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奎
经济发展通常会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是民众收入的提高;二是生存成本的提高。如果收入的提高不能覆盖生存成本的提高,生存的压力就会变得比原来更大。但是人们往往只看到经济发展所带来收入提高的一面,却很少有人研究经济发展所导致的生存成本的提高的负面影响。经济学家们经常研究如何提高民众的收入,却很少研究如何降低民众的生存成本,笔者提出“生存成本经济学”就是以民众的“生存成本”为对象,并将如何降低民众的生存成本作为研究目标。
经济发展有两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一方面是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两者对民众生存有着不同的作用。新产品的发明会导致民众生存成本的提高,生产效率的提高则可以提高民众的收入。
人类的生存成本就是随着一个个新产品的发明被不断被推高的,新产品一旦发明很快就会成为人类生存的必须品,都会成为民众生存所必须付出的账单,也就是生存成本的一部分。新产品的发明还会导致人类生存模式的升级,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的生存模式也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变迁的过程。这种生存模式的升级就会带来生存成本的升高,因为这些必须用我们的劳动成果——收入来换取,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的历史既是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历史,也是生存成本不断提高的历史,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人类的生存模式升级的可怕之处在于,人们一旦进入了一种新的生存模式,再想回归到旧有的生存模式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人类是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只能选择社会大众普遍的生存模式才可以生存。如果坚持旧有的生存模式,将会生存得更加艰难。比如现代人如果离开了手机、电脑、互联网,那么即使回到农村也是很难生存的。
当然经济发展也会带来人类收入的提高,人类的收入主要由劳动生产率——人类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决定,人类创造价值的效率越高,收入就越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主要是靠劳动工具、信息工具的改善,比如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等。
当劳动生产率高到一定程度后,穷人与富人只有收入的差异,没有生活水平的差异,因为穷人的收入也足够支持其生存成本。在我的研究中,我用的是“生存成本”的概念,而不是用“生活成本”,这是因为某种程度上生活成本是可以压缩的,生活质量是可以有弹性的。但生存成本是不可以压缩的。生存成本是生活成本中的一部分,是维持必要生活所需要的成本。不同的人,生存成本在生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不同。收入越低的人,生存成本在其生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越高;收入越高的人,其生存成本在生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越低。随着经济的发展,生存成本占生活成本的比重有下降的趋势。
“低生存成本型社会”理论是旨在降低民众社会化生存所必须的成本的一套理论体系。建设“低生存成本型社会”,不是要降低民众的生活品质。而是在保持现有生活品质的前提下,降低民众生存成本在生活成本中的比例,何使民众从高昂的生存成本之苦中解脱出来,从而实现更大程度的社会整体幸福。
很多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否认幸福与收入有关,而将幸福视为纯心理感受,这是非常错误的,完全不符合实际。物质决定意识,幸福经济学不仅是可以研究的,幸福指数也是可以量化的,幸福指数完全可以变成一个与现实经济变量挂钩的方程式。
现代经济学自从“政治经济学”转向“纯经济学”之后,主流经济学一直被新古典主义主导,其最大的特征就是不研究分配问题,也不研究幸福问题。我认为幸福应该成为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命题,而且是可以用经济学加以解释的。下面是我提出的的幸福方程式:
幸福指数 = (个人收入/周围人平均收入)×(未来收入预期/现在收入)× (个人收入/生存成本)×个体差异
以上公式在不严格的情况下,也可以简化为“幸福指数=收入/生存成本”。
在我看来,第一、民众的幸福指数主要与收入和生存成本两个因素相关,幸福指数与收入成正比,与生存成本成反比。收入越高,幸福感越强,收入越低,幸福感越差,生存成本越高,幸福感越差;生存成本越低,幸福感越强。中国人在20世纪80年代幸福感是最强的,因为当时收入在不断增长,生存成本却变化不大。而到了21世纪,随着教育、医疗和住房等改革的渐次展开,国人的生存成本骤然升高,幸福感也就越来越低。
第二,幸福感还来自于是来自周围人的比较:个人收入高于周围人时,幸福感更强;收入不及周围人幸福感就差。这种周围人可以是亲戚朋友,也可以是邻居、同事或是所在城市居民,主要是自己见闻所能及,且比较关注的范围。
第三,幸福感还与未来预期有关,如果现在收入很高,而对未来预期收入不稳定,那幸福感就会很差,如果未来有稳定的预期,那幸福感也会很强。这可以从古代的养儿防老和现代的社会保障来证明。在古代,养儿防老其实也是一种收入预期。
最后,幸福还与个体素质有关,这主要是指心理素质、心理承受能力,而非欲望。要想提高民众的幸福感,可以降低民众的生存成本入手,生存成本低了,幸福感自然也就增强了,也可以从建立社会风险的防范机制入手,社会风险越低,民众的收入预期越稳定,幸福感也越强。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也曾经提出过一个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欲望。萨缪尔森方程式的缺点在于没有与一些具体经济因素挂钩,而是与效用和欲望挂钩,在经济学上,效用和欲望都是主观因素,都没法量化。不仅对提高民众幸福度没有意义,还给了一些政策制定者推脱的借口。所以,幸福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物质与精神的结合体,其中物质是基础,精神是支柱,从经济学角度来说,那就是要使物质保证人们的生存,如果将生存的基础破坏了,那就无从谈起其他。为此,政府需要不断提高民众的收入和不断降低民众的生存成本,只有不断增加民众的幸福感,生存的质量就会不断增加。虽然心理因素从某种考度来说只能用来解释个体差异,并不是决定幸福指数的根本性因素,但是不可忽视心理因素的潜在力量。
总之,经济发展会带来民众收入与生产成本的双重波动,收入的提高与劳动生产率的改善有关,而生存成本的提高则与新产品的出现有关,民众的幸福指数为收入与生存成本之比,当两者之比扩大时,民众的幸福感就会增强,两者之比缩小时,民众的幸福感就会下降,要想提高民众的幸福指数一方面要通过经济政策的机制设计降低民众的生存成本,另一方面也要千万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民众的收入。两者的相辅相成,才能达到真正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