制定新体系压责,实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四是新版本协调,升级完善“金山环保五步法”新版本,协调好“温度”与“力度”的关系。

2.2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局长郁志华:“十四五”时期生态环保重大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的工作建议和政策需求

郁志华从垂改工作切入,提出了垂改后的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人员配置、晋升、轮岗问题和环境监管的重点、重心问题的建议,并且结合昆山的实际经验,提出了三种建议模式:一是根据《江苏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环保执法作为乡镇综合执法的一部分,使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具备环境管理执法职能。二是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昆山11个区镇中的相关部门签订环境执法委托书,将环境执法权委托给区镇的相关部门行使。三是将乡镇环保编制人员通过借调等方式,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局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使乡镇环保编制人员具备环保执法权。

2.3 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副处长王磊:杭州市“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思路

王磊基于对杭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情况的梳理和分析,系统阐述了“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思路。他表示,“十四五”期间,杭州市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一是聚焦绿色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二是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三是聚焦加大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坚持保护优先,防范生态安全风险,完善生态环境安全格局。四是聚焦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4 浙江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局长吕明:利用好政策联络点平台,打造云和样板

吕明肯定了联系样本点平台的重要性,并针对如何围绕“重要窗口”“大花园核心区”和“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的战略定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扬长避短,打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云和样板发言。他表示,云和近年来在生态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一是首创并一以贯之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把县城作为县域增长极来培育和发展;二是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首创无需任何实物抵押、优惠利率与个人生态信用挂钩的信贷产品,出台全省首个生态产品政府补偿性采购办法,挂牌出让全国首宗“生态地”,进一步加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步伐;三是扎实开展全国首批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在中国内地率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Air Quality Health Index),率先构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信息化平台。

2.5 安徽省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郭忠:“十四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郭忠认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树立系统思维,坚持综合施策,强化协同共治。一是提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点源全面达标监管、面源精细化管控、移动源淘汰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议出台鼓励实施水泥窑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工程相关政策。二是促提升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三水统筹”“四源齐控”“五水共治”,实施城乡、园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建设农田退水氮磷拦截和农村生态沟渠工程。三是保安全推进净土保卫战,探索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治”“调”“退”“保”多措并举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四是严监管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五是守底线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六是补短板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6 福建省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与科技处处长李友谊:在“四改四促”上下功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李友谊围绕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为目标,加快“高颜值”厦门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超越,提出了顺利开启“十四五”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新征程的建议。他提出,要在“四改四促”上下功夫,一是以改促统,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加强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制度设计与成果转化,持续增强责任意识、制度供给和信息共享。二是以改促转,推进产业绿色转型。打造绿色制度样板,培育绿色增长新动能,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推进市场交易体系建设。三是以改促治,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四是以改促保,打造和谐生态环境。大力培育生态文化,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意识,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2.7 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党组书记张卫东:不断开创“十四五”生态环境事业新局面

张卫东结合新区工作实际,围绕当前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面临的诸多困难和挑战,提出了新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他表示,应做到“六个坚定不移”。一是坚定不移、全力以赴推动绿色发展。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为方向,突出存量变革、增量崛起、海洋特色。二是坚定不移、全力以赴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升级版”蓝天保卫战,创新开展“美丽海湾”建设。三是坚定不移、全力以赴推动环境治理专业化、智能化。加大网格化动态监测科技投入,整合各类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搭建生态环境智能大数据监控指挥中心。四是坚定不移、全力以赴构建生态环保经济政策体系。五是坚定不移、全力以赴建设大环保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六是坚定不移、全力以赴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抓好环保铁军建设。

2.8 河南省新县人民政府县长夏明夫:“十四五”期间生态环保重大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的工作建议和政策需求

夏明夫结合新县实际情况提出,一是加大大别山革命老区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力度。建议设立涵盖鄂豫皖三省的大别山国家公园,有效整合大别山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地。二是加快建立淮河流域跨省环境保护机制。建立跨行政区域河湖流域环保机制,特别是建立生态补偿区域间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与下游建立横向补偿关系。三是进一步明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方式。建议编制统一的生态产品目录,加快出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和技术准则,推动各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结果应用。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推进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化机制建设。

2.9 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勇:十堰市“十四五”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几点思考

王勇结合十堰实际,围绕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水质安全的目标,指出十堰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薄弱环节主要在水环境质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面源污染防控和水生态等方面。他表示,针对目前十堰市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短板,“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应该做到:一是进一步补齐市政污水设施短板。二是补齐面源污染防治短板,积极推广“种、养、加”相结合的循环农业模式。三是全面开展重点河流水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四是强化流域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2.10 湖北省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陈小平:仙桃市“十四五”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领域、关键要素和薄弱点

陈小平结合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情况指出,“十四五”期间,仙桃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领域为水污染防治,关键要素为全域治水,全面提升水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统筹推进城市与农村、点源与面源、工业与生活水污染治理。一是高起点谋划全域治水,要做到“一点两线”“三水统筹”和“四个在哪里”护水思路。二是高站位推进全域治水,按照“先急后缓、自下而上”“重点治理,全域推进”“源头控污、修复并重”等原则,高标准开展仙桃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示范。薄弱点主要集中在水生态基流得不到保障,水质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待进一步深入等领域。

2.11 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副局长黄伯清针对“‘十四五’期间采用新技术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开展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作了主题发言

黄伯清结合增城区在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区县一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作为全国生态环保工作的“着力点”,也是大部分工业企业环保监管的直接执行者,其工作的成效高低直接关系到全国生态环保事业的成败。一是应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大环保投入,从政策层面引导社会优秀技术力量支持一线环保工作,发挥区位优势,探索新监管设备和手段的应用。二是尽快完善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做好环评审批、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探索推广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实施自动监测设施运维监管。三是探索建立综合监管决策平台,探索多平台数据融合和相互校验,前瞻性探索重点污染源智能监管。

2.12 广东省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赵颖:佛山市“十四五”各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

赵颖表示,“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应该建章立制破解“九龙治污”,加强顶层设计、任务确定和指导服务,由相关部门承担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并科学确定目标任务且在系统内推进实施。国家层面应该建立强有力的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打破环境数据跨部门、跨业务的信息壁垒。二是健全完善政策和技术体系,生态环境部联合科技部,强化环保领域的科技创新与研发,近期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做好VOCs等关键共性治污技术及成套装备、配套设备的系统输出。三是改革创新环境政策,加强排污权交易的立法,加快形成全国普适性政策。强化建立证后管理,为“一证式”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后续几年应重点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

2.13 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肖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肖缨结合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极两中心两地”的战略定位,提出了成都市“十四五”期间的重点领域工作。他表示,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作为工作的重要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生态惠民工程,并将其作为全市“十四五”十大惠民工程之一。二是发挥科创平台对要素配置的集聚作用,不断增强生态环保工作的内生动力。围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科技创新中心,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三是发展先进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经济绿色发展转型,把节能环保作为先进生产性服务业四大基础支撑型产业集群之一。四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企业责任、全民行动、监管、市场、信用、法律政策等体系,不断形成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合力。

2.14 贵州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谯运清:夯实基础,久久为功,决胜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谯运清表示,在经济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情况下,贵阳市用实际行动践行经济发展和生态改善双赢之路,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不少成效。他提出,“十四五”时期贵阳市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经济社会发展所有规划、计划和举措,都要坚守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的底线边界和技术参数。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厘清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贵阳脉络,健全完善考核、评价、问责等机制,逐步构建形成决策科学、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他表示,面对当下及今后污染防治问题,要着重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职责、机构向乡镇延伸,逐步构建完善市、区、乡镇三级生态环境监管网络;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分期实施,动态调整。

2.15 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吴金文:乐享美丽西咸,共建美丽中国

吴金文针对“十四五”西咸新区工作思路提出,在规划上要坚持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主题,调优结构,扩展容量,厚植生态底板,倡导绿色低碳方式,系统谋划西咸新区“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策,深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同创新,实现从传统污染防治向生态文明建设转变。他表示,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新区还处于建设发展期,“十四五”依然是污染防治攻坚期,也是巩固期,更是决胜期,重点是聚焦精准治污目标,优化科学治污路径,夯实依法治污基础,同时统筹气候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深化生物多样性调查保护,探索城镇化建设发展的生态环保新模式。他提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向先进地区和各联系点学习借鉴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加强西咸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机制研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

2.16 山东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局长张玉新: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联系样本点工作机制

张玉新提出,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坐拥60余千米黄河堤岸线,正处在跨越发展的黄金期、抢抓机遇的关键期,在“十四五”期间面临着结构性污染客观存在、水环境承载力较差、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他建议,要继续充分发挥联系样本点这一平台优势,以组织专家授课、集中培训、实地调研等方式,帮助各基层切实解决项目规划、人才培育、专家引进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建立顺畅、及时的交流沟通渠道,为各联系点提供能够提出问题、交流意见、相互学习的平台。济阳也将继续发挥好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联系样本点效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济阳样本”。

2.17 生态环境部政研中心调研评估部刘越博士:生态环境政策地方联系样本点2020年工作进展

刘越对2020年地方联系样本点的工作进展进行了汇报。她表示,联系样本点自成立以来,以电话访谈、线上会议、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环境政策调研评估工作,多次得到生态环境部领导的高度肯定,政研中心和联系样本点逐步形成合力,为推进生态环境政策的落实见效献计献策。

2.18 生态环境部政研中心党委副书记胡军针对各地方联系样本点的工作汇报作重要发言

胡军副书记对各地方联系样本点的工作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其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经验予以高度评价,也对其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提供的建议予以衷心感谢。他同时表示,政研中心会总结好、宣传好各地方联系样本点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基层工作提供示范样本。

2.19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郑伟博进行了总结发言

郑伟博副主任表示,此次会议各地方联系样本点交流了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和政策联系样本点平台运用中极具前瞻性和预见性的建议,有助于拓宽思路,深入思考,为今后各项政策出台提供了广泛的思路支持度和实践支撑力,希望在今后与各地联系点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

3 分论坛二: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暨环境管理分会2020年年会

2020年12月26日下午召开了分论坛二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管理分会2020年年会,主题为“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会议由生态环境部政研中心副主任田春秀主持,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巡视员叶燕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地所副所长张庆杰、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所效率中心主任白泉、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郭杰、三峡集团环境保护部监督管理处处长赵修江、生态环境部政研中心政策部副主任黄德生等专家围绕主题,分别从法律保障、金融保障、国土空间布局、政策评估与体系创新等方面,分析阐述了各领域各部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绿色发展的形势、目标任务、挑战和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二级巡视员宋常青、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综合处处长赖晓东、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许文、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儿童投资基金会中国办公室项目主任刘强、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高级研究总监秦虎、能源基金会低碳城市项目主任王志高、政研中心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生等专家展开了热烈讨论,交流分享了各自的体会、观点和建议。

3.1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保障

吕忠梅回顾了民法典编纂的经验和条件,分析了绿色民法典为环境法典编纂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就环境法典编纂的内生动力与“适度化”建构进行了探讨,并就编纂环境法典提出几点建议。她建议,一是尽快把法典编纂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五”立法规划,并增列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研究项目。二是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部委分别组成工作小组,开展调研和论证。三是开展委托研究,委托中国法学会及其他相关研究会,开展与环境法典编纂有关的基础理论研究、国外环境法典比较研究、中国现行环境资源法律梳理、环境执法成效评估、环境司法案例研究、环境法典条文起草等工作。

3.2 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巡视员叶燕斐:构建绿色发展的金融保障体系

叶燕斐分析了金融业面临的转型需求,指出了金融业支撑绿色发展保障体系、实现绿色转型所需要的外部支持和内部努力。他认为,外部支持方面,一是在环境权利界定、碳市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等方面加强环境立法支持;二是强化环境税政策,通过增加污染排放成本促进污染减排;三是通过财政力量对环保类贷款提供风险担保;四是加强环境信息披露与信息共享;五是加强生态补偿相关研究、立法和政策支持。内部努力方面,一是要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支持全面绿色发展的重大责任和巨大潜力;二是要在体制建设上下功夫,鼓励银行专门设立支持绿色发展的部门;三是要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加强风险管理,加大激励力度、产品创新力度和资源配置力度。

理论上,任何位置的球面波粒子速度信号均应包含由源激发的所有频率信息,受到介质黏性以及几何发散的影响,粒子速度的部分频段受到抑制的程度高,而有些频段受到抑制的程度低,但用任何两个位置的粒子速度信息均应能给出粒子速度所有频率对应的响应值。对于球面波实验,球面波传播过程中其频率成分不断发生变化,部分频段的粒子速度信息由于粒子速度计无法响应或响应精度降低、测试记录设备精度不足、样品尺寸小导致信号低频成分未能充分展现等一系列原因,将影响后续的数据分析精度,这就要求对利用实测粒子速度分析粒子速度的频率响应函数的有效频段进行评估。

3.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地所副所长张庆杰:构建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

张庆杰从历史、现状、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对我国国土空间布局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结合我国人口密度分布、夜间灯光分布、生态空间分布、农产品产区、城市化地区、重点区域开发轴线和人口经济集聚区分布等情况展开分析。他指出,国土空间规划对我国绿色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预测2030年中国区域发展空间总体格局,沿海开发轴线进一步强化,将形成三大世界级都市连绵带;沿海地区南段集聚态势将更为明显;东西向轴线成长将全面提速,尤其是沪昆轴线;对外轴线将加速形成。

3.4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所效率中心主任白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能源政策体系

白泉围绕能源在绿色发展中的地位、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思路以及“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思路等方面进行介绍。他强调,现代能源体系的目标是实现能源系统绿色、安全、经济三者的平衡,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工作,即全面建设现代能源供给体系,大力构筑现代能源消费体系,加快培育现代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深入构建现代能源治理体系,持续打造现代能源国际合作体系。他指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思路,一是推动非化石能源持续快速增长,二是加快电气化和智能化发展,三是鼓励能源基础设施跨界融合发展,四是健全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五是推动能源技术升级和应用,六是深化能源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3.5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郭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交通运输政策体系

郭杰从背景与形势、政策成效、体系建设重点、长效政策机制等方面介绍了绿色交通发展的政策体系。他指出,“十三五”期间绿色交通发展政策体系建设和具体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存在治理手段不足的问题。“十四五”绿色交通政策体系构建要突出重点,一是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二是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是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四是建设绿色集约的交通基础设施,五是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资源集约利用,六是推进交通污染深度治理,七是强化绿色交通科技支撑体系,八是完善绿色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九是强化绿色交通监督考核机制等治理体系建设。

3.6 三峡集团环境保护部监督管理处处长赵修江:发挥制度优势推动共抓长江大保护

赵修江以三峡集团开展长江大保护为例,分析我国制度优势对长江大保护的巨大推动作用,总结促进长江大保护推向深入的经验做法。他认为,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是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三峡集团参与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实践案例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探索形成的模式和机制创新为国内类似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也为世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借鉴。他建议,要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共抓长江大保护。一是推动建立国家层面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考核体系,二是探索EOD、ROD等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产业导入、土地等资源配置组合开发模式,三是探索建立跨区域的流域治理和生态补偿机制。

3.7 生态环境部政研中心政策部副主任黄德生:生态环境政策评估实践及“十四五”展望

黄德生介绍了生态环境政策评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国内实践进展、国际经验借鉴与“十四五”工作展望。他强调,政策评估是统筹解决政策不协调、不匹配、不衔接、不融合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科学决策的有效手段,是提升政策效能的重要保障。“十四五”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生态环境政策评估工作,一是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政策评估总体目标并有序推进,二是突出强调生态环境政策评估的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等基本要求,三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政策评估技术指南与规范编制、专家库建设等重点工作,四是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技术保障。

3.8 在论坛二专家主题发言后,其他专家开展热烈讨论并分享了各自的观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二级巡视员宋常青指出,要以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一轮两翼”为主线(即以绿色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可持续生产和消费为两翼),将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贯穿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全过程。在工作过程中要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存量改造和增量优化相结合、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四个原则,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二是加快推进产业体系绿色转型;三是促进形成绿色消费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四是以绿色供应链建设为重点,推进贸易流通体系绿色转型;五是以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和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动能源生产消费绿色转型;六是以提高效率为核心,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七是以新型城镇化为主要依托,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八是以完善技术法规标准为关键,构建绿色发展支撑体系。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许文从绿色税种和绿色税收政策两个方面对“十三五”时期的绿色税制建设进行了总结,认为我国在“十三五”期间已初步搭建了绿色税制的框架,但绿色税种和绿色税收政策仍需进一步改革完善,并对“十四五”绿色税制提出建议:一是要加强绿色税制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二是推动环境保护税等制度的改革,鼓励地方上调环保税率下限;三是尽快扩大资源税范围,适时调整煤资源税税率;四是在新的碳减排承诺目标下推进碳税相关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认为,“十四五”期间需要将生态环境法典列入研究领域。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需求,生态环境法治的完善需考虑法律本位的定位、市场机制与行政规制关系、环境成本的内部化途径等问题。在实践路径层面,需着重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协同性,生态系统、制度系统与科技系统之间的协同性,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与行动方案的协同性。

儿童投资基金会中国办公室项目主任刘强建议,应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的思维,推动将低碳相关要素纳入环境、生态、能源政策体系中,并加强气候领域的国际经验分享和借鉴。

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高级研究总监秦虎指出,当前低碳和绿色发展处于一个新的起点,未来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把“降碳”作为总抓手。一是加强制度层面的创新融合,通过主动降碳推动环境保护,建议考虑梳理协同技术清单,建立技术规范,指导产业发展的技术选择;二是通过立法支持大数据等新技术与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结合;三是制定碳中和路径需重视甲烷等温室气体,发挥甲烷减排在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的综合作用;四是通过资源、生态环境与低碳发展等多元融合促进区域发展转型,特别是黄河流域。

能源基金会低碳城市项目主任王志高建议,需要做好未来城镇建设的空间管控,将低碳措施嵌入国土空间规划中,重视规划层面国土空间、碳中和与减排目标的内在统一。如结合红线划定,识别和规划碳汇潜力大的区域、把控温治污和用地供给政策相结合、把国土空间规划与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相结合、把碳排放评价融入“双评价”等。

生态环境部政研中心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生指出,健康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开展环境与健康工作也是加强和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手段。环境与健康工作是环境管理科学化和精准化的基础,可以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政策提供储备,同时也能够为“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提供转化路径,应该把环境健康全面融入生态环境政策研究领域。

4 分论坛三:“十四五”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构建暨第六届中国环境社会治理研讨会

2020年12月27日上午,分论坛三“十四五”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构建暨第六届中国环境社会治理研讨会举行。政研中心党委副书记胡军主持会议。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副司长高洁、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王阳、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经济与组织行为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孔祥涛、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晋军、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林坚、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陶传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中华环保基金会宣传联络部主任李承峰、美团外卖项目总监田瑾等政府部门、高校、研究机构、环保社会组织和企业的20多位专家和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专家分别从生态文化建设全民行动、环境保护中社会组织的行动、心理学视角下全民行动体系的构建优化、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全民行动等方面展开讨论,并围绕“十四五”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构建展望与建议展开了热烈讨论。入会专家一致认为,通过此次研讨会,对我国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构建形成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这对推动“十四五”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构建的理论探讨与实践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1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副司长高洁为分论坛三作了致辞发言

高洁认为,“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推进下,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她认为,要实现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迫切需要构建全民行动体系,推动社会各界的深度参与。她建议,一是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宣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二是充分发挥不同社会主体优势,形成生态环保合力。三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科技,推动公众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四是紧密结合国家重点计划和重要制度的实施,深度参与生态环保。五是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积累,为全民行动体系构建提供支撑。

4.2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林坚: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行动

林坚认为,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体系的首要内容,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协同发展的文化,可分为生态物质文化、生态精神文化、生态行为文化、生态制度文化等。生态文化建设落实到全民行动上,要把文化内涵贯穿于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努力在保护中传承文化价值、在规划中突显文化特色、在建设中打造文化精品、在运营中丰富文化内涵、在服务中提升文化品质。同时,重点任务包括:一是弘扬生态文明价值观,倡导文明健康生活;二是繁荣发展生态文化事业,如森林、园林生态文化等,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三是促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如绿色休闲产业、生态节庆会展产业等,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融合。

4.3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陶传进:环境保护中社会组织的行动

陶传进从广义和狭义层面介绍了环保社会组织的概念,认为当下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教育和行动等方面往建构的方向发展,并依托互联网平台形成体系化、链条化运转机制。他同时指出社会企业的形式正在兴起,既包含最基层的生活层面,又包含最高层的超越政策、超越市场、超越第三方的层面,起到了引领和撬动作用,社会企业的力量不可小觑。

4.4 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经济与组织行为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彦:心理学视角下全民行动体系的构建优化

孙彦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全民行动体系的构建路径。他提出,当今人类社会的生态环境危机很多都根源于不恰当的生态价值观,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准确把握社会及公众的心理规律,根据不同群体的特性进行更具针对性的管理和引导,并结合调查数据具体阐述了不同收入、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人群的生态文明观念差异。他强调,构建全民行动体系需要剖析民众在生态文化体系构建中的心理状态,理解民众在生态文化体系构建中的心理过程,遵循民众心理规律创新生态治理模式,并着重介绍了行为助推的概念及其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运用。

4.5 清华大学中国社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孔祥涛:“邻避”风险治理中的全民行动

孔祥涛认为,“邻避”风险是国家治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必须重视的问题,也是现代环境治理绕不开的重要问题。他提出在“邻避”风险治理中开展全民行动,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变,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环境与经济”“维权与维稳”三对辩证关系;二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相信、教育和依靠群众;三要以系统观念统筹抓好八大行动,包括地方党委政府实施有力领导、群众发挥主动作用、专业力量主动理性发声、媒体常年科普和舆论引导、环保社会组织科学依法监督、企业依法依规履责、搞好居民“共同体”公众参与、打好危机管控“组合拳”等。

4.6 生态环境部政研中心环境社会治理中心主任郭红燕:关于环境社会治理和全民行动的研究与思考

郭红燕重点介绍了环境社会治理体系的关键要素和系统运作机制条件,“十三五”环境社会治理取得的进展成效,以及“十四五”环境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及改进建议。她认为,“十四五”环境社会形势更为复杂艰巨,挑战主要来自环境治理难度和压力加大、地方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保难度加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诉求持续提升、国际国内舆论环境社会形势更为复杂等四方面。基于此,她提出“十四五”环境社会治理改进建议,包括建立健全环境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和落实、规范引导公众理性有序有效监督参与、加大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的范围和力度、建立健全环境社会风险防范政策体系、提升社会组织和社区参与能力等。

4.7 在论坛三对话交流环节,其他专家围绕“‘十四五’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构建展望与建议”展开了热烈讨论,分享了各自的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围绕全民行动体系中的“全民”含义发表了看法。他认为,环境法涉及的法律主体比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等其他法律都要广泛,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应全面理解全民行动体系涉及的主体。在个人方面,中国人和外国人都应该参与全民行动体系构建;在单位方面,公权机关和非公权机关都可以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当前,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各类机构都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王阳认为,随着公众收入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十四五”时期全民行动体系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她提出,结合我国社会结构变化,在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中需要重点关注新市民群体、老龄化群体、中等收入群体、网民群体和新经济形态下的群体等几个重点群体,思考如何引导他们支持、参与全民行动。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宣传联络部主任李承峰认为,基层治理是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最坚实力量,是彰显为人民服务宗旨、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直接、最及时的平台,同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他指出,要在环境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公益组织的作用和力量,主动搭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参与的公益平台,运用社团组织的职能性质,在服务民生中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党建优势,汇聚起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正能量。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晋军提出,国内民间环保组织已经出现了明显的代际更迭,表现为人员更加专业、议题更加广泛、策略更加多样和运作更加市场化四个典型特征,并成为环境治理中全员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参与力量。

美团外卖青山计划项目总监田瑾指出,消费群体中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意愿与行动有较大差距,要让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必须要有便捷的形式、及时的反馈、可见的效果,尤其是正向的效应有助于公众保持持续参与的热情。

5 分论坛四:推动绿色贸易与投资,促进高水平双循环发展

2020年12月27日上午分论坛四暨绿色贸易与投资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推动绿色贸易与投资,促进高水平双循环发展”为主题,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政研中心副主任田春秀主持会议。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毛显强、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能源资源环境研究所所长毛涛、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处长向玲、政研中心国际所所长李丽平、政研中心环境与贸易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张彬等专家,围绕“推动绿色贸易与投资,促进高水平双循环发展”主题,分别从新时代促进高水平双循环发展、推进自贸试验区绿色贸易与投资、以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绿色贸易投资等角度发表了演讲。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督察专员夏光、国际金融论坛学术委员唐丁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伙伴关系和区域合作总监孙元江、商务部自贸区港司相关领导、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处长李华友、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处长丁辉、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边永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政策与管理所所长葛察忠、美国环保协会副总裁张建宇、湖石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胡涛,以及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南、重庆、陕西等地地方代表,围绕会议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5.1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双循环背景下如何推动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

赵萍从构建新发展格局面临的国内外经贸形势,以及推动经贸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她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也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双循环的目标在于,对外承担大国责任,保障全球供应链稳定,对内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打造未来新优势。新发展格局下推动经贸高质量发展,需要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新体制、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依托超大市场规模与内需潜力,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培育我国未来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5.2 生态环境部政研中心国际所所长李丽平:绿色贸易研究进展与展望

李丽平从绿色贸易研究进程、典型研究分析、研究展望等方面深入阐述了绿色贸易研究的趋势与重点。她指出,绿色贸易不仅仅是绿色贸易壁垒或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而是从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角度出发,具有广泛的内涵。我国的绿色贸易政策发展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从最初以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为主,发展为要以绿色贸易促进高水平双循环。绿色贸易研究自21世纪以来呈明显上升趋势,政研中心在绿色贸易方面的研究起步早、领域广,在量化评估方法、影响分析、国际规则、国内政策、产业发展等方面均开展了大量研究,在相关学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且研究进程与国家大政方针同频共振,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发展绿色贸易不仅顺应外部形势,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未来我国还应主动推动国际环境与贸易规则制定、强化绿色贸易政策体系建设、加强环境政策与贸易政策融合、大力推动绿色产品与服务贸易,实现以绿色贸易促进高水平双循环发展。

5.3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毛显强:国际贸易的生态环境影响问题研究

毛显强详细介绍了国际贸易生态影响评价相关工作。他指出,近年来,国际贸易的生态环境影响研究范式从物质流、能量流、价值流,发展到贸易链、产业链、供应链、环境链、价值链等多链融合。中国入世后不久,贸易相关的环境问题就引发人们的广泛关注,是由于中国生产部门排放强度高于主要贸易伙伴,大规模外贸出口带来巨大的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增量,存在“贸易顺差”下的“资源环境逆差”。为此,中国主动采取措施以减轻国际贸易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包括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环保标准以主动干预焦炭、稀土等资源型产品的无序出口;利用出口退税调整等贸易政策工具来抑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协调环境与经济之间的耦合关系;采取扩大进口资源密集型产品等措施来缓解国内资源环境压力,等等。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大规模进口大宗商品也可能对其他国家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如棕榈油、大豆、木材等。为了中国的环境利益和资源利益最大化,要坚决禁止“洋垃圾”进口和适当允许进口“再生资源”产品,要做出适当的区别并采取适当的管理对策,等等。在国际贸易变局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需进一步关注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应对策略,完善多链融合的研究范式。

5.4 生态环境部政研中心环境与贸易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张彬:自贸区环境管理现状及趋势研究

张彬根据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内涵和外延,梳理了国际上类似功能自贸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国内外自贸区环境管理特征。他指出,加强环境管理、推动环境与贸易相互支持是国际自贸区管理的总体趋势。目前我国21个自贸试验区的实施方案中均提出环境相关要求,共涉及任务90余项,主要为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防范环境风险以及创新环境政策三大类,提及最多的任务是“开发利用符合生态环境要求”“固废管理”“保税维修”等。同时,部分自贸试验区根据各自发展定位,设置了特定的环境相关任务,如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产业监管模式”,天津自贸试验区“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鼓励开展绿色贸易”,海南自贸港“生态风险防控”等。对于自贸试验区环境管理工作,他作出展望:助推自贸区高质量发展,搭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大环境管理力度,提升环境管理能力,构筑生态环境安全区;加强重大政策举措改革,搭建生态环境制度创新“沙盒”区等。

5.5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向玲(视频参会):海南自由贸易港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

向玲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出发,对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生态环境工作定位和要求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析,总结了海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她指出,海南自贸港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生产生活方式低碳绿色、考核评价体系注重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经济水平、产业结构、生态环境质量、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与国际领先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在自由贸易港建设大语境下,海南应找准战略定位、对接国际话语体系、树立一流目标、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5.6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能源资源环境研究所所长毛涛:中国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践评价及“十四五”重点工作建议

毛涛从中国绿色供应链管理现状出发,提出我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工作重点。他指出,“十三五”以来,中国出台绿色供应链相关政策的步伐明显加快,相关标准不断完善,深圳、天津、上海、东莞等地方试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第三方机构在中国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践中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绿色制造示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等支持项目激发了企业参与绿色供应链建设的热情。针对目前中国绿色供应链管理中存在的制度建设不完善、试点示范不充分、国际合作不深入等问题,他提出,“十四五”期间,中国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应继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国际合作。

5.7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数字化绿色供应链:从环保到低碳

马军基于数字化绿色供应链,介绍了助力企业环保低碳的具体实践。他指出,随着中国环境信息公开的快速扩展,环境数据可获得性有了极大提升,在绿色供应链管理中得到很好应用。众多大型品牌将环境数据应用于制定和实施采购标准中,借助环境数据对其供应链进行环境管理,将环保要求延伸至上游。在高质量发展和双循环背景下,基于环境数据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将有助于构建更稳定、更具弹性的供应链,并可以推动上下游企业有效解决问题,推动整个供应链提质增效。他同时指出,目前只有不到1%的中国品牌对其供应链碳排放进行管理,多数供应商缺乏设定中长期目标的能力,数字化绿色供应链正在推动企业层面开展碳管理工作,并逐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5.8 主题发言后,来自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大学、企业和NGO的代表就分论坛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交流分享了各自的观点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督察专员夏光围绕绿色贸易促进高水平双循环发展提出“三个三”:一是高水平双循环发展应有三个标志,即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贸易发展与生态环保的融合协调程度明显提高,贸易发展的生态环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二是目前高水平双循环发展存在三个问题,即贸易模式、贸易结构所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发展贸易与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有所欠缺。三是促进高水平双循环发展有三条政策建议,即促进消费、制止浪费;促进贸易、防治污染;促进转型、加强监管。

国际金融论坛(IFF)学术委员、原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司长唐丁丁在会议发言中指出,绿色贸易与投资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话题。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在绿色贸易与投资领域建立了很多工作机制和有效工具,比如绿色供应链、绿色价值链、绿色产业链、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以及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气候金融等,但总体而言绿色贸易与投资工作的发展进程缓慢,已落后于当前全球热议的气候治理和绿色金融等议题。为此,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应该是如何将绿色贸易与投资纳入当前全球热议的重要环境议程,包括如何利用绿色贸易工作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以及中国所承诺的2030碳达峰和2060碳中和目标,以及研究确定绿色贸易与投资在这些全球议题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用。有鉴于此,我们目前不是在研究新的机制与工具,而是利用已经创立的有效工作和机制推动绿色贸易与投资工作,特别是在当前大力发展国内国际双循环高质量经济发展新格局的形势下,支持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在RCEP、CPTPP以及中欧投资协定当中践行绿色贸易与投资理念,并以积极的方式参与上述全球和区域投资贸易机制的规则制定,不但要成为相关国际规则的践行者,也应成为其引领者。如果可能,借鉴生态环境部联合其他部委发布气候投融资指导意见的方式,建议生态环境部联合商务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并发布一份推动绿色贸易与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目标责任和分工,以便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伙伴关系和区域合作总监孙元江(视频参会)认为,自由贸易区战略未来应在绿色贸易与投资方面发挥作用。当前,高标准、高要求的区域与双边自贸协定逐渐被纳入环境规则。同时,中国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庄重承诺,美国新政府也表示将重返国际环境保护协定—《巴黎协定》,绿色贸易和投资将是长期发展趋势。在此形势下,我们需要完善国内贸易投资的配套政策和措施,遵循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配合未来贸易协定的谈判,在谈判中化被动为主动。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处长丁辉认为,当前外循环的工作重点是实现“走出去”,加大对外投资,在全球范围内配置生产线、供应链、价值链,服务于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从全球主要经济体来看,美国特朗普政府退出《巴黎协定》并挑起贸易战,加剧了国际经贸形势的严峻性;东盟成为我国最大贸易伙伴,对于国内企业“走出去”意义重大;欧盟计划推出碳关税,不仅是全球贸易壁垒问题,还是全球气候治理问题,根本上是对低碳经济制高点的争夺。当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力度空前,充分说明气候变化不仅仅是环境问题,更多的是经济问题和发展权益问题。在此背景下,未来国内碳市场的建立健全将是一个重要抓手,有助于我国企业应对“走出去”的碳关税壁垒。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边永民指出,地方在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以及贸易投资发展过程中,要充分结合自身情况和特色开展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总结成效,还要善于发现问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主动融入自贸试验区综合管理工作中,明确自贸试验区绿色贸易和投资发展的问题和挑战,积极寻求解决对策和路径,推动自贸试验区形成更加绿色环保的综合性政策体系。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处长李华友介绍了在自贸试验区生态环境管理领域开展的工作,对自贸试验区环境管理现状进行了全方位评价。他提出,自贸试验区应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其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结构调整,积极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制度创新和示范引领,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政策与管理所所长葛察忠指出,虽然目前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项目较多,但有实际效果的较少,主要问题是政府引导作用未充分体现,企业参与度不高,没有起到带动作用,且公众对绿色供应链的认知水平还有待提升。因此,在“十四五”阶段乃至以后,要着力从政策透明度、激励措施等方面推动绿色供应链得到更广更好的应用,推动绿色供应链主流化发展,使其在有效引导绿色消费和绿色生产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美国环保协会(EDF,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副总裁、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建宇(视频参会)指出,生态环境部党组提出坚定不移把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这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他认为,全国碳市场启动后,将有助于中国在发达经济体可能实施碳关税措施的情况下化被动为主动,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在双循环背景下,研究碳关税和碳排放对贸易的影响并作出战略应对,与时俱进地推动绿色供应链工作等,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面临的新的挑战。

湖石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胡涛(视频参会)认为,在高标准《全面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Comprehensive Progressiv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欧盟碳关税等外部形势以及推动双循环背景下,中国应积极主动制定投资贸易与环境相关的国际规则,确保我国的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除了多双边的规则,还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扩大话语权。中国贸易体量居全球第一,国际投资体量很快将成为第一,生态文明、“两山”理论、国际投资贸易的环境核算体系等理论研究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基于此,中国应该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制定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目前,从宏观层面来看,国际社会正处于全球化回潮后再涨潮的喘息之机,从中微观层面来看,后疫情时代正在重塑全球供应链,正是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好时机。

来自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南、重庆、陕西等地的地方代表以视频形式参会,分别对本省(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重点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双循环背景下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分享。如上海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绿色价值构建的特殊经济模式”、江苏自贸试验区“推动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的计划”、湖南自贸试验区“积极完善排污权回购过程中的排污权指标资质审核”、重庆自贸试验区“主动参与和融入绿色贸易投资规则”、陕西自贸试验区“通过自贸区的窗口作用来引导倒逼陕西地区的产品、产业结构转型调整和发展”等,为自贸试验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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