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岩 林燕
【摘要】新媒体时代,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极快,在传播主体、展示内容、媒体平台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本文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承的必然趋势,阐述了新媒体时代数字化保护及传承的方法、过程和实践案例,重点总结了非遗数字化传播的常见方法,探索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承的策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媒体时代更加弘扬及发展。
【关键词】新媒体语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21-116-03
【本文著录格式】李岩岩,林燕.媒体时代非遗数字化保护及传承探索[J].中国民族博览,2021,11(21):116-118.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东省重点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课题《新媒体时代东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及传承研究》(项目编号:2018GWTSCX064)阶段性成果。
新媒体时代,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极快,在传播主体、展示内容、媒体平台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在传播主体上,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传播主体逐渐多元化。运用手机拍摄、记录功能,人人都可以是“记者”,随时可以第一时间传播新闻、记录生活美好;运用抖音、快手、头条等短视频平台,随时可以发布消息。二是展示内容的碎片化。由于专业领域细分,吸引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兴趣爱好的人参与短视频观看、浏览、点赞,甚至拍摄,短视频内容越来越碎片化。三是媒体平台的多样化。相较于传统的传播仅局限于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新媒体时代的传播平台逐渐多样化,短视频平台如抖音、快手等的兴起,使得微信、微博、头条等头部媒体都相继推出了自己的新媒体平台。
一、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承的必然趋势
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及传承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技术支持[1]。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就是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保存、解读、传播和利用的便利,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同时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2]。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技术层面,不仅仅能够实现已有的静态藏品更为自由的展示方式,更可以将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发展、制作过程等的历史变化、工艺水平、美学素养、文化状态进行视觉、听觉等全方位的重现。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过程,本身也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再创作的过程,由于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三维动画、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播和传承提供了更多新的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具有如下优势:一是展示效果更为直观、全面。数字化技术可以综合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机交互、人工智能等多种方式,将非遗的产生过程、历史沿革、时代作用更为逼真地展示在观众面前,同时在视觉、听觉等感官上实现身临其境的沉浸式体验,更好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思想上的共鸣。二是展示方式基本不受客观条件限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经过历史的考验,已然在数量上和技艺重现上存在较多的难题,同时很多历史遗迹的位置、场地相对固定。数字化可以实现观众在基本的数字媒体设备的上随时随地地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更加方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共享。三是保存、传播更为便利、快捷。目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保存方式,还停留在书籍雕刻甚至耳口相传中。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既能实现复制传播的零损耗,又能实现网络条件下的资源共享。
二、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承的过程分析和实践案例
(一)数字化保护和传承的过程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过程需要准确结合所应用的数字化技术的特点,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实地化整理搜集
以数字化技术实现的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档案管理和数据收集,详细采集、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状态、制作过程、文化传承等内容的影像、视频、照片等资料,以便后期进行数字化的过程能够实现最大程度的还原、再现。
2.数字化模型建设
主要是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当的数字化技术,主要包含:(1)数字化采集:数字化记录和存储技术的选择;(2)数字化复原:包含视觉、听觉等多种方式进行展示;(3)数字化展示:多媒体交互、虚拟现实技术、现实增强技术等提供技术支撑。
3.数字化平台搭建
选择适合的网络交流方式,如网页、App、小程序等多种新媒体技术,实现传播方式的便利和展示效果的最佳。
(二)数字化保护和传承的实践案例
数字化实践来源于国外。但近年来,国内新媒体技术的不断突破使得数字化技术也大量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腾讯微信、中国传媒大学和十余个省级非遗保护部门共同参与的“非遗薪火计划”、北京大学的“数字故宫”、中国篆刻艺术应用软件、国家非遗数据库建设等多种應用项目,既能够实现数字化技术多样化应用拓展,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提供了经验,实现了双赢局面。目前,东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已经启动,惠州市文化馆正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3D联网探寻惠州古村落文化遗产”为保护惠州目前的7个省级古村落提供了新的方式。以实践案例来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展示方式和数字化传播过程,可以为非遗的数字化保护提供实证研究基础。
三、非遗数字化传播的常见方法
(一)多样化表现形态
1.非遗+文创
从历史中学习和借鉴,一直是文化产业的重要方式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创产业的发展向来是相辅相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为文创产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意思路、优秀素材和思想本源,文创产业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社会、进入大众生活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式。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创设计结合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生活化和当代性之间的平衡。生活化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创内容不能拘泥于当时的时代,必须适应当前生活状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纯艺术不同,原本就是生活必需用品,来源于生活。因此在跨界融合创新传承中,首先保持民间文化的生活需求,以传统民俗活动传递生活气息。生活化要求在传播中采用生活化话语体系。比如故宫IP第一次人格化内容就是“雍正,感觉自己萌萌哒”。随后跟进推出的康熙、乾隆都是用现代化话语体系,将IP人物进行人格化打造。当代性是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当代呈现和现代化生产转换。需要提取非遗元素,重新设计、包装,让“老瓶装新酒”,让非遗具有现代美学意义,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结合。正如北京故宫博物院前院长单霁翔曾经说过:一座博物馆,并不在于它有多么雄伟的馆舍,也不在于多么丰富的藏品,而是它怎样进入公众生活。
2.非遗+动漫
运用漫画、动画、游戏等形式,打造年轻人喜欢的形式,探索非遗的动漫化,展现非遗魅力。如运用漫画传播客家麒麟典故,运用三维动画、虚拟现实技术让非遗可观、可感、可摸[3]。对于可以拍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可以采用纪录片的方式拍摄,但对无法还原的历史,可以采用三维动画技术进行还原和创作。笔者团队开发了动漫项目《罗浮山百草精灵》,其灵感来源就是“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罗浮山百草油制作技艺。该项目采用三维动画形式制作,健康有益、老少咸宜、雅俗共赏,适合于新媒体传播。该项目以罗浮山为主要故事发生地,以粤地神药百草油的诞生过程为故事主线,展示了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传统中华文化,具有浓厚的岭南文化特色,既能够吸引广东人的眼球,激发粤人的文化自豪感,也能向外地人宣传岭南文化、客家文化、罗浮山文化、中医文化。
3.非遗+短视频
随着5G技术发展,短视频发展迅猛,通过拍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短视频可以让受众在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中了解非遗历史、文化背景和现代价值。比如“油纸伞大师”作为国家非遗油纸伞的传承人,是第一个在抖音非遗平台上“吃螃蟹的人”。该UP主在介绍油纸伞制作工艺的同时,还拍摄古装“小姐姐”撑着油纸伞的精美短视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展示,在短视频平台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截至2021年6月10日,抖音平台上国家级非遗项目相关视频数量超过1.4亿;1557个国家级非遗项目抖音覆盖率达97.94%;最新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名录的柳州螺蛳粉制作技艺获得6877万次点赞。
4.非遗+VR/AR
VR虚拟现实技术和AR增强现实技术的进步正在引领创新发展,同样适用于非遗的数字化传播。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手段展现非遗项目,建立数字展厅,打造云展览;建设人气互动新场景,将线下重大文化遗产与线上完美结合,让受众在云端即可认识非遗、了解非遗。数字敦煌数字展示中心的数字敦煌项目就为数字展览提供了经典案例。利用数字技术为敦煌壁画、泥塑、洞窟建立了数字档案。“数字敦煌”和“虚拟洞窟”借助数字技术和多媒体展示手段,向观众介绍了敦煌的背景文化历史,使观众可以全方位、“零距离”接触敦煌。杭州宋城景区推出AR导游“小青”,游客可以通过宋城导览App召唤虚拟导游之一“小青”,游客通过“小青”的实景导航和专业介绍能够更深度地游玩和了解宋城景区。
5.非遗+电商
借助电商平台、自媒体平台销售非遗产品。非遗产品自身的商品价值,是商品销售的核心。将线下重大文化遗产与线上完美结合,打造云直播带货非遗产品;开展线上服务新探索,打造重大文化遗产特色品牌。如东莞非遗墟市是东莞市非遗中心打造的非遗品牌项目,除了线下销售还包括线上非遗商城小程序。通过App平台可以购买非遗美食、非遗手艺、非遗文创,参加非遗演艺、研学。同时打通了非遗城际交流渠道,非遗产品涵盖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等20个城市。
(二)多平台跨界传播
一是在传播平台上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既保持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常见的资讯平台的内容推送,也包括美拍、秒拍、快手、抖音、微视等短视频平台上新资源的开发,同时要注重自身平台App的建设。在传播方式上实现多元化和多样式,增加受众的接受程度和被感染力,实现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和传承。
二是在传播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优势。主流媒体具有受众面广、传播力度强的特点。借助主流媒体,传播主流价值观、宣传传统文化[4],再通过民俗活动、独特的文化活动,结合新媒体时代的创新传播方式,吸引社会主要关注,最大化传播非遗数字化内容,实现非遗价值的现代化体现。
三是在传播理念上建立起新媒体推广矩阵。包括新媒体在内的每个媒体平台都有不同的目标受众,他们的思想认知、生活方式也不尽相同。因此,充分发挥不同媒体的优势,依据平台的受众特点,依据大数据算法驱动,适当推出不同的非遗文化内容,可以实现非遗数字化传播效果的事半功倍。
四、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承的策略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时代的产物,并不是静止不变的,也需要对其进行传承和发展。技术手段的发展更新换代很快,这就更要求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要不断地更新传承观念、创新传承手段,实现非遗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现实应用,才能得到更为充分和实际的发展。否则,失去新媒体传播技术助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会被局限于小圈子乃至逐渐没落和消亡。为了更好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非遗文化的生态传承系统,实现非遗文化的传承创新、坚定我国文化自信、提升文化影响力,建议采用以下措施。
1.建设非遗文化生态传承数字平台
在新媒体时代,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充分整合政府部门、研究学者、传承人、社会企业等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共同打造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和发展的氛围。以政府主导的数字馆藏为基础,依托大数据技术,融合当前可用的新媒体手段,制定非遗文化数据建设标准体系,建设非遗文化数字平台,多样化供给非遗文化数字渠道,实现各地非遗文化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在保护、传播中最大化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2.促进非遗文化资源现代化、产业化
当前我国国力增长速度冠步全球,国民的国家认同感和荣誉感也空前高漲。我国非遗文化的知名度随着文化自信不断提升的同时,非遗文化所体现出来的市场价值也越来越高。以短视频平台抖音为例,截至2021年6月10日,非遗传承人带货成交总额较去年增长15倍,10位非遗传承人在抖音电商年入百万。因此,重视非遗文化市场的发展前景,就需要政府采取多种手段,以政府主导的数字化平台为托底,建立非遗文化资源开发和应用机制,积极引导非遗文化资源的现代化、产业化发展,实现非遗文化与时代结合,良性传承和发展。
3.加强非遗数字化立法保护措施力度
有法可依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保护取得真正实效的必要保障。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才被正式公布并实施,涉及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法律法规内容却还是非常滞后[5]。各级政府需要在已有立法的框架下,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关规章条例,实施文化部门、档案部门、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的机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建档保护、知识产权归属等工作。
参考文献:
[1]林燕.新媒体语境下的东江文化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研究[J].科技传播,2014(7).
[2]张盛展.“互联网+”的多维模式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研究[J].中国武术,2017(2).
[3]林燕,李岩岩.东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SWOT分析[J].大众文艺,2020(12).
[4]袁和花.网络原创视频短片的传播策略分析[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6(3).
[5]边悦,李娜.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法律问题[J].理论观察,2018(2).
作者简介:李岩岩(1984-),女,广东惠州,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本科,研究方向为动画;林燕(1978-),女,广东东莞,广东科技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影视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