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的现实问题与路径探索:以厦门市为例

2021-01-29 01:45康晓丽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统战部领导小组格局

康晓丽

(厦门市社会主义学院,厦门361013)

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统战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1]。2020年12月,《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后,进一步对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以党内法规的方式作出了专门规定。然而,近年来,推进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的现实与统战工作任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相比依然不够,仍存在对统战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机制不顺畅高效、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方式单一、工作落实刚性约束不足等现实问题。因此,解决这些现实问题的关键在于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不仅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突破口,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中统一战线应有的责任与使命。

一、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的基本情况

本课题调研对象和内容是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构建情况,主要包括统战工作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的制度及实践情况两个方面。调研形式以专题培训、座谈交流为主,个别访问为辅。课题组从厦门市各级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选取42个调查点,覆盖市、区、领导小组市区两级成员单位、市区镇街所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等,全面有效地反映了当前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的现实情况。调研基本情况如下:

(一)统战工作对象基本情况

调查显示,统战工作对象呈现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祖籍厦门的港澳台和海外侨胞人数多,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展快,民族和宗教涵盖面广三大特点。

从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祖籍厦门的港澳台和海外侨胞情况看,呈现人数多的鲜明特点。目前,八个民主党派齐全、人数多、层次高。截至2020年12月,民主党派成员共有10 508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7 363人,占70%。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海洋三所等研究机构党外知识分子高度集中。截至2020年12月,市级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246名,2020年重新确认的市级无党派人士126人,重点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32人。现有留学人员3万余人,经市留学生服务中心登记认证的归国留学人员1万3千余人。祖籍厦门的海外华侨华人46.8万人(包括新华侨华人2万多人),在闽籍海外华侨华人中占比2.97%,分布在世界78个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归侨、侨眷16.8万(其中归侨近1万人),在闽籍归侨侨眷中占比3.1%。港澳同胞5万多人。厦门是台胞重要祖籍地之一,约300万台胞祖籍厦门(同安),在厦门定居的台胞有1 085户(约3 300人),在厦工作、生活的台胞有十余万人。

从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来看,呈现发展迅速的突出特点。截至2020年8月底,共有私营企业36.8万户,个体工商户31.7万户,2020年上半年民营经济增加值1 232.24亿元,占GDP比重为41.8%。2020年1-8月民营企业税收收入362.6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为37.9%。截至2020年12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量增加至80万。目前市级、6个区、35个街镇全部成立新阶联谊组织,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区、街镇新阶联谊组织全覆盖。同时还在6个园区、3个新阶组织、4个行业协会和社群组织成立了新阶联谊会,各级联谊组织成员约3 000余人,市级联谊组织成员346人。

从民族和宗教人士的分布来看,呈现涵盖面广的传统特点。目前,少数民族人口达24.3万人,56个民族构成完整,居住分散,流动频繁,仅有两个相对集中的少数民族社区(湖里区钟宅畲族社区和翔安区陈塘回民社区)。五大宗教齐全,共有6个全市性宗教团体(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基督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道教协会)、1个宗教院校(闽南佛学院)。目前,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有116处(其中佛教56处、道教10处、伊斯兰教1处、天主教4处、基督教45处),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2 200多座,教职人员634人。南普陀寺、闽南佛学院,三一基督教堂、新街基督教堂等在全国乃至东南亚都有较大影响。

(二)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的制度及实践情况

中国共产党百年的历史经验证明,统一战线是党的重要法宝[2]。目前,党委重视、党政各部门和相关团体共同来做统战工作的局面已基本形成,大统战工作格局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建设与实践正同步进行。

首先,成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2月24日,成立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时任市委书记任组长,市直机关等2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条例》颁布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整,增补成员单位至35家。各区委、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高校(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也相继成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实际上,同级党委常委担任统战部部长已成为常态。

其次,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2016年3月,出台《中共厦门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2017年,出台《关于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的若干意见(试行)》《厦门市贯彻〈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联系各民主党派的若干制度(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制定《市委统战部与市委改革办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方案(试行)》,支持民主党派市委加强机关建设;联合市财政局修订了《厦门市民主党派调研培训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厦门市民主党派工作综合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20年,制定出台《厦门市贯彻〈关于加强网络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厦门市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举措》《“一鹭同心”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标准》。2021年初,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海外统战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目前,正在研究拟定《关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意见(试行)》。可以说,相关配套制度涵盖了统一战线“五大关系”的主要工作对象。

再者,开展常态化工作。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通过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督促检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自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已先后召开15次全体会议(其中市委常委会套开领导小组会议13次),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成立民族宗教、海外统战2个专题工作会议机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11次。各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自成立以来采用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等不同形式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协调推动统战工作。总体来看,常态化工作仍以会议制度为主要推动引擎。

二、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条例》的颁布施行,更加注重“五大关系”同向发力、协同推进,然而大统战工作格局在建设过程中仍面临着有的部门在思想上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的偏差,在工作机制上不健全、不顺畅的现实,这些问题的解决是有效发挥现有工作机制能效的关键。

(一)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思想认识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2015年印发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试行》)从党内法规的层面规定了统战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做好统战工作的认识虽然有一定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党对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厦门市6个区统战部部长均由区委常委兼任,但有些区的党委统战部存在统战部部长流动较快、频繁调换的问题,甚至有近两年更换3任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的情况,影响了统一战线工作的整体筹划部署和有效落实。2020年《条例》明确规定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担任,旨在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但厦门全市还有4个区尚未实现由统战部副部长任工商联党组书记,其中,有的区采用区工商联书记挂职担任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的方式落实这一规定。第二,部分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思想上不够重视。有些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没有真正认识到统战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认为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是统战部或统战系统单位的事,存在“与己无关、与己少关”的观念,开展工作过程中主动性不强、配合度不高,造成统战部门在牵头推动工作时难以“借势”“借力”。第三,基层和社会大众对统战工作认识不到位。由于部分统战系统成员单位和基层对统一战线宣传工作不够重视,宣传阵地建设和舆论引导不足,部分领域宣传和舆论引导还存在短板,基层和群众对统战部和统战工作不够了解,有个别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甚至不知道有统战部这个部门。

(二)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工作机制存在运行不顺畅高效的问题

2016年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在推动统战各领域工作上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如何“用好用活”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目前还没有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导致部分成员单位不够重视,存在“内热外冷”的情况。第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市、区两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直至2020年底《条例》正式颁布,市委统战部才牵头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结合实际草拟职责分工,但各区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还尚未研究制定。第二,会议制度没有很好发挥作用。近年来,市、区两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基本是以党委常委会会议套开的形式召开,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仅2次,各区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仅集美区专门召开过1次。专门召开的会议多是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就某领域、某项工作专项研究的专题会议。总体上看,以全体会议的形式专门召开、研究的少。第三,工作合力还有待加强。各级统战部门普遍存在牵头协调力量不足、带动作用不强的问题,影响统战工作合力形成。统战工作涉及面广,很多业务职能往往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因权力边界不清晰,权责不明确,工作协调推动常常遇到困难。如民营企业办理个别事项需要与不同部门重复沟通,给企业增加了负担,不利于推进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和深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些区级统战部门还存在涉侨、涉台港澳事务工作机制不顺畅的情况,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各区台港澳工作的机构编制、经费开支在区委办,但业务分管归口在区委统战部,日常工作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影响力量整合和整体作用的发挥。

(三)大统战工作格局的作用发挥存在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

新时代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对干部队伍、干部能力素质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统战工作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统战工作守正创新提出了挑战。第一,统战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统战部门,特别是系统单位、基层统战部门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有待加强。系统干部成长空间有限,导致有的干部冲劲不足,2015年以来,市委统战部机关交流出统战系统的干部仅2人。各民主党派市委也存在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年轻干部培养后劲不足等问题。第二,基层统战力量薄弱问题较为突出。主要存在编制少、机构设置不健全、兼职多、队伍稳定性差等问题。区级统战部及统战系统编制较少,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各区民宗局、侨办并入统战部,但两个部门原有的行政编制并未全部划转到统战部,有的区仅增加了民宗局(局长)转隶的1个行政编制,各区侨办基本上都是其他部门领导兼任,与重点侨乡的实际很不相称。同时,各区均存在统战部机关和系统单位干部被借用、抽调至其他岗位工作的情况。编制不足、人员少对工作开展产生很大影响,例如,有些区在涉宗教事务执法中,有执法资格的统战干部不足,影响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区级统战部门机构设置不够健全,有的区委统战部仅有综合科一个内设科室,有的区的区委统战部都没有内设科室,不利于业务工作开展和统战干部队伍梯队建设。镇街、社区统战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多数镇街的统战委员是身兼数职,有些从事统战工作的干事是编外人员,村居统战委员多数也是兼职。工作队伍稳定性不够,镇街、村居等基层统战干部变动较频繁,影响工作连续性,例如,有些街道出现统战工作分管领导一年内更换4次的情况;还有一些基层从事涉港、涉澳工作的统战干部流动较快,从事统战工作时间短,对香港、澳门的选举制度、选举程序一知半解,也未受过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过程中常感到无所适从。第三,统战干部能力素质还需提升。新形势下统战工作职能和范围大幅扩展,对统战干部能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有些干部能力单一、干劲不足,工作中常有畏难情绪,甚至有少数干部片面认为统战工作就是做团结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归侨侨眷等工作,对统战工作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入。

(四)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实际运行存在方式方法单一的问题

面对统战各领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往往会有路径依赖,沿用旧模式、老办法,导致工作存在盲区、留有短板。第一,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在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过程中,有些部门往往习惯于等上级任务部署、靠上级帮助支持,或参照过去类似任务的工作方案,对新问题研究不足、对新情况把握不准,缺乏创新思路新举措,造成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此外,针对地方统战特色工作,如嘉庚遗业管理、陈嘉庚奖学金项目、陈嘉庚理想信念基地建设等,工作方法还不够高效,品牌打造还需加强,甚至有个别问题因缺乏政策依据还未有效解决。第二,主动谋划创新不足。有些部门做统战工作的主动性不足,习惯按部就班。例如,政府及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制度建立多年,但仍有政府部门只局限于邀请民主党派参加年度会议、活动等,存在联系内容与工作结合不紧密,联系形式单一、与民主党派互动不多,联系效果达不到预期等问题。第三,缺乏工作平台抓手。有些部门、有些干部对做体制内群体的工作比较熟悉,对体制外的工作对象缺乏抓手,打不开工作局面。例如,新形势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特别是网络人士所涉领域多、范围广,基层沟通联系的渠道途径、平台载体比较不足。又如,市工商联所辖商会组织超过200个,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往往仅触及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覆盖不够全面深入,存在空白地带。

(五)大统战工作格局的综合评价存在刚性约束不足的问题

由于统战工作在推动落实过程中往往没有硬性标准,常遇到落实效果难以量化的困境。第一,政策执行力不足。2015年印发的《条例(试行)》是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重要政策依据,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存在执行力不足和缺少刚性的落实机制和督查机制的缺陷,例如,《条例(试行)》中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应帮助民主党派解决经费等方面问题,但到目前为止各地均存在民主党派活动补助经费无法下拨的问题;又如,个别区的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中,党外人士占比未达到规定的比例要求。第二,督促检查考核科学性、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当前,基层已将统战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内容,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有些基层探索将落实统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平安综治考核和创建文明单位审核中,但在考核过程中普遍存在具体指标难以量化、分类分级设置评价标准难度大等问题,考核往往流于形式。

三、关于大统战工作格局路径探索的对策建议

新时代深化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构建,需要针对大统战工作格局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统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加强政治引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的同时,在完善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敦促检查和提升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动工作深化拓展。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构建统战理论指导实践的话语体系

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新经验和好做法两方面相结合,真正做到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指导实践,为统一战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引领和行动指南。《条例》也明确对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作出专门规定[3]。因此,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制度能效的重要前提是要夯实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第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各领域统战理论专题培训,凝聚最大化思想共识,借助《条例》规定,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一系列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市、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借助《条例》的宣讲培训,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策划一批党委关心重视、部门能发挥优势作用的培训议题,打造线上和线下宣讲的政治主题品牌,强化政治引领,从思想上解决不重视、认识有偏差等问题。第二,构建统战理论指导实践的话语体系。近年来,统一战线领域涉及的较为敏感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港澳台海外等问题影响面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困惑和认识偏差问题传播力大,迫切需要构建统战理论指导实践的话语体系。一方面,创新对统战工作者的主题教育内容。统战工作主要是做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统战工作者需要将统战理论用非政府主导的政治话语传递给党外代表人士,因此,转换统一战线“五大关系”领域相关问题的话语表达应成为主题教育和理论培训的重要内容。在不断提高统战工作者做统战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的同时,形成各级统战工作者运用统战理论指导实践的话语表达体系,切实把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创新实践成果的学习用于指导推动工作,夯实大统战的话语模式和理念共识。另一方面,强化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是辅助政治主题培训之外重要的政治引导手段。统战理论指导实践的话语体系构建离不开党外代表人士扩大话语传播覆盖面。只有统战工作者和党外代表人士相结合,实现话语传播双向融通,才能真正推动统战话语体系构建的可信度和吸引力。强化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是实现话语体系传达、增进理想信念和价值理念共识的有效手段。统战部门应积极推动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市、区、镇街三级统战工作实践基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实践锻炼,特别是以相对完善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基地、嘉庚精神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为依托,推动党外代表人士深入基层,扩大话语辐射范围,增强政治认同的同时创新统战理论指导实践的话语传播载体和平台。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保障大统战工作格局提质增效

健全完善可以有效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是保障大统战工作格局提质增效的关键。第一,健全完善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保障。根据《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因此,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向上一级党委报告统战工作情况制度,探索建立各级党委(党组)研究统战领域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部署重要工作、通报典型经验的工作制度是健全完善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落脚点。第二,加强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建设。根据统战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适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做到应纳尽纳、精简高效。建立健全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请示报告、情况通报、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推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好发挥统战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尽快制定领导小组各成员党委职责分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巩固各级、各有关部门合力抓统战的工作格局。第三,理顺统战各领域工作机制。优化配置统战资源,健全完善统战部门与政协、政府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各级组织、统战部门定期研究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基层探索合署办公工作模式,进一步理顺政党协商、党外人士、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港澳台侨统战等领域工作运行机制,为统战各领域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统战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统战队伍建设是提升统一战线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源头。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引导统战干部完善知识结构、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善于处理各种复杂敏感问题,努力成为行家里手[4]。第一,增强统战干部业务培训。统战工作政治性较强,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是在政治站位上“把关定向”的关键,也是成为行家里手的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做党外人士工作,越要心中有党”[5]。因此,讲政治是统战干部履职尽责的最本质要求。一方面,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班、书画展等多种形式组织统战干部特别是基层统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另一方面,通过统战干部素质提升的专题分类培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党外知识分子、港澳台侨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方面的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增强统战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培养一批熟悉统战历史、广泛学习统战等各方面业务知识、善于运用统战工作方法艺术的行家里手。第二,夯实基层统战力量。针对统战工作基层力量薄弱、编制少,干部兼职多、队伍流动性大等突出问题,要对照《条例》规定要求,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工商联书记担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的规定要求,减少基层单位统战干部队伍兼职现象,确保基层队伍相对稳定。同时,建议对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的编制给予适当增加,以满足新形势下统战工作需要。第三,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一方面,统战部积极配合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总商会)等换届工作,做好党外干部选育用管,拓展工作抓手。另一方面,按照“选定课题、合作调研、充分协商、结果反馈”的“四位一体工作法”,聚焦政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统战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联合开展深入考察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和议案提案,提高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水平。第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战工作是党的特殊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本质上是对党外人士进行政治引领,必须具有不同于党委、政府和社会团体的特殊的方式方法,从而形成统一战线工作的鲜明特色。”[6]一方面,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挥党派团体、政协组织、群团组织等载体作用,通过网络化、社会化工作手段,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活动联办、扩大影响。另一方面,要完善平台载体,拓展工作抓手。支持党派团体、工商联、侨联、台联、金联等统战群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培育和发挥新媒体和“自组织”平台作用,依托网络化工作方式,打造统战工作线上线下互动平台,借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中“E鹭同心”融媒体平台和线下互动基地建设的模式,创新沟通联系统战工作对象的方式,实现统战工作媒体融合发展,建设全媒体平台,不断扩大统战工作的有效覆盖面。

(四)强化督促检查考核,完善综合评价体系

督促检查考核与评价是检验统战工作成效、切实增强大统战工作格局执行力的有效手段之一。有必要根据《条例》要求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统战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可由统战部牵头、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遵循可操作性的原则,在纵向和横向评价中设定具体的指标,明确责任、划定界限,有效地开展评价。第一,建立大统战工作的目标实施评价机制。根据《条例》中督查考核有关内容出台相关指导意见,针对《条例》第十三章“保障和监督”中有关规定将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政治巡视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范围,以及对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相关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等规定要求,设定具体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实施职责;通过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反馈和考评实施情况,确保规定实施执行到位。第二,科学合理制定考核评价体系。根据《条例》规定和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相关要求,探索建立大统战工作格局考核方案,细化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执行情况的评价指标,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对统战工作“四个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三个带头”执行情况,着力加强对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落实、督促检查,推动统一战线各项规定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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