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 吴春玲
〔摘要〕 中国共产党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先后经历了“补充论”“手段论”和“制度论”三次飞跃。这三次飞跃深化了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破除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能兼容、市场经济只能和私有制结合、政府市场总是二元对立的教条。中国共产党对市场经济认识的三次飛跃,表明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真正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市场经济;三次飞跃;补充论;手段论;制度论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1)06-0045-06
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经济在生产关系中最基本的规定〔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当中,并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做出了全新的概括,形成了所有制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三位一体”的经济制度体系。我国近些年来的社会发展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是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创新与发展〔2〕。世界上并不存在任何先验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始终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深化的〔3〕。因此,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绝非突然,它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期认识积累和提升的结果〔4〕。笔者认为,要真正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三位一体”组成部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就必须结合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的历史进程。从这一历史角度出发,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发生了三次历史性飞跃,系统梳理这三次历史性飞跃,对于理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概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第一次飞跃:市场经济“补充论”
新中国成立初期,受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社会主义理论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中国仿照“斯大林模式”建立了市场被排除在外的以“单一公有制+单一计划经济+单一按劳分配”为核心框架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传统的社会主义道路作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产物有其历史合理性,对于前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在建国初期集中有限的人力、 物力、财力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模式缺乏活力、管理僵化、效率低下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严重制约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5〕。苏共二十大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始反思“斯大林模式”中单一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果断提出要以苏为鉴,走自己的路。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指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6〕25他号召要探索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自此党开启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探索,这些初步的探索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需要市场经济作为“补充”。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能够完全消灭市场经济。毛泽东率先提出了“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6〕170,并认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7〕34。对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消灭商品生产的趋势,毛泽东进行了多次批评,认为这是“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6〕437。陈云也在《计划与市场问题》一文中指出,“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8〕367。他认为,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社会主义必须有两种经济:计划经济部分和市场调节部分〔8〕247。第二,在社会主义体制中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是“主辅”的关系。也就是说,计划经济仍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成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陈云提出了“以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计划生产、国家市场三者为主体,以个体经营、自由生产、自由市场三者为补充”〔8〕12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重要观点,并且以“鸟笼经济”的比喻,形象说明了计划与市场之间的主辅关系。这种思想一直延续到了改革开放的初期,甚至可以说“主辅论”是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基调。第三,创造性指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重要区别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结合的。他指出“不能孤立地看商品生产”,“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的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7〕429也就是说,商品生产与哪种所有制相结合,就决定了它为哪种所有制经济服务。二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有计划”“受限制”的商品生产。毛泽东指出:“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方面呢?有就限制它嘛。”〔7〕435他认为:“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有计划地进行的,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则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无政府状态地进行的。”〔7〕439 因此,通过社会主义国家的作用,不仅能够利用商品生产的好处,更能克服商品生产的弊端。
综上可知,在传统计划经济的整体框架下,党已经开始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进行了大胆探索,并最终形成了市场经济“补充论”这一认识的重大飞跃。市场经济“补充论”的典型特征是,在客观上承认自由市场的存在,并用极度审慎的态度发展市场经济,以“补充”计划经济体制的不足。这就打破了计划与市场互相排斥、无法相容的传统观念,为社会主义制度引入市场机制打开了一个口子,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奠基的作用。但是市场经济“补充论”对于市场经济在整体上又持否定和批判态度,认为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搞市场经济是一种不得已的“退却”,从而将市场经济排斥在社会主义制度之外。也正是由于“补充论”对市场经济的整体否定,导致这一阶段党对市场经济理论探索中所包含的“真理颗粒”,难以进一步“开花结果”。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倾”错误思潮的阴霾遮蔽下,商品经济、自由市场等与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诸多要素,再次被当作与“资产阶级法权”相联系的灰暗事物而遭到批判和清算〔9〕。但难能可贵的是,在市场经济“补充论”阶段,毛泽东已经意识到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间的区别,这就为后来以公有制为主体、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模式埋下了“伏笔”。
二、第二次飞跃:市场经济“手段论”
在市场经济“补充论”阶段,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融合仅仅是制度外的“板块式结合”。一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出现不顺,便会有很多人产生“市场恐惧症”,对改革动摇和怀疑,更有甚者,以“姓资”还是“姓社”的政治质询为由,否定改革的方向和成就,主张改弦易辙、适可而止。20世纪80年代,理论界与实践部门就始终围绕着社会主义经济究竟是计划为主还是商品经济为主争论不休。这种思想认识上的混乱,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陷入徘徊。虽然党的十三大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目标,但是1989年以后,这个提法还是受到了质疑。同年11 月,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又恢复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法。此后,这种提法成为中央文件的统一用词。
在这一关键时期,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计划与市场”论,实现了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的又一次重大飞跃。1987年,邓小平首次提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他说:“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 〔10〕2031990年,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10〕364最终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完整阐述了“计划与市场”论,即“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0〕373。
邓小平的“计划与市场”论破除了意识形态上将计划与市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视为二元对立的错误观点,从而为实现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来审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奠定了基础。这是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进程中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发展,为实践中摆脱“计划经济为主”的传统框架束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铺平了道路。一方面,邓小平提出的“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论述,将市场经济从资本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剥离出来。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始终将市场经济或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虽然列宁和毛泽东提出,出于巩固政权或者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需要,可以实行“暂时性的退却”,即允许资本主义的成分存在。但是这种观点存在一个严重的理论困境,即在现实中能够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东西,在理论上似乎又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而在理论上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在现实中似乎又是行不通的。邓小平则创造性地将市场经济视为一种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使用的手段,提出了允许对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另一方面,“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的论述,又将计划经济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剥离开来。这就打破了传统马克思主义所认为的“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特征框架。这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次重大思想解放,廓清了长期以来固化在人们脑海中对社会主义认知的迷思。总之,在这两个论述的指导下,计划经济的退出和市场经济的引入,就再也无关社会制度本质的宏旨了,这样也就彻底摆脱了“姓资姓社”争论的困扰。应该说邓小平“计划与市场”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自此中国可以自信满满、光明正大地探索和发展市场经济。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邓小平的“计划与市场”论堪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的又一里程碑。
三、第三次飞跃:市场经济“制度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与认识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1〕。这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有了一个更加科学的解答。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篇马克思主義的纲领性文献,也是一篇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宣言书〔12〕。它首次创造性地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放在一起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我们党的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13〕。这表明经过70多年的探索,中国共产党成功完成了一场“史诗级”建构,即开创了一条既不同于苏联的传统社会主义也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14〕。以上这一系列新论断实际上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与市场之间是有机统一的关系,而不是相互否定的关系。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我们要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15〕,“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16〕。正是政府与市场“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的“双手发力”特征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了偏向人民的本质属性,划清了与新自由主义倡导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界限。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是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实践过程中的伟大创造。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拥有巨大优越性的制度,既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17〕。
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一,这标志着党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从“手段论”转变为“制度论”。市场经济“制度论”表明: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种基本经济制度已成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这不仅意味着搞市场经济不再是一种战略退却,而是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意味着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始终都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不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搞市场经济,未来的中高级阶段也要搞市场经济。第二,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什么别的市场经济。这就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存在本质上的差别。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在国际局势风云变幻的复杂形势下,要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不走僵化保守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成熟和定型,彰显了制度自信。一个不成熟的体制,难以构成基本经济制度。经过70多年的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了政府与市场“双手发力”的调节机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成熟和定型。总之,市场经济“制度论”是对市场经济“补充论”和“手段论”的发展与超越,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又一次飞跃。
四、三次飞跃的重大意义
从“补充论”到“手段论”,再到“制度论”,中国共产党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发生了飞跃。这三次飞跃,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实践中更加成熟与定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破除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能兼容的教条
在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中,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绝对不能兼容的,“单一公有制+单一计划经济+单一按劳分配”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框架,这就意味着市场经济被视为是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计划经济被视为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市场经济只能“姓资”。这种教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制约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直到现在,在许多西方人眼里,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依然是不能兼容的,搞市场经济就是搞资本主义的“代名词”,因此他们认为中国是在搞资本主义或者说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表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辩证统一的。它既可以与资本主义相结合,也可以与社会主义相结合。在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次成功试验,它与以往任何形式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不相同。市场经济从“补充论”到“制度論”表明,社会主义发展市场经济不再是一种“倒退”,而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这就意味着市场经济同样是构成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从而打破了传统社会主义模式认为发展社会主义只能采取计划经济的教条。从“补充论”到“制度论”则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简单借用市场经济这一手段,而是利用社会主义对市场经济进行“改造”,从而实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最终开创了一种新型的市场经济模式,而且这种市场经济模式具有鲜明的属性,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姓资”,而“姓社”。这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指出的,不能忘记市场经济前面的“社会主义”这个定语。事实也证明,利用社会主义的独特优势,不仅可以有效兼容市场经济,而且还能让市场经济发展得更好、更健康,从而有效克服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对市场经济认识的三次飞跃,实现了对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大突破,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的根本认识,开创了一条全新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模式。这是五百年来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历史进程中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新,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所作出的中国贡献和中国智慧。
(二)深化了对市场经济的认识,破除了市场经济只能和私有制结合的教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所以能够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这种不同突出表现为市场主体的差异。在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中,市场经济只能和私有制相结合。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私营企业才是市场经济唯一的主体。这就从理论上排除了公有制以及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这种教条必然导致“历史终结论”,即认为只存在唯一一种具有普世价值的市场经济模式——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正因为如此,西方有些国家始终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实际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已经再次证明“历史终结论”的谬误。市场经济绝不是只有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也绝不是向西方市场经济的靠拢与复归。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市场经济的主体不仅包括私有制企业,也包括公有制企业,同时还包括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中国,国有企业、私有企业以及政府正在逐渐形成一种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格局,这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由企业、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组成的“三维市场体系”,是一种全新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18〕。有学者将这种新型市场经济模式概括为市场经济3.0版本〔19〕,而市场经济“制度论”正是对这种新型市场经济3.0版本的肯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表明,市场经济的内生性主体与所有制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市场经济只能和私有制相结合是理论上的教条。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打破了西方长期以来对市场经济模式的垄断,开创了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这种“中国模式”的成功表明要发展市场经济并不是只有“私有化”一条道路,这为后发国家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新的借鉴。这是人类历史上对市场经济发展的重大突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世界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三)深化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破除了政府与市场总是二元对立的教条
在传统的市场经济模式和西方话语体系中,政府与市场始终是二元对立的关系:政府多一点,市场就会少一点,两者是此消彼长、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因此,控制资源和掌握权力越多的政府,就会越限制市场调节的范围和功能。政府与市场之间只能是“你弱我强”的零和博弈,要想保证“强市场”,就必须是“弱政府”。所以无论是古典经济学的“无为型政府”还是凯恩斯主义的“有限政府”,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小政府”和“弱政府”。在这种认识的影响下,“大政府、小市场”或“弱政府、强市场”被视为发展市场经济的黄金组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任何极端的“一点论”都是错误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不是此消彼长、相互对立的零和博弈,而是一个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政府与市场是一种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20〕。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赖于政府与市场的有机耦合和同频共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4〕集中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双手发力”的新型政府与市场关系。而中国经济几十年的“超常增长”和“超高稳定”也表明,这种“强市场”和“强政府”的双强结合具有更加旺盛和持久的生命力。没有有为政府,市场难以有效地运行;没有有为政府,市场难以跨越式发展;没有有为政府,市场的局限也难以有效地克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始终牢牢驾驭着市场、控制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始终都在政府严格的规制下。这使得市场经济没有异化为资本服务的“独角兽”,而是始终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利器。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当中,就是对这种新型政府—市场观的肯定。我国经济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强政府、强市场”的双强组合才是经济发展的黄金组合〔21〕,打破了西方长期以来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教条,开创了政府与市场关系认识的全新境界。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已经从市场经济的“追赶者”转变为市场经济的“引领者”。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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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