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出版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2021-02-14 05:13陈晓娟
记者观察·下旬刊 2021年11期
关键词:出版新时代发展

陈晓娟

摘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这是对图书出版单位提出的价值目标。然而,这个目标比较抽象,由于没有转化为可操作的、可验证的实证指标,很难进行考核。少数地方管理部门尽管进行了一些探索,少数的研究者也进行了一些研究,但并没有形成共识。201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了《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置了4类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35个方面考核图书出版单位的社会效益,且每个方面都有详细的评分标准,比较全面、系统地给出了评价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的有效办法,这就为图书出版单位追求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价值目标提供了明确的、可操作的方向。

关键词:新时代;出版;发展;路径

《办法》的出台是由中央主管部门首次发布的对图书出版单位进行社会效益考核的办法,是出版管理的重大创新,它反映了新时代党中央对图书出版单位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期待,对新时代图书出版单位有重大的、全局性的、长远性的指导意义,为新时期出版单位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路径。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国出版业就把社会效益放在了各个工作原则和指导思想的首要位置上,并明确要求了出版社应当在重视经济效益的同时,关注社会效益,而且要把社会效益放在出版工作的关键位置上。在后续出版的相关政策文件中都会伴随着这一原则。而随着出版行业的经济化、市场化以及产业化的持续发展,促使出版的经济效益和属性得到了进一步释放。导致在出版产业中的部分企业并没有遵循将社会效益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上的情况。中宣部下发的《办法》通过设置严格的社会效益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图书出版单位发挥社会效益的实际情况进行严格考评,进一步推动出版行业的各个主体通过运用各种方式方法来增强社会效益。

促使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统一化

《办法》对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的概念进行了明确规定,是指图书出版单位通过一系列的出版活动来创造较强的社会价值和效应。这样的价值和社会效应主要体现在:能够传承文化知识、推动文明进步;能坚定政治立场、服务党的各项工作安排;加快社会主义文化的持续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办法》还以定性评价为根本,设置了三十五项具体考核指标来定量考核图书出版单位的社会效益是否达到标准,明确了这些考核结果都会和图书出版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晋升空间以及薪酬等产生密切的联系。二者相统一能够将过去考核时无法明确社会效益的定义、难以量化相关指标以及操作方式有偏误等多种问题有效解决。

实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办法》主要是围绕图书出版来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设置了具体的考核分值与内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四项一级指标这样的刚性要求。另外考虑到不同出版社存在的差异,可以对其中的部分指标进行调整,不仅增强了《办法》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而且也能保证最终的考核结果更加公正和客观。

体现了兼顾和重点突出的全面性和统一化

《办法》主要是考核出版图书的社会影响、质量以及文化内涵,根据其不同的分值也能发现该考核体系中的重点内容。《办法》既突出和明确其中最需要重点关注的指标,也对一些隐性的和间接性的指标有所兼顾。而且在该考核标准当中还纳入到了重点项目和相关荣誉这类出版政策,使得该《办法》实现了对图书出版社会效益的全面考核。

顺应了时代的发展需求

我国对出版单位社会效益的实现非常重视,明确要改革现有的文化体制,对现有的文化管理體制进行完善和健全,建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体系。因此,《办法》的出现顺应了出版行业不断深化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且持续增加的精神文化需要。

《办法》给社会效益评价提供了具体的考核办法

在出版行业中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要关键位置上已经成为了根本思想和基本的理念态度。但是过去一直缺乏着政策层面指导社会效益考核的方法和意见,很难对图书出版的社会效益进行量化考察与评价。因此,《办法》的出台成功解决了上述存在的难题,提供了详尽且完备的评价标准和指标,有效促进了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考核的快速发展。

《办法》是考核的重要改革发展方向

《办法》的提出能够带领图书出版单位不断致力于提高自身的社会效益。过去的出版单位对于社会效益的认知存在着一定的偏误,例如:盲目提高出版的经济效益,甚至对出版质量的考察有所松懈,忽略了出版当中所需要的社会效益;热衷于社会热点,对传统出版特色和优势有所放弃;仅关注是否能够获奖,而没有对其社会影响力和媒体宣传状况加以关注等。《办法》的出台有效帮助了出版单位提高理解社会效益,更好地把握出版工作,不断改革自身的考核方式,以此来增强图书出版的社会效益。

考核呈现出多层次、多维度的特点

《办法》中对于出版单位的社会效益评价指标共分为两个层级,第一级指标涉及到了出版图书的社会影响力,质量、产品结构、队伍建设、文化以及专业特色等多个内容;第二级指标还覆盖了出版物类型内容、具体的形式载体以及奖项指标等,保障可以全面覆盖所有的考核范围。另外不同种类型的出版单位都可以根据其具体的评价指标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评价点和得分点。这些都充分体现出我国对出版行业的政策扶持,鼓励出版行业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出版质量。

出版质量是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定性分析看,《办法》设置了出版质量、文化和社会影响、产品结构和专业特色、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四类一级指标,“出版质量”排在首位,占有显著的位置。从定量分析看,在四类一级指标中,“出版质量”一类指标的权重就占到了50%,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如果考虑到只有高质量的出版物才可能具有较好的“文化和社会影响”的话,那么“出版质量”的实际权重高达73%。这非常明确地表明新时代出版质量应该成为图书出版工作的核心,出版管理应该以出版质量管理为中心,不能仅仅是把质量管理作为出版管理的一个职能,应该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将出版质量作为新时代图书出版单位的生命线和“安身立命”的根基。

从出版质量的内涵看,《办法》将内容、设计、编校、印制等四方面出版质量的内涵综合后设置了“内容质量”和“编校印装质量”两类指标。其中“内容质量”的权重占出版质量的84%,占整个社会效益指标权重的42%,而且规定“出版物出现严重政治导向错误,影响恶劣的,‘内容质量’项得分为0,社会效益考核为不合格”。这也就清楚地表明,出版质量最重要的是内容质量,“出版物内容粗制滥造或出现较为严重的知识性差错”是不能容忍的;在“内容质量”中“政治质量”是第一位的,它是一条“红线”,不容触碰,不容打“擦边球”。因此,在新时代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是出版工作的基础要求。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出版物的内容质量,应该成为新时代图书出版单位和出版人自觉的行动。

在“编校印装质量”方面,《办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将“印装质量”提高到了与“编校质量”同等重要的地位。客观地说,长期以来图书出版单位不是对所有出版物的印装质量都很重视,有些不影响阅读的印装质量问题读者一般也不追究,但这不应该作为不重视印装质量的借口。《办法》对印装质量的要求,需要图书出版单位不能忽视印装质量管理。

另外还要注意将出版社的传统优势发挥出来,促使编校能力提高。在面对新的发展形式和社会效益考核办法时,要发挥出自身的编校优势,并且要定期展开编校方面的培训,而且还要应用信息技术,共享编校方面的经验、案例以及知识,促使编校人员能在短时间内解决编校时存在着的问题。高质量发展并非是提高少数出版物质量,而是要将整个出版单位的出版物质量提高。因此图书出版单位需要对每一个选题进行慎重选择、仔细研究,使出版的内容都能符合人民大众的精神需要。

出版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追求是出版工作的初心和本源。《办法》将“文化和社会影响”作为四大一级指标之一,充分表明文化追求应是新时代图书出版单位的责任和担当,是出版单位高质量发展之本。

图书出版单位如何进行文化追求呢?《办法》在“文化和社会影响”一级指标下设置了“重点项目”“奖项荣誉”“社会评价”“国际影响”等四个二级指标,前两个指标体现的是出版物的“文化价值”,后两个指标体现的是出版物的“文化影响力”。显然,《办法》给出的图书出版单位进行文化追求的主要着力点是:一方面要多出好书,另一方面要提高出版物的文化影响力。

图书出版单位的文化追求是通过出版物产品,特别是精品力作来实现的。提高出版物的文化含量、文化价值,多出好书、打造精品力作是文化追求的具体形式。好书多种多样,表现形式各异,尽管入选各类省部级以上重点出版物规划、重点工程、政府资助项目等“重点项目”的图书,以及获得出版界三大奖和国家行业性奖项、全国性优秀出版物推荐等奖项荣誉的图书,并不能说全是精品力作,也不是精品力作的全部,但这些书都是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评选出来的,出版质量是优秀的或者相对来说是比较好的。完全可以说,“重点项目”“获奖荣誉”可以作为优秀图书的主要代表。因此,抓好重点项目,并争取多的图书获奖,应当成为出版单位追求文化价值的重要抓手。

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的优劣,不仅体现在出版了多少高质量的、有文化影响力的好书,也体现在图书出版单位整体的社会影响上。《办法》对后者设置了“产品结构和专业特色”“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两类一级指标。这两类指标的实现程度主要取决于管理。从二级指标和考核方面分析,图书出版单位尤其要重视明晰品牌定位、打造品牌产品、提高核心能力、努力数字转型、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品牌是企业独特价值的体现,一旦品牌为读者所认同就一定可以实现社會效益,并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两个效益”相结合。品牌的建设首先是品牌的定位,定位应符合出版社宗旨,在此基础上制定中长期出版规划,并有效执行,实施专业化战略、特色发展战略。品牌出版社必须有成规模、成特色的品牌产品板块,形成合理的产品结构。品牌产品的打造,图书出版单位必须拥有自己的核心能力,依靠合作出版图书是很难打造属于出版社自己的品牌的。为适应新时代读者阅读行为方式的变化,还要积极推动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化。这些内容在《办法》中都有要求。《办法》还专门设置了“内部制度建设和执行”“队伍建设”两类二级指标,从七个方面进行考核,它表明,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结合,制度是保障,人才是关键。总之,强化管理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结合的客观需要,是图书出版单位高质量发展之要。

据了解,图书出版单位对该《办法》普遍的反映是好的,大都认为《办法》评价指标设计比较合理,考核内容主次比较分明,评分标准大多明确,考核办法比较易于操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

一是评分标准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例如,“奖项荣誉”指标中,获国际评比奖励的完全没涉及;非省部级以上政府组织但行业有较大影响的奖项,从文件理解不应计入,但很多人都认为且都计入了,这需要统一规范。又比如,一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所含的教材往往是多个出版社、多种教材,如何计算分数?是按照涉及的出版社计算还是按照包含的教材品种算?还比如,“产品结构和专业特色”指标中,“专业类”出版社依据什么划分?如果根据社名划分,那么经过多年的发展,很多出版社不断发展壮大,早已经“综合”了,如“化学工业出版社”除了化工类图书外,少儿、文艺、社科、生活等类别图书都有;一些名曰“理工”“科技”的大学早就是综合性大学了,相应的大学出版社也已经多方面发展了。

二是操作过程要进一步完善。由于对各图书出版单位的自评结果省级部门只是部分抽查、复核,难免滋生“侥幸”心理;且由于上述评分标准还有改进空间,各部门把握尺度不一,也难免有“不公平”之虞;主管主办部门复核时将分数修改了,但没有反馈,不知哪里修改了,为何修改。

在此,笔者建议尽快组织专家进一步完善评分标准;组织省级部门有关人员培训,以统一考核尺度;由于省级部门复核的工作量不是很大,可改抽查、复核为全部复查、复核;复核后分数有修改的,要反馈意见,有助于出版社进一步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参考文献:

[1]徐同亮.地方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考核评价现状探究[J].中国编辑,2018(7):55—59.

[2]王广照.出版社双效考核统一指标体系探析[J].出版发行研究,2016(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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