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克宾
铭文是曾侯乙编钟音律理论的直接记载,也是先秦乐律实践的第一手材料,研究价值无可比拟。曾钟出土40多年以来,乐律学解读上的诸多分歧呼吁我们回到编钟第一手材料:铭文原典,尤其是中下层甬钟的乐律铭文。
关于甬钟铭文的内容,《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发掘简报》(1979)指出:
每一件钟的铭文,除一面钲部为“曾侯乙乍時”几个相同的字外,其他全是关于音乐的内容:一面隧部和左、右鼓(大多数在右鼓)铭文为音阶名,另一面各部位铭文可以连读,记载了音律之间以及曾和楚、周、齐、晋等地律名和阶名的相互对应关系(仅中层第一组一、二号两件钟没有这种连读铭文)。(1)随县擂鼓墩一号墓考古发掘队:《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7期,第4页。
在后来的研究中,乐律铭文被总结为三种类型:记事铭文(记事、记事铭),标音铭文(标音、标音铭),乐律铭文(乐律、乐律铭)。
关于乐律铭文,黄翔鹏先生在《曾侯乙钟磬铭文乐学体系初探》(1981)中指出存在两种体例:
钟铭中有一种体例是为比较各律音位而设的。……钟铭还另有一种体例,是为比较各律的宫调关系而设的。(2)黄翔鹏:《曾侯乙钟磬铭文乐学体系初探》,《黄翔鹏文存》,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291页。原载《音乐研究》,1981年,第1期,第22—47页。
两种体例实际把乐律铭文内容又划分为两类:“比较各律音位”和“比较各律的宫调关系”。
对乐律铭文内容比较重要的分类还有:
曾宪通先生《关于曾侯乙编钟铭文的释读问题》(1986)认为乐律铭文大体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列国律名的对比,即某一地区的某个律名相当于另一个地区的另一个律名。……另一主要内容是诸律旋宫位置的对应关系。”(3)曾宪通:《关于曾侯乙编钟铭文的释读问题》,《古文字研究》第十四辑,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6—7页。
《曾侯乙墓》(1989)认为乐律铭文所论及的范围“其一,某律在不同的诸侯国和地区的不同称谓,即律名对应关系。……其二,某音在不同均中的称谓,即阶名对应关系。……其三,某音在高低八度组的称谓,即八度音表示法。”(4)湖北省博物馆:《曾侯乙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22—125页。在《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湖北卷》(1999)进一步表述为“律名对应”“阶名对应”“八度音对应”。(5)《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总编辑部:《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湖北卷》,郑州:大象出版社,1999年,第239—243页。
通过他们的分类,可以确定乐律铭文的内容实际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比较各律音位”或“律名的对比”或“律名对应关系”;二是“比较各律的宫调关系”或“诸律旋宫位置的对应关系”或“阶名对应关系”。“八度音对应”从属于两种之中,为下一层级概念,正如《曾侯乙墓》本身所说“未作为铭文的中心议题”。(6)同注④,第125页。
本文研究的对象是第二个部分。事实上,铭文中大量变声的存在(四曾、三、二下角、四变),使得这一部分内容反映的未必全是“诸律旋宫位置”;阶名是与音阶相配套的概念,大量变声构成的音列,未必全是音阶,这些变声也未必全是音阶音。因此,本文采用黄翔鹏先生“比较各律的宫调关系”的说法,并进一步概括为“宫调关系”来表达这一部分内容。
“宫调关系”,即乐律铭文呈现的不同调高与姑洗均标音的对应关系,是中下层甬钟乐律铭文的主体内容。这些宫调关系的性质何指?是否可以分类?是曾钟乐律研究一直没有完成的工作。比较重要的研究,如饶宗颐、曾宪通《随县曾侯乙墓钟磬铭辞研究》(7)饶宗颐、曾宪通:《随县曾侯乙墓钟磬铭辞研究》,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77—94页。、崔宪先生《曾侯乙编钟铭校释及其律学研究》(8)崔宪:《曾侯乙编钟铭校释及其律学研究》,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完整呈示了乐律铭文,尤其是《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湖北卷》以姑洗均十二个半音次序专门列举各钟“阶名对应”,但都没有进入到宫调关系的性质认识和分类的层面。(9)同注⑤,第240—241页,第243页。2015年7月出版的《曾侯乙编钟》,在下二8钟的铭文发现了“曾国与周王室、楚等国间的音乐铭文是在‘六律’(阳律)上进行比较的,这在曾侯乙编钟的钟铭是一种统一的格式。”(10)邹衡、谭维四:《曾侯乙编钟》(上册),北京:金城出版社、西苑出版社,2015年,第226页。涉及了宫调关系中律名的性质,但并不是从宫调分类的角度论述。
之所以没有完成分类,可能是由于这些宫调关系里变声错综的复杂性,可说“是一笔相当混乱的账目。”(11)王文耀:《曾侯乙钟铭文之管见》,《古文字研究》第九辑,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92页。以下二5钟(宫—徵曾)侧鼓音“徵曾”的乐律铭文为例:(12)本文所引曾侯乙编钟铭文文本出自《随县曾侯乙墓钟磬铭文释文》,为方便阅读,笔者全部标上调高和声名,以下不再说明。参考湖北省博物馆:《随县曾侯乙墓钟磬铭文释文》,《音乐研究》,1981年,第1期,第3—16页。
2015年4月,笔者博士论文揭示出甬钟乐律铭文有两种构成原则:用其他均正声对应姑洗均之声,并且反映姑洗均与新钟均的关系(“正声”加“新钟”);用阳律之均说明姑洗均之声,说明阳位声时进行律名的国别比较(“六阳律”)(15)宋克宾:《两周编钟编磬的“编列/音列”结构研究》,中国音乐学院博士论文,2015年,第297—316页。。后来进一步把这两种构成原则表述为铭文的两种体例。(16)宋克宾:《“正声”加“新钟”、“六阳律”——曾侯乙编钟中下层甬钟乐律铭文构成原则的揭示与初步解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第110—121页;宋克宾:《曾侯乙钟磬乐律铭文呈现的五声十二律旋宫实践》,《中国音乐》,2018年,第6期,第102—112页。这实际上界定了乐律铭文中不同宫调关系的性质。“正声”加“新钟”体例乐律铭文,很多省略了新钟均宫调关系,只剩下正声的宫调关系。鉴于甬钟乐律铭文本身的叙述逻辑,其宫调关系呈现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正声的宫调关系;
第二类:(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
第三类:阳律的宫调关系。(17)关于十二律分阴阳,《国语·周语下》记载的“景王问钟律于伶州鸠”,十二律由“六律”“六间”构成,其中“六律”即六阳律(参阅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13—121页)。这在周景王二十三年(公元前522年),比反映曾侯乙下葬时间的楚镈钟铭文“隹王五十又六祀”,即楚惠王五十六年(公元前433年),要早很多。此外,曾侯乙编钟铭文非常重视六阳律的使用,有明确的六阳律观念,因此,本文使用“阳律的宫调关系”的称谓。
下面按照姑洗均十二声的次序,分类呈现甬钟乐律铭文中的三类宫调关系。
除多一件“商角—商曾”(中二11)钟外,中层二组与中层一组甬钟音高一致,乐律铭文基本相同,只有极个别字的差异(中一1、2钟无乐律铭文)。限于篇幅,本文主要呈现下层组和中层二组甬钟较为规范齐备的乐律铭文。事实上,我们在讨论曾侯乙编钟乐律体系时,尽量应该从规范的、完整的乐律铭文着手。
1.正声的宫调关系下一1钟、中二7钟(中一7钟)双音都为“宫—徵曾”,乐律铭文反映的宫调关系为同一类型,只是声名存在八度称谓的不同。中二7钟正鼓音“宫”的乐律铭文较为规范,为:
宫调关系里出现的声名,全为正声:下角、商、宫、终(徵在高音区称谓),体现了正声的宫调关系。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中二4钟(中一4钟)的双音为“少羽—宫反”,侧鼓音“宫反”的乐律铭文为: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中三5钟、中三1钟双音为“羽—宫”。铭文反映的宫调关系为同一类型,中三5钟“宫”的乐律铭文较为齐备,为:
下二5、中三8钟双音为“宫—徵曾”。乐律铭文反映的宫调关系为同一类型,下二5钟正鼓音“宫”的乐律铭文较为齐备,为:
出现的姑洗、大族、黄钟、妥宾都为阳律之均,产生了变声:商曾。
1.正声的宫调关系中二8(中一8钟)的双音为“羽—羽角”,乐律铭文体现的宫调关系为同一类型。中二8钟侧鼓音“羽角”的乐律铭文为:
文王(E)之羽(la),新钟(#F)之徵(sol),浊坪皇(#C)之宫(do)。(右鼓)
新钟(#F)之终(sol),浊坪皇(#F)之巽(do),浊姑洗(C)之商(re)。(左鼓)
宫调关系里出现的声名,全为正声羽、徵(终)、宫(巽)、商。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由于姑洗均的羽角,在新钟均也为正声:徵(终),没有产生变声。但中二8钟的乐律铭文里,正声角不出现,却重复出现新钟均,位于阳律之均(文王)之后,浊律之均(浊坪皇、浊姑洗)之前,表明其作为一种独立宫调关系的身份存在。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下二7、中三9钟双音为“羽—羽角”,铭文反映的宫调关系为同一类型,中三9钟侧鼓音“羽角”的乐律铭文如下:
1.正声的宫调关系中二6钟(商—羽曾)正鼓音“商”的乐律铭文为:
宫调关系里出现的巽、下角、商、终都为正声。在中二3钟(少商—羽曾)钟省略为:
坪皇(D)之巽反(do),姑洗(C)之少商(re)。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下二10(商—羽曾)与中二12钟(商—羽曾)乐律铭文基本相同,宫调关系为同一类型。下二10钟正鼓音“商”的乐律铭文为: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下一2、下二4、中三7、中三4钟双音都为“商—羽曾”,宫调关系为同一类型。下二4钟正鼓“商”的乐律铭文较为齐备,如下:
出现的妥宾、大族、无铎、黄钟,都是阳律之均,产生了变声:宫曾、商角。
1.正声的宫调关系下一1钟、中二7钟、中一7钟双音均为“宫—徵曾”,宫调关系为同一类型。下一1钟侧鼓音“徵曾”的乐律铭文较为齐备,如下: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由于姑洗之徵曾,在新钟均为羽,因此没有产生偏音。上文下一1钟虽然新钟均在侧鼓面没有重复出现,但仍然是单独拿出来,放在左鼓的两个浊律之均前面。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下二5钟(宫—徵曾)、中三8钟(宫—徵曾)、下一3钟(“徵—徵曾”)的侧鼓音都为“徵曾”,宫调关系属于同一类型。中三8钟侧鼓音“徵曾”的乐律铭文较为齐备,如下:
出现的姑洗、黄钟、[楚]坪皇、[申]迟则、[楚]新钟、穆音/[周]剌音,都是阳律之均,产生大量变声:徵曾、变商、羽角、羽下角、羽曾。
1.正声的宫调关系中二5钟(下角—徵反)正鼓音“下角”的乐律铭文为:
坪皇(D)之少商(re),姑洗(C)之下角(mi),浊穆钟(A)之终(sol)。
在中二2钟(角反—徵反),正鼓音“角反”的乐律铭文省略为: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下二9钟(—宫曾)、中二10钟(宫角—徵[宫曾])正鼓音有八度称谓的不同,但宫调关系类型相同。下二9钟正鼓音“”的乐律铭文为:
文王(E)之宫(do),坪皇(D)之商(re),姑洗(C)之(mi),新钟(#F)之商曾(si),浊兽钟(G)之羽(la)。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下二3钟(中鎛—宫曾)、中三6钟(宫角—徵)、中三3钟(宫角—徵),宫调关系为同一类型。下二3钟正鼓音为中鎛(宫角异名)乐律铭文较为齐备,如下:
1.正声的宫调关系中二3钟(少商—羽曾)侧鼓音“羽曾”的乐律铭文为: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下二10、中二12、中二6钟(中一11、中一6)钟双音均为“商—羽曾”,宫调关系类型相同。下二10钟侧鼓音“羽曾”的乐律铭文较为齐备,为:
姑洗之“羽曾”,是乐律铭文需要说明的音,可不作考虑。宫调关系里出现的羽/羽、徵、宫、下角、商都是正声。新钟均位于左鼓阳律之均(音)后,浊律之均(浊坪皇、浊文王)前,产生一个变声:徵。中二6钟(商—羽曾)侧鼓音“羽曾”的乐律铭文更为典型,姑洗之羽曾被省略: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下一2、下二4、中三7、中三4钟(商—羽曾)的侧鼓音为羽曾,宫调关系为同一类型。下二4钟“羽曾”的乐律铭文较为规范,如下:
1.正声的宫调关系无。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无。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下二2、中二11、中三2钟(商角—商曾)正鼓音为“商角”。三钟说明“商角”的乐律铭文基本相同,下二2钟正鼓音“商角”的乐律铭文如下:
1.正声的宫调关系中二2(角反—徵反)侧鼓音“徵反”的乐律铭文为:
姑洗(C)之终反(sol),浊新钟(F)之少商(re)。(左鼓)
出现的喜反、巽、终反、少商,都为正声。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中二5钟(下角—徵反)侧鼓音“徵反”的乐律铭文为:
中二9钟(徵—徵角)正鼓音也为徵,其乐律铭文为: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下二1、下二8、中三10钟(徵—徵角)正鼓音为徵,宫调关系为同一类型。下二8钟正鼓“徵”的乐律铭文较为齐备,如下:
中三6、中三3钟(宫角—徵)侧鼓音为徵,宫调关系类型相同。中三6钟侧鼓音“徵”的乐律铭文较为齐备,如下:
1.正声的宫调关系下二9钟(—宫曾)、中二10钟(宫角—徵[宫曾])、中一10钟(宫角—宫曾)侧鼓音都为“宫曾”,宫调关系类型相同。下二9钟“宫曾”的乐律铭文较为齐备,为:
姑洗之“宫曾”,为乐律铭文本身需要说明的音,不作考虑。其余都为正声(宫、商、羽、、商、徵)的宫调关系。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由于姑洗之宫曾相当于新钟均的商,所以不产生变声。但在下二9钟(—宫曾)、中二10钟(宫角—徵[宫曾])、中一10钟(宫角—宫曾)侧鼓音“宫曾”的乐律铭文中,都重复出现,位于阳律之均(兽钟)后,浊律之均(浊姑洗)前,标明其作为独立宫调类型的身份。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下二3钟(宫角—宫曾)侧鼓音“宫曾”的乐律铭文为:
1.正声的宫调关系中二4钟、中一4钟双音为“少羽—宫反”,正鼓音“少羽”的乐律铭文为:
中二1钟(羽—宫反)正鼓音的乐律铭文省略为“姑洗之羽反”一句。中一1钟(羽—宫反)没有乐律铭文。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中二8钟(中一8钟)双音为“羽—羽角”,正鼓音“羽”的乐律铭文为:
正声(终、羽、下角)的宫调关系外,使用了新钟均,位于阳律之均(坪皇、姑洗)后、浊律之均(浊新钟)前,产生变声徵曾。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下二7、中三9钟(羽—羽角)正鼓音为羽,乐律铭文相同,如下:
中三5钟、中三1钟(羽—宫)的正鼓音为“羽”,中三5钟乐律铭文较为齐备,为:
出现的姑洗、妥宾、黄钟、无铎都是阳律之均,产生了变声:羽角、徵曾。
1.正声的宫调关系无。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无。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下二2、中二11、中三2钟(商角—商曾)侧鼓音为商曾,宫调关系类型一致。下二2钟侧鼓音“商曾”的乐律铭文最为齐备,如下:
1.正声的宫调关系无。
2.(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中二9钟(中一9钟)双音为“徵—徵角”,宫调关系类型相同。中二9钟侧鼓音“徵角”的乐律铭文为:
文王(E)之终(sol),新钟(#F)之羽曾(fa),浊穆钟(A)之商(re),浊姑洗(B)之(终)[宫](do)。
正声(终、商、宫)的宫调关系外,使用了新钟均,位于阳律之均(文王)后、浊律之均(浊穆钟、浊姑洗)前,产生变声:羽曾。
3.阳律的宫调关系下二1、下二8、中三10钟双音都为“徵—徵角”,宫调关系类型相同。下二1钟侧鼓音“徵角”的乐律铭文齐备,如下:
宫调关系里出现的姑洗、[楚]坪皇/妥宾、无睪、[楚]兽钟、穆音/[周]剌音都是阳律之均,产生了变声:徵角、羽下角、徵曾、羽角、变商、徵下角。
理解了每一类宫调关系的性质,就可以在不同宫调关系类型中,分类探讨曾钟乐律铭文里大量变声的乐律学内涵。
甬钟乐律铭文本身的叙述逻辑,总是把“新钟均宫调关系”作为分界,夹在“正声的宫调关系”之中:阳律之均后,浊律之均前。为保证每个甬钟乐律铭文单元都是完整板块,本文分成“正声的宫调关系”“(正声的宫调关系+)新钟均宫调关系”“阳律的宫调关系”来依次分类呈现。其中,正声的宫调关系,反映的是“五声十二律旋宫”的内容。(19)宋克宾:《曾侯乙钟磬乐律铭文呈现的五声十二律旋宫实践》,《中国音乐》,2018年,第6期,第102—112页。“新钟均宫调关系”和“阳律的宫调关系”产生了大量变声,这些变声显然不是“旋宫位置”和“阶名对应”关系,其乐律内涵还需专文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