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宝靖
一、 翁方纲的生平和仕履
翁方纲,字正三,号忠叙、覃溪、彝斋,后得宋荦旧藏《施顾注苏诗》宋椠本,因自号苏斋,清代顺天大兴人。雍正十一年(1733)八月十六日生。
乾隆十七年(1752),皇太后六旬万寿,加试恩科,三月乡试,八月会试,九月殿试,十月一日太和殿传胪,第一甲一名为秦大士,翁方纲列第二甲二十三名,此时翁方纲年甫弱冠,可谓少年得志。同年中关系较密者有钱载、博明、卢文弨。而一时名流如纪昀、姚鼐、桂馥、钱大昕、黄易、法式善、程晋芳、阮元、陆费墀、伊秉绶、蒋士铨、孙星衍等皆与之游,又与朱筠为儿女亲家。翁方纲中进士后,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分肄国书教习。翌年十月,娶妇韩氏。
二十四年(1759),翁方纲充江西乡试副考官,正考官为钱维城,二人相处关系融洽。是科初用五言试帖,命题之日,两人各写一纸握于掌中,出以相示,则二人所命题皆为“秋水长天一色”,可见其心眼相协默契之深。翌年三月,充会试同考官,八月署日講起居注官,十二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充修《续文献通考》纂修官,充磨勘乡试试卷官,旋即总办起居注事。
二十七年(1762),充湖北乡试正考官。二十九年(1764),奉命提督广东学政。三十二年(1767)四月,转补左春坊左庶子,十一月,补授翰林院侍读学士。三十七年(1772),广东学政任满抵京。翌年补《四库全书》纂修官。四十一年(1776),充文渊阁校理。四十四年(1779),充江南乡试副考官。四十六年(1781)三月,补国子监司业,四月传胪,钱棨一甲一名进士,为三元之瑞,乃翁方纲江南乡试所得士也。闰五月,补司经局洗马。十一月,复充文渊阁校理。四十八年(1783),充顺天乡试副考官。五十一年(1786),奉命提督江西学政,三年后满任还京,补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又奉命稽察右翼觉罗学,又奉命稽察中书科事务。五十六年(1791),奉命提督山东学政,五十八年(1793)四月,夫人韩氏卒,六月奉旨还京供职。
嘉庆六年(1801),因年已衰老,奉旨以原品前往裕陵守护,三年后以原品休致回籍。翁方纲六旬以后,每逢元旦,以胡麻十粒黏于红纸帖,每粒作“天下太平”四字,至嘉庆二十三年(1818)元旦,书至第七粒,目倦不能成书,叹曰“吾其衰矣”,于是年正月二十七日归道山,享年八十六岁。
二、 翁方纲的学术主张与经学著作
翁方纲的学术主张散见于他的《复初斋文集》(以下简称《文集》)。
首先,翁方纲尊奉多闻、阙疑、慎言为读书治学的座右铭,在文集中屡有申述,《濠上迩言序》就称“尝谓学者立言,宜以圣人三言为法,曰多闻、曰阙疑、曰慎言而已”(《文集》卷四),所以当其得意弟子吴嵩梁把孟子之言“良知”与阳明之言“良知”同日而语时,翁方纲便毫不客气地批评道“此则不学之弊,若鄙人不言,更何人直言之?凡事当以圣言多闻、阙疑、慎言三语铭之坐右也”(《与吴兰雪书二通》,《文集》卷十一)。也正因有这样的治学信条,翁方纲对嗜博嗜琐嗜奇嗜异的学风和学者大为反感,具体到学者,他着力批评的便是惠栋,在翁方纲看来,惠栋治《易》已经开启了嗜异的苗头,而让翁方纲更难忍受的是惠栋“毅然改经字,以就其所据一家之说,以新奇为复古,此则欲穷经而反害于经”(《诗考异字笺馀序》,《文集》卷一)。
其次,翁方纲认为治《礼》当纂言而不当纂礼,在翁方纲看来,古人的礼制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是难以遽下定论的,如果“居今日而断定古之典制名物,非妄则凿也,妄则启僭以诬世也,凿则嗜异以自欺也”(《考订论下之三》,《文集》卷七),所以翁方纲在给朝鲜学者金正喜的信中说“所以愚意在纂言者,经语之诂训则宜精核也”(《答金秋史》,《文集》卷十一)。也就是说翁方纲主张治《礼》当从语言训诂入手,通晓义理,进而剖析诸家说法之原委,而不是断定当时礼制、方位如何如何,因为年代已久,代有嬗变,这是不可能考订清楚的事情。因此翁方纲对张惠言的《仪礼图》深致不满:“若张惠言之《图》,不载经文,全以己意为图,竟若条条得之目睹者,有是理乎?”(《答金秋史》,《文集》卷十一)“徐星伯庶常持以见示,予读之,谓其断制过于自信,不能阙疑。”“必欲改定,处处画一,以申为一己之说,俨若造古人堂阶,目击其仪者,此必不能之事也。”(《跋张惠言仪礼图二首》,《文集》卷十六)
第三,翁方纲还主张考订衷于义理,义理勿畔程朱,有《考订论上》三篇、《考订论中》二篇、《考订论下》三篇等八篇文字集中论述这一主张。翁方纲所言之考订衷于义理,不仅局限于经学,更扩展至子史诸集甚至法帖的考订,“既有其所据之书,则其记载之先后,互校之虚实,此其中即有义理之所征者,即有文势之所区别者,故凡考子史诸集者,皆与治经之功一也,天下古今未有文字不衷于义理者也”(《考订论上之二》,《文集》卷七)。“至若篆变隶、隶变楷以来,历朝诸家之原委,亦必讲求之,以定学术之淳漓,趋向之邪正,此非衷于义理者乎”(《考订论上之三》,《文集》卷七)。总之,翁氏认为考订当衷于义理,但又反对脱离考订而空谈义理,主张由考订通于义理,而他所言之义理仍不出程朱之规范。《与曹中堂论儒林传目书》就说“顾其间师友所问难,名义所剖析,渐多渐衍,绪言日出,则考证之途又虑其旁涉,必以衷于义理者为准则,博综马郑而勿畔程朱,乃今日士林之大间也”(《文集》卷十一),在赠其门人李彦章的序文中亦云“窃有二言,曰博综训故,曰勿畔程朱,兼斯二义也,庶可以赠子之南归欤”(《赠李兰卿归福建序》,《文集》卷十五)。博综马郑、博综训故即就考订而言,勿畔程朱即就义理而言,兼斯二义即谓由考订而通义理,义理则不可畔于程朱之说。
翁方纲以上述学术主张治经的成果便是群经附记。嘉庆六年(1801),翁方纲被派往马兰峪守护裕陵,“在马兰峪三年,惟每月朔望暨恭逢忌辰节候上陵行礼外,其馀月日无应酬,并无唱酬题咏之件,专心将数十年来温肄诸经所记,条件分卷写稿,共得《易附记》十六卷、《书附记》十四卷、《诗附记》十卷、《春秋附记》十五卷、《礼记附记》十卷、《大戴礼附记》一卷、《仪礼附记》一卷、《周官礼附记》一卷、《论语附记》二卷、《孟子附记》二卷、《孝经附记》一卷、《尔雅附记》一卷”(《翁氏家事略记》),此群经附记有些可能已不复存于天壤之间,有些散藏于国内各地图书馆(参邱燕美《翁方纲〈诗经〉学研究》第一章,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有些则流布海外,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东亚图书馆即收藏翁方纲手稿多种,经该馆编辑,已由上海古籍出版社于2006年影印出版,即《翁方纲经学手稿五种》,收《易附记》十六卷(存卷一至卷十一)、《书附记》十四卷、《诗附记》十卷(存卷一至卷七)、《礼记附记》十卷(存卷四至卷六)、《春秋附记》十五卷(存卷一至卷六、卷八、卷十至卷十五)。这些手稿经影印回流中国之后,在大陆尚未能引起重视,而台湾学者赖贵三先生之高足已有多篇相关研究论文,而赖先生对此手稿五种的整理校释也即将由广陵书社出版。
三、 翁方纲的四库提要稿与年谱著作
乾隆三十八年(1773),翁方纲补《四库全书》纂修官,入馆修书,校阅各省采进图书,并撰写提要与札记,留下卷帙浩繁的提要手稿。潘继安先生曾撰《记翁方纲四库全书提要(未刊)稿》(《图书馆杂志》1982年第4期)、《翁方纲〈四库提要稿〉述略》(《中华文史论丛》1983年第1辑)二文,对翁氏的提要稿及其重要学术价值进行了介绍,然二文皆称“翁氏《提要稿》原本已下落不明”,其所据乃是现存复旦大学图书馆的抄本。
1988年,邓爱贞女士任职澳门何东图书馆馆员,发现翁氏的提要稿手稿,并携复印件呈与顾廷龙、周子美诸先生过目,最终定为真本无疑。至此,翁氏所撰四库提要稿藏于澳门何东图书馆大白于世。2000年,澳门何东图书馆交由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影印出版翁氏所撰四库提要稿,邓爱贞女士为之作序,序中除介绍其发现、鉴定翁氏提要手稿的过程,还交代了该提要稿的輾转流布:翁氏殁后,手稿流出,该提要稿在民国时归吴兴嘉业堂主刘承干所有,1950年归一葡萄牙人José Maria Braga所有,1958年由José Maria Braga转售何东图书馆。
鉴于影印本流传不广,识读较难,复旦大学吴格先生乃以影印本为据,历时五载,对翁氏提要稿进行了整理校点,2005年由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即《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翁氏四库提要稿的影印和整理校点,为学界研究“四库学”提供了第一手的材料,此后涌现出了多篇相关研究论著。
除了四库提要稿之外,翁方纲的史部著作还有他编撰的几种年谱,有《王雅宜年谱》《虞文靖公年谱》《元遗山先生年谱》《米海岳年谱》《莲洋吴征君年谱》,谱主分别为王宠、虞集、元好问、米芾、吴雯,皆是翁氏推崇敬仰之人,与翁氏自身的学术兴趣大有关联,在年谱的体例方面,翁氏或有创制,继承前人而又影响后来(参寇晓丹《试述乾嘉学者翁方纲的年谱编撰实践》,《中国典籍与文化》2019年第2期)。另外翁方纲还撰有《翁氏家事略记》,将“翁氏由莆田入籍顺天以来家事,按年粗记大略,用年谱之式,分年提行,但不名年谱耳”(《翁氏家事略记》),翁氏平生行迹仕履亦于此《略记》尽之矣。
四、 翁方纲的书学思想与金石学著作
翁方纲以正脉、通变论书,“书法篆为正,隶楷则通矣,然其通也,何非法乎?楷法独以晋言之,何也?曰隶之变,楷也,当在汉魏间,而晋则楷之始也”(《唐楷晋法表序》,《复初斋集外文》卷一),在篆隶楷的演变脉络中,其关键又是王羲之,“古今书惟一王右军”(《尖圆肥瘦说》,《文集》卷十),故主张以晋为宗,以唐溯晋,认为“唐人固无不学右军者”(《跋董文敏临实际寺碑墨迹》,《文集》卷二十四),将唐人楷书追溯至右军一脉,并对唐代几位书家做了谱系式的划分:“颜书上通右军,下开苏米矣,其于唐人则上通虞褚,旁通徐柳,而独不可通于欧。欧书亦上通右军,下开苏米,其于唐人也,旁通虞褚薛诸家,而独不可通于颜。且夫右军之脉一也,其在唐贤,虞所得者正脉也,欧所得亦正脉也,颜所得亦正脉也,通彻前后言之,则颜得于褚,褚得于虞也,欧则与虞并得于右军,尚不若褚之为虞所掩也,况于颜乎?然至于褚而其脉犹近,至颜则远矣,此亦别子为祖、继别为宗之义也。”(《欧颜柳论》,《文集》卷九)
具体到书法实践,翁方纲众体皆擅,名列清代书法“四家”之中,其篆隶名重一时,“时都中作篆分者,皆宗内阁学士翁方纲”(包世臣《艺舟双楫》卷六)。又据翁氏手稿,其早期行书具有明显的赵孟风格,大概也是受当时流行赵董书风的影响,乾隆三十三年(1768)冬,翁方纲得苏轼《天际乌云帖》,喜爱有加,有多首诗文题咏,而行书也开始学苏,具有明显的左低右耸、用墨较浓的特点。而翁氏楷书,则自幼学欧阳询。
至于翁氏之金石学,其人作为一代金石大家,嗜好金石碑版,且考订精审,言之有据,原委递藏,如数家珍,藏家以得其题识为荣,故翁氏金石题跋之巨,罕有匹敌,沈津先生曾裒辑为《翁方纲题跋手札集录》。而他较为重要的金石学著作,一是督学粤东时搜罗金石汇集而成的《粤东金石略》,其中专辟两卷考证学署中的九曜石题刻,阮元纂修《广东通志》即据此书以成金石一门。二是《两汉金石记》,著录两汉金石,“兹所编录,或以地,或以事类,惟以目所亲见为据,不复能依年次矣”(《两汉金石记》卷首),王昶编《金石萃编》汉代部分多采自该书。
五、 翁方纲的诗学与诗文创作
翁方纲以“肌理”诗说闻名后世,并撰有《石洲诗话》(通行本八卷,卷九不存,新见卷十为手稿,现藏上海图书馆)。郭绍虞先生的《肌理说》(《国文月刊》1946年第43、44期合刊)一文最早对“肌理”诗说进行了论述。郭先生认为“清代诗论以神韵、格调、性灵、肌理四说最为流行”,并将“肌理”分为“义理”与“文理条理”二义,前者对应“以质厚为本”,乃是“正本探原”之法,后者对应“以古人为师”,乃是“穷形尽变”之法。此后众多论述皆不出郭先生此文之框架,有的只是细化和深入。唐芸芸把这些研究称为“二元论时代”。
随着新材料的发现,这种二元化的论述越来越显得过于粗疏。唐芸芸已经注意到上海图书馆所藏《苏斋存稿》中的“《石洲诗话》卷第十”在翁方纲“肌理”诗说建构完成中的重要意义,即翁氏所谓“肌理”并非“义理”与“文理条理”的简单剖分,而是诗歌中的“虚实衔接、乘承伸缩之所以然”,这种“乘承转换、开合正变”的细密肌理在杜诗中达到了极致。因此唐芸芸将“肌理”说总结为“以杜诗为典范,着眼于诗歌的‘气骨筋节的‘乘承伸缩的整体观”(参唐芸芸《翁方纲诗学研究》第一章,中华书局2018年版),而倾注了大量心血的《杜诗附记》则是翁方纲以“肌理”诗说进行点评实践的具体体现。
翁方纲的《石洲诗话》不仅是构建“肌理”诗说的关键,也是他传播诗风的见证和结晶。该书通行之八卷本,成于翁方纲视学粤东之时,“与学侣论诗所条记也”(张维屏《石洲诗话跋》),其中“祧唐祢宋”“尊杜崇苏”的倾向非常明显,而翁方纲当时的身份是学政,具有很高的诗学话语权,按试赋诗自是应有之义,唱和也是常有之事,且多是当地学官和学生次和翁氏诗作,如《示嘉应学官弟子用前秋和韩诗韵》(《复初斋集外诗》卷八),和者竟达两千人,翁方纲在其诗歌手稿中逐个记录了这两千人的姓名。正是通过这样主持风雅、推行文教,翁方纲“掀起了岭南诗坛自清初以来的第二个高潮,岭南诗风也由宗唐转向宗宋”(参潘务正《翁方纲督学广东与岭南诗风的演变》,《文学遗产》2013年第2期)。
至于翁方纲的诗文创作,其手稿现藏台湾,《清代稿本百种汇刊》影印收录,编为八千余页。
先说翁诗,袁枚《随园诗话》讥其为“误把抄书当作诗”,洪亮吉《北江诗话》也说“最喜客谈金石例,略嫌公少性情诗”,盖二人关注的乃是翁方纲金石考据诗作,但实际上翁方纲有许多“得诗人之正”的作品,如“竹港湾才远,沙洲尾忽横。水烟冉冉上,几点鹭鸶明”,“微凉千涧合,返照一江纹。近浦初吹浪,前山欲起云”,“浦浦杉榕荫,船船竹苇丛。牛归断霞外,笛起绿云中”(《江行晚景三首》,《复初斋诗集》卷五)。这几首诗所写皆是翁氏按试广东途中之山水风物和宦游情思,读来风味隽永,情思绵长,而又清新自然,深得风人之致。又如赠夫人韩氏的作品“检点归装近廿春,依然四壁长卿贫。鬓添皓雪心相质,膝有条冰味更真。岂好搬姜同黠鼠,不辞补屋用劳薪。东偏为我安书榻,实要三馀敝簏亲”,“晓翠名楼绪不禁,八分题扁当登临。三千里外挑灯话,四十年前听雨心。嘉树孙枝同祝愿,拈花迦叶共追寻。破铛煮饭须何物,邻寺钟来响梵音”(《寄内二首》,《复初斋诗集》卷三十六),这两首寄内诗不仅诗律工稳、用典妥帖,而且感情真挚,写尽夫妻间的悲欢离合,读来极有感染力。
由此可以证明翁方纲是一个合格的诗人,能够写得出风情摇曳、感情真挚的诗作,既如此,则翁氏大量的金石考据诗作就是刻意而为之的创作,他借此要实现的又是“诗可以群”的交际功能。首先是联句,如《汉半两泉范拓本联句》(《复初斋集外诗》卷十五),诗中联句者为翁方纲、桂馥、罗聘等六人,此六人在钱币考据方面具有趋同的志趣和相当的学识,能够通过联句题咏这种高难度的形式来加深同道同好之谊。其次是较为常见的方式,即以金石考据入诗寄赠友朋,如《程易畴得汉印文曰程寿求赋诗》(《复初斋诗集》卷三十六)。再次即翁方纲与朋友们雅集一处,共同研读金石、同赋其诗,如《汪秀峰工部招同笥河编修,鱼门吏部,瘦铜、星桥两舍人,香泾进士,集蜗寄轩分韵所藏古印,方纲分得宋李易安玉印》(《复初斋集外诗》卷九)。翁方纲以金石考据入诗,发挥“诗可以群”的交际功能,可以说是他在题材开拓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至于翁文,学殖深厚,經史子集皆有涉猎,体裁多样,尤多金石考订之作,是典型的学者之文,学术价值远大于文学价值,由翁文便颇可窥一代学术之盛。其中的学术主张前文已经论及,而翁氏著文考订金石多以地下金石文字与纸上传世文献相印证,这已是晚出之“二重证据法”的内在理路,而翁氏能以纸上文献证金石文字之误,如《跋朱岱林墓志》云“惟是年例则陈、齐、周皆二月己卯朔,此石刻乃讹为乙卯朔”(《文集》卷二十一)。今人质疑“二重证据法”逻辑缜密性,认为此法“没有设想出土文献的记载有‘伪”(参西山尚志《我们应该如何运用出土文献?——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不可证伪性》,《文史哲》2016年第4期),翁方纲的做法早已很好地回应了这一问题。
此外翁文还具有重要的文献学价值。如《书苏文忠年谱后》(《文集》卷十七)考证“东坡居士”之称当自元丰五年(1082)春始,其依据便是《东坡八首》序云“余至黄州二年”,而苏轼于元丰三年(1080)二月抵达黄州,且苏轼署“东坡居士”皆在元丰五、六年以后,未有署于元丰四年(1081)者。今之整理苏诗者,多系之于元丰四年,恐误,当改。又如《跋秦篆三首》(《文集》卷二十)其三考证泰山刻石与《史记》之异文,云“《史》云‘亲巡远方黎民,而碑作‘亲远黎;《史》云‘大义休明,碑作‘著明;《史》云‘垂于后世,碑作‘陲于后嗣;《史》云‘皇帝躬圣,碑作‘躬听;《史》云‘男女礼顺,碑作‘体顺;《史》云‘施于后嗣,碑作‘昆嗣……皆足以证史氏之误”。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2013年版),其异文一如翁文所记,翁文乃据所见刻石拓本撰成,当为可信,故于《史记》仍有校勘之功,学者或愿一顾焉。
总之,翁方纲是乾嘉时期重要的学者之一,在当时他以书法家和金石学家的身份为人熟知和推崇,而现在却是他的诗学最受关注。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翁方纲是一个涉猎非常全面的学者,无论在文学史上还是学术史上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人物。
[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翁方纲诗集辑校》,批准号19BWTJ41]
(作者单位:丽水学院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