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春
1 商品价值包含消费资本的价值
企业商品价值应该既包含资本价值也包含劳动价值,但除了资本和劳动外,就没有其他生产要素投入到企业商品上了吗?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已经认同按“全要素”即全部生产要素进行分配,这也意味着一种“全要素价值论”的成立:商品价值是全部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价值。而全部生产要素并不只包含投资者的资本(货币或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劳动,还包含消费者的消费。
对消费“货币化”形成“消费资本”,可以像对生产资料货币化形成的“生产资本”和对劳动货币化形成的“劳动资本”一样计入商品成本,同样也像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一样在盈利后分享利润,在亏本后分摊亏损。这样做的理由也很充分:企业盈利或亏本都是以企业商品在市场的成交决定的,投资者投入生产资本和劳动者投入劳动资本生产出的商品,如果在市场上没有消费者购买,商品无法成交,得不出成交价格,盈利或亏本都无从谈起,按投入的生产要素分享利润或分摊亏损也都无从谈起。只有消费者参与进来,与投资者和劳动者共同商定成交价格,完成交易,商品才能说实现了它的价值。也就是说商品的价值中除了包含生产资本带来的价值和劳动资本带来的价值,还包含消费资本带来的价值。
商品成交价格就是商品价值,再具体点说:商品在自由市场上的成交价格就是商品价值。对于商品的预期价格来说,生产者定多高都可以,不但可以成本加适当利润定价,也可以成本加超额利润定价,反正都只是个预期,只要商品卖得出去就行。商品的预期价格还要消费者接受,消费者一旦接受了,商品的买卖成交了,预期价格就成了成交价格,或者叫实际价格,预期成了实际。所以用成交价格当作商品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低于成本出售就解释得通了,不管你对商品的预期价格有多高,当它以低于成本的成交价格出售時, 它的价值就是这低于成本的成交价格,这样就不用像计划经济一样去维护它的预期价格(计划价格),只需要维护它的成交价格就行。于是商品要实现价值就离不开消费,消费资本也就应该计入商品成本了。
2 商品价值包含中介资本的价值
商品的成交除了需要投入资本,投入劳动,需要消费者购买,也需要其他更多市场参与者提供的货币信用保证,具体表现为所有市场的参与者使用法定货币和凭借信用为商品进行评价和为交易进行“中介”,再对这种所有市场参与者的信用中介货币化形成“中介资本”。当全社会多数人认可由国家发行法定货币,交易双方就不需要再对每一种货物分别约定一般等价物,而是统一到法定货币符号上进行价值换算,这给交易行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多数人认可的国家发行的货币等于为每个企业的市场交易提供了一个有良好信誉的中介,离开了这个中介,也就不会有商品的成交价格。以往都是无偿使用这个中介,或者在税收中暗暗支付了使用这个中介的“中介费”。但税收可以分为“公共生产资本”加“公共劳动资本”计入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包含在税收中的这笔中介费就应该单列出来计入中介资本并参与分配。
只有把消费资本和中介资本两种隐形的资本计入商品成本,所谓的全要素才全,全要素价值论更能成立,按全部生产要素分配也才更合理。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全要素也应该包括比如知识资本等新概念资本,但为简便起见,我们仍将知识资本计入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中。因为不管知识资本有什么特殊性和重要性,它都只能通过生产资本或劳动资本来体现,本质上还是一种生产资本或劳动资本,无非是与其他生产资本或劳动资本相比“权重”更大而已;这就像历史上土地曾独立于资本、劳动算作生产要素,对土地货币化后它也可以纳入资本名下,没必要再单列出来。
但如何按消费资本和中介资本进行分配?并不能简单地像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一样按它们分别在商品成本中所占比例,在商品成交价格中分享利润或分摊亏损。比如消费者虽然在商品中投入了消费资本,但其已经通过购买整个商品本身进行消费获得了补偿,如果再在商品成交价格中分享利润,就是重复获得补偿,细究起来道理上站不住脚;而实践中补偿消费资本多半也就表现为给消费者的让利、返利,也许能起到一些促销商品和稳定客户群的作用,真正意义并不大。至于让消费者分摊亏损则是基本做不到的事。
3 消费和中介资本不在微观经济而在宏观经济中分配
中介资本是凭借国家发行创造的所有货币及其在市场上的流通获得信用中介功能的,而所有消费资本加起来也无非是市场上所有商品的成交价格,也要用国家发行创造的所有货币在流通中来结算,这样中介资本和消费资本的定义相通,性质相同,中介资本的概念可以等价于消费资本的概念,只是它们数量上不一定相等,表现出来恰好是著名的“交易方程式”: MV=PT
式中M是货币供应量(或货币成交价格),V是货币流通速度(或货币成交量),P是商品成交价格,T是商品成交量;方程的意思是说货币供应量乘以货币流通速度等于商品价格乘以商品交易量。全社会的中介资本再多也多不过MV,全社会的消费资本再多也多不过PT;这样全部中介资本相当于是MV,全部消费资本相当于是PT。我们可以计算出消费资本分别投入到每个企业的具体数额(即它购买每个企业商品的成交价格),由于消费资本不能再在企业商品的成交价格中分享利润或分摊亏损,根据它和中介资本的等价关系,中介资本同样也不能在企业商品的成交价格中分享利润或分摊亏损。
既然消费资本和中介资本都不能在微观经济的企业中按其所占的某个比例进行分配,而它们又是投入企业的生产要素,是企业商品成本的组成部分,大家公认的按全要素分配就少不了它们,那它们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按其投入得以分配呢?不难看出,交易方程式中,PT是微观经济的一个个交易的商品成交价格汇总出来的,MV是微观经济的一笔笔流通的货币供应量汇总出来的,PT和MV都是宏观经济量,所以相当于PT的消费资本总量和相当于MV的中介资本总量也是宏观经济量。如果我们投入到某个企业的消费资本和中介资本还能再“投入”到另外任何一个企业,那么它们作为微观经济的“个量”就像获得了作为宏观经济的总量性质,可以作为投入到所有企业的宏观经济量看待,而宏观经济量当然也就应该在宏观经济中得以分配了。
“机会成本”的概念就能使我们投入到某个企业的消费资本和中介资本再“投入”到另外任何一个企业,而作为机会成本投入到所有企业的消费资本和中介资本是在“影子价格”中分享利润或分摊亏损的。机会成本的定义是指一笔钱不能同时投资两个商品,投资这个商品而没有投资那个商品,那个商品得到的利润收益就是这个商品失去的机会成本。按这个定义机会成本在这个商品中成了“沉没成本”,是得不到补偿的,也就是说它不能在这个商品的成交价格中分享利潤,但引入影子价格的概念,它就可以在这个商品的影子价格中分享利润,得到补偿。
影子价格可以认为是大于或等于成交价格的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则是小于或等于成交价格的影子价格),当所有商品的机会成本、影子价格等于成交价格,就是全部市场达到供需平衡时的一般均衡价格,而某个商品的成交价格可以看作是局部市场达到供需平衡时的局部均衡价格,发现局部均衡价格都在推动发现一般均衡价格,所以任何一个商品的成交价格也都伴随着影子价格。商品一次又一次的成交使越来越多的局部市场达到供需平衡,也就越来越趋近于整个市场的一般均衡,这样,某个商品的成交价格或局部均衡价格都为发现全部市场所有商品的一般均衡价格或影子价格作出了贡献,它就可以看作是同时投入到全部企业所有商品上的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按定义是它可以投资但没有投资的商品得到的利润收益,这一利润收益也要以商品成交价格体现,所以我们这里能把价格当作成本互换使用),或同时投入到全部企业所有商品上的消费资本和中介资本(消费资本按定义本来就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成交价格,中介资本又是货币这种“特殊商品”的成交价格,作为价格的它们和作为成本的它们当然也可以互换使用),就有资格在一般均衡价格或影子价格中再次分享利润或分摊亏损了。一般均衡价格是宏观经济量,所以消费资本和中介资本就是在宏观经济中得以分配,而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在微观经济中得以分配(当然也可以在宏观经济中“再分配”)。结合两者,生产资本、劳动资本、消费资本和中介资本的全部要素都得到了分配,共同实现了完整的商品价值。
4 按消费和中介资本分配的计算方法
如上所述,除了按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占商品成本的比例计算出它们在商品成交价格中的分配额(即分别按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占商品成本的比例乘以该商品成交价格),还可以按这个分配额占商品成交价格总额的比例计算出它们在货币成交价格总额(也即商品的影子价格或机会成本总额)中的“再分配额”(用等于消费资本的商品成交价格在商品成交价格总额中所占比例乘以货币成交价格总额),或按这个分配额占货币成交价格总额的比例计算出它们在商品成交价格总额(也即货币的影子价格或机会成本总额)中的再分配额(用等于消费资本的商品成交价格在货币成交价格总额中所占比例乘以商品成交价格总额,或用等于中介资本的货币成交价格在商品成交价格总额中所占比例乘以货币成交价格总额)。如果再分配额大于分配额,人们就可以取再分配额而舍分配额(但不能同时获得两者造成重复获利),使其利益最大化。
前面说过税收可以分为公共生产资本加公共劳动资本计入生产资本和劳动资本,这是因为政府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也是一种投入了企业的生产要素,它通过税收实现其商品价值形式,税收也应该作为资本参与分配。这样对应地还有“公共消费资本”和“公共中介资本”包含在消费资本和中介资本中;公共的生产、劳动、消费和中介资本以它们在生产、劳动、消费和中介资本中所占比例作为税率,与私人的生产、劳动、消费和中介资本分享利润或分摊亏损。按这个税率,个人纳税额在全社会纳税总额中所占比例,等于其个人收入在全社会收入总额中所占比例。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生产和劳动资本是投入微观经济任一企业具体商品中的“微观成本”,它们各自在成本中所占比例相加为1符合“规模报酬不变”,就可以像“欧拉产品分配净尽定理”一样按投入的成本把商品利润分配净尽,这样消费和中介资本就不能再在微观经济而只能在宏观经济中分配商品利润,从而成为投入宏观经济全部企业所有商品中的“宏观成本”,其性质和微观成本完全不同,也就不能像知识资本一样归并到生产和劳动资本了。即使生产和劳动资本投入宏观经济成为宏观成本,消费和中介资本也不应归并到生产和劳动资本,因为它们不能像生产和劳动资本一样还可以成为微观成本。
现有的产权分配制度完全忽略了这种由消费资本和中介资本带来的隐形的产权,显然是不合理的。按消费资本再分配同时等价地按中介资本再分配,其实就是在完善产权分配制度,改革经济利益关系,使投资者、劳动者、消费者和“中介者”成为平等的产权主体,可以按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之间“相机抉择”分配额或再分配额,当商品成交价格总额和货币成交价格总额不等(这也相当于交易方程式不等),出现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导致损失时得到弥补,这样使市场机会也得到了更充分的利用,市场资源也得到了更有效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