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彬
近日,有人提出“结婚冷静期”建议:因为婚前没有做强制性的婚前检查,实际上,对于双方真实信息的了解非常有必要,是否可能设置结婚冷静期限,用以保障双方的知情权。
因为这个建议,18年前“取消强制婚检”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桩公案又被提出来了。一些自媒体号,甚至是一些医学专家言之凿凿说:取消婚检导致了中国新生儿缺陷的比例升高。
其实,早在2005年,国务院职能部門已经有了权威答案。当年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牵头,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组成的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做出权威调查:婚检对预防出生缺陷作用有限,且婚检存在大量“走过场”的现象;婚前医学检查应当鼓励,但加强婚检工作必须坚持婚检自愿,不必要也不宜实施强制婚检。
强制婚检形成了搭车收费+走过场的一条龙。
2003年国务院制定了《婚姻登记条例》,废止了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新规少了“管理”两个字,更多体现还权于民的特征。2003年的改革有两大进步。
第一,是废止了原来公民结婚、离婚必须由工作单位、居委会开介绍信的规定。结个婚、离个婚,居然还要跑到单位去打证明,这是如今舆论场主流的90后的知识短板,没有用过粮票的Z世代可能无法想象,当年居然还有“单位介绍信”这劳什子。之前的规定有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更多体现的是人作为“单位人”的存在,2003年顺应着市场经济的春风也被革除了。
2003年婚姻登记改革的另一个进步是取消强制婚检制度。谈这个话题,你得回归到当年的语境之下,当时强制婚检制度为什么成为众矢之的?因为强制婚检形成了搭车收费+走过场的一条龙。当时,结婚领证成为强制收费的重灾区,一些地方民政部门不仅要求强制婚检,强制拍结婚照,甚至还强制要求新婚夫妻订阅相关的报纸杂志、购买结婚照镜框, 结婚成了民生之痛。
至于当时婚检内容,用2006年一篇论文里的概括就是,“各地检查项目不统一,自然孳生了乱收费问题,因为某些部门在利益驱动下乱设置检查项目、乱收费用,公众自然不愿婚检。”2001年郑州金水区妇幼保健院一篇论文中也能看出“婚检走过场”的问题,在婚检中,不是病的包皮过长占了男性“疾病”总数的69.01%,如今已经明确禁止的带有明显歧视色彩的乙肝检测,也作为“疾病”进行检测,但是却没有最该查的 HIV 。事实上,当初的强制婚检制度,已经异化成为部门利益的禁脔,其实和提升优生优育已经无关了,所以强制婚检才在2003年被取消的,一点不值得可惜。
18年之后再回首,随着医学检测的进步,随着国民理念的发展,婚检制度的重点已经从保障优生优育,转向保障夫妻各方的知情权。婚检也从国家强制,转向对配偶负责。事实上,我国取消了强制婚检,但没有禁止婚检。特别是2009年随着全面免费婚检的铺开,中国的婚检率正在节节攀升。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全国妇幼卫生年报办公室等专家的论文显示,2003年前的强制婚检的阶段,全国婚检率平均为 60. 9%,2009年各地免费自愿婚检政策出台后,婚检率较快回升至 2013 年的52. 3% ,2018年更是高达61.1%。也就是说,当初强制婚检没有达到的比例,如今通过免费婚检已经反超了,而且婚检项目更亲民了。
回溯中国取消强制婚检的历史,首先体现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其次,如今社会的关注已经转向,婚姻双方互相忠诚的义务,提倡婚检是为满足知情权;其三,免费婚检服务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