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在坚持不干涉司法独立办案的原则下,2020—2021年,灌云县人大相继在县法院探索开展“嵌入式监督”,在县检察院开展“叠加式”监督,成立“县人大代表驻法院、检察院工作室”,组织代表轮流参加“驻院”监督活动。通过完善制度,形成了灌云人大特有的司法监督体系,有力促进了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公正司法。
“嵌入式”推动人大司法监督“由表至里”。人大监督,代表是主要力量。“嵌入式”监督通过关口前移、常态化对法院开展多元监督,打破固有的监督方式,将代表监督渗入到法院日常工作中,以此促进人大对法院工作监督由“表层”向“纵深”推进,保证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建立机制,让人大代表“紧盯”法院工作。强化“面对面”监督,建立健全列席审判委员会、旁听庭审、推动执行和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四项工作制度,以公开促进法官公正司法。采取“旁听+评议+座谈”相结合方式,旁听庭审。“现场见证+远程观摩”,参加活动代表对执行存在的问题现场向法官提意见。与县政法委、信访局协同配合,重要案件联动联调,突出案件放在人大工作监督中解决。根据诉求归类,有效利用不同类型代表的特殊优势,让信访化解更加专业化。
畅通渠道,让人大代表“共享”法院信息。县人大和县法院合作搭建规范化互动平台、集约化直联平台、信息化点阅平台,采取“分级分片、定向结对”模式,建立法官与人大代表定人定向联络制度。人大代表借助法院网络系统,按照相关程序“约见”当事人,通过点播庭审、观看已结案件的录音录像、查阅案件材料等方式,深入监督庭审办案规范和案件质量,增强监督的深入性和针对性。
完善流程,让人大代表“走实”法院监督。“清单式”确保涉诉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和反馈,让监督“带电”。“三单”制处理涉诉群众反映问题,以群众意见登记单、向主任会议报告单、转法院交办单形式完善处理流程,对于交办县法院的事项,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并将办理落实情况反馈来访群众。对发现的问题“台帐式”监督,“清零式”整改,追踪式落实,“嵌入式”监督环环相扣,监督有形、有效。
“叠加式”推动人大司法监督“提质增效”。“叠加式”监督,监督重心落在“监督的监督”上,侧重在内容、方法、步骤上,体现监督的精度、力度、效能,推动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由“监督并支持”实现向“监督与提升”转变,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共推社会治理法治化。
内容叠加,找准监督“抓手”。明确重抓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三项监督。重点针对县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县法院刑事民事裁判不公、执行难以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问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合法权利被侵犯等情形,加强检察履职监督。分别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叠加式”推动侦查、审判、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工作办法和工作计划,使人大监督工作精准发力。
方式叠加,打出监督“拳头”。采取“听、查、询”相结合的形式,打出监督“组合拳”。组织代表公开听证、公开评议涉检信访案件,进行案件回访;成立司法咨询专家库,对群众关注案件办案质量开展评查,梳理主要问题,组织代表“约见”检察官,提出督办意见;对检察监督中应当重点防止和纠正的不当行为、落实防控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力量叠加,筑牢监督“堤坝”。强化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持续监督三项工作机制。信息互动,线上设置人大代表联络窗口,线下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等方面深化协作。联合督办,相关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纠正违法情形,县检察院可提请人大常委会督促整改。持续跟进,县检察院向常委会报告办案质量时,必须汇报上年度人大相关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督促检察院持续改进工作。
司法监督永远在路上。“我在‘县人大代表驻法院工作室’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我的案件要重新审理了,谢谢你们!”今年7 月,当事人李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县人大代表驻法院工作室”,以表达对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推动其案件办理的感激之情。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监督实效带动更好的发展,这是灌云县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初心”。
自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走访律师等方式收集群众对县法院工作意见建议20 余条;2 件涉诉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6件涉诉群众执行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就专家和代表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检察院发出4 份加快纠正相关部门违法行为的函。为推动方案的落实落细,县检察院对县公安局、法院和司法局开展“叠加式”监督专项检察,发现相关问题36个,监督撤案17 件,纠正违法10 件,相关单位均高度重视并依法整改。
灌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辉表示,接下来县人大要把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重点和目标,在守正创新中将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推深做实,不断推进新时代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