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汉丁,张印贤,王 星
(天津城建大学a.经济与管理学院;b.生态宜居城市与可持续建设管理研究中心,天津300384)
控制建筑能耗一直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培育和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是美德等发达国家提升建筑用能效率的重要途径[1]。本文重点从发达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激励的主体合作、实施过程、体系优化等方面对激励路径的实施进行探析。
首先,市场主体协调合作的激励实施路径。①美、日等发达国家采多用以政府为核心,多方共同参与的主体协同激励路径。发达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主体不仅注重政府节能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互动,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其他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②市场主体协调合作的激励实施路径之一 节能管理机构组织协调。从各国节能管理机构的组建来看,重视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共同特点。以日本为例,包括四级“金字塔”式的节能管理机构,各层均涉及到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相关的多个部门,如环境省、国土交通省、专业节能研发机构等,形成了以首相领导小组为核心,多部门协调有序、共同推动改造工作实施的节能管理体系[2]。美国建筑节能管理体系的构建是以政府为核心,形成联邦政府、地方政府的层次递进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能源部作为联邦政府层次的主管部门,下设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局,能源部主要负责制定综合性能源政策与执行战略、机构组建与能源科研等工作。各节能管理机构间的协调互动有助于激励政策信息的有效传递,大大加强了政府激励各层次主体间的利益协调,减弱了激励政策目标冲突[3]。③市场主体协调合作的激励实施路径之二市场主体间合作共赢。从发达国家以合同能源管理为基本商业模式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实施路径经验来看,政府、ESCO、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设备商、建筑商等市场主合作共赢,在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整体发展。以ESCO 为核心,发达国家市场主体定位明确(图1),市场主体间合作共赢共同促进市场发展。美国十分注重各种节能行业协会的市场引导力量,主要包括建筑节能行业协会与学会、科研机构与院所等,如全美节能联盟、太阳能产业协会等,这些中介主体不仅为各级政府提供有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建议,还在能源政策和节能标准的实施过程中起到桥梁的作用[4]。德国的金融机构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提供专门的建筑节能贷款,很大程度解决了ESCO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问题。
图1 发达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定位
其次,激励措施多元组合的激励实施路径。发达国家政府制定了丰富多样的经济激励政策,不仅注重适时采用补贴、税收或贷款优惠等激励政策,而且善于集成强化激励,将多种激励政策灵活组合,集成与一体,以增强激励聚集效果。日本实施示范和技术创新双管齐下的激励方式:一方面,对节能设备示范项目采取补贴措施,以补贴节能设备安装和服务项目,鼓励既有建筑业主实施节能改造;另一方面,通过财政预算支出支持节能技术开发,特别重视节能效果显著和具有较强政策意义的投资项目,如对“国家的节能技术开发项目”和“企事业单位的节能技术开发项目”分别给予补贴,调动ESCO 改造积极性[5]。法国运用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组合方式,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激励相结合的手段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发展,住房改造补贴用以直接调动改造者的参与积极性;后期在实施节能设备补贴的同时出台3 项税收减免政策,间接鼓励节能改造技术应用与创新[6]。英国将补贴、税收与能源消费税组合起来,以综合激励来鼓励居民实施房屋节能改造,倡导居民购买节能设备,引导居民生产生活的行为节能。部分发达国家激励措施多元组合激励实施路径如表1 所示。相对于强制性政策或单一性政策,灵活多样、集成组合的经济激励政策更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和能动性。
表1 国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措施多元组合举例
第三,激励体系优化升级的激励实施路径。发达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体系通过政府金融支持、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产业化培育三大体系支撑运转,促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体系的不断优化升级,发达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激励体系运行机制见图2。
图2 发达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激励体系运行
美国、德国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均给予了较大力度的金融支持,并拓展多融资渠道,设置了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节能改造。其中,美国投入大部分节能公益基金(PBF)用于支持经济激励,以激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的改造实践活动,有效维护了节能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德国设立KFW基金,并成立复兴信贷银行,以激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行为。截至2016 年,德国投入百亿欧元的低息贷款来支持旧房改造工作,提供了既有建筑节能的资金保障[9]。欧盟各国为ESCO 的资质建立征信系统,避免了一些公司为了牟取暴利进入改造市场,从而对整个行业的信誉和能力造成负面影响。通过建立ESCO 信用档案,对其已承担改造项目的各项指标等进行实时的跟踪调查,对实施效果不佳、技术水平落后、盈利能力差、按期还款水平低的ESCO 进行通报整改,多次整改仍然没有改善的将吊销其运营资格[10]。美国、日本等注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长远发展,注重培育良好的产业化发展环境,完善资金支持政策,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产业化发展。日本以详细的产业化发展政策为导向,针对不同的产业主体制定了差异化的补贴率,美国制定多种产业化发展节能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实施引导产业化发展的针对性激励政策是发达国家的共性[11]。
本文通过梳理发达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经验,在总结发达国家有益经验的基础上,集合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特殊性,对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路径的实施经验进行了总结。具体包括3 点:①政府和主体协调互动推进市场发展。总结发达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路径的实施,其共同特点是政府调控与市场导向互补递进,随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过程而协调配合推进,政府与市场互相补充和协调配合,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发达国家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过程中,初期主要通过政府调控来引导与培育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弥补市场的不足,随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逐渐成熟,逐渐注重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协调和配合,共同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快速发展。②激励政策多元组合适应发展规律。发达国家通过采用多样化组合补贴、税收和贷款贴息等措施,营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发展环境,相应地保证行政命令和标准规范的共同推进,为激励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发达国家在实施激励的同时,根据不同市场主体需求演变规律,建立纵横结合的系统协调激励政策体系。纵向上分为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规划、具体激励措施和政策评估,保持激励政策的持续稳定性;横向上通过激励政策制度关注不同市场主体需求,对不同性质和类型的企业采取因地制宜的激励政策,形成综合统筹的激励实施路径[12]。③实施信用信息管理完善运行环节。发达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体系较为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健全,对申请加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公司从技术水平、融资能力、规模大小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很大程度上使既有建筑业主对改造服务质量树立信心,提升供需主体合作积极性[13]。对市场主体的需求和行为进行实时的跟踪调查,建立科学的激励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信息反馈平台,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所需的激励体系及运行机制。
为了更好地探析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路径现实中的协同问题,本文搜集了中央相关部门出台的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有关的激励政策和措施。以“关于加快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为标志,表明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政策环境开始形成[14],相关部委、各省(市、自治区)激励政策相继颁布。为更贴近市场发展现阶段实际激励政策实施情况,本文选取2010 年6 月至2015 年12 月间的激励政策为样本,检索到密切相关的激励政策与措施涉及11 项。中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相关激励政策见表2[15]。
表2 中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相关激励政策(2010—2015年)
(续表2)
根据2010 年6 月至2015 年12 月间的激励政策措施分析,结合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协同激励要素影响机理及有效性度量分析,可从主体、内容、过程和更新时点等方面,解析上述激励政策内容,剖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要素协同问题,可粗略揭示激励路径对市场发展的激励作用过程及实施效果存在的核心问题。从表2 可见,现有激励政策体系基本涵盖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形成与运行的各个阶段、各方主体的部分需求,但就激励协同视域而言,无论是激励政策颁布主体,还是激励措施,及其激励实施过程和效果,现有激励路径问题依然存在。
首先,资源供给矛盾影响激励有效性。2010 年4—12 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3 项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激励政策。受国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影响,我国处于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建筑节能领域的应用时期。但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能划分仍不成熟,2010 年政策联合发布的部门机构中并没有专门的建筑节能管理部门牵头,激励政策的颁布并非建立在政府部门有效协调合作上。各个部门之间的激励配合程度不高,主要体现在激励主体的内部管理效率和信息互动共享问题,其致因在于:激励主体利益目标分歧和组织条块分割等,进而导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关键性资源供给矛盾,形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政策的重叠与缺失并存,致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所需的关键性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从国内许多地方政府在实际节能改造过程中对节能服务企业税收优惠不到位、补贴有限的实际问题中即可得到验证。
其次,主体意愿不足导致市场发展乏力。从激励措施可见,重点以一次性经济激励为主。2011 年6月起,政府逐渐采取融资平台、技术创新等市场机制,但从市场发展总体上看,我国各地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阶段和水平均存在差异,很多地区节能效益分享型改造模式仍不能顺利推广,多地存在ESCO资金回收问题。激励政策供给与市场主体需求匹配度、政策更新动态适应性尚未体现,激励政策的系统协调性不够,导致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的激励针对性不强,引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主体的积极性不高,主体合作共赢意愿不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各方主体供需端合作关系波及和影响了市场发展激励政策体系的运行效果,缺乏政策、制度、文化和信息等多元激励组合,激励措施的重叠浪费与缺失失效并存,难以全面系统地满足不同主体的发展需求[1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协同合作意愿不足,造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主体乏力。
第三,政策环境营造不够造成阶段不适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依赖于激励政策环境的协调与适应,不同发展阶段对于激励政策体系和政策环境有其特定的要求,营造适宜的激励政策环境关系到政策实施效果及反馈路径。激励政策难以体现激励运行过程反馈机制,缺乏政策实施反馈将进一步加剧激励政策的滞后性,使得激励政策不能有效满足各方市场主体的诉求与需要。激励难以变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各方主体的积极行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乏力的问题依然未能得以解决。2013年以后,我国酒店类既有建筑的能耗明显降低,但也导致酒店类既有建筑业主参与节能改造的积极性随之降低,同时影响了部分ESCO 的节能服务效益。这就是一个由于不了解实际情况,缺少市场中实际调研反馈而导致的市场发展阶段与政策环境不协同的典型例子。激励政策过程不协同使得激励政策缺乏主体针对性和发展环境适宜性,激励政策效果难以得到及时反馈,制约激励政策体系优化与调整,造成激励路径与市场发展轨迹契合度不够的不良循环[17]。
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需依靠政府和市场供需主体的共同努力,是多元主体协同驱动的结果,而不是某一孤立主体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进程的。因此,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必须考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所有市场主体的内在联系功能定位,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体系构建,使各方主体协同作为、积极行为,形成集合动力的有机整体,进而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系统整体价值与永续健康发展[18]。
首先,落实组织,协调各阶层责权利。①政府节能服务管理职能协同的关键在于组织协调,设置专门政府节能管理机构,并规范和划清各部门的职能责任,使各部门激励政策制定分工明确、激励目标一致。改变单一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等任务量作为衡量激励政策效果的标准的粗放型做法,细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激励政策实施效果的度量标准,建立系统全面、层次分明的激励政策效果考量机制;搭建部门之间沟通与信息互动和共享平台,畅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激励政策实施及时反馈、更新和协调机制,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②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管理职能与作用,在完善中央政府各部门激励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指导与明晰各级地方政府的激励政策微调范围和程度。考虑我国地域广阔,气候、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结合各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与市场属性,在中央宏观激励政策体系架构的指导下,各级地方政府因地适宜,制定适应区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激励政策与措施。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在对各级地方政府实施激励政策的过程给予科学监管和信息公开共享,避免因政绩观偏差导致出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补贴不到位和激励不科学的现象。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运行机制离不开行业治理,组织落实要充分考虑行业自律与自治,全面发挥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与院所等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的支撑与推动作用,有效地运用社会团体的中介力量,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主体行业治理,形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良好的市场机制,规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行为与活动关系,构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和反馈的平台与桥梁[19]。
其次,营造环境,引导主体协同合作共赢。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需要良好的环境。营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环境,形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共同的价值文化,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激励政策环境的基本要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激励政策体系应鼓励供给端主体ESCO与需求主体业主的价值共创管理机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激励政策的制定,要引导业主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服务与运行的全过程,这样的行为来源于价值文化的认可,基础是对ESCO 节能改造服务质量信任与信心,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在于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服务交易与运行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合作共赢。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运行不但需要核心主体的共同驱动,而且需要辅助主体的协作配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投资融资、市场服务等均离不开第三方的服务于支持,培育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辅助性市场主体,激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科学研究、技术进步与创新,需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激励体系来搭建创新合作的共享平台,形成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辅助支撑性主体的联动作用机制,创造多元主体互利共赢、深度参与、融合互动、共创价值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健康的激励政策环境。③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功能供需匹配,市场主体协同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满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各阶段的发展需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体系在发展过程中会随着市场发展不同阶段产生不同的功能需求,如从培育期的激励要素整合功能需求到发展期的市场主体协调功能需求,然后又到成熟期的激励体系运行优化功能需求。政府、ESCO、业主三大市场主体的核心功能和辅助功能各有所重,遵循功能供给与功能需求匹配的思路,形成基于价值共创、收益共享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协同驱动的激励政策实施路径。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其激励政策的阶段适应性,不同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阶段的激励路径选择取决于各阶段的市场自身特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激励政策实施路径的阶段性衔接过渡关键在于不同阶段市场主体间的协同定位和激励政策与市场发展阶段的匹配。
培育期以经济为主,文化引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培育期,政府是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其对市场主体的激励和引导直接关系着市场结构的形成。此时,以政府推动为主导,市场核心主体ESCO和既有建筑业主更注重短期经济效益,经济激励政策成为有效的方法。通过经济激励,使得市场核心主体ESCO和业主增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得以提高,但是如果仅实施经济激励,市场培育期到发展期的过渡将会很长,并且市场主体也会对经济激励产生依赖。综上所述,此阶段ESCO 的需求主要是企业生存,ESCO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的需求是紧迫的,政府对其实施的经济激励政策可直接缓解其改造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业主而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正外部性必然造成改造业主的观望与“搭便车”态度,业主的不积极直接抑制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需求,对其进行经济和文化激励,可有效地消除正外部性,提升参与改造业主的热情和节能改造的行为意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激励的文化引导,可通过社区宣传、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节能改造示范试点等辐射的文化激励措施,以提升既有建筑业主的改造意识与改造行为,培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意识与能动性,形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合作共享共赢的价值文化。
发展期以市场为主,制度规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步入发展期,市场供给主体ESCO 数量与规模逐渐增加,市场竞争态势基本形成;既有建筑节能业主节能意识与意愿增强,有意愿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业主需求增多。该发展阶段的核心是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效益与效果,关键在于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使ESCO 企业得到行业发展的洗礼与成长。面临同行竞争,一些中小型ESCO企业可能会选择机会主义行为。由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特性,使得既有建筑业主难以甄别ESCO的能力,有可能形成逆向选择,这将有损市场发展和利益,亟待政府规范市场秩序,以增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透明度。因此,维护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秩序,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关键在于解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较有效的激励就是实施建筑能效标识和能源审计等制度,这样的激励制度有利于促进ESCO以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来形成竞争优势,有利于既有建筑业主共享信息传递以增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质量与收益的信心,有利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业主对改造产品与实施企业的正确选择,形成完善市场机制和规范的制度体系,奠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健康运行的机制基础。
成熟期为技术创新,声誉激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成熟阶段,需求的差异化和多样化成为主流,“以人为本”的改造理念牢固形成,性能、品质、效益的综合性诉求与日俱增,既有建筑改造的绿色化、智能化、个性化成为趋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由发展期向成熟期转变,政府的职能和作用也发生了本质变化,从强制性的监管、全面性的治理,到前置性的引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到成熟阶段,归根结底靠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政府应侧重于引导与奖励ESCO 企业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制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构建技术创新技产业基地,鼓励ESCO应用创新技术,驱动ESCO 节能改造技术创新和研发的活力与动力,以技术进步与创新不断有效满足业主高品位的改造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创新与支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差异化和专业化发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市场成熟阶段,ESCO和业主的需求层次得到提升,声誉激励机制成为必要,挖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业主的内源动力,成为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品位和效益的新的增长点,发挥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业主内源动力的市场驱动作用,将成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健康发展的核心动力。同时,市场信誉机制的健全,可使既有建筑业主在选择与其需求相匹配的ESCO,这样的理性选择,进一步激励了优质ESCO 企业,淘汰与鞭策了落后产能的ESCO 企业,使得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要素能力不断提升与优化,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长效良性发展。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基础是市场要素,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激励有效性的关键在于激励政策要素的协同优化。激励政策要素协同既有激励资源有效配置的价值作用,更有激励要素协同的聚焦效益,是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实施的重要途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政策要素的协同需要从激励政策的组合优化、激励运行过程的协同两方面展开。
激励政策组合,实现要素资源优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阶段性、主体的多元性、过程的复杂演变性,决定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要素需求的多样性,多样性的激励政策措施是实现激励有效性的保障,其核心的途径是优化激励资源配置,实施激励政策措施的科学组合,以科学组合的激励政策措施满足市场主体生存、发展需求。因此,首先,必须准确识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在市场发展不同阶段的需求及特征,从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检测与评估机构的桥梁作用认识入手,调研分析市场主体的需求及其变化规律,科学设计满足不同主体、不同阶段的激励措施匹配组合,适应与带动市场主体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行为需求。其次,深入研判各项激励政策措施的作用机理与关联关系,正确认识各项激励政策措施的局限性与针对性,科学规划各项激励政策措施之间的衔接过渡,提供激励政策间组合的多个方案,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政策要素组合原则和方案选择机制,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政策要素组合的实施效果评估,奠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政策要素优化组合的决策基础,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成本的最小化,提供组合优化,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效益的集成最大化。
激励过程优化,增强集成效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渗透于改造活动的全过程,体现了激励运行的过程性与联动性,彰显了激励政策制定、执行、反馈、优化等各要素环节的联动集成效益。针对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运行的信息反馈缺乏与要素互动缺失的问题,需要从系统体系架构激励实施过程优化。首先,搭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在此平台上,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政策要素信息库,将激励政策从制定到实施反馈到优化改进的全过程效果信息反馈纳入平台,实现激励政策要素实施过程优化的公开性和反馈渠道的畅通性,更好地关注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各阶段,各层次市场各方主体对各项激励政策实施做出的反应。其次,构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传递公开、透明,体现信息价值,降低财政投入与激励成本,起到事半功倍的集成效果。同时,加强对节能协会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信息化管理,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信息系统化与一体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要素实施过程的行业辅助管理,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节能服务网、节能网和节能信息网等商业化网站服务,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法规和节能服务信息网络化,进而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交易过程信息化,利用网络优势,基于大数据,通过激励路径循环反馈来优化激励要素组合系统,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实施过程优化设计,增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激励政策的持续关注度与集成效益,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整体绩效。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改造市场发展基于区域差异性和运行阶段性的显著特征,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主导市场发展的动力不同,经历10 多年政府主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运行过程已显乏力,以EPC为主要运作模式,依靠ESCO 内在驱动力的市场发展阶段已经到来。激发ESCO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活力成为破解市场发展难题的关键,实施ESCO 激励,提升ESCO 激励有效性,提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主体协同激励、阶段协同激励和要素系统激励的系统对策,将有利于ESCO的自身能力建设与发展,有利于驱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健康和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