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稳定生猪生产以及建设现代种业有关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加快生猪种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启动地方猪遗传资源状况摸底调查,持续开展地方品种抢救性保护行动,降低资源灭失风险。合理规划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保种场,加快备份场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保护品种主体责任,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组织开展地方品种登记,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加快构建地方猪遗传资源DNA特征库,发掘优异基因,提高利用效率。加强地方猪的开发利用,坚持保用结合,以用促保,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各地要积极落实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各项任务,相关项目要优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鼓励支持利用地方猪遗传资源创制育种新素材。深入实施《国家畜禽良种联合攻关计划(2019~2022年)》,参与单位所在省份要高度重视、主动关心、积极支持。发挥地方猪育种协作组作用,实施地方猪优质种质创新联合攻关,持续推进企业自主育种,生猪种业优势省份要整合企业、科研力量,开展省内或跨省间的区域性联合育种。加强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完善遗传评估体系,加快基因组选择等育种新技术推广和应用,持续选育提高种猪遗传进展,培育新品种、新品系。发挥生猪种业技术支撑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育种技术培训,培育一批技术先进、运行规范、服务高效的社会化育种服务组织。
完善现代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提高良种供应能力。加强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管理,实施动态调整。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猪站加大疫病净化力度,至2025年末全部建成省级以上非洲猪瘟或其他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或示范场、无疫区或无疫小区,未完成的取消资格。支持建设一批现代化高标准的商业化种公猪站,推广人工授精新技术及冷冻精液保存技术,加速优秀基因传递。加快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基础设施升级和改造,提高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完善种猪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加强种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统计监测,为生猪生产提供引导,加快生猪良种推广应用。
加强猪遗传资源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的管理,防止珍贵稀有资源流失。合理引进和科学利用国外优良种猪资源,严格执行种猪及精液进口技术要求,防止低水平重复引进。提高种猪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水平,严厉打击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加大种猪及精液抽检力度,规范市场行为,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按照有关要求,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地方猪保护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规范禁养区划定管理工作,不得擅自、超范围将地方猪保种场、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划入禁养区,对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要优先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先建后拆。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打好保险金融组合拳,积极稳妥开展种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等引导作用,更好满足生猪种业融资需求。保障符合条件的种猪和仔猪调运,不得层层加码禁运限运。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本地区生猪种业高质量发展负总责,制定专项规划或纳入本地区畜牧业和种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特别是生猪种业和产业优势省份,要研究出台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加快提升科研创新和良种繁育能力。强化宣传培训,讲好生猪种业故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体系、技术联盟作用,合力促进生猪种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