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早
摘 要: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强化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等措施,费县全县农业产业化有了长足发展。参照市级以上行业通行标准,制定了花生、西瓜、金银花等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出台了蔬菜、中药材等标准化生产规程。针对存在基地规模小、技术创新能力低等问题,提出了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等发展对策。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对策;费县
中图分类号 F32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21)01-0004-02
费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花生、肉类位列全国百强,金银花产量位列全国第二,先后被命名为“中国西瓜之乡”“中国板栗之乡”“中国奇石之乡”“全国核桃产业十强县”、“全国经济林产业示范县”。近年来,该县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强化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等措施,使全县农业产业化有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存在基地规模小发展不平衡,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因此,应突出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发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促使全县农业产业化再上新台阶。
1 费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1.1 抓标准化生产,创农产品优质品牌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参照市级以上行业通行标准,制定了花生、西瓜、板栗等16种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出台了蔬菜、果品、畜牧、水产、中药材5个标准化生产规程。以省市級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依托,建立了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检测站。二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和品牌认证工作。近几年,连续组织开展了名优特色农产品评选活动,共有21个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有22个农产品被认定为省、市级名优农产品,有1个农产品被认定为山东著名商标产品。先后注册“忘梅牌”西瓜、“卓燕牌”板栗、“龙王牌”系列茶等农产品商标6个。
1.2 采取多种形式,组建龙头企业 在推进工业化中优化农业结构,把培育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核心环节,形成了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格局,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就是通过科学论证,择优选定的龙头型花生加工企业和对口生产基地。目前,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22家,其中,年销售过亿元的企业达到3家。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辐射和牵引近20万农户参与结构调整,形成了县域农业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1.3 加快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依托优势、综合发展、重点突破、形成特色”的总体思路,引导农民在传统农业种植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全县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0处,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7处,已形成板栗、核桃、瓜菜、丰产林4个“十万亩”规模化生产基地。由于基地带动,促使全县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布置更趋合理,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如西瓜、板栗、莲藕、核桃等生产基地,其生产规模、品牌质量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都享有盛誉,有的成了当地出口创汇拳头产品。
1.4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该县从实际出发,按照“民办、民管、民当家”的原则和共同制定的章程,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区域、多资源、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逐步形成了形式多样、层次丰富、内容广泛的专业合作组织体系。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形成板栗、核桃、西瓜、蔬菜、金银花、“国雁牌”本地鸡等产销联营、技术互助、信息共享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00余家,带动农户10余万。
2 费县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2.1 基地规模小,发展不平衡 受长期以来家庭为单位传统经营模式的影响,产业规模小而分散,很难形成种养大户,不利于规模的形成和基地的发展,客观上制约了产业化发展。产业化基地不稳固,标准低,能形成品牌的产品少,很难为龙头企业大发展提供可靠的原料供应。乡镇之间发展极不平衡,部分乡镇尚未形成自己的特色产业基地。
2.2 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缺乏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现有龙头企业规模小。多数龙头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而且有个别市级龙头企业经营状况欠佳。从龙头企业加工产品看,多是附加值低的粗加工产品,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精深产品少,知名品牌更少;从企业规模看,多数企业存在资金不足、规模不够大、机制不完善、科技含量低等问题;缺乏带动型、深加工型的有实力的龙头企业群是制约农业再上台阶的关键问题。
2.3 技术创新能力低 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技术创新上的投入,包括用于开发、引进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以及机器设备更新改造、购买专利、许可证等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初加工产品,中低档产品,传统产品多,而具有竞争能力的精深加工产品、名优产品、新特产品少;技术创新能力低,科技投入不足,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
2.4 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 大部分加工企业与基地和农户之间还停留在以产品买卖关系为基础的较低层次的产销合作上,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订单农业”由于受市场行情变化和企业、农户信用程度的限制,很不规范,产、加、销脱节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3 费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对策
3.1 突出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发建设 重点抓好以村为中心的基地建设,引导农民扩大规模,建设小型生产基地,逐步扩大到乡镇,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规模经营格局,形成独具优势的专业生产基地。按照平原瓜菜、丘陵药材、山区林果,发挥传统优势种烟植桑,抓好畜牧业的总体布局,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形成粮、油、烟、瓜菜、果品、速生林、桑蚕、中药材、畜禽、水产品十大生产基地。
3.2 积极探索和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 根据不同产品及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农民自办、农民和企业联办、“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等多种形式,建立紧密型、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企业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地、农户、企业之间的联系,鼓励农户以资产、劳务或土地使用权等要素入股,以产权为纽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农民与龙头企业的紧密连接;重视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加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积极引导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
3.3 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 按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外向型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培植壮大一批龙头企业。重点培育订单、品牌、农资3类农业龙头企业。一是改造提升现有龙头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技术改造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方式,努力扩大龙头企业的生产加工能力和辐射带头作用。二是加大投入扶持力度。引导各类资本向龙头企业集中,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其他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3.4 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是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标准,重点推广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二是引导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龙头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用国际标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尽快推行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三是要严格农产品质量标准,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由生产领域向加工和流通领域延伸。
3.5 加速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 一是全方位开拓市场。加快国际、国内市场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建立多元化、全球化的市场网络,不断拓宽发展空间。二是市场引导,对新上农产品加工项目,在搞好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考察论证,克服生产的盲目性。三是扶持、扩大、规范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促进单纯的产地市场向多功能、全方位的综合性市场转变。四是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辐射力强的专业批发市场。五是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6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 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分发挥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外来投资商、回乡创业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承包土地向种养能手、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转移,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3.7 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 一是“十个一”新技术承包工程。组织各方面科技人员充分发挥技术特长、技术优势,每年扶持发展1个专业村、1个专业户、1个科技示范带头户、1处示范区、1块示范田、1个示范大棚、1个示范基地、1个示范场,推广1项新成果、1个新品种,培养一户1个科技明白人。二是示范引导工程。各级领导建立自己的示范田,形成粮油、瓜菜、烟桑、林果、畜牧、水产、生态农业、节水灌溉八大系列示范推广体系。三是“换脑工程”。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基层骨干,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素质。四是企业带动工程。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聘请技术专家开展专项技术指导,从品种选择到生产管理,实施全程技术服务。
3.8 积极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以無偿带有偿、以政府带社会”的思路,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村经济组织贷款融资,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放大投资效应。金融机构要创新思路,灵活经营,更多的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等办法,不断拓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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