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
摘要:当今社会是契约型社会,合同是我们生活中所必须使用的契约之一,所以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要不断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使其内容也会得到不断补充,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基于此,本文对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现状以及供用电合同在电力营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供用电合同;电力营销;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离不开电力,电力的使用量在逐年的提升,电力工程在电力发展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在电力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供用电的规范性,保证电力营销管理到顺利进行。而供用电合同就是能够保证用电规范的重要手段,供用电合同明确了供用电规范,在电力营销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1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现状
近几年,受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电力供应需要法律制度来维系,因此,电力企业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地位逐渐提高,但是我国电力长期处于垄断的状态下,供用电双方地位不平等,致使其出现惯性思维,造成供电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对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足。
1.1 标准合同签订率偏低、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根据调查显示高供高量与高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较高,相对来讲低供低量客户供电合同的签订率较低,其中还包括用电变更合同需要重签而未签、原历史的合同内容与签订不规范需要更换标准合同而未更换的部分,导致规范合同签订率相对较低。供电部门在合同检查更换部分配备的管理人员明显不足,合同更新进度较为迟缓。
1.2 客户用电变更信息传递不畅供用电合同变更不及时
当前供用电合同中,明确电气设备产权分界,其中涉及客户的接电杆号,目前涉及的供电馈线的新建、改造等变更工作都是由配电口负责,完成工作后客户接电杆号变更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到营销口,负责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的营销人员也无法及时变更合同,致使供用电合同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
2 供用电合同在电力营销中的地位和作用
2.1 在反窃电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2.1.1电量认定问题
窃电经常会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根据我国供电营销规则中的规定可以得知:如果无法确定窃电的体时间,就要按照180天来进行计算。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窃电的时间在确定上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无法确定盗窃的电量,但是通过相关的规范,就能够对窃电的时间和电量进行合理的确认。
2.1.2窃电用户供电问题
窃电用户的供电问题在供用规定中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对于这一方面,我国的电力法规还存在着一系列的空白,如果用户不能够按照约定缴纳违约金或者是追缴电费,那么就必须要利用供用电合同来对停电问题和供电问题进行明确,对法律空白进行补充,这样就能够使窃电用户供电问题得以解决,产生法律效率。
2.2 供用电合同为电力营销提供法律保障
电力管理主要以客户的体验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实际进行电力管理中,经常出现窃电的现象,具体来讲,就是使用电力资源却少交或不缴纳电费的现象,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状况,因此,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条款,如果发生此现象,按照180d来进行计算。但是实际窃电时间无法认定,尤其是电量不够清楚,需要工作人员快速的实现窃电的认定。
我国在窃电方面的法律规定还处于空白状态,与西方国家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影响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只能通过供用电合同的相关规定,保证后续的工作顺利开展。
2.3 违约使用电费的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对于窃电的用户,除追补电量电费外,还应收取电量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违约使用费的收取是相当困难的,在我国《合同法》中并没有准确的定义违约金的概念,这就导致供电企业违约金收取难度加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用电合同来对违约金的问题进行规定,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论述用电容量、用电性质、用电地址、用电期限以及违约用电的惩处措施,把违约金的发生条件、金额及缴纳时间和方式等都要进行明确的规定。在违约金的收取中可根据窃电者情节轻重进行区别对待,这都需要在供用电合同中的明确说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电力供应企业的合法利益。
2.4 缺电形势下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
在电网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缺电所引起的拉闸限电行为经常会引起供电矛盾,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要在供用电合同中对限电行为进行明确,如果没有进行明确,那么供电企业就会面临着被起诉或者是违约的风险,也无法按照供电合同来解决限电问题,这样就会导致供电企業与用户存在着较大的矛盾,无法协调解决。针对这种纠纷供电企业要想说服用户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会使电力企业发生严重的经济损失,提高企业的成本,因此供用电合同在制定的过程中,必须要对免责事项进行详细的明确将限电措施归纳为免责事项,对于已经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需要采取协商的方法与用户达成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
2.5 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
供用电合同在使用过程中拥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所以供电企业与用电用户在对这个合同进行正式签署时,一旦落笔,双方之间的合法权益及承担的义务就即刻开始生效。不仅义务要得到实质性的承担,合法权益也会受到法律管理的保护。根据规定,供电企业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对用户进行电能上的供应,用户也必须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费用上的缴纳,一旦双方中的某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另一方就可以按照供用电合同上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对照处理。强制性的管理条例实施可以让问题解决的难度得到缩减,也在一定程度上将矛盾涉及的范围进行了缩减,这于哪方的利益保障来说,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3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电力资源消耗量逐渐增长,电力营销管理是一门学问,有效的规范管理能够促使我国电力营销的发展,但由于缺乏相关系统知识与先进管理办法,致使电力营销受各种因素所困扰。因此,相关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条款,并补充相关系统的知识理论与先进管理办法,促使供用电合同应用范围更加完善,内容日益丰富。
参考文献
[1]陈靓.供用电合同在电力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J].通讯世界,2016(18):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