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建国初期曾上演让人不堪回首的婴儿离奇失踪事件,大批新国民尚未感受到家园的温暖,却先体验了骨肉分离的伤痛。以色列现任政府在时隔70年后终于决定为受害家庭提供经济补偿,但许多受害家庭对此并不买账。
《以色列时报》22日报道称,以色列政府特批了一笔1.62亿新谢克尔(约合3.21亿元人民币)的补偿款,拟为该国上世纪50年代遭受“婴儿被盗”的家庭提供金钱赔偿。受害家庭根据各自情况可为每个丢失的孩子申领15万至20万新谢克尔的赔偿金。财政部长表示,对于此事的官方调查“尚未完结”,但该事件引起的苦痛已“烙进国家的历史”。总理内塔尼亚胡在一份声明中将此事件称为该国历史上“最令人痛心的篇章”之一,他还指示以色列教育部,今后要将这段历史编入教材。
以色列建国之初,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纷纷被接回定居。但当时很多新国民发现,自家新生儿总是由于不明原因“夭折”,而医院既不愿出具死亡证明,又交不出孩子遗体。舆论广泛流传,这些孩子根本没有死,而是被富裕且不能生育的犹太家庭收养——这些“大户人家”往往有头有脸,不少人长期定居在西方发达国家。
当时以色列的新国民群体大多是也门犹太人,因此该群体受到的伤害最大。据估计,当时也门犹太人每8个孩子中就有1人下落不明,失踪人口总数在1500至5000人之间,很多媒体将这一“被盗婴儿”事件称作“大规模的人口绑架”,认为医院和当局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报道称,除了也门犹太人外,来自巴尔干地区、北非和其他中东国家的犹太家庭也有类似遭遇。法新社认为,这一现象折射出犹太族群存在的“内部歧视”——即欧洲背景的犹太“精英阶层”对散落在欠发达国家的同胞形成某种“歧视”或“倾轧”。
以色列《新消息报》称,负责调查此事的三个调查委员会多年来无作为,仅有2001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有所发现,其中提及“有69个孩子肯定没有死亡,他们下落不明”,报告结尾称“调查委员会对痛失骨肉的家庭表示遗憾”,这被许多受害家庭视为国家在“认罪”。对于此次政府的赔偿,许多受害家庭并不买账,他们想要的是官方的正式道歉,况且,这笔补偿金的申领门槛不低,将不少潜在的受害家庭排除在外。一位受访者称“政府的表态根本不算道歉。这么多年过去了,政府还是无法理解痛失骨肉的痛苦与愤怒,简直是耻辱。”▲
(高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