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实践经验,您认为应当如何提升依法治校管理水平?
郝玉伟:依法治校,法是基础,是底线,是红线。自建校以来,我们就十分重视法治校园的建设工作,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探索与实践。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创新学校治理结构模式
我校历来重视制度建设,积极建立健全章程制度体系。在进行校规校纪、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时,学校党代会、教代会发挥作用,制定流程标准,广泛征集在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保证了制定工作有序进行,校规校纪、管理制度具有合法性、科学性、有效性。
为了使学校的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学校还创新了治理结构模式,设立了“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与学校,两者是“服务与主体”的关系,学校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是办学的主体,理事会是为了学校能够更好地向前发展而为其提供方向性、保障性服务的机构。这种治理结构模式,不但可以优化学校管理,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还能为其他公办教育集团的管理工作提供一些改革、创新思路。
二、共同参与管理,健全民主监督制度
在我校,通过教代会、校长信箱、校园网站等途径,在校教职工可以参与学校管理,感受学校领导对他们的信任和期望,认同学校的发展目标,培养和激发其工作积极性,这也是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重要保证。学校还积极联系家长,与他们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共同承担起教育学生、监督管理、家校沟通的职责。为了使家长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措施有充分了解,学校还通过“校训直通车”“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及时对外发布学校信息、新闻,保障家长委员会能实时对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日常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提出修改建议。
三、依法办学,形成平等自由公平公正的育人环境
办学以来,学校坚持依法招生,建立自我监督机制,保证招生活动规范、透明,选拔程序公平、公正。每年招生前,全体党员干部、学校领导、在校教职工都会集中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比如《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等,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公开、公正打下理论基础。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对此,学校积极响应。曾经有一名因出生时发生医疗事故导致肢体缺陷的孩子转入我校,我校不但为他积极办理了入学手续,还在他所在的班级里给他营造了一个温馨、舒适的学习环境。由于肢体障碍,他的小手拿不住笔,写不好字,导致上课时总是无法集中精神,还影响了其他同学。但是,任课教师给他的不是批评,而是教导:“孩子,遵守秩序也是一种美德。”后来,他成为学校里讲故事讲得最棒的学生。
四、依法保障教师教学自由、研究自由、学习自由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规定:“要明确教师课堂教学的行为规则和基本要求,保障教师根据课程的有关要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方法,充分、正当地行使教学的专业自主权,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果。”
据此,我校成立了法治教育学术委员会,委员会由北京教育学院主管,北京教育学院科研处负责具体工作,成员由二级学院的院长、专家、教授组成。通过教学指导,推进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师职业发展。同时,我校还十分注重培养教师的法治素养,不断更新教师的法治知识库。此外,学校还积极安排教职工参加法治教育专业培训、法治教育论坛等,将法学教授、专业的法律人士请进学校,为教师提供专业指导,促使教师在培训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比如,我校曾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来校,为教师们开展以“新未保法,‘未’你而来”为主题的讲座。
青少年法治教育:关于推进法治教育,学校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显著的成效?您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郝玉伟:关于推进学校的法治教育,我校做了不少工作,我从以下三点进行介绍。
第一,重视家校合作,促进学生成长。我校通过特色活动搭建家校合作平台,构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协同教育体系,丰富了学校的课程资源,创新了法治教育形式。
第二,思想建设引领组织发展。我校在每周的行政干部会上,围绕最新文件,带领干部学习,利用干部榜样带头作用,带动教研组、备课组一同进步,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要求与本职工作联系在一起。
第三,为学生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我校南校区设有模拟法庭、法治学习长廊,东校区设有法治工作室以及专门的时事政治角,西校区设有室外法治宣传园,并在走廊上有专门的法治宣传展板区。学校精心布置这些区域,放置了很多与法治相关的雕塑、摆件,还在墙上挂上了法律知识挂图,为学生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