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基于CGSS2015年数据和SPSS数据分析,分析了社会保障对于我国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发现,参与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障对于我国老年人主观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参与商业类的社会保障对于我国老年人的幸福感并没有显著影响。并根据该分析结果针对提升我国老年人的幸福感提出了建议。
一、数据来源与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研究所用数据为中国综合社会调查 (CGSS2015)公开数据,CGSS是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的大型社会调查项目[2]。本次研究根据年龄筛选大于等于60周岁的城乡老年人作为样本,同时删除空缺、未答等无效问卷,最后得到3590份有效问卷作为样本数据。
(二)变量选择
1.因变量
本文以老年人的幸福感为因变量,幸福感是老年人对于幸福的主观与感受,通过CGSS问卷中的“总的来说,你觉得你的生活是否幸福”来衡量老年人的主观幸福程度。在删除空缺、未答等3份无效问卷后,共3587位老年人回答了自己的主观幸福度,其中感到幸福(非常幸福和比较幸福两种回答)的老年人的有效百分比为79.9%,说明我国大部分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较高。
2.自变量
将老年人是否参与了社会保障作为自变量,在问卷中对应“您目前是否参加了以下社会保障项目?“,分别有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商业性养老保险四个选项,本文将此四个选项统一视作一个虚拟变量,参加了赋值1,没有参加的赋值0,其他答案作缺失值剔除。并且将重新编码后的四个变量相加,每人的得分即对应着其参与了几种社会保障。
通过CGSS(2015)调查数据的统计得知,在删除空缺、未答等103份无效问卷后,在2015年仅有4.3%的老年人没有参与任何一项社会保障。
(三)研究假设
由于在CGSS2015调查中关于是否参与社会保障所设的问卷选项主要是关于是否购买了社会保险,所以在本文中笔者主要探讨的是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对于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
本文的基本假设是老年人的幸福感高低和是否参与社会保障有关,参与了社会保障对于我国老年人的幸福感有正向的显著影响。
二、数据分析
1.参保与否对老年人幸福感的交互统计检验
表2的结果表明,在有关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的测量上,多数老年人都选择了比较幸福和非常幸福的选项。通过横向比较,无论是否参与社会保障,我国老年人对于主观幸福感的选择都是由非常不幸福到比较幸福逐渐递增。而通过纵向比较可以发现,相较于参与了社会保障的老年人而言,没有参与社会保障的老年人选择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和说不上幸福不幸福的比例更高。
通过卡方检验的结果可以得知,Sig值为0.004小于0.05,所以参与社会保障对于老年人的幸福感有显著影响。综合分析得知,参与社会保障对于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2.参与不同的社会保障与老年人幸福感的交互统计检验
由于在此调查问卷中,关于“是否参与了社会保障项目”这一问题一共列举了四种不同的社会保障类型进行调查,所以为了分析的科学性和精确性,笔者在探讨了“参与至少一项社会保障项目对于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后,进一步对参与不同的社会保障类型对我国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是否有所不同进行探讨。
卡方检验结果的显示:社会保障中,只有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费医疗(Df=4,p=0.00<0,05)和城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Df=4,p=0.00<0,05)这两种社会保障项目会对我国老年人的幸福感产生显著影响,商业性的医疗保险(Df=4,p=.685<0.05)和商业性的养老保险(Df=4,p=.811<0.05)都不能对我国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产生显著影响。
三、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根據SPSS数据分析可以得知,参与社会保障中的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城市/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我国老年人的幸福感有显著的影响。学者周晶晶提出“低收入老年人医疗保险的估计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低收入老年人参保医疗保险可以显著提升幸福指数;但中高收入老年人的医疗保险估计系数并不显著,表明是否具有医疗保险并不显著影响其幸福指数”[5]。结合这一结论可以得知,我国参与社会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家庭收入高低不一,但是对于中高收入的老年人而言,由于其家庭收入较高,通常有更多的资金购买保障程度更高的商业医疗保险,同时其有更强的经济能力来进行养老,因此参与商业性医疗保险的多为中高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并且参保与否对于其幸福感的影响较小。
2.建议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加强对于农村人口的政策覆盖。社会保障对我国老年人幸福感提升仍然十分重要,政府应加大社会保障政策普及力度,并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特别是对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根据我国学者对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过程的研究发现:“对于劳动力大迁移、人口流动大的村县来说,政策空白的边界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存在部分居民由于人口流动、嫁娶,导致既不能 参加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也不能在现居住城市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6]。由此可以得知,由于农村人口的隐蔽性,所以我国社会保障政策对于农村人口的覆盖面还需加强,所以政府需要加强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并且各地可以根据其自身的实施经验进行局部完善和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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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文梓伊.非农就业、社会保障对农村女性幸福感的影响研究——基于CGSS2015年数据[J].农家参谋,2020(21):78-79.
[3]彭现美,杨甜甜.慢性病对老年劳动参与的影响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18(06):69-73.
[4]贯雨菲,李长乐,孙静.医疗保险对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老年人健康的影响[J].中国老年学杂志,2021,41(05):1100-1103.
[5]周晶晶.基于CGSS数据的社会保险与老年人幸福指数关系研究[J/OL].统计策,2021(10):142-146[2021-05-27].
[6]羊城.中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资讯,2020,18(35):195-197.
作者简介:姓名:孙垭玲,出生年月:2001.06,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具体至市级):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学历:大学,研究方向: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