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政府官网发布一则“关于对2020年拒服兵役人员的行政处罚通告”。通告称,刘某2020年9月1日被批准入伍至陆军某部服现役,到部队后思想出现反复,多次要求回家,拒服兵役,态度坚决。最终,其所在部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刘某除名处理。
按照2020年牡丹区义务兵优待金(14288元)3倍的标准(42864元),给予刘某经济处罚;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不得对其进行招录;自2021年1月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不得办理复学和升学手续;3年內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办理务工证明手续;由公安部门将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组织刘某进行为期10天的兵役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将刘某作为违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除菏泽外,安徽界首、河南长葛、海南陵水等地都将拒服兵役人员作为反面典型予以通报,并联合多部门进行惩戒措施。
(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