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霄阳
(重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1331)
《著》是《诗经·齐风》的第三篇,全诗共三章。兹录全文如下:
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
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
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1]
《著》诗用短短三章九句呈现出婚礼的最重要一个环节——亲迎礼。全诗以新娘的口吻展开,描写新郎所配之“充耳”及“琼华”。充耳为古代男子的一种装饰品,挂在冠冕两侧,垂至耳边,《毛传》曰:“充耳谓之瑱。”[2]“琼华”及下文“琼莹”“琼英”皆为玉瑱,《毛传》曰:“琼华,美石,士之服也。”[3]由此可见,诗中新郎为身份显赫的贵族男子,正在等待新娘。
随着时代发展,学术思潮变迁,关于《著》诗的诗旨,各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梳理《诗经》研究著作发现,历代学者关于《著》诗诗旨讨论主要有刺时不亲迎说、新婿亲迎说、刺鲁桓公说、新娘想象说等。
关于《著》诗诗旨探讨首见《诗序》。《诗序》云:“《著》,刺时也。时不亲迎也”[4]。后唐代学者孔颖达遵循《诗序》,《毛诗正义》曰:“作《著》诗者,刺时也。所以刺之者,以时不亲迎,故陈亲迎之礼以刺之也。”[5]孔氏以《诗序》为基础,进一步深入阐释,《著》诗三章描写婿至女家亲迎的过程,以此讽刺当时齐国亲迎礼废,新婿不亲迎之事。此后学者亦多从《序》说,但在对诗歌内容的解读上有所不同,大致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著》诗陈亲迎礼以刺之,如苏辙《诗集传》云:“婿亲迎受妇于堂,以出揖之于庭,又揖之于著,于时妇人遂见君子,故识其充耳之饰……言此者刺时不亲迎也。”[6]苏氏认为“著”“庭”“堂”为女家,婿受妇于堂,妻子看到丈夫的配饰后作此诗。《毛诗李黄集解》:“李曰:‘盖是时亲迎之礼废,故诗人陈古人亲迎之礼以刺之’……黄曰:‘昏姻之道缺,而亲迎之礼不行,故诗人陈古义以刺今也。’”[7]苏辙、李樗、黄櫄均认为《著》诗通过展现婿至女家行亲迎礼的全过程来讽刺齐国不尊礼的行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三章陈女至婿家之礼以刺之,如吕祖谦认为“齐人既不亲迎,故但行妇至婿家之礼”[8],吕氏以女至婿门为《著》诗刺时不亲迎的证据,将诗歌中的“著”“庭”“堂”解读为婿家。《著》诗所描写的正是新娘进入新郎家中后行礼的场景:首章“俟我于著乎而”为“壻俟于门外,妇至,壻揖妇以入之时也”[9],次章“俟我于庭乎而”为“及寝门揖入之时也”,卒章“俟我于堂乎而”为“升自西階之时也”。范处义《诗补传》云:“是诗三章皆刺齐人废亲迎之礼……今也,今尤俟乎著,妇至则揖,妇而入,而婿往妇家之礼不复行矣。”[10]清人方润玉《诗经原始》在肯定女至婿家的观点外,还从《著》诗被编入《诗经》的意义对这一观点进行了佐证“礼贵亲迎而齐俗反之,故可刺。否则此诗直当删也,又何存耶?”[11]吕氏、范氏、方氏都认为,当时齐国亲迎礼已废,《著》诗所描写的是女至婿家的场景,正是陈不亲迎之事以刺之。这两种观点虽对诗歌内容的解读有所不同,在“著”“庭”“堂”为女家还是婿家的问题上有争议,但均遵循《诗序》刺不亲迎说,由此可见,《诗序》对后世影响之大。
新婿亲迎说源于对刺时不亲迎说的辩驳。朱熹在《朱子语类》中答弟子问:“不知所刺,但觉是亲迎底诗。”[12]朱熹在答弟子问时对“何人亲迎”产生了疑问,他认为“所说‘尚之以青、黄、素、琼、瑶、瑛’,大抵只是押韵。”[13]并举《卫诗》为证。清代学者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辩驳,一个方面是质疑《诗序》本言亲迎,却又以此为刺。另一个方面是反对吕氏认为“著”“庭”“堂”为婿家,并举《郑风·丰》篇中的“俟我乎堂”句为例,认为注解者多以为《丰》中描写的是女家,而“俟我于堂乎而”与其结构、内容都相似,因此《著》中所描写的场景应为女家。并且姚氏对根据“女至婿门,始见其俟己”而定诗旨为刺不亲迎进行了批驳:“安知其前婿不至女家耶?”[13]此后的学者也多从“新婿亲迎说”,如袁梅《诗经注译》:“这是在婚礼亲迎之时,新娘唱的歌。她夸赞新郎容颜衣饰之盛。”[14]袁氏从礼仪的角度对诗意进行了阐释,他认为《著》诗三章,从著到堂正是反映了古代婚礼仪式。程俊英《诗经译注》:“这是一位女子写她的夫婿来‘亲迎’的诗。”[15]姚小鸥《诗经译注》:“这是一篇写亲迎的诗。诗篇以女子的口吻,描写了来亲迎的男子。”[16]杨任之《诗经今译今注》:“这是一首写男到女家亲迎的诗。”[17]
明代学者何楷根据史事提出刺鲁桓公说。《诗经世本古义》云:“《著》,刺鲁桓公也。娶齐文姜而不亲迎,至于欢以迎之,于是得见乎公矣。国人代为文姜之辞以丑之。”[18]何楷认为鲁桓公娶齐文姜,派公子翚代行亲迎礼不合礼法,因此《著》诗诗旨为刺鲁桓公不亲迎。通过对前人研究的梳理,刺鲁桓公说从者较少,虽然明人钱澄之在《田间诗学》中论及《著》诗时,提到了鲁桓公不亲迎之事,但只是作为鲁国亲迎礼废的佐证:“愚按春秋亲迎礼废不独齐也,惟鲁犹行之,桓公使公子翬往逆女于齐,齐侯送女至欢,《春秋》讥之,讥桓公婚不正其始也。”[19]关于刺鲁桓公说,对《左传》稍加梳理便能发现其不合理之处。《左传》中共记载二十四次亲迎礼,其中有八次是新郎亲自亲迎,如隐公八年“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20]公子忽亲自迎娶妫氏。庄公十一年“冬,齐侯来逆共姬。”[21]宣公五年“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叔姬。”[22]等。除此之外,从《左传》的记载来看,亲迎礼并非要求新郎亲自去新娘家迎娶,尤其是周天子及诸侯国国君,在《左传》中共有十六次记录,如桓公八年所载“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23]祭公代替周天子行亲迎礼,杨伯峻注“礼也者,谓祭公来授命于鲁,然后往迎王后,合于天子娶于诸侯,使同姓诸侯为其主之礼。”[24]天子婚娶,由同姓诸侯代替行亲迎礼,符合礼节的要求。同样的还有庄公十八年“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25]周惠王娶王后,由卿士代为行礼。除天子不亲自行亲迎礼外,诸侯国国君娶妻时,也由卿士代为履行,如《左传》记载隐公二年“九月,纪裂繻来逆女,卿为君逆也。”[26]纪君娶鲁隐公之女,由纪国卿士纪裂繻代替纪君亲迎。文公七年“穆伯如莒莅盟,且为仲逆。”[27]穆伯为襄仲亲迎。成公十四年“秋,宣伯如齐逆女。”[28]鲁国卿士宣伯代鲁成公行礼等。从以上的梳理可见,亲迎礼在实际的实行过程中较为灵活,根据当时的礼制,亲迎不一定由新郎亲自前往,在遵守等级秩序的情况下,由规定身份的人代替亲迎是合乎礼制的。再来看鲁桓公迎娶齐文姜一事,根据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旧礼,除天子外,娶妻必亲迎。但《春秋》无诸侯迎夫人之文,恐诸侯之亲迎,不出国境,出国境则使卿代迎之。”[29]公子翚代鲁桓公亲迎合礼。并且朱朝瑛《读诗略记》云:“公子翚如齐逆女,齐侯送姜氏于欢,则其不以不亲迎为非礼可知矣,不以不亲迎为非礼,知齐国亲迎之礼废已久矣。”[30]朱氏此说也是反对刺鲁桓公说的有力证据,不以卿士代诸侯亲迎非礼,可见齐国亲迎礼早已被废,若《著》诗的作用为讽刺废亲迎礼,那么《著》诗创作时间应早于鲁桓公时。郑玄《诗谱·齐谱》:“后五世,哀公政衰,荒淫怠慢,纪侯僭之于周懿王,使烹焉。齐人变风始作。”[31]孔颖达作疏提到“《著》《东方之日》《东方未明》三篇皆云刺,而不举号谥,则举上明下,亦为哀公诗矣。”[32]孔氏以为《著》诗创作于齐哀公时,刺鲁桓公说以为创作于齐襄公时期,两者之间相隔八世。讽刺说以政治教化为目的,“诗的政治化是以历史化为基础的”[33]161,将诗历史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将具体作品定位于历史序列中”[34],所以《诗经》中篇章的排列应以时间为序,从《诗小序》中可以看出,《鸡鸣》和《还》皆为刺哀公诗,并且孔颖达《毛诗正义》云:“《南山》已下,始是襄公之诗。”[35]综而言之,《著》写于齐哀公时更加合理。
近代以来,学者们对《诗经》的研究转向文学,从文学的角度解读《著》诗诗旨。如陈子展认为:“《著》篇,诗人为一贵族女子自述于归,想望其婿亲迎之词。”[36]他认为全篇皆是新娘想象之词。李兆禄在其著作《<诗经·齐风>研究》中表达了对此观点的认同:“从诗歌文本来看,这首诗是新娘等待迎接自己的新郎时的想象之辞。”[37]他在论证此观点时,立足于分析文本本身,全诗不用主语,恰当传神地表现出新娘的激动、喜悦,以及少女的羞怯与腼腆,想象新郎从外至内,衣着配饰华丽,从三个“俟我”感受到新娘此时的甜蜜。在句法上六言和七言交错,又多用虚词,使得这首诗摇曳多姿,别具神态。李兆禄认为,虽然这首诗是新娘想象之词,但是反映了当时亲迎的仪式。同持此说的还有刘松来:“此诗表现少女在出嫁前夕,想象夫婿前来亲迎的微妙心理。”[38]他在论证时强调了诗中所采用的章节复沓的形式,反复描写少女出嫁之际,对亲迎场面及夫婿的形象做出的种种想象。持此观点的学者大都立足于诗本身解读诗旨。
此外,明代学者季本解读本篇题旨为“贤者刺君”,认为人君俟贤臣于“著”“庭”“堂”表达了对贤才的尊重,但几易其配饰,好贤才止于文饰之间,故以此刺君王未必诚心求于善道。今人蓝菊荪等则认为“这也是一首爱情诗。是那个姑娘打扮好了,去赴她的幽期密约的。”[39]
梳理前人观点,众学者多从著、庭、堂为女家或婿家考辩《著》诗诗旨,忽略“充耳”这一意象,或将其简单解释为古代男子的装饰品,若细究充耳这一配饰,或对把握诗旨有所进益。
第一,“素”“青”“黄”为押韵之词,而非君臣等级之分。首先,“充耳以素(青、黄)乎而”,“素”“青”“黄”为紞之色。金鹗《求古录礼说·笄瑱考》云:“瑱之制:悬之以紞,上系于笄,瑱与紞谓之充耳。”[40]故充耳为由紞与瑱构成。毛传释“素”“青”“黄”为瑱色,而郑笺认为是紞色。细读此诗可发现,“素”“青”“黄”为紞之色一说更可信,“尚之以琼华(琼莹、琼英)乎而”中“尚之”释为“加之”,即对紞上悬瑱而言之,且下文以琼华(琼莹、琼英)形容瑱,故上文应为对紞的描写,正如马瑞辰在《毛诗传笺通释》中所言“若如传以诗素、青、黄为象、玉,则下不得复言琼华、琼莹、琼英。”[41]其次,紞并非为杂色。郑玄在对“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一句做注时认为“织之,人君五色,臣则三色而已。此言素者,目所先见而云。”[2]这一观点认为,诗中所言紞有素、青、黄三色,即为臣之亲迎礼,先言素色,因素色最为显眼,新娘首先注意到素色。这一观点乍看似乎合理,但结合亲迎礼和《诗序》发现存在矛盾之处。按照郑玄的解释“以其素色分明,目所先见,故先言之。”[42]《诗序》云:“陈亲迎之礼以刺之。”[43]则此诗三章按亲迎礼进行的顺序所写,根据《仪礼·士昏礼》中对亲迎礼过程的记载“主人玄端迎于门外,西面再拜,宾东面答拜。主人揖入,宾执雁从。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升,西面。宾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44]前来亲迎的新郎先在门与屏之间等待,主人将新婿请入后三揖三让,再与新婿升阶上堂,等待新娘出来,新娘出来后一起与新郎下堂,主人不再相送,新人一同乘车回新郎家,亲迎礼完成。由此可知,新娘初见素色应为堂前,而非著。故郑玄对“充耳以素(青、黄)乎而”的解释与亲迎礼进行的顺序不符。除此之外,其他典籍中对冠饰的记录也能佐证这一观点,《国语·鲁语》载敬姜云:“王后亲织玄紞。”[45]王后为天子织玄紞,仅用一色。按王基云:“紞,今之绦。”[46]《淮南子·说林训》“绦可以为繶。”[47]则紞、绦、繶互通,据《仪礼·士冠礼》“玄端黑屦,青絇、繶、纯,纯博寸。素积白屦,以魁柎之,缁絇、繶、纯,纯博寸。爵弁纁屦,黑絇、繶、纯,纯博寸。”[48]其中青繶和黑繶,均为纯色,即紞并非为杂色。故诗中素、青、黄不是君臣服饰等级的体现,只是分为三章,作句尾押韵。
第二,琼华、琼莹、琼英均为玉石,无法体现佩戴者身份。毛传释素为象瑱,青、黄为玉瑱之色,结合上文分析可知,此种说法不妥,“琼华”“琼莹”“琼英”为形容瑱之质更可信。但琼华、琼莹、琼英是否体现君臣身份等级之差有待商榷。《诗经》中言及“充耳”者还有《卫风·淇奥》“充耳琇莹”[49],《小雅·都人士》“充耳琇实”[50],毛传皆将琇训为“美石”,《鄘风·君子偕老》“玉之瑱也”[51],《毛传》曰:“瑱,塞耳也。”[52]可见,瑱为玉或石,但在古代,玉和石的区分并不明确,《诗经》中有许多关于玉佩的名词,如琼琚、琼瑶、琼玖、琼瑰等,《毛传》曰:“琼瑶,美玉。”[53]“琼瑰,石而次玉。”[54]“琼英,美石似玉。”[55]故在《著》中难以以琼华、琼莹、琼英区分所佩者身份。
综上,《著》诗三章陈亲迎礼,但无法知晓新郎的具体身份,只知其为贵族,故三章分别陈士、诸侯、君主亲迎礼以刺齐人不亲迎的说法不可信。结合上文所析,从《著》诗诗歌特点出发,本诗为新娘想象新郎亲迎之词更为合理。明代学者戴君恩对《著》诗的点评为“句法奇怪,从所未有。”《著》诗之奇奇在何处?首先,不用主语。全诗共三章九句,全用赋体,每章以“俟我”开头,均为新娘自述,言语中流露出待嫁新娘的幸福和甜蜜,同时也体现了少女的腼腆和害羞。其次,六、七杂言及多用虚词的句法特点。《诗经》以四言诗为主,间有多言,但没有四言句的纯杂言诗较为少见,《著》即为其中一首,九句中六句六言,三句七言。并且诗歌九句末尾均用“乎而”,诗中更有“于”“以”“之以”等表示舒缓的词语,虚词的运用及散长的句式使得诗歌读起来舒缓松弛,余味无穷。正如近代学者陈子展所云:“每句半著虚词,余音摇曳,别具神态,有一种优游不迫之美。”[56]虚词的大量使用不仅是《著》的特点,更是《齐风》的特点,《齐风》共11首,有5首诗句末运用虚词,如《还》《东方之日》《甫田》《猗嗟》,其中《猗嗟》除“终日射侯”,其余17句句末均有“兮”字,而每章首句中的“猗嗟”也为叹美之词。最后,重章迭句的结构。《著》诗三章,每章字数、句数、押韵位置、结构规律全部相同,只在关键处换几个字,以“著”“庭”“堂”位置的变化表现亲迎礼的过程,同时抒发新娘激动的心情。《著》诗独特的句法和章法使得诗歌具有气韵悠长之美,生动地将待嫁少女复杂的心情表达出来,诗中待嫁者的欣喜溢于言表,如若本诗为新娘不满新郎违礼而作,新娘又如何能在诗中表现出如此细腻的情感而不带一丝抱怨?
通过梳理历代观点,学者们关于《著》诗主旨的解读各有其独特的理解,究其背后的原因,主要受时代思潮及传统文化的影响。
首先对《著》的诗旨做出解说的是汉儒,《诗序》“刺时不亲迎”成为古代学者认同的主流观点。实际上,刺时的解读背后反映的是当时礼崩乐坏的社会环境。《史记·齐世家》:“癸公卒,哀公不辰立。哀公时,纪侯僭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57]从《史记》的记载中可以看出,齐哀公执政期间,政治衰败,荒淫怠慢,《鸡鸣序》和《还序》也是哀公怠政的佐证。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体现《诗经》的教化作用,故汉儒将《著》解读为刺诗。至明代,何楷提出“刺鲁桓公说”,何氏在解释“刺鲁桓公说”时,认为《著》诗为“《敝笱》之刺兆矣。”同样是在史事的背景下解读。两者虽有不同但仍未脱离《著》为刺诗的范围。自清代起,对《著》的解读才逐渐脱离政治教化的束缚,开始转向关注诗本身。姚氏着眼于诗句结构,结合《郑风·丰》中的句式,论证“婿至女家”,并且不局限于礼制规定,认为“‘华’‘莹’‘英’取协韵,以赞其玉之色泽也。”[58]他从诗歌押韵的角度分析每章最后一句的变化。现代学者则在“新婿亲迎”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新娘想象说”“少女赴约说”等。综合清代以后的解说发现,无论是“新婿亲迎说”还是“新娘想象说”,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将《著》单纯地看作诗歌,在解读时立足文本,脱开政治教化的枷锁,回归诗的特点。
《著》诗诗旨解读的变化,与时代思潮息息相关。汉儒最初带有教化色彩的经学解读影响达千年之久,当经学的教化作用逐渐被淡化,近现代学者抛开创作《诗经》的时代背景,以还原诗歌本来面貌的方式对其进行阐释。与《著》诗创作相关的史实已无法考证,但无论是哪一种解读,都被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反映出当时人们是如何思考和认识这个世界的,都不应被简单否定。
纵观《著》诗诗旨的解读,无论是汉儒提出的“刺时说”,还是清代学者的“新婿亲迎说”以及现代学者提出的“新娘想象说”,各家均体现出对“亲迎礼”的重视。
古人认为男女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59]基于对婚姻的重视,古人制定了昏礼,“昏礼者礼之本也。”[60]昏礼又包括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亲迎礼为昏礼的最后一礼,意义重大,《礼记·郊特牲》:“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61]男子亲迎体现了夫妻之道的“亲”,并由此引申到君臣、天地关系。同时,宏大的亲迎礼也向众人证明了这段婚姻的合法性。《礼记·哀公问》中的一段对话也体现了亲迎礼的重要性,哀公质疑国君身着冕服亲迎过于隆重,孔子愀然作色回答道:“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乎?……孔子遂言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62]从孔子的回答中可以看出,婚姻关乎延续后嗣,宗族祭祀,甚至对于国家社稷来说都有重大的意义。故《诗经》中也有大量对亲迎礼的描写,如《大雅·韩奕》描写韩侯亲迎的场面“韩侯迎止,于蹶之里。百两彭彭,八鸾镪镪,不显其光。诸娣从之,祁祁如云,韩侯顾之,烂其盈门。”[63]韩侯亲迎时,百辆新车彭彭然而行,车上的车铃锵锵然而鸣,车马之盛,尽显荣耀辉煌。再如《召南·鹊巢》每章后两句“之子于归,百两御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64]“百两”虽为虚指,但足以体现出新郎高贵的身份以及显赫的地位。并且诗歌也呈现了女子出嫁至男家的过程,首章言亲迎,则曰“御之”;二章在途中,则曰“将之”;卒章至男家,则曰“成之”。以上为贵族阶级亲迎时的宏大场面,《卫风·氓》则描写了平民阶层的亲迎,“以尔车来,以我贿迁”[65],相比贵族的气派略显冷清,但依礼而行,男子亲自驾车去女家迎接新娘。从《诗经》中的记载来看,无论是贵族的奢华还是平民的简约,人们都谨遵礼法,按照礼制亲迎。由此可见,亲迎礼在周代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同时也体现着重视婚姻,强调夫妻和睦的传统观念。
在中华民族文化发展史上,周代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周人制礼作乐,“礼”成为周代文明的基本特征,礼不仅是管理国家的手段,更是规范人们生活的准则,同时也奠定了中华文化的基本底色——以“礼”为核心。《著》诗作为一首呈现亲迎礼的诗,无论是从时代背景解读,还是从诗的特点揣摩诗意,都不应忽视“礼”在其中的体现。将“充耳”解释为少女的配饰,“著”“庭”“堂”理解为约会的地点,这种解读不符合《著》表达的情感,更背离了其中呈现的礼制。
《诗经》作为一部经典,其文化内涵极为丰富,编撰过程及流传情况极为复杂,导致对《诗经》篇章的解读困难重重。在时代背景和文化思潮的影响下,历代学者们的解读各具特点,当我们今天在解读时,也应注意《诗经》的时代性和文化性。对于《诗经》的解读是我们一直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否定汉儒对《诗经》教化性质的解读是缺乏历史感的,但仅从文学角度阐释,更是对经典作品文化价值的漠视。对《诗经》内涵的把握绝非易事,立足于诗歌本身,考证相关典籍,结合文化视角,无疑是解读《诗经》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