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媛媛 吴 垚
当前关于媒介伦理的概念面临着一个主体公共化的趋势,从新闻伦理到传媒伦理再到媒介伦理,都体现了主体范围的扩大化。本文所探讨的媒介伦理是新传播形态下的产物,不仅将作为新闻载体的媒介介质加入到伦理规范的范围,也将与新闻生产相关的所有主体涵盖其中。智媒传播的背景下,无论是媒介技术还是新闻参与都带来了媒介伦理的颠覆和重塑。
智媒传播时代,算法深入到新闻传播的各个环节,成为新闻生产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产生了冲击和负面影响。
其一,算法设计偏见导致信息失真。智能算法设计偏见体现在程序运行存在天然的认知偏见和谬误倾向,算法通过数据描绘出用户的精准画像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新闻信息的筛选和推荐,导致新闻源和数据的疏漏进而影响新闻的整体性和全面性,产生新闻失实现象。
其二,对算法的过度工具化使用导致新闻失实。在新闻传播领域对工具和技术的使用应当遵循中庸之道,即对工具的合理使用。由于智能算法生产和推荐的新闻更加符合受众口味,新闻机构在短时间内能够获得流量和利益的爆发式增长,导致新闻生产者为迎合受众将算法使用过度工具化,这样的恶性循环会导致优质新闻的边缘化和虚假新闻的泛滥。
其三,算法缺乏审核机制导致新闻失实。算法通过其快速性、精准性和海量化的新闻抓取和分发方式,使人工审核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发布的速度,新闻失实现象频频发生。传统的新闻“采集-生产-分发”流程已经变为“采集-生产-分发-打假”的过程。
新闻透明性是指新闻机构将新闻的生产流程从看不见的“后台”置于看得见的“前台”的一种主动披露行为。有学者将其分为产品、行动者和对话的透明三部分,体现了新闻生产过程、新闻生产者、公众互动的透明性。区块链技术作为改变新闻传播实践中的重要一环使新闻透明性更趋于成为新闻伦理的一个标准。
一方面,区块链技术促进了新闻的生产式透明。区块链以其特有的可溯源性、不可篡改性和分布式节点完成了一个完整数据时间戳的建立,在技术上更像是一种分布式记账,促进了新闻生产过程的公开性和新闻生产者数据的高度透明化,迎合了智媒传播下新闻传播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区块链技术促进了新闻的参与式透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质使每个人都可以在新闻生产传播过程中拥有自身节点,这种特定时间和节点能够显示新闻创作者的完整数据,在新闻追责、版权溯源方面能够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也在隐形中保护了新闻伦理和规范。
法国的思想家福柯曾经提出通过“全景监狱”的设想实现社会管理,让技术成为最有力的监工。波斯特在此基础上认为数据时代,技术消解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界限,这体现了数据对公共和私人领域隐私的双重侵犯。
大数据对公共领域信息的侵犯包括了侵犯用户的场景信息和平台信息等。场景信息主要是指基于场景传播的数据流动信息,例如用户的实时位置和行为记录。平台信息主要是指用户通过使用平台遗留的数据信息,这些数据使用户自身的喜好和偏向被泄露到公共平台,从而成为公共平台谋取自身利益的途径。大数据对个人领域信息的侵犯体现在对用户个人历史信息的侵犯和隐性窃听等。基于大数据的人脸识别技术和App的合谋使个人的历史信息受到了极大侵犯,在网络上风靡一时的一款换脸软件ZAO便是衍生的App之一。用户将照片嵌入到短视频中就可以进行换脸体验,同时用户的照片也作为一个数据包被上传到系统中。这不仅侵犯了用户的个人隐私,也带来了法律风险。关于App带来的不安全感,还包括隐性窃听,它打破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之间的界限,将用户在现实中暴露的数据和标签存档到手机终端,完成对用户生活细节的捕捉,实现了对他们现实中的监控。
“显化”是指通过技术支持使新闻的呈现更具真实性和感染力,但是VR的显化功能也会带来一系列的伦理风险。首先,VR的过度“显化”会增加新闻对受众认知的欺骗性和操纵性。VR新闻的临场感和具身感使受众对新闻的真实性深信不疑,一旦存在虚假新闻便会引起受众的认知混乱和扭曲。其次,VR的过度“显化”会增加新闻受众的非理性因素。笛卡尔提出的“缸中大脑”理论认为,人们潜意识认为真实的事物往往是用自己的感官得到的,但是感官有时候也具有不客观性。受众在体验VR新闻时感官往往被头盔所覆盖,处在一个非自然的状态,由于无法辨识“身体的在场感”而易导致非理性态度和行为的发生。
当技术作为客体或者是中介在媒介伦理的改变中产生重要影响时,也不能忽视人作为主体对媒介伦理重塑的重要性,而这个过程主要表现为一种参与。
在智媒传播背景下,当受众通过媒介技术的红利拓宽新闻参与的路径时,传统媒体的垄断地位被打破,新闻生产更多表现为一种去中心化的特质,受众也由过去的被动参与变为主动参与。但是受众主动感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新闻生产的去专业化,这种去专业化主要体现为三种矛盾。
首先是量与质的矛盾。由于新闻生产者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信息的“质”整体下滑,信息爆炸的同时出现优质信息贫乏的现象。其次是深与浅的矛盾。当受众的参与热情和主动感空前提高时,他们为追求传播的即时反馈而在创作和阅读新闻作品时采用感性的方法去思考,而拒绝深层次的思考,易导致新闻的专业化受到空前的挤压。最后是专与杂的矛盾。这里的专既包括专业能力又包括专业精神,在智媒传播背景下,当记者为追求全能型多方面发展而身兼数职时,便容易忽视在专业领域的专业发展,而专业领域知识的缺乏极易带来新闻报道的去专业化。
新闻感官化是指新闻报道为追求眼球经济和注意力价值而制造感官化新闻,通常表现为标题党新闻、煽情新闻和刺激新闻等。参与多元化表现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和参与舆情的多元化。
参与主体多元化既包括人作为参与主体在新闻传播过程中的增加,又包括人机交互作为参与主体的产生而形成的多元场景。人机交互作为新型的新闻生产方式,在新闻参与过程中其价值取向也面临一些问题。因缺乏人为把关、为追求眼球经济和迎合受众需要而制造出的煽情新闻、刺激性新闻报道层出不穷。舆情多元化也是导致新闻感官化现象的原因,由于媒介技术的进步和传播生态的改变,传统的单一舆论场已经变为多个舆论场,这也带来了媒体公共性与专业化之间的矛盾。美国的传播学者凯尔纳基曾经提出“媒介奇观”的概念,意指能够适应现代传播生活,体现当代价值观、并将生活中的冲突和解决方式戏剧化的媒介现象。而戏剧化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新闻的感官化,在舆情多元化背景下,由多个舆论场引发的诸如“后真相”、舆情反转、刺激新闻报道等“媒介奇观”现象层出不穷。
在智媒传播时代,与数字鸿沟相对的是反数字鸿沟的问题凸显了出来。反数字鸿沟可以理解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信息接入更加便捷的人被限制使用更多的电子产品,而经济条件相对差的和信息接入有难度的人在使用电子产品上更为频繁。
从经济的角度来理解,由于传统媒体时代电子产品的昂贵和互联网不普及,富人家庭能够接收更多的信息和数字资源而导致贫富阶层之间的数字鸿沟。发展到智媒时代,由于电子产品的普及率高,各个地区互联互通,富人家庭转而向其他方式寻求更加高质量的信息资源,而电子产品则成为穷人家庭打发时间和教育孩子的方式。与互联网的接入相比,抵御互联网的接入需要更多的成本,这中间隐藏着新的贫富数字鸿沟,进而导致社会的不公平。
智媒时代要达到媒介技术与媒介伦理之间的平衡,需要重新定义机器和人之间的界限。在使用技术参与新闻生产发布的过程中,需要对技术手段和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监管,通过让机器和技术发挥应有的工具价值而使其成为一道保护用户的墙。因此,网络服务提供商需要进行技术伦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预防机制,基础设备提供商在研发阶段需要赋予设备相应的功能。同时通过发挥人作为主体的引导性、主动性特征,重拾新闻行业“把关人”角色,使其能更好地与技术相配合,保障新闻生产活动的进行,引导新闻生产者及受众形成良好的新闻理性。
智媒时代的到来使新闻活动的参与者更加主动化、多元化,这就需要多元共律促进新闻活动的良性发展。法律、行政、行业协会等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规范,对新闻活动参与者的行为进行规制,保障多元共律的形成。法律的规范如果过于严格可能会导致惩罚普遍化,单纯的理性倡导会导致规范效果不明显,因此需要法律和行政部门的规制作为兜底性规范,行业协会的规范作为前期预防。在多元共治的体系下,促使技术部门在设备制造和技术研发上把好基础关,新闻部门把好新闻生产关,自媒体把好内容关,受众把好自我关,以综合治理为手段,为智媒时代的新闻传播提供保障。
总体而言,在智媒传播的背景下,媒介伦理的内涵总是随着传播实践环境的改变而发展的,无论是技术的更新迭代还是公民的参与都体现了媒介伦理的一种重塑和颠覆。在此基础上,对媒介失范现象进行针对性的治理,将会带来一个更加良性的传播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