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钰 季博
摘要: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全新时代,创新成为促进企业长久发展的源动力,也是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股权激励作为激励企业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创造积极性的重要手段,被越来越多企业所采用。对于创新型企业而言,创新绩效的好坏甚至能够决定企业存亡。本文选取创新型企业A公司作为案例研究对象,阐明其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与实施过程,并主要从创新能力角度进行深度分析,找出了A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的不足,在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模式、设置多维度创新绩效考核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标准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股权激励;创新绩效;创新型企业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中国将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目标,更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来引领和推动相关体制变革。作为国民经济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来说,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不仅是科技趋势的风向标,更是企业长久发展和领先行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而要发展创新需具备设施保障与人才两个必备条件,在人才方面需决策者和相关人员相互配合。因此如何驱动人才更好地创新成为现代公司治理中亟待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现代公司制企业两权分离的背景下,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常常相悖,所有者追求企业长期价值最大化,而管理者代为经营企业并作为“理性经济人”倾向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因而对兼具高投入、高风险和投入产出滞后性特征的创新活动往往持消极态度,呈现风险厌恶的特征。代理冲突的产生不利于企业形成和提升创新能力,最终不利于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20 世纪 50 年代于美国产生的股权激励政策可以有效解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积极性的相关问题,使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挂钩,激发技术人员科研积极性,促使管理人员谨慎经营。股权激励能缓解代理冲突所导致的短视行为,相较于传统的薪酬制度,股权激励通过将激励者的利益与企业的价值相捆绑,使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趋于一致。创新活动一旦成功,激励对象也可享受股价上涨的额外收益,因此管理者开始适度接受风险,制定适宜的创新战略,加大创新投入,进而形成企业市场竞争优势。由此可见,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绩效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于科技型企业来说,若要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创新导向作用,设计一套有效的激励方案来鼓励人才积极参与和提升企业创新显得至关重要。
二、案例描述
(一)A公司概况
A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长期从事智能语音技术、软件与芯片产品开发及机器学习推理等核心技术研究,技术水平始终保持在国际前沿。A公司承建有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与创新,积极赋能多个行业领域,实现产品应用的落地。2008 年,A公司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基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领先智能语音技术,A公司已推出从大型电信级应用到小型嵌入式应用,从电信、金融等行业到企业和家庭用户,从PC到手机到MP3/MP4/PMP和玩具,能够满足不同应用环境的多种产品。A公司占有中文语音技术市场70%以上市场份额,语音合成产品市场份额达到70%以上,在电信、金融、电力、社保等主流行业的份额更达80%以上,开发伙伴超过10000家。
(二)A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A公司分别于 2011 年8月、2014 年11月、2017 年1月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前两期股权激励标的物为股票期权,第三期標的物为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上,从人员分布来看,第三期股权激励人员的分布最广,第二期股权激励人员分布最窄。第三期股权激励增加了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从激励对象人数来看,第三期股权激励人数最多,第二期激励人数最少。从授予数量来看,三次股权激励分别授予被激励对象股本总数4.36%、1.19%和5.32%的股权。其中第二期授予数量最少,这可能导致第二次股权激励的效果相对较差。
三期股权激励在行权条件上的设计也有所差异。第一期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最为严格,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指标,分别为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和发明专利数量增长率。而第二期去掉了发明专利数量增长率这一指标条件,第三期仅保留了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行权条件考核指标。单从指标设计来看,可以初步判断,第一期股权激励对于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程度可能会大于后两期。因为只有第一期涉及到了专利这项与创新绩效有直接关联的考核指标。
通过整理A公司年报数据可知,2012至2014 年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0.27%、12.68%、8.21%,定基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 85.18%、216.9%、318%,发明专利数量增长率分别为 178.57%、457%、 550%,三年均超额完成了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绝大部分选择了行权,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成功实施。
2015—2017 年,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6.82%、3.95%、4.75%,定基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 44.49%、16.58%、64.05%,三年均未达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要求,尤其是定基净利润增长率与行权条件设立的标准相差甚远,所以A公司分别在三个行权期注销了股票期权。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A公司2017年、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63.97%、138.44%,2019年营业总收入相比2016年增长 203.53%,分别达到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要求,除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注销股票,大部分激励对象成功解除了限售。
三、案例分析
(一)股权激励实施效果分析
本文着眼于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因此将以创新绩效作为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主要评定对象。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整理,本文以企业研发投入、技术人员增长率以及新增专利数作为创新绩效的主要衡量指标。其中,研发投入是指研发费用中资本化的金额。
1、研发投入金额
自 2011 年A公司实施第一次股权激励以来,在研发资金方面的投入金额呈现每年上升的趋势,可以看出A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十分重视企业的科研情况,科研才是高新技术企业占据市场大的决定因素。
2011 年A公司实施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后,2012 年、2014 年的研发资金投入同比增长率高达 50%以上,在 2013 年有所回落。研发资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呈现上升趋势,A公司此时正处于高速扩张时期,需要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中去,说明第一次实施股权激励对研发资金的投入整体上看有正面的效果。
2015 年A公司实施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后,研发投入同比增长率也呈现
上升趋势,这与2016年A公司实施“平台+赛道”的人工智能模式密不可分,使得企业投入更多资金于研发领域。研发资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呈现下降趋势,说明A公司在第二次股权激励实施阶段研发资金投入强度低于第一次股权激励时期。
2017 年A公司实施第三次股权激励计划后,研发投入金额呈上升趋势,研发投入同比增长率呈现下降趋势,研发资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上升,这说明企业在研发方面已更为成熟,这表明A公司第三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研发资金投入有正面的效果。
2、技术人员数量增长率
自 2011 年第一次实施股权激励以来,技术人员人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研发人员占比也基本呈现上升趋势。A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人员是研发新产品、提高公司业绩的源动力,实施股权激励也是激励研发人员的有力方式。
2011 年A公司实施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后,研发人员的占比显著提升,2012 年研发人员占比增速高达 100%,2011——2015 年研发人员占比、技术人员人数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说明第一次股权激励的实施对研发人员的增加与稳定有正面的效果。2015 年A公司实施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后,研发人员占比基本保持在 60%以上,这说明A公司在研发人员的投入上十分重视,这表明第二次股权激励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研发人员的增加和稳定有正面的效果。2016 年技术人员增长率高达 84.1%,这主要是因为 2016 年A公司实施“平台+赛道”的人工智能模式,多项新技术推向市场,因此需要增加技术员工来推动项目的落地建设。2017 年A公司实施第三次股权激励计划后,研发人员占比也基本维持在60%左右,技术人员增长率呈现下降趋势,在2019年变为负值,这与企业稳健的发展政策有关,结合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净利润增加这些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即使技术人员和员工总人数没有大幅上升,但公司业绩依然可观,这说明A公司已进入稳健的成熟发展时期。
总体上来说,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对A公司研发人员投入有正面的效果。
3、专利数量增长率
新增专利数量是考量企业科研成果的重要指标,也能有效反映A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在科研这一非财务方面的效果。
2011 年A公司实施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后,专利数量基本呈现上升趋势,且在 2013 年专利数量增长率高达 180%以上,这充分表明,第一次股权激励对A公司的科研专利有明显的正面效果。2015 年A公司实施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后,专利数量增长率缓慢,2016年甚至呈现负增长态势,这说明第二次股權激励的效果不够明显,专利数量增长率相对第一次股权激励较低,这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技术人员作为被激励人员少密不可分。
2017 年A公司实施第三次股权激励计划后,新增专利数量激增,2018 年专利数量增长率高达 150%,这表明第三次股权激励对研发专利有正面的效果。
综上所述,从员工结构变化角度来说:三次股权激励均对员工稳定性有正向的效果。从员工受教育情况角度来说:第一次效果正向较弱,第二次效果正向且较强,第三次股权激励对员工学历结构的影响效果是正向的。从市场规模角度来说:第一次、第三次股权激励都对扩大市场规模有较强的正向效果,第二次对扩大市场规模的影响也为正向。从研发创新角度来说:第一次对研发效果是正向的,第二次效果虽正向但偏弱,第三次效果为正向且较强。这表明A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从整体来看有利于维持员工的稳定性、改善员工的学历结构、扩大市场规模、促进研发水平。
四、结论
(一)结论
实施股权激励确实对A公司创新绩效的提升产生了正面效应,且A公司在三次股权激励方案顺应企业发展现状采用多元化的激励模式,在行权条件设置中采用双考核制,不止局限于公司财务指标层面,还加入了个人业绩的考核等优势,都对股权激励效果有其正面影响。但也确实存在行权条件设置不合理、长期效果难以维持、业绩考核标准单一、对核心技术人员激励效果有限的问题。从三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分析可得知,因为第一次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简单且易达成,所以激励效果有限;第二次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过于严苛,使得第二次股权激励未能按时行权,所以存在行权条件不合理的问题。通过对三次股权激励期间的长期财务效果进行分析也可发现长期效果的维持不够好,面临长期效果难以维持的问题。三次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标准的设置相对简单,有时很难从全面的角度对A公司股权激励产生的效果进行反映,使得无法全面衡量各种情况,因此面临业绩考核标准单一的问题。三次股权激励均存在核心技术人员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比例较低的情况,影响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激励效果有限的问题。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对创新型企业创新绩效具有一定的正向影响。但激励程度会受到激励模式、行权条件设计以及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企业若想通过股权激励来促进技术创新,就需要设计一套适用是股权激励计划,在行权条件、标的物、数量、有效期等方面,都要有所思考以设计出合理且有效的激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