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俊怡
摘要:2020年,是“17+1”合作机制启动的第八年。在多年的交流合作中,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不断增强政治互信,各领域产业合作均取得丰硕成果,非政府组织等合作活动也活跃在各个方面,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在中国众多与中东欧合作的友好城市中,浙江省是推进“17+1合作”的排头兵。截至2020年,宁波市已与中东欧国家缔结友好关系城市22个,是我国第一个实现中东欧17国友城全覆盖的城市。作为我国出口经济的领先地区和“一带一路”枢纽城市,宁波,在中国对外贸易的版图上占有重要地位。
关键词:“17+1” 中东欧 中国 宁波市 对外贸易
在风云变幻的国际环境与国际形势中,特别是全球处于疫情常态化的防疫背景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的产业合作所面临的内外部压力日益增大,及时解决合作中面临的挑战和问题,进一步挖掘双方合作潜力并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同时维护好中国与中东欧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框架实现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是需要不断思考、探索的问题。
一、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背景与历程
(一)合作背景
1.中东欧国家的经济转型。中东欧国家是经济转型体,数十年的经济转型使其私有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转轨进程的结束,吸引了大量的外国资本涌入,为其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中东欧17国中已有12个欧盟成员国,其余国家也正积极准备入盟,他们都与西欧市场高度融合,也成为中国商品与投资进入欧盟的重要渠道。但同时,随着欧盟一体化成度的加深,中东欧国家的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自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以来,中东欧国家将聚焦点投向了在亚洲的中国,“向东开放”的思想应运而生。
2.中东欧国家的地缘优势。中东欧国家地处欧亚大陆的关键部位,自古以来就是联系中国与西方国家的重要桥梁。在“一带一路”沿线 60 多个国家中,中东欧国家占到近三分之一,如今,中东欧是连接欧洲与亚洲的中转站,更是中国通向欧洲市场的重要枢纽。
“向东开放”政策与“一带一路”倡议不谋而合,双方的产业各具比较优势,多方互补性强,深化合作的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3.宁波市优良的区位因素。宁波地处我国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是一个集内河港、河口港和海港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的现代化深水大港。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之一,浙江宁波乘着“一带一路”东风,依托港口资源和开放优势,一路北上西行,争当“一带一路”先行者,给沿线国家带来丰硕的中国之果。
除了拥有良好的海运条件,宁波的陆路交通也很发达,宁波绕城高速公路、杭甬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公路等多条高速公路均穿境而过。在浙江提出的“交通强省”战略中,宁波被定位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目前,宁波正全力加快构筑“一纵两横”国道、“五纵六横”省道的干线公路网络,实现除海岛外“镇镇通干线”。①
同时,在201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17+1智库网络发布的地方参与“17+1合作”绩效评估指数排名中,宁波在综合绩效方面,指数得分遥遥领先于我国其它城市,位居第一。②
4.宁波市巨大的发展潜力。在这片不足一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上,宁波孕育了854.2万人,勤劳智慧的宁波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巨大的财富。2019年,我国 GDP接近100万亿元,人均GDP首次超过1万美元,而宁波全市就创造了1.2万亿元,同比增长6.1%,增速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人均GDP达2.1万美元,位居全国前列。
2019年宁波市口岸进出口总额达1.7万亿元,同比增长6.7%,其中出口额高达1.2万亿元,同比增长9.4%,占其进出口总额的70.6%;外贸进出口总额达0.9万亿元,同比增长6.9%,其中出口额达0.6万亿元,同比增长7.6%,占其进出口总额的66.7%。同时,2019年宁波市在外资利用与对外合作上也取得巨大突破,全年累计合作项目737个,同比增长18.3%,投资总额达1239610万美元,同比增长10.4%,宁波在未来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二)发展历程
2020年是“17+1合作”启动第八周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17+1合作”框架日益完善,为经贸、文化、教育、农业、交通、旅游、科技、卫生、智库、地方、青年等各领域提供了合作平台,取得丰硕成果,受到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民众欢迎和广泛关注。同时,为进一步落实中国与中东欧产业间的合作,双方都在对方国家不断增加相关机构,各行业(领域)协调机制、联合会或中心相继建立,宁波便是中国地方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最好的缩影。
1.政策上的指引决定前进方向。中國—中东欧国家合作组织自2012年4月26日在波兰华沙举行首届领导人会晤而正式启动“16+1合作”框架,每年举行一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和两次国家协调员会议。截至目前,共举行8次领导人会晤,与会期间共出台了9项举措及纲要,合作领域涉及经济贸易、金融、教育、青年和体育、科技创新和能源、卫生健康、农林、水利和环保、人文交流与地方等,覆盖面较为全面、广泛。
其中,在第八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希腊作为正式成员国加入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自此,“16+1合作”升级为“17+1合作”。
在国家大力推动中国—中东欧产业合作的同时,浙江省委省政府及宁波市委市政府也给予“17+1合作”高度重视,从2015年的《关于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的若干意见》保障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取得实效的“第一步”;到2016年《宁波市中东欧经贸合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各项项目务实合作落地完成;到2018年《“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中李克强总理提出的 “3362”总体框架的初步建立;再到2020年《关于建设宁波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的总体方案》提出“一会一园四中心”的建设目标有序进行。宁波,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率先举起中国—中东欧合作大旗,在17+1合作成果中充分展现宁波元素。
2.常态化的机制深化务实合作。自2012年“17+1”合作体制建立伊始,宁波市举办过数十次博览会、论坛,并召开多次领导人会议,搭建起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桥梁,为推动双方国家深化务实合作增添新的动力。
截至2020年,宁波市共举办过5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唯一聚焦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国家级展会于2019年在宁波拉开帷幕;“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发展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学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质检合作论坛”等各领域的合作论坛齐聚宁波,为各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过6届的 “中国—中东欧国家省(州)市长论坛”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商协会商务合作大会”,及4次承办“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吸引众多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代表参与,共商合作之计;另外,于2020年揭牌的宁波中东欧创新基地,在此次疫情中首次采用线上对接的方式,与中东欧国家远程路演,深入探讨合作意向,进一步促进宁波与中东欧国家的技术转移。
3.“17+1”合作区便利多方沟通。从2017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中明确提出“各方支持在宁波等中国城市设立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初步构想;到2018年宁波市政府出台《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李克强总理提出关于建设宁波合作区“3362”的总体框架;再到同年6月,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上,全国首个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正式揭牌。宁波,成为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新时代扩大对外开放的崭新名片。
宁波“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以全市为示范区建设范围,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目前已初步建成了11个大平台:中东欧工业园(中捷产业园)、中东欧贸易物流园、中东欧国际产业合作园;中东欧商品常年馆、中东欧会务馆;中东欧青年创业创新中心、数字16+1经贸促进中心;中东欧引智工作站、中东欧合作研究院;捷克语言文化中心、波兰语言文化中心。值得一提的是,作为2020年6月刚刚加入的中东欧国际产业合作园,在揭牌当日便吸引15个项目签约入驻,总投资达70.7亿元人民币,涉及斯洛文尼亚、塞尔维亚等多个国家。
二、双方国家经贸交流活动不断升级
(一)双边贸易额再创新高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统计,2019年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进出口额为65,819,449万元人民币,以美元计价为95,451,880千美元。其中,我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往來中进出口额度最大的为波兰,19,185,79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4%。其中,出口额为16,467,531万元人民币,进口额为2,718,265万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9.4%和12.9%。在17国中,同比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为北马其顿共和国,累计比2018年同期增长91.2%。我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往来再创新高,进出口额首次突破6000亿人民币。
(二)交流方式不断创新
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经贸交流上呈现出越来越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吸引力,交流方式不断创新,模式日趋多样化。从国家间的大型合作,到中央与地方相互配合;从官方力推主办到民间协调跟进,涵盖诸多领域的多元沟通交流方式正逐一出现在“17+1”合作之路上。
在2013年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上,李克强总理宣布2014年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投资经贸促进年”,在这一年里,中国举办了多场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部长圆桌会、研讨会,中东欧国家商品展等系列活动,促进双边贸易迅速增长,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互利合作。同年,首届中东欧国家特色商品展在浙江宁波举行,共有来自中东欧16国的182家企业参展,总摊位数达220个,产品涵盖范围广泛,极具中东欧国家特色。③
2015年,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在宁波召开,吸引了众多国家、客商的光顾。内容涉及投资洽谈、展览交易、会议论坛、人文交流四大板块58项重点活动,为搭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大平台、提升浙江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加快宁波港口经济圈建设等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为期5天的商品展,浙江全省共推出重点招商项目300余个,签约重大投资项目33个,总投资81.4亿美元。④
2015年落户宁波进口商品中心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于2019年升级成为国家级展会,这是目前唯一聚焦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国家级展会,宁波将打造永不落幕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这张饱含双方国家重大合作成果的闪亮名片在宁波熠熠生辉。
同时,宁波也积极利用各种平台,参加多项交流活动,推动双方合作进一步发展。在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宁波企业精准出击,采购中东欧国家的商品约占全国的15%,累计双向投资项目135个,位居全国前列。⑤
三、从贸易指数看合作发展
(一)海上丝路指数体系
宁波作为我国重要的港口开放城市,对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依托宁波航运交易所推出的海上丝路指数(MSRI)体系,对衡量国际航运和贸易市场整体发展水平、反映国际航运和贸易市场变化趋势具有重要作用,该指数体系已于2013年9月正式对外试运行发布。
截至2020年7月海上丝路指数(MSRI)体系由三个层次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6个,主要包括宁波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NCFI)、海上丝路贸易指数(STI)、16+1贸易指数(CCTI)、宁波港口指数(NPI)、宁波航运经济指数(NSEI)和航运气象指数(SMI)。二级指标13个,主要包括综合指数、21条分航线指数、总体贸易指数、区域贸易指数、特类贸易指数、进出口贸易指数、出口贸易指数、进口贸易指数、港口景气指数、港口企业信心指数、航运业景气指数、航运企业信心指数、航运业景气信号灯。三级指标13个,主要包括进出口贸易指数、出口贸易指数、进口贸易指数、亚洲贸易指数、欧洲贸易指数、非洲贸易指数、北美洲贸易指数、拉丁美洲贸易指数、大洋洲贸易指数、17+1贸易指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指数、美国贸易指数、水路运输贸易指数。
(二)疫情下的指数变化
2020年6月,宁波航运交易所发布的海上丝路贸易指数(STI)显示:进出口贸易指数报收于133.14点,环比上涨8.56%,同比上涨1.61%;出口贸易指数报收于148.07点,环比上涨3.27%,同比上涨0.35%;进口贸易指数报收于117.95点,环比上涨16.17%,同比上涨3.27%。
2020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20289.93亿美元,同比下跌6.10%,降幅较前五个月收窄1.62个百分点。其中:出口贸易总额10982.48亿美元,同比下跌6.26%;进口贸易总额9307.45亿美元,同比下跌5.92%;贸易顺差额1675.03亿美元,同比下跌8.16%。
尽管2020年上半年全球的经济都遭受了新冠肺炎的影响,同比变化呈现下降的趋势,但从总体发展来看,我国的对外贸易仍处贸易顺差的状态。同时,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进出口贸易额仍处于较高水平,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2%。中东欧国家的多项经济指数4月份在疫情冲击下普遍下跌,5-6月有所回升,但目前仍低于疫情之前的平均水平。疫情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往来的冲击是暂时的,未来几个月,中东欧国家将从低位逐步反弹,与我国的贸易也将逐步恢复。
注释:
①宁波日报,《宁波加快推进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http://daily.cnnb.com.cn/nbrb/html/2018-02/13/content_1096940.htm?div=-1。
②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合作网络《会议| 17+1智库网络首次发布地方参与“17+1合作”绩效评估指数及城市排名》https://mp.weixin.qq.com/s/lbW1c1uikQL6FAonsWl8pw。
③商务部外贸发展局,《中东欧国家特色商品展开幕》http://tdb.mofcom.gov.cn/article/d/201406/20140600618783.shtml。
④光明日报( 2015年06月13日 03版)《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完美收官》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5-06/13/nw.D110000gmrb_20150613_3-03.htm?div=-1。
⑤浙江日报《“国字号”盛会为何花落甬城》http://zjrb.zjol.com.cn/html/2019-06/05/content_3235735.htm?div=-1。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