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丰 方志远 韩美君
王小丰,男,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业史;方志远,男,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明清史;韩美君,女,南昌少春中学教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史。
西辽河为辽河的上游,也是辽河的最大支流。西辽河的南部源流为老哈河,北部源流为西拉木伦河,两条河流在内蒙古翁牛特旗大兴乡海流图村汇合后,称为西辽河。西辽河大体位置介于东北平原、华北平原、内蒙古高原的三角地带,行政区划主要包括今天的内蒙古赤峰市、通辽市以及辽宁省朝阳市一带,纬度位置介于北纬39°59′—45°37′,东经115°54′—124°26′之间。为了研究方便,遵循学术界对西辽河地区的界定范围,本文亦把赤峰地区的克什克腾旗、林西县、巴林右旗、巴林左旗、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赤峰市区、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通辽地区的奈曼旗、开鲁县、扎鲁特旗南部和辽宁省建平县以北的广大地区作为研究对象,试对明清时期西辽河地区农业开发动力与制约因素进行探究、理清脉络,为当地农业开发提供借鉴。
明朝建立后,退居蒙古旧地的北元无论在军事上还是政治上,均仍有相当大的实力,如谷应泰所说:“顺帝北出渔阳,旋舆大漠,整复故都,不失旧物,元亡而实未始亡耳。”[1](卷之十《故元遗兵》,P149-150)作为继元而立的明朝,自然希望继承漠南、漠北在内的元朝所有遗产,同时铲除北元的势力,为此采取了一系列军事行为:
洪武二年(1369),常遇春、李文忠帅步骑九万发北平,经会州(今内蒙古翁牛特旗),败敌将汪文清于锦州,败也速于全宁,进攻大兴州。分千骑为八伏,守将夜遁,尽禽之。六月己卯,克上都,元帝北走,追奔数百里,获其宗王庆生及平章鼎住等将士万人,车万辆,马三千匹、牛五万头,子女宝货称是。改元上都路为开平府,寻废府置卫。[2](P67)
上都、全宁的丢失,使北元的临时政治中心应昌(今内蒙赤峰市克什腾旗达里诺尔西南)失去了保护屏障。洪武三年,明军克应昌:
(李)文忠师趋应昌。未至百余里,获一故骑,问之曰:四月二十八日元主已殂。文忠即督兵兼程以进。癸卯,复遇元兵,与战大败之,追至应昌,遂围其城,获元主嫡孙买的里八刺并后妃宫人等,及玉玺、金宝、玉册、镇圭与驼马牛羊无算,惟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与数十骑遁去。[3](卷之六《赐进士太子少保刑部尚书》P275)
此后,应昌一带成为明朝和北元争夺的焦点地区,洪武二十二年(1389),明军在蓝玉的率领下,出古北口,再夺应昌。攻克应昌后,在这一地区设置卫所,对应昌及大宁(今赤峰市)地区进行管辖(见图1)。
明朝时期,为了巩固中央政权对地方的管辖,除依靠武力收复应昌等地外,还设置老哈河卫、全宁卫等诸多军事卫所,维护了西辽河地区的稳定。清朝初年,亦通过战争的方式平定了西辽河地区叛乱,进一步维护了边疆地区和地方社会的稳定。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康熙帝从古北口出发,亲征噶尔丹,这就是发生在西辽河境内克什克腾旗的著名战役——乌兰布统战役(见次页图2)。
其平定方案为:“调直隶等处与火器营兵一千、宣化镇兵六百、藤甲兵一千……以分贼兵势与大兵相犄角”,“增发盛京兵两千、吉林乌喇兵两千、均赴科尔沁达尔汉亲王军前,要截噶尔丹归路”[4](卷四七,P1947),“康熙帝以裕亲王为抚远大将军,皇长子胤禔副之,帅主力军出古北口,以恭亲王常宁为安北大将军,简亲王雅布、信郡王鄂札副之, 率另一支主力军出喜峰口”[4](卷四七,P1948)。经过精心的部署与安排,最终平定了噶尔丹,促进了漠南、漠北地区的民族融合,维护了边疆地区的稳定,在一定意义上为西辽河地区的农业开发创造了稳定的条件。
《蒙古游牧记》对此役有更为详细的记载:
康熙二十九年(1690)六月,噶尔丹内犯,破卡伦,东趋越乌兰布通而南,距京师七百里。七月,抚远大将军裕亲王福全师出古北口追及之。八月初一日,贼骑十万陈山下,依林阻水,缚驼足卧地,背加箱垛,蒙以湿毡,环列如栅,号曰驼城,士卒于栅隙,注矢发铳,兼施钩矛,以挠我师。我领侍卫内大臣佟国纲,帅左翼兵循河而进,猝为贼铳所中,殁于陈。国纲,孝康章皇后之兄也;国纲弟国维,分帅左翼兵由山腰卷入蹙之,陈断为二;大兵乘之,噶尔丹大败,跪顶威灵佛,稽首誓不复内犯,是此山矣。《国史·格斯泰传》:大兵征噶尔丹,格斯泰随征师至乌兰布通,噶尔丹于隔岸树林中,驱卧驼为营,伏兵其后,格斯泰直入贼营,左右冲击,贼莫敢当。[5](P83)
要之,明初和清初,西辽河地区都动荡不安,明清两代用武力的方式,扫除叛乱,维护了地方社会的稳定,巩固了中央王朝的统治地位,为西辽河及边疆地区的发展、农业开发创造了稳定的条件;加上优越的地理环境,促使大量人口移民至西辽河地区,保证了劳动力的充足,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
明清以降,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耐旱高产作物被引进,并在西辽河地区得到推广种植,提高了粮食亩产量。特别是新航路开辟后,甘薯、马铃薯、玉米等引进中国,这些高产、耐旱作物逐渐传入西辽河地区,亦被当地人接受。甘薯有“红白两种,味俱甘美,可以佐食,蔓延极速,节节有根,入地即结,每亩可得数千斤,胜种五谷几倍。清时,甘薯推广种植于全国各地。又如玉米……在清时期普遍种植,种一收千,其利甚大”[6](P838)。
这一时期,深耕细作等技术在该地区得到发展,改变了“广种薄收”的局面。大量的农业指导书籍相继问世,如《农政全书》《劝农书》《补农书》《知本提纲》《齐民四术》《择农要录》《九谷考》等,这些著作从不同的视角介绍了农业生产技术,如徐光启的《农政全书》总结了中国古代农业生产技术经验,同时吸收了西方农业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工具、作物栽培等方面均有涉及;清张履祥的《补农书》提出了新的耕种技术;杨灿的《知本提纲》指出农业生产“时宜”的重要性,提出了新的耕作栽培技术;清朝官方编纂的《授时通考》系统全面阐释了以农桑为主的农业生产体系,全书内容分为天时、土宜、谷中、劝课等八门。这些著作在该地区的推广与应用,使得该地区的粮食作物的种植技术等得到改进,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各省、各边防驻戍地、东北以及各乡镇都广设仓廒储谷,都积存了相当数量的粮谷,这样大量的仓廒储谷,如农业没有相当发展是很难办到的”[6](P854)。
清代西辽河地区的粮食产量迅速增加[7](P62),并出现了剩余,许多农人以粮食换取其他物品,“在内地,随着城市的繁荣与工商业人口的不断增加,粮食的需要促使商品粮的产生不断发展,在边要地区,配合着国防需要,与边地军民驻屯的需要,商品粮的生产也在不断要求巩固中,农产品商品生产大量发展趋势,促使农人为利益的获得起见,专为市场而生产商品”[8](P670)。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广大农人的就业,缓解了该地区人口与土地资源相争的矛盾。
明清两代,非常重视西辽河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发展,为了巩固政权,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均采取了轻徭薄赋、发展生产等积极有效的措施。为此,西辽河广大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呈现了经济繁荣的景象。
明初,发生了“靖难之役”,兀良哈三卫曾受明成祖的利用参加了这一政治事件。朱棣在夺得帝位之后,把宁王朱权徙封至江西,把大宁所辖的土地送给兀良哈三卫作为报酬,又封兀良哈各部大小酋长做都督、指挥、千户、百户等官,每年供给他们耕牛、农具、种子、布帛、酒食等大量物资。并约兀良哈各部做明朝的“外藩”,教他们平时充当边疆侦探,战时协助防御。即所谓洪武年间的“诸王守边”,改为永乐年间的“皇帝守边”了[9](P351)。《明史·食货志》载:宣宗之世,“临边险要,守多于屯……迤北归旧屯之人,给车牛器”[10](卷七七《食货志一》,P1884)。西辽河地区得到了生产资料的补给。隆庆年间“拨军耕种,牛具种子,给予牛具”[9](P370),发展农业生产。清廷除了给予农业生产资料外,还出现资金的扶持,在招民垦荒期间,“除了分给一定的土地外,对贫困无力生产者的,皆贷与耕牛、农具、种子、口粮以及房舍用具等;如不能实物贷与的,则折价发给银两,定于起科后分年偿还,实行生产资金助,解决农民生产上的困难”[6](P812),从而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明清时期,朝廷实行劝课农桑,发展农业生产。明洪武元年(1368)春,太祖下诏:“天下始定,民财力俱困,要在休养安息,惟廉者能约己而利人,勉之。”[10](卷二《本纪第二·太祖二》,P19)清代,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实行了惩处贪官污吏等措施。顺治三年(1646)辛丑,谕曰:“比者蠲除明季横征苛税,与民休息。而贪墨之吏恶其害己,而去其籍。是使朝廷德意不下究,而明季弊政不终厘也。兹命大臣严加察核,并饬所司详定《赋役全书》颁行天下。”[11](卷八《本纪四·世祖本纪一》,P160)康熙十二年(1673)谕户部:“自古国家久安长治之模,莫不以足民为首,务必使田野开辟,盖藏有余,而又取之不尽其力,然后民气和乐,聿成丰亨豫大之休。见行垦荒定例,俱限六年起科,朕思小民拮据开荒,物力艰难,恐催科期迫,反致失业,朕心深为轸念。以后各省开垦荒地,俱着再加宽限,通计十年,方行起科。”[12](卷一《缓科轻则》,P37)雍正期间,“各省凡有可垦之处,听民相度地宜,自垦自报。地方官不得勒索,胥吏亦不得阻挠”[13](P274)。明清时期的朝廷,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也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促进了西辽河地区的农业开发。
明清以降,不仅重视农业生产与开发,还重视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清代初年,一些农业生产技术已经传入西辽河地区。《清藩部要略》载:“康熙三十七年(1698)冬遣官往,教之耕,谕曰:‘朕巡所经见敖汉及奈曼诸部,田土甚嘉,百谷可种’,如种谷多获,则兴安岭左右无地可耕之人就近贸易取籴,不须入边市米矣。其向因种谷之地不可牧马未曾垦耕者,令酌留草木之处为牧地,自两不相妨。且敖汉、奈曼蒙古以捕鱼为业者众,教之引水灌田,彼亦易从。”[14](P9)
交通运输为农业开发提供了重要动力,发达的交通运输条件,保障了劳动力、生产技术送至西辽河地区。换而言之,只有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才能将西辽河地区的余粮输送至其他地区。明时期的交通运输条件基本上延续辽、金、元三代。清时期,交通运输条件得到改善,驿站、路桥的建设,更促进了西辽河地区的农业开发。
顺治十七年(1660),“因西拉木伦河水势湍急,有碍民行,在辽代潢水石桥的旧址上修建新桥,由巴林王色布腾布主修,并因此改称巴林桥”。巴林桥与辽潢水石桥相似:巴林桥利用地形的优势,在小岛南北各建设一个石桥拱,“二桥横锁两岸,中为行坡”;巴林桥全长22.6米;南孔净跨7.2米,拱矢高3.3米;北孔净跨7.00米,拱矢高2.00米;面宽7.00米(见图3)。
巴林桥的修建,成为当时重要的交通枢纽,去往乌珠沁驿站经过巴林桥,扩大了商人往来,“届时京津、多伦诺尔、经棚、赤峰等地的商人,经由巴林桥与西拉木伦河北岸的蒙古各部落,尤其是巴林部的商贾往来,更为方便频繁”[15](P183)。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巴林桥几经破毁,据《蒙古地志》所载,清文宗咸丰六年(1856),巴林桥遭受水毁,得到重建[15](P185)。巴林桥的修建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快了西辽河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清史稿》载:“咸丰十年(1860),以报效军需驼马,予郡王衔。是部左翼有固尔班泊,产盐,由巴林桥乌丹城运售内地;西出围场,分销承德、丰、滦各属;东出建平,分销建昌、朝阳各属;远者更可销至奉天突泉诸县;西南可由多伦至山西丰镇、宁远诸。”[11](卷五百二十九《藩部二》,P7573)康熙三十二年(1693),设立“喜峰口、古北口、独石口、张家口、杀虎口五路驿站”[11](卷二十九《地理志二十四》,P1563),分别到达漠南、漠北各地区(见次页图4)。
五路驿站的设置,初步形成了完备的交通运输网,大大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与经济的繁荣,许多西辽河地区的农人,用畜牧业、粮食产品交换中原地区的丝织品等。清时期的交通驿站数量空前增多,加速了农业发展(见次页表1)。
农业生产是天、地、人三者的统一,人能承天之时、尽地之利、做农之事,就能获得农产丰收,但天气无常,加之明清时期科技水平有限,未能更好地控制自然变化。西辽河地处农牧交错地带,地理环境十分脆弱,成为限制农业开发的主要因素。在自然地理上,农牧交错地带位于我国气候从东部季风区向西北干旱区过渡的地带,也是半湿润气候向干旱气候过渡的区域,因而东亚季风变化对这一地区干湿变化有显著影响。在农业生产上是农牧交错带,不但有农有牧,而且时农时牧,同时因受干旱与霜冻等气象灾害频繁的影响,农 业 生 产 很 不 稳 定[16](P73)。因此,明清时期,西辽河地区自然灾害频繁,清时期自然灾害更为严重,限制了农业开发。为了研究方便,笔者对西辽河地区自然灾害的分布情况做了初步梳理(见次页表2)。
表1 内蒙古五路驿站详细情况
根据表2知:明清时期,西辽河地区除了干旱灾害较为明显外,亦有水灾、虫灾等。其实,除了这些自然灾害外,具体还有风灾、雪灾、霜灾等,但西辽河地区自然灾害仍以干旱为主。笔者通过查阅西辽河地区地方志①,对该地区地方志所载灾害进行了全面统计(见次页表3)。
根据表4可知,明清时期西辽河地区自然灾害共有60起,其中旱灾28起、水灾19起、雪灾9起、虫灾2起、风和雹灾各1起。光绪年间自然灾害最多,为23起;道光时期灾害最少,为1起。
自然灾害的发生有着多方面因素。明清时期,为了修建宫殿,均在西辽河地区砍伐树木,林场遭到了巨大破坏,特别是明朝修建北京城时,一部分树木来自江南,另一部分来自塞外。西拉木伦河上游的林区,接近京城,运输方便,便成为采伐的重点。清代为修建颐和园和避暑山庄继续砍伐西拉木伦河上游的森林[17](P33-34),特别是19世纪以后尤为严重,清廷为了增加财政推行招垦政策,嘉庆时期的山东、河南、河北等地人口涌入科尔沁,
破坏了生态环境。清代垦荒越早的地方,沙漠化越严重,如敖汉旗、奈曼旗、科左后旗、库伦旗、彰武县、翁牛特旗等地,最终导致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
表2 明清时期西辽河地区自然灾害分布情况
表3 明清时期西辽河地区自然灾害统计
综上,明清时期西辽河地区农业开发动力是多方面的,两代朝廷为西辽河地区农业开发营造了稳定的环境,并为农业开发奠定了基础,加之明清朝廷对西辽河地区实行了帮扶政策,给予了农业生产资料以及栽培高产、耐旱的作物等,使得西辽河地区的农业开发规模越来越大,收益颇丰。另外,交通运输网的发展,提高了农人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当地经济的繁荣。当然,制约农业开发的因素亦是多方面的,除战争、瘟疫等外,具体表现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生活的影响。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某些论述未尽其详,如对西辽河地区自然灾害成因、人口迁入等问题虽有涉及,但不够专业、系统,如有不足,请方家郢正。)
注释:
①参见:巴林右旗志编纂委员会编《巴林右旗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敖汉旗志编纂委员会编《敖汉旗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宁城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宁城县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克什克腾旗志编纂委员会编《克什克腾旗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科尔沁左翼后旗志编纂委员会编《科尔沁左翼后旗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翁牛特旗志编纂委员会编《翁牛特旗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巴林左旗志编纂委员会编《巴林左旗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赤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赤峰市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喀喇沁旗志编纂委员会编《喀喇沁旗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哲里木盟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哲里木盟志》,方志出版社1998年版;奈曼旗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奈曼旗志》,方志出版社2002年版;科尔沁左翼中旗志编纂委员会编《科尔沁左翼中旗志》,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