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楠,那丽,王正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结核内科,辽宁 锦州 121000)
结核性脑膜炎是临床较严重的一种肺外结核病症,临床研究认为这种疾病占所有结核发病率的10%,虽然对患者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干预性治疗,但这种病症的临床死亡率依然很高[1]。结核性脑膜炎患者发病后的主要症状为盗汗和纳差,患者在治疗期间存在严重的发热、乏力等相关症状,与此同时还伴随有脊髓损伤和颅神经障碍,患者存在颅内压升高、脑实质伤害等,对患者的脑膜产生严重刺激。现今,临床对结核性脑膜炎治疗时通常是进行抗结核治疗,治疗周期相对较长,易导致患者出现耐药,对整体性治疗效果产生影响。本研究主要分析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结核性脑膜炎患者的临床疗效,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本院收治的60例结核性脑膜炎患者为研究对象,通过平均抽签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0例。观察组男15例,女15例;年龄18~78岁,平均年龄(42.58±11.72)岁。对照组男14例,女16例;年龄20~78岁,平均年龄(43.57±11.82)岁。两组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患者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符合《神经病学》[2]关于结核性脑膜炎的诊断标准;②≥18 岁且<80 岁;③经恶性肿瘤细胞检查显示为阴性;④经脑脊液/血清寄生虫、细菌及霉菌检验检查均显示为阴性;⑤经CT等相关影像学检查,证实大脑外侧/脑内基底池等相关部位存在炎性渗出病变[3];⑥经头脑影像学检验,显示存在脑梗死、脑积水、脑结核瘤等相关病理变化[4];⑦患者入院后进行皮肤结核菌素检验显示为阳性;⑧经脑脊液病原检验和常规检查显示存在结核性病理变化;⑨临床资料完整。排除标准:①伴随系统性红斑狼疮者;②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者;③恶性肿瘤者;④合并严重心肝肾等相关功能脏器损害者;⑤合并严重造血系统功能性障碍者;⑥对本研究所应用的治疗方法或者药物过敏/不耐受者;⑦入组前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者[5];⑧存在糖皮质激素禁忌证者;⑨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本研究而中途退出者。
1.3 方法 两组入院后需常规进行各项指标检查,记录患者的各项临床症状及患者头脑CT、头脑磁共振检验的相关表现、患者脑脊液病原学检验的结果,同时为患者配合降低颅内压的相关对症治疗。
1.3.1 应用药物 ①异烟肼片(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1022350,规格:100 s);②利福平胶囊(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44020771,规格:0.15 g×100 s);③盐酸乙胺丁醇片(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44020758,规格:0.25 g×100 s);④吡嗪酰胺片(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1020800,规格:0.25 g×100 s);⑤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比利时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V,H20170197,规格:40 mg×1支)。
1.3.2 治疗方法 在此治疗基础上对照组应用常规2HREZ/4HR 治疗方案治疗,其中异烟肼(H),每天6~8 片;利福平(R),每天3粒;乙胺丁醇(E),每天3片;吡嗪酰胺(Z),每天3 片。以上药物可分1 次或多次用药,2 个月为1 个疗程,连续治疗2 个疗程。在治疗巩固期间给予患者异烟肼及药利福平口服治疗,用法用量同上,4 个月为1 个疗程,持续治疗2个疗程,总疗程为12个月。
观察组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上给予患者糖皮质激素治疗3个月,主要在巩固治疗期间应用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对患者进行静脉滴注治疗,每天500 mg,将其加入0.9%的氯化钠注射液稀释用药,连续治疗1 周,之后逐渐减少用药剂量直至维持相关计量,治疗3个月后对患者进行治疗效果评价,治疗总疗程为12个月。
1.4 观察指标及判断标准 ①比较两组临床治疗效果。需严格根据《现代医学诊疗常规》中的相关标准进行评价[6]。患者头痛、发热、意识障碍等相关病症体征消失,无后遗症及并发症出现,持续性进行2 次脑脊液检查结果均显示正常,为痊愈;患者头痛等上述临床症状和体征明显改善或消失,无后遗症或并发症情况出现,脑脊液检查结果显示存在明显改善,为好转;患者临床症状体征无改善甚至存在进行性加重的表现,患者脑脊液状况检查显示也无改善,为无效。治疗总有效率=痊愈率+好转率。②比较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腹泻、腹痛、腹胀、关节疼痛、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等。③比较两组脑脊液相关指标,对患者进行脑脊液检查,检查时采用腰椎穿刺手术方案抽取患者脑脊液5 mL,3 500 r/min离心10 min,取上清液,将脑脊液置于-80 ℃的冰箱保存待检。采用葡萄糖测定实验法检查葡萄糖水平,采用血清氯检测实验法检测患者氯化钠水平,采用潘氏实验法检验患者蛋白质水平,选择流式细胞术检验白细胞水平[7]。检验中所应用的试剂盒构均符合标准,同时配合相关试剂说明书和操作说明进行各项实验。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5.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n(%)]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3.33%,高于对照组的73.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2.2 两组脑脊液指标比较 治疗后,观察组葡萄糖、氯化钠、白细胞计数和蛋白质等指标均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脑脊液指标比较()
表2 两组脑脊液指标比较()
组别观察组对照组t值P值例数30 30葡萄糖(mmol/L)2.93±0.23 2.51±0.23 7.072<0.05氯化钠(mmol/L)139.82±14.33 121.45±12.08 5.368<0.05白细胞计数(×106/L)11.82±1.68 25.27±2.56 24.059<0.05蛋白质(g/L)0.42±0.13 0.88±0.24 9.231<0.05
2.3 两组不良反应比较 观察组出现不良反应4 例,存在腹泻、腹痛、腹胀患者2例,关节疼痛患者1例,消化道出血患者1例,发生率为13.33%;对照组不良反应4例,腹痛、腹泻、腹胀,关节疼痛,肝功能异常和消化道出血患者各1例,发生率为13.33%,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目前,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中广泛应用,其可明显改善患者预后效果,大大降低患者死亡率[8]。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3.33%,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3.33%(P<0.05);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观察组葡萄糖、氯化钠、白细胞计数和蛋白质等指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说明糖皮质激素的配合应用明显提升结核性脑膜炎患者治疗的效果和进程,对促进患者相关病症症状的缓解发挥重要作用,且不会导致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用药安全性较高。有临床研究认为[9],糖皮质激素可促进结核性脑膜炎的炎性物质渗出的吸收,对降低颅压,减轻颅脑血肿具有重要作用。
脑脊液可有效反映结核性脑膜炎的颅脑变化状况,通过对脑脊液进行细胞学检验能评价结核性脑膜炎疗效,实现对患者病情监测和早期诊断的价值和作用。结核性脑膜炎在发病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结核杆菌的影响,因此,会导致机体的白细胞水平大幅度提高,增加葡萄糖分解酶含量,降低脑脊液细胞中的葡萄糖水平[10]。而结核性脑膜炎患者发病后又会损伤患者的血脑屏障,导致血脑通透性增加,使大量的蛋白质进入脑脊液中,因此,会导致脑脊液中蛋白质含量增加,通透性改变后氯化钠含量会相对减少,所以结核性脑膜炎患者脑脊液的蛋白质和氯化钠含量与血脑屏障损伤关系密切。而通过糖皮质激素的干预后,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相关脑脊液水平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说明糖皮质激素可促进结核性脑膜炎患者脑脊液指标改善,对减轻患者血脑屏障发挥重要作用。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过程中并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情况,提示糖皮质激素具有良好的安全性。但同时也应该在治疗过程中注意患者是否存在用药禁忌证,如存在消化性溃疡或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等相关病症,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对合并严重神经系统损害或严重的意识障碍患者可进行冲击治疗,并掌握好用药剂量减少时机,以避免患者病症反复或加重。
综上所述,采用糖皮质激素治疗结核性脑膜炎患者效果确切,可有效改善患者脑脊液相关指标,无严重不良反应,值得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