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靖烨,孙国宇,王 萱
(1.西安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4;2.西安交通大学,陕西 西安 710049)
“十三五”以来我国煤炭行业进入产业转换的攻坚期,对实现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面临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1]。为全面推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煤炭清洁化利用,2019年“两会”再次把“创新引领发展”作为本年政府工作重点,贯彻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对有碍于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我国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创新不仅已经成为我国煤炭行业发展的新方向,也逐渐处于煤炭企业整体发展的核心位置。
我国煤炭企业既度过价格上涨、供小于求的黄金十年,又经历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的低谷。2002年来,煤炭企业迈入黄金十年期,煤炭价格“高歌猛进”,2008年涨幅高达71.43%;2013—2015年行业进入低迷期,煤炭价格相应回落,降幅达44%;但从2016年开始,煤炭价格反弹,情况有所好转;2017年煤炭行业政策逐渐调整为“保供应,稳煤价”;2018年底,国家再次整顿煤炭开采业,关闭一批安全不达标的中小型矿井;间接引起2019年初煤炭价格上涨,在此之后煤炭行业逐渐进入产能有序推进,价格稳中有升的新常态。由此可见,煤炭价格的“此起彼伏”使不同企业的管理者对创新绩效的看法产生差异,有必要剖析不同企业中高管过度自信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
鉴于此,本文主要从企业负债与规模角度对我国煤炭企业进行分类,探讨了高管过度自信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并以企业负债作为调节变量,检验调节效应在企业规模大小不同时所表现的差异性。
企业高管是创新活动的组织者与推动者,因此企业创新绩效必然受到其心理特征的影响[2]。儒家文化作为我国主流的传统文化,其“君为臣纲”的思想极易使居高临下的管理者产生过度自信心理。文献研究表明,过度自信的管理者具有高估利得、低估损失、盲目承担风险及控制幻觉等特点[3]。姜付秀[4]对沪深两市2002—2005年间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李诗田[5]以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业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高管过度自信会低估企业创新项目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并高估其收益,因此摆脱理性投资路线进行过度投资降低企业创新绩效。
观察我国煤炭行业黄金十年,在此期间煤炭价格高涨,企业经营绩效必然良好,不同规模的煤炭企业中过度自信的高管所实施的扩张战略并不会显示出问题和弊端[6]。但从2013年煤炭行业进入低迷期,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导致疲软的消费增长以及黄金十年期间,煤炭企业高管的盲目扩张行为对企业造成的弊端暴露出来。仅在2013年国内有超过半数的煤炭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许多中小型煤炭企业选择转型、兼并重组或破产。随后国家的一系列政策虽然遏制了煤价的进一步下跌,但我国煤炭行业供过于求的总体格局仍将持续,中小型和高成本煤炭企业仍面临较大财务压力。煤炭企业过度自信的高管在创新活动中开始表现的更为保守,即使存在净现值为正的创新项目也会失之交臂,导致企业创新绩效的下滑。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就我国煤炭企业整体而言,高管过度自信抑制企业创新绩效。
企业同质性作为新古典经济学家的重要假设之一,是指企业竞争优势的外生性。但事实上,企业会不断主动的积累核心知识并开展创新活动,因此企业异质性假设是研究企业行为的基本出发点。Lee等[7]研究发现,由于规模经济和垄断属性,企业规模可能推动企业研发投入;由于负债可能阻碍了企业筹集资金规模和过度投资行为,企业负债可能抑制企业研发投入。因此,企业负债与企业规模是研究高管进行创新决策的两个重要因素,二者共同塑造了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企业情境。
对于经历黄金十年并刚走出低迷期的煤炭企业而言,不同类型的企业对创新活动看法有异。以中型煤炭企业为代表,这类企业往往规模较大,有资金、实力和技术,而且企业数量众多。但是,企业的多元化产业还没能打好基础,在面临前些年低迷期时该类企业为逐利而无计划投资,导致企业负债陡增、主业亏损、副业无利。在进入新常态后,该类型煤炭企业过度自信的高管对创新这种中长期投资仍保持谨慎态度。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企业负债较高时,大规模型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对创新绩效的抑制得到强化,企业负债起调节作用。
规模小的煤炭企业由于实力有限,在低迷期不愿进行产业扩张与过度投资,因此它们在低迷期受到的影响较小。从而进入新常态后,小规模型煤炭企业对创新活动的热情不降反升,倾向进行投融资活动。但是当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出合理范围,债权人为确保资金安全,会增加风险报酬率以及各种限制性条件[8]。这种情况下,投资收益将更多被债权人占有。即使存在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企业高管也缺乏进行投资的动机。当负债继续增加,企业破产可能性增大,投资将下降的更为严重。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规模小的煤炭企业负债与创新绩效为倒U型。
选取2013—2017年,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为保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对初始样本处理如下:①剔除*ST公司;②剔除当年退市的公司;③剔除总计上市年限小于3年的公司;④剔除数据异常的样本。经过甄选最终确定120个样本观测值,建立面板数据模型。本文研究所需数据来自:①patexplorer;②Wind数据库;③CSMAR数据库。数据处理使用Stata13.0完成。
1)被解释变量。企业创新绩效:本文立足于探究煤炭企业管理者过度自信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对煤炭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的共性与个性进行深入分析并通过对以往文献的归纳参考,采用Hirshleifer[9]的做法,根据企业每年授权的专利数量测度企业创新绩效。
2)解释变量。管理者过度自信:国外文献通常用两种方法度量高管过度自信,一是行权期内高管个人持股状况。如果高管持有股票期权且长期不行权,则认为该高管过度自信[10]。二是主流媒体对高管的描述性数据。通过专业网站收集主流杂志有关企业高管的报道,以“乐观”、“自信”为字眼判定是否为过度自信的高管[11]。由于我国股权激励政策实行时间较短,且没有专业的网站收集相关报道,因此,上述衡量方法不适用于国内煤炭上市企业。从数据真实性和可获得性角度考虑并结合国内相关文献,首先采用姜付秀的方法,选用薪酬最高的前三位高管薪酬之和占所有高管薪酬的比例来衡量高管过度自信。
为对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进行综合考量,引入高管的投资行为,发现管理者过度自信不但会使公司投资不足,而且也将导致过度投资,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与企业投资决策有关。因此,借鉴Ahmed[12]的方法,利用管理者的投资行为来测量过度自信。以总资产增长率为潜变量,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自变量。根据估算所得公司残差,减去行业中位数残差,大于0表示过度自信,赋值为1;其他为0,即:
AGi,t=α+β1(SG)i,t+εi,t
(1)
3)调节变量。企业资产负债率:在低迷期时,煤炭行业资产负债率高达55%,普遍处于高风险状态。随着行业进入新常态,煤炭企业偿债能力会比从前有所好转。但受低迷期影响,高管过度自信对创新绩效的看法在高、低负债企业会产生差异;并且资产负债率用来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与企业创新活动投资周期长、回报不确定性大的特点相符合。故选用资产负债率作为调节变量。
4)控制变量。主要探析不同规模煤炭企业中,企业负债变化和高管过度自信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并以此为线索,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并结合煤炭企业自身特点,主要从煤炭企业财务特征、股权特征和高管个人特征三方面选取控制变量。具体变量定义及说明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表
在研究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基础上,引入负债异质性。结合研究问题,特此构建如下回归模型:
1)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关系模型:
E(Pi,t)=exp{β0+β1OCi,t+β2Ai,t+β3FEi,t}+
β4CHi,t+β5CTi,t+β6RAi,t+β7IHi,t+εi,t
(2)
2)企业负债对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关系影响的模型:
Pi,t=β0+β1OCi,t+β2Li,t+β3OCi,t×Li,t+
β4FEi,t+β5CHi,t+β6CTi,t+β7RAi,t+β8IHi,t+εi,t
(3)
3)企业负债与创新绩效是否存在U型或倒U型的关系模型:
β5CTi,t+β6RAi,t+β7IHi,t+εi,t
(4)
对主要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的结果见表2。除煤炭企业每年专利数量为100个外(因个别企业未披露当年专利数量),样本数量基本为120个。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观察表2统计结果可知,企业每年专利数量极差为782,标准差为137.096,说明煤炭企业专利数量表现出一定的离散性,不同类型煤炭企业创新绩效差异较大;其中,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指标OC1与OC2极差分别为0.487和1,标准差分别为0.090与0.495,初步说明不同煤炭企业高管自信程度有所差异;煤炭企业资产负债率极差为0.771,标准差为0.138,表明企业间负债差距较为明显;企业规模极差为2.947,标准差为0.584,煤炭企业间规模差距较大。
Pearson相关性检验见表3,从表3的变量Pearson相关系数可以发现,企业创新绩效与高管过度自信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153和-0.013,在10%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初步验证了我国整体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抑制企业创新绩效。除此之外,模型中其他变量的采取在统计学上有一定意义,变量之间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均小于0.7,由此可排除模型中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变量选取合理,模型建立无误,可用来进行回归分析。
本文采用Poisson回归模型对整体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进行回归分析,检验不同规模煤炭企业负债对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
表4中模型(1)、模型(2)报告了整体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回归结果。结果发现,在整体煤炭企业中,过度自信的回归系数分别为6.904和0.031,该系数分别在0.01和0.1的水平下显著。表明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不利于提高创新绩效。假设1得到检验。
为更好地研究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本文引入企业负债异质性,根据企业资产负债率均值分类,分为高、低负债组,并分别对不同负债企业进行回归,结果见表4。表4中模型(3)、模型(4),报告了高负债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回归分析结果。结果表明,OC2的回归系数为0.224且在0.01的水平下显著,但OC1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说明高负债型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对创新绩效没有太大影响。
表4中模型(5)、模型(6),报告了低负债型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回归分析结果。结果表明,OC1与OC2的回归系数分别为-5.280和-0.422,该系数均在0.01的水平下显著。表明低负债型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不利于企业创新绩效的增加。
为进一步研究企业负债对不同规模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影响,按资产均值将煤炭企业分为大小规模,并在回归中加入了负债与高管过度自信的交互项OC1×L与OC2×L,以及检验企业负债与创新绩效是否存在倒U型的L2。
不同规模煤炭企业负债、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回归结果见表5。表5中模型(1)表明,大规模型企业负债的一次项与创新绩效的回归系数为-33.285,在0.01的水平下显著;二次项的回归系数为20.257,在0.01的水平下显著。由此可知,规模大的煤炭企业负债与创新绩效存在U型关系。
表5中模型(2)、模型(3)报告了,大规模型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与企业负债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分别为5.586与0.286,通过了0.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回归系数分别为-6.485和-0.110,分别通过了0.01和0.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企业负债强化了大规模型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负相关关系,企业负债具有正向调节作用。结合表5可知,规模大且负债低的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负相关。假设2得到检验。
表5中模型(4)表明,规模小的煤炭企业负债与创新绩效的一次项系数为70.328,通过0.01的显著性检验;二次项系数为-77.752,在0.0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规模小的煤炭企业负债与创新产出存在倒U型关系。假设3得到检验。
表5 不同规模煤炭企业负债、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回归结果
先前研究基于企业同质性,以全行业为样本,表明过度自信高管易进行非效率投资,降低企业创新绩效。以2013—2017年我国沪深两市上市的24家煤炭企业为样本,在企业异质性的基础上围绕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与创新绩效的关系,同时,结合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结果,得出以下结论:①我国整体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抑制企业创新绩效;②规模大且负债低的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降低创新绩效;③规模小的煤炭企业负债与创新绩效存在倒U型关系。
结合煤炭市场大环境,大型煤炭企业资产雄厚,软、硬件设备齐全,高管综合素质良好但资产负债率往往偏高。像大同煤业、潞安环能这些名列行业前茅的企业,虽然2013到2017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高达55.82%和65.94%,但企业自身发展势头良好,具备成熟转型经验。相反,像靖远煤电、金瑞矿业这些中型煤炭企业即便具备规模、实力、技术,但低迷期主业亏损副业无利,进入新常态企业转型未能够奠定夯实基础,在深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情况下,企业创新能力欠缺,高管还未能迅速制定出一套完备且成熟的方案。导致与大型煤炭企业相比过度自信的高管对创新活动落差较大,创新绩效不足,是需要政策扶持的对象。
规模小的煤炭企业在黄金十年期盈利强、利润高,低迷期间由于企业技术、实力不如中、大型煤炭企业,持保守投资策略,所以受市场影响较小。在进入量价回升的新常态后,过度自信高管倾向进行创新活动,提高创新绩效。但创新属于一种中长期投资,这种投资与“短平快”式的短期投资截然不同,其研发活动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更多创新活动无疑会加大企业偿债负担[13]。企业进一步融资时债权人会要求更高的借款利息以及更多的公司治理干预,从而限制过度自信高管对创新活动的投资力度,降低创新绩效。
1)煤炭企业应当注重识别高管过度自信心理的强度。创新是实现煤炭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14],而高管在推动企业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即高管过度自信水平可以影响企业创新绩效。从上文的结论可以看出,规模大且负债低的煤炭企业,高管过度自信对企业创新绩效会产生消极作用。因此,该类型煤炭企业在考核高管时,除了管理能力、专业能力等,还应注重识别高管过度自信心理的强弱,以此避免高管过度自信对企业创新绩效的消极影响。
2)煤炭企业要“因企制宜”、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适合本企业发展的政策。通过以上实证分析发现,规模小的煤炭企业负债与创新绩效呈倒U型关系,即一定程度的负债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因此煤炭企业在落实创新项目的过程中,应改变传统“一刀切”式的制度安排,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来提高企业创新绩效。具体而言,对于规模小的煤炭企业,应合理安排企业负债率,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利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5],使企业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防止企业财务恶化降低企业创新绩效。
3)完善煤炭企业的配套扶持政策,提升煤炭企业创新能力。为推进煤炭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等文件,提高了新建煤矿的门槛,引导煤炭企业科学合理开采,使煤炭企业的采掘技术要求增加。国家或相关部门应完善煤炭企业配套扶助政策,建立一些帮助煤炭企业稳健发展的基金,在技术创新环节给予煤炭企业更多激励措施[16]。通过简政放权,将一些可以下放的权利交给地方政府,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使中央和地方共同为当地煤炭企业创新发展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