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守洪在6戶亲戚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表格上共虚增了94座“坟墓”。加上亲戚们口头报给他的26座坟,徐守洪共计填写了120座坟上报,并代签了字。同时,他个人还虚增了1.6亩自有土地,以获取“青苗补偿款”。
听说过希望自己老来儿孙满堂、膝下承欢的,还没听说过希望自家祖坟越多越好的。在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就发生了一起村干部虚增祖坟,套取补偿款的违纪违法案例。
一家子怎么会有120座坟
事情得从一次常规巡察说起。2019年5月,夹江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对原南安乡开展巡察时,一张兰坝村的坟墓搬迁补偿清单引起了巡察干部的注意:这份涉及人员本就不多的名单上,有6户备注为“徐守洪代领”,户均20座坟,补偿金额共计14万余元。
巡察组觉得疑点甚多,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给了夹江县纪委监委。
收到问题线索后,夹江县纪委监委开展了初核,提取到土地征用坟墓搬迁补偿的原始数据,发现6户代领户均为村支书徐守洪的亲属。“一家子怎么会有120座坟?”办案人员觉得这不符合常理。
凭着经验,办案人员认为“套取补偿款的可能性较大”。于是,他们分别前往6户群众家逐一核查。结果,徐守洪的6户亲戚均表示“没有申报那么多数量,也没有领取到相应的补偿款”,徐守洪的大姨王某芳甚至表示“不知道此事”。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后,虚报坟墓数量套取搬迁补偿款的事实“搬”上了明面。
原来,因项目施工需要,2013年,乡里决定对兰坝村部分地面附着物进行补偿,涉及坟墓搬迁,补偿标准为:果林青苗款每亩9000元,坟墓视类型每座1200至2400元。
“徐守洪当时是村里的会计,又是项目地的迁出户,对当地情况熟悉。加上平时对工作认真负责,人也老实,乡上把统计核实工作安排给村里后,村里就让他负责所在村民小组的统计工作。”原南安乡政府负责此项工作的干部周建强回忆说。
“其实老家山上都还有几座祖坟,但不符合这次的统计要求就不报了,你也不用统计。”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徐守洪在向其舅舅王某普核实坟墓数量时,舅舅的一句无心之话,却让他“听进去了”。徐守洪动起了“歪脑筋”,“反正是自己在统计,填多填少又有谁去深究过问呢?况且项目都动工了,以后也没有办法核查。”
于是,徐守洪在6户亲戚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表格上共虚增了94座“坟墓”。加上亲戚们口头报给他的26座坟,徐守洪共计填写了120座坟墓上报,并代签了字。同时,他个人还虚增了1.6亩自有土地,以获取“青苗补偿款”。
“六亲不认”最终自掘“坟墓”
表格报给乡里后,负责此项工作的干部以“信任代替了监督”,没有现场核对。这份有“水分”的表格得以蒙混过关。很快,补偿款下来了,6户亲戚的补偿款都被徐守洪“代领”,共计14.4万元。他把真实存在的坟墓搬迁补偿款3.12万元现金交给了亲戚们,剩余的11.28万元、连同套取的1.44万元青苗补偿款揣进了自己腰包。
2016年,企业支付项目土地耕作补偿款,已成为村支书的徐守洪又有了“新动作”,他将此前虚增的1.6亩土地登记上报,又套取到1.7万余元。在3年多时间里,徐守洪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抠脑壳”在数据上耍花招,骗取补偿款共计14万余元。钱到手后,徐守洪以“这些是小问题”来麻痹自己。多年都没有出问题,他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已经“稳了”。
在核查初期,徐守洪依然矢口否认,一口咬定“确有这么多坟墓”。办案人员耐心给他普纪普法,让他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
同时,在办案人员拿出的铁证之下,他交代了问题。得知其行为已涉嫌职务犯罪后,徐守洪悔恨万分:“我的党员身份是否能保留?”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他竟号啕大哭起来。留置期间,徐守洪积极配合上缴涉案款项,并在忏悔书里写道:“都是缺少学习惹的祸,没有对党纪国法产生敬畏之心,没有严于律己,放纵了自己,淡忘了当初的誓言,贪心害了自己。”
最终,夹江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徐守洪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而负责此项工作的干部均受到相应处理。徐守洪“六亲不认”套取坟墓搬迁补偿款,虽瞒得过一时,却瞒不过一世,最终自掘“坟墓”。
村干部是联系上级和群众的纽带,官职虽然不大,但责任重大、工作繁忙,也有着很多的权力。一些工作能不能干好,自身作风是不是过硬,能不能保证清正廉洁、公正办事,对于广大农村村民以及乡村振兴、农村发展来说至关重要。
(《廉政瞭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