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建军
(北票市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辽宁 北票 122100)
近年来,在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生活中基层水利工程发挥的重要作用更加突出,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1-2]。因此,传统的监管手段已无法适应当前发展需求,必须将现代科技成果、先进监管理念与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相结合,通过创新研究现有管理方法提升质量监管效果,为顺利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保障。
一般地,基层水利质量监管涉及产品质量、设计方案、建设施工等诸多内容,如管理和审核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数据参数,工程资料审查管理、各环节质量评估和工艺技术规范操作等,还涉及技术应用、施工控制等内容。工程质量监管内容复杂多样,并且存在较强的专业性,所以对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具有较高要求。为了确保各环节施工质量,必须对工程建设过程开展深入细致的管理。
因此,基层水利质量监管对实现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工程目标非常重要,可以对施工、设计等每个环节和程序起到一定程度的规范及检查作用,有利于相关部门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并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保证工程建设质量[3]。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质量监管对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作用,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和时代发展需求,积极探索适用性较强的监管模式,以更好地满足基层水利建设要求。
基层水利质量监管覆盖范围广、涉及专业知识多,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必须达到工作要求,这也是顺利开展监管工作的根本要求。然而,现阶段监管人员数量配备不足,大多数人员的素质和岗位技能达不到实际工作要求,具备相应技能和素质的人员较少,从而导致基层水利监管水平整体偏低,无法满足现阶段的实际需求[4]。另外,基层水利质量监管的人力资源配备不足,加之监管单位未充分认识到专业技能的重要性,未开展岗前、岗中培训等使得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较低,对工程质量管理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近几年,虽然有的地区加大了对水利质量监管、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但培训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是集中邀请专家授课培训、派出去参加培训机构或国内高校学习等方式。从教育初始化和从业人员规模化的角度上,这种集中式培训的短期效果好、速成化教育速度快且培训的人员多,但从专业技能深化的角度上还无法彻底解决工程技术人员素质不高、质量监管人才短缺的问题。
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既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又要有完善的监管组织,尽管质量监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但在组织建设方面各地区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控制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控制体系
结合实际情况,总体上可将工程质量监管划分为行政单位、事业部门两大部分,其部门性质与事业单位基本相同,由政府直接拨款提供每一项工作的经费。然而,部分偏远的农村地区尚未设立较完善的工程监管部门,难以实现工程质量的全面监管。此外,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属于质量监管经费的主要来源,因县级财政困难这部分专项资金正逐年减少,使得质量“飞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质量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转无法得到保障,加之申请难度大、财政经费少、资金缺口大,现阶段仅能维持部分日常工作和人员基本工资。对此,应高度重视监管组织建立的重要作用,依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管理组织,保证充足的监管经费,为顺利开展各项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是开展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这也是规范工程监管的基本前提,对充分发挥质量监管作用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在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时仍存在许多不足,即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大多数适于大型水利工程,对于基层水利缺乏详细、具体的质量监管依据,加之强制性较低,使得基层水利质量监管过程中所运用的方法和流程不规范,对有效提升工程监管质量造成极大的影响。
工程质量监管人员要全程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所有环节,质量监督和建设单位等要充分认识基层水利监管的重要作用,将质量监管的重点转向工作人员的管控[5]。如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全面管理监管人员的服务情况、工作状况等,为了更好的约束监管行为制定有效的考核制度,切实提升监管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和专业技能,从根本上解决因个人行为或专业技能素质偏低而带来的人为失误问题。此外,对于工程质量监管基层水利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工程监管效率。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法人或其他主要责任人可将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以委托的方式交由专业部门监管,替代施工单位更加有效、客观的监管工程施工质量。接受委托的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承接的工程规模要符合资质要求。相对于传统的监管模式,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方法具有更强的独立性,监管单位与施工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从而有效地保证检测数据可靠性、准确性,对水利项目实行更有效、更公正的监管。由此以来,可以对工程管理和建设单位一定的“震慑”作用,并将其转化成工程管理和建设动力促使更加严谨的组织施工,为工程建设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通过加强各相关单位与水利质量监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最大程度的争取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为加强重点项目的飞检与抽查、专项检查、项目巡查、队伍建设以及实行全方位质量监管提供经费保障。此外,要加强同级财政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从政策层面出台有效政策,列支专项经费渠道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在经费不足的条件下,各级水利质量监管单位也要加大与项目法人的衔接协调,主动跟进现场抽检,积极参与全过程项目监管,努力将项目“飞检”的成果转化为项目第三方检测成果[6]。
结合现阶段数据化、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基层水利质量监管部门要快速融入至信息化、现代化的潮流中,加快创新监管方法提高工作成效与效率[7]。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创建监管数据库平台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工程项目以及招标、质检、检测、监理、施工、设计、业主、主管等单位和人员实行入库管理;对工程项目建立问题整改、现存问题、监督巡查等清单,建立质量监管工作台账和失信名单、淘汰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发布公告;结合其他地区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成功经验,对有条件的项目或大中型项目推行网上申报审批、工程质量网上评价、施工过程电子化监控等,逐步形成高效先进的网络化、信息化办公模式。
工程质量监管方法存在创新性、多样性等特征,不同的监管手段与方法势必会带来不同的建设质量,所以必须选择科学合理的质量监管方法。对此,可从现有监管方法中选择符合要求和工程实际的方法,也可针对现有方法存在的问题积极创新研究,通过提升监管方法的有效性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例如,在质量监管过程中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联合供排水、基层水管部门等共同开展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工程监管水平。对此,工程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合执法管理,充分发挥其监管水利工程的功能。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多部门联合可以及时有效的管控不符合运行标准或违规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责令参建单位整改或给予适当的惩罚,从而更好地约束建设活动和行为,切实提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性认识。该过程中要特别强调经济考核内容具有全面性,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监管过程中明确联合执法机构的管理范围和职责,既要提升工程监管效率又要最大程度的减少各单位矛盾纠纷[8-9]。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是监管人员开展工作的主要目的,监管过程中有关机构和人员要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充分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和职能优势给施工人员或建设单位提供一定的指导。例如,对水利工程设计情况质量监管人员或机构例行检查时,可以邀请专家进行专业、详细、全面的评审和核查。通过设计审查可以提前掌握工程建设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效把控质量控制的关键点,为工程后期监管提供技术支持。此外,在设计审查过程中质量监管部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发现设计文件以及水利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有利于施工单位充分认识自身不足,并提前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或方案。同时,通过提供有效的对策、加强宣传培训等可以有效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更好地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10]。
水利工程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功能效益的发挥,对下游居民安全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大,工程质量监管越来越引起工程技术人员的高度重视。对此,生产经营、项目施工和质量监管单位及个人,要充分认识质量监管的重要作用,通过积极创新监管路径和方法有效提升质量监管效率,为实现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目标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