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雪
一些因贪腐落马的官员在“成长的烦恼”中迷失了方向
“成长的烦恼”这个词往往被用于青少年的成长过程,形容他们遇到种种迷茫和挫折时产生的烦恼。有些官员在仕途上也会面临“烦恼”,一些因贪腐落马的官员在“成长的烦恼”中迷失了方向,把組织给予自己的工作平台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落得悲剧下场。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集团”)分别系江苏省人民政府于1996年和2000年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汇鸿集团由江苏省属多家专业外贸公司联合组建而成,主要经营贸易、投资、房地产等业务;开元集团是以轻工、纺织、畜产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国有省级重点企业集团。两家企业均曾入围中国企业500强。
江苏开元国际集团轻工业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轻工”)是伴随江苏口岸的设立最早成立的专业外贸公司之一,在开元集团成立后成为该集团控股的子公司。
江苏宜兴人万慧中算是开元轻工管理团队的资深人员,也是伴随开元轻工的发展成长起来的管理人才。1998年5月,在开元集团尚未成立的时候,万慧中即坐上了开元轻工财务部经理的位子。2002年12月,即开元集团成立的第三年,在开元轻工成为开元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后,万慧中升任开元轻工副总经理,2008年7月被提拔为总经理。
2010年,江苏省国资委对上述两家集团公司以国有股权划拨的方式进行资产合并重组,将开元集团的国有股权整体划拨给汇鸿集团持有。受此影响,2011年,开元轻工更名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鼎”),转而成为汇鸿集团控股的子公司,万慧中也成了汇鸿中鼎的首任总经理。2014年3月,万慧中再次迎来人生辉煌时刻,被聘任为汇鸿中鼎董事长,并担任公司党委书记,成为该公司名副其实的“掌门人”。
2014年,江苏省政府出资成立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汇公司”)管理汇鸿集团重组上市工作。汇鸿集团将其所持的开元集团全部股权划转至苏汇公司,从而使苏汇公司成为开元集团的唯一股东。2018年12月,汇鸿集团任命万慧中为苏汇公司副总经理。
资产整合既为企业的发展开拓了空间,也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遇,为个人的成长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在更新、更大平台上的历练,自然会为管理者的成长注入活力。管理者在新的环境中工作,理应思路更加开阔,更加得心应手。然而,伴随着开元轻工的不断发展,以及自己职位的一路擢升,万慧中迷惘了,有了很多“烦恼”。
自2006年5月起,时任开元轻工副总经理的万慧中多了一个重要身份——开元轻工聘任其兼任资本运作部经理。与此同时,开元轻工另一人员徐士界被聘任为资本运作部副经理,成为万慧中在资本运作部的搭档。万慧中是徐士界的顶头上司,又是开元轻工的副总经理,徐士界对万慧中自然是言听计从,因而也深得万慧中的赏识。2008年1月,资本运作部改制为投资分公司,徐士界被开元轻工聘任为投资分公司经理。
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万慧中在工作中的“烦恼”不是因为多了一份兼职,需要付出更多,而是在兼职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中饱私囊的机会,从而使他经常处于“又想敛财又怕案发”的纠结之中。这种“烦恼”最终也传递到了徐士界的身上。
按理说,这两个人在个人发展过程中受到组织的重用,应以勤勉、敬业、务实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然而,两人忘记了初心,把组织对自己的培养当成了谋取私利的资本,把组织给予的工作平台当成了捞取好处的“取款机”。
徐士界受到万慧中的赏识,有工作上的原因,更有工作之外的因素——两人利用手中的职权“默契配合”,大唱双簧,谋取私利。两人在共同贪腐中既贪污又受贿,不仅手法五花八门,而且出手次数多,数额特别大。
2007年2月,万慧中开始与徐士界共谋,安排仲某等下属联系运输公司开具虚假的运费发票。仲某找到连云港的两家货运公司,让它们作为承运人向开元轻工开具虚假的运费发票,开元轻工入账并向两家公司支付所谓的运费34.73万元,然后两家公司人员向徐士界控制的某银行账户汇入32.4万元。
这是万慧中与徐士界联手贪腐迈出的第一步。都说万事开头难,两人走出第一步险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接连采用类似的方法套取公款。除了编造虚假的运费,两人还编造虚假的佣金揽财。2007年2月至7月间,在万慧中的安排下,员工赵某联系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从开元轻工账上向该公司支付虚假的佣金共计224.64万元,后赵某安排人员向徐士界控制的银行账户汇入223.46万元。
除了以假乱真,两人还单刀直入,侵吞公款。2007年上半年,万慧中与徐士界共谋,指使开元轻工下属子公司鸿信地产的总经理花某,通过虚列工程费用等方式,从该公司账上套取资金120万元,这些钱悉数被汇至徐士界的银行账户。
就这样,仅2007年至2008年间,两人就通过上述方法,虚开运费发票、虚构佣金支出、虚列工程费用等多次操作,从开元轻工等企业账上套取资金共计人民币1066.12万元、13万美元,扣除税费、手续费等后,共捞取人民币1117.44万元。他们将其中155万元作为好处费送出,剩余的962.44万元据为己有。
不仅套取自家单位的钱,其他单位给的好处费他们两人也从不拒绝。为了长期实施“套钱”计划,两人特意注册公司用于收取好处费。2007年10月,万慧中与徐士界共谋,由徐士界到上海办理企业工商注册手续,设立由二人共同出资并实际控制的上海益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伦公司”),以便向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收取好处费。
2007年初,万慧中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畜产公司”)、南京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购买开元轻工代持的北京某公司增发股提供帮助。
2008年2月,开元輕工陆续将为蓄产公司、化工公司代持的北京某公司股票卖出,万慧中以“购买增发股需要向中介机构支付服务费”为由,分别向相关企业负责人开口索要好处费共计161万元。
万慧中安排徐士界从益伦公司以“投资顾问服务费”名义向相关企业开具发票,收到相关汇款后,两人安排员工刘某将上述款项扣除税费、手续费,将剩余的148万元陆续取出。万、徐两人按照事先的约定平分,各得74万元。
2005年至2019年间,万慧中利用先后担任开元轻工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资本运作部(投资分公司)经理,汇鸿中鼎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利用代持定向增发股票、资金出借、其他业务往来和下属公司改制等机会,为多家单位和多人提供帮助,索取、收受这些单位和个人给予的231万元人民币、5万港元,以及面额为人民币40万元的购物卡,款物合计价值275万余元。
2019年6月11日,万慧中因涉嫌犯行贿罪被镇江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1月28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日被逮捕。2019年8月19日,徐士界因涉嫌犯贪污罪,被镇江市京口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11月28日,他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刑事拘留,12月4日被逮捕。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慧中系国有公司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被告人徐士界与万慧中共谋,利用万慧中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万慧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徐士界共同或者单独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受贿罪。其中被告人万慧中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徐士界受贿数额巨大。万慧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2021年6月18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万慧中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5万元;被告人徐士界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
一审宣判后,万慧中、徐士界均不服,提出上诉。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开庭审理了本案。2021年9月13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中除被告人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