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步主义与保守主义汇融之可能性
——论威尔逊对柏克思想的受容

2021-01-29 10:40李海默
深圳社会科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威尔逊政治

李海默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430073)

现今美国政治舞台上政治极化现象越发不受控制,基本已经是一个学界和政论分析界所共见的事实。[1-3]在这个政治极化日趋剧烈的时代里,对不同党派的支持,是严重分化且高度对立的,许多美国人对与己不同党派的政治主张不仅无法认同,而且异常憎恶和痛恨[4]。这种极化现象表现在日常政治场域里,主要是民主党与共和党之间的激烈党争;若说表现在意识形态领域,则主要是进步主义(progressivism)和保守主义(conservatism)之间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从纯粹学理角度而言,进步主义和保守主义都可说是政治自由主义之一翼,①而且非常有趣的一点是极端自由意志主义者(libertarians)在当代西方选民的投票过程中常支持政治保守派一方。无非前者更强调个体和现今时代的重要地位,而后者偏于高标群体价值与社会传统而已,似乎本身二者即非绝对不可调和,然而,这两种主义一旦与现实政治斗争和选举操作相挂钩,便好似冤冤相报,势如水火,永无和平共处之局。进步主义者说保守主义者们毫无现代价值观念,囿于传统糟粕,保守主义者们则攻击进步主义者们忘却国家民族固有传统,只识眼前小我和原子化个体的纸醉金迷。这两种主义之间的竞争,又经常和政治正确原则相关,以至于往往演化成进步主义符合政治正确,而保守主义屡屡不能达标的态势。一些保守主义者反过来积极拥抱带有白人至上论种族主义底色的民粹主义(populism),认为政治正确完全就是胡说八道,另一些保守主义者则痛心于保守主义面临政治正确性原则时呈现的种种失语、迟滞和被动。但是实际上,进步主义阵营也深受“身份政治学”(identity politics)反噬延烧之苦,因为意识形态方面的斗争竞逐是必须最终转换为选票计算的,过分强调弱小群体的应得权利,而忽视人数上相当庞大的主流群体中关于社会经济层面的若干诉求,在现实选战操作上结果有时适得其反。按理说,现代自由民主政治体制内本应是百花齐放,万类争鸣,在公共意见(public opinion)的平台上竞逐受众和拥趸,但是在政治极化的时代里呈现出来的,却往往只是类似于“两条路线”间彼此的无休止激烈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毫无疑问地讲,政治极化及其相关斗争已经伤害、耗损了自由民主制度本应具备有的多元思想市场[5-6]。

然则,从美国政治史与美国政治思想研究的视角出发,这两种于主流平台上对峙的主义就真无调和之余地了吗?在历史上就没有人试图整合两端优长之处以并举吗?

如果我们仔细研读美国政治思想相关文献,就不难发现19世纪末20世纪初威尔逊(Woodrow Wilson)总统对柏克(Edmund Burke)学说的喜爱,大概可以说是美国知识精英在此整合方向上的一次较早的实验。准确理解威尔逊的学术和政治遗产,我们就会认识到,在美国进步主义的初阶源头方向里,其实也潜藏和蕴含着经典保守主义的若干要素的影响。今者笔者谨撰此小文,向华语学界略为介绍这一段公案。

一、威尔逊对柏克学说的研读

威尔逊总统,在现代学术视野下一般被视为“自由主义的教父,”然而这位自由主义教父对时常被称为“保守主义教父”的柏克学说理念,却甚为钟情。

许多威尔逊的友人都曾经回顾到威尔逊在读大学的时候,就极其痴迷于对于英国议会制历史的阅读,并且尤其喜欢的作者就是柏克。早在1893年,威尔逊就说:“如果我说哪个人他是我的导师,那么那个人就是柏克。”排在柏克之后,对青年威尔逊影响最大的是Walter Bagehot[7]。大约是从1902年担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开始,威尔逊开始明确推行进步主义范式的行事纲领。十年之后,威尔逊以进步主义的政纲加上强大的与美国南方的联结获得民主党提名参与总统大选,之后再凭借共和党方面的内部分裂最终成功赢取总统宝座。一些美国当代研究者认为在型塑威尔逊的政治思想一事上,柏克所扮演的角色可能是最为重要的。

威尔逊曾明确说柏克的作品“有着超群绝伦的思想能力,读之使人为之屏息凝气,脉搏加速,其炫目光彩和巨大影响力将使读者自身的思想也焕然一新。”学者Raymond Seidelman曾指出,在早年治学的威尔逊看来,汹涌澎湃的来自平民阶层的对19世纪美式资本主义的挑战,可说是美国社会病症的一种体现,而研读柏克等人的经典政治学著作的内在涵义就在于,可能可以通过此提醒美国的精英阶层有所准备,以免大潮来时,备之不及[8]。实际上,柏克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指出,每一个政治社会都是建立在内部的各阶层分级之上的,由此可窥见威尔逊敬慕柏克之因由。威尔逊甚至说过,光听过柏克大名的,不如静下心来好好研读柏克的著作,又说,柏克一生的悲剧就是他实在太聪明俊秀了,柏克的聪颖不仅是远远超前于他所处的具体时代,并且其聪颖的体量也实在太巨大了。[9]

威尔逊提倡柏克范式的务实主义的政治,号召国家的领导者努力将一国国内的主要思潮汇聚于变革的旗帜下,但同时又能敬重传统的向心力效用,真正一流的领导者不用去致力于发明什么新的东西,却能有效带动整个国家的增长。威尔逊认为现代国家功能的核心要旨不再仅仅只是为其民众提供一个社会化的空间,而是为了社会中个体最大可能的自我实现而服务,努力为其提供最优质与最公平的机会,如果说过往时代的口号是“人人为国家”,那么现代国家的口号则毋宁是“国家为人人”。

威尔逊曾明确说,他之所以酷爱柏克学说,关键就在于柏克作品里无一页是空谈抽象的理性思辨的。我们看到,威尔逊经常引用的柏克式语录包括,“人类行动主要是由利益相关的动机所驱使,而不是出自于形而上思索的带动”。“所有政府,所有人类的所得与快乐,所有的美德和审慎行动,都建基于妥协之上,我们有所获取,亦有所付出,对于一些不便之处,我们亦会接受,我们享有一些权利,对另一些权利我们则并不坚执”。“在大变化与改革之间有着明确的区别,大变化试图改变物质构成本身,将固有的好处与当时存在的坏处俱为抛却,改革则是并不试图骤然改变物质构成本身,而只是针对现在被广为抱怨的现象做出直接有效修正,当问题被移除时,万事皆变得清晰和确定。即使改革失败,物质构成本身也无非是继续和那被广为抱怨的现象继续共存而已”。[10-13]

笔者从来不认为柏克是食古不化、抱残守缺、思想僵化、行为教条的极端保守主义者。柏克算很早指出保守主义立场并不具备那些激进极端的乌托邦政治理想所常有的意识形态化倾向[14],即如柏克自己所言:“建构或革新一个良善政治秩序,就如任何实验型科学一样,是不宜被提前先验地逻辑推理断定的,”这或多或少就像邓小平当年提出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柏克一向强调国家需要有应对变动的能力,若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即无法保存自身。但大变化与改革本质上是两种不同的事情。柏克又曾说,在他看来,所谓大变化即是一种全盘推倒重来的破旧立新,“但是大变化是否能够达到改革的任何一个目标,以及大变化是否与改革致力的基本原则融贯一致,都是无法于事先知晓的”。法国大革命在柏克看来,就是典型的抱怨一切,却不愿改革一事,最终结果造成所有事物皆历经大变化,无一不如是,①参阅:The Works of Edmund Burke, Vol.5, G. Bell, 1906, P119-120.因此,大变化有一种茫然未知前程的特性。美国政治学者Daniel I.O'Neill教授的研究甚至认为,在柏克看来,法兰西大革命式的政治、社会、文化民主化,最终将摧毁整个西方文明架构。

在一篇名为《英式自由的阐述者》的小文中,威尔逊详细叙述了他为何钦佩柏克学说,“其实柏克一生都致力于英国行政体系的改革,不少柏克提出的方案甚至可以说都是非常激进的,但是柏克有一条明确的底线,即他反对那些可能会触及英国宪政框架结构的变动。柏克所真正热心支持的是一种致力于公正的改革”。[15]威尔逊的意思很明白:作为反对法国大革命的人,柏克却同时是坚定主张多项政治改革,并信从自由原则的,[16]那些将柏克视之为极端守旧派的看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如果将这一段看法代入中国近代政治思想史的框架,则柏克虽非孙中山、章太炎那样的革命派,但亦绝非倭仁或徐桐那样的极端守旧派,反而更类似于康有为式的政治改良派,或者李鸿章式的实务改革派。

柏克曾说过,最大的恶其实是反复无常与变动不居,甚至说这要比固执己见和最盲视的偏见还要坏上数千倍。也许正是柏克这些特质,深深吸引住了作为思想史后来者的威尔逊。

在1909年的一篇题目为“自由教育的真谛”的演说中,威尔逊强调:“我每次向学生授课时,总喜欢在开头就引用柏克曾说过的一句话,我认为他是唯一一位在公共事务方面完全明智的用英语写作的思想家。柏克曾说:‘制度必须适应人性;理性是人本性其中的一部分,但绝不是主要部分。’你无法仅通过将全身心皆投入人类的智识性层面来发展人性。智识生活只是比其自身更加广泛和丰富的事物所结出的花朵而已。……我们生活的基础和我们对生活的理解,都是我们基于自己经验提出的对它的解释,或是源于他人的经验对它的解释,以及文学中所包含的他人的经验。我在柏克书页之外读过的最好的描叙政治的篇章是来自一些英国诗人,他们对政治的理解要比我熟悉的关于该主题的任何系统性的理论家都要更好更深。”[17]

二、对美国革命的理解和对法国革命的反对

对柏克而言,法国大革命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试图以肆无忌惮的全面民主,彻底取代原有的绝对君主专制的政治体系。举例而言,欧洲诸君主国最初对法国大革命的态度最初都是幸灾乐祸,因为他们认为大革命会削弱法国的实力,进而满足他们的地缘战略利益,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法国大革命是一种全新的意识形态性的整体向外输出,如果大革命能在法国发生,理论上大革命就能在任何欧洲君主国发生,也只有在认识到这一点危机之后,广大欧洲君主国才警觉起来,而柏克比这些昏聩的君主国掌权者要更早看到问题的实质(很有趣的一点是,即使在法国大革命后,英皇乔治三世还是不那么真心喜欢柏克。[18]此外,法国大革命刚发生时,英国的政客也是弹冠相庆,开心不已,因为他们觉得革命使得曾和英国相争数世纪、且力助美国独立运动的法国旧政府解体,等于为英国除去一心头大患,直到他们读了柏克书之后,看法才有所扭转。与柏克相近似的,威尔逊也认为法国的精英阶层过于迷恋抽象政治理论的力量,以至于长期上演的是从一场革命到另一场革命,但是,来来回回都未能寻求到稳健政府得以构筑于上的强固根基。

其实作为美国学者和政治家,对于柏克有天然好感并不特别奇怪。尽管法国大革命被称为美国革命的姊妹版革命,而柏克激烈批评法国大革命,但是在柏克身处的时代,也就是美国独立革命大潮汹涌的时代,柏克可是着实在英国国会为美洲殖民地的反抗势力说过不少公道话的,甚至有学者说柏克是殖民地反抗势力在伦敦政治场上最有力的代言人之一。是以后来等到柏克尖锐批评法国大革命时,美国这边的杰弗逊(包括潘恩)等都感到震惊和大跌眼镜,杰弗逊甚至说柏克这个态度“大转弯”给他带来的震撼和冲击,要更大于作为宏大历史事件的法国大革命,他们本来都想当然地认为,因为柏克支持过美国革命和反抗事业,所以柏克理所当然地也会赞襄和认同法国革命。

据美国政治思想史大家Richard Hofstadter教授的研究,威尔逊所向来钟情的就是美国民主制传统与英式政制之间的相似性。威尔逊之所以欣赏柏克,很大程度是由于柏克揭示了法国大革命政治哲学上的“错误”,法式革命哲学强调对社会结构的所谓基于理性和契约性重建,却完全忽视习惯的力量,法式革命哲学以政府目的仅为追求自由,却忘记了关照社会各阶层公正秩序的任务。而相形之下柏克的思维路径则有明显的英伦政治哲学色彩,其主旨为反对不断革命。[19]

对于威尔逊来说,他最佩服柏克的两点就是:第一,柏克在美国革命时对殖民地反抗一方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屡次主张英国政府应多加安抚;第二,柏克非常有名地在很早先的时候就站出来明确谴责法国大革命的失控和过度,在柏克最早发出那些批判的时候,绝大多数同时代人都认定法国事务正向着欣欣向荣的方向进展,前途一片大好,故大家都倾向认为柏克是在杞人忧天,痴人说梦而已,事后却再次证明柏克的预见性远远超过这些时人俗浅的眼界。柏克的核心见解是,英国光荣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的起因都是由于英皇处事不妥,造成纷争冲突,而法国大革命中,法皇则是基本处于完全防守、而非积极介入的态势,因此法国大革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视同由于人民对皇室既有权力的过度侵夺而起。

在威尔逊看来,柏克可以说是连续两次在重大的历史关键性时刻站稳了完全正确的立场。这种立场也许很多柏克同时代的思想者无法理解与接受,并且使得柏克树敌不少,但在威尔逊这样的事后观察者看来,则毫无疑问显示出了高度精密的敏锐性和预见性。这两个洞见彼此之间不但不矛盾冲突,反而高度连贯,流畅通顺,充分反映出柏克政治思想的深邃、灵动和严密。按威尔逊的理解与诠释,柏克对法国大革命的反对,与其说是一种极端保守,不如说是对聪慧的有克制力的温和改革路线的坚持[20]。威尔逊认为,柏克之所以能在这两件大事上立场鲜明,正是因为他判断事物依据的原则是高度自洽和一致的。威尔逊曾毫不吝惜地称赞柏克为“英式便宜行事信条传统的使徒”,[21]称赞柏克熟知有关于“让步和妥协的智慧”,并高度推崇柏克的历史务实主义,言下之意就是柏克不会拘泥于刻板僵化的教条不加任何变通。在柏克那里,处理一件事情首先入手之处不是关注“此事务应当如何”,而是要透彻研究分析“此事务目下之具体状况究竟若何”。柏克认为若将个体理性的位置过度拔高,可能会造成一种普遍的无知的傲慢,政治领导者真正该做的事情,永远是聚焦于当下实际具体环境,致力于调解利益冲突各方诉求之矛盾,以及用相对较为节制克制的方法进行有效治理。政治之事攸关千万人,何其重大,不能仅由那些关于法理学说或绝对公民权利的政治主张进行片面主宰决断。柏克一面充分强调了政治生活里始终会存在的非理性的维度,另一面则提倡对那些不能被改变之物的合乎于理性的调适与整合。①关于此点,可参阅Robert Alexander Kraig相关研究。其实威尔逊本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比如说,威尔逊在学术上对德国的文官体制之发达高度推崇尊敬,②此外,不少学者从威尔逊的十四点原则看出了康德政治哲学的影响。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在一战关头带领美国人对德开战,这也反映出了一种不僵化不拘泥不教条的成熟政治性格。又如,威尔逊一向对向外推销民主极有兴趣,但是他也十分敏锐地认识到,民主之于欧洲的诸次尝试往往都是以所谓被压迫者反抗暴政的形式出现,而展现出来的往往都是一些破坏型的力量,而且欧洲民主史往往都是对最基本的基层自治格局的建构下力不足,用心不够,做得也很差。

威尔逊曾高度赞扬林肯,认为他成功地将美国从一个分裂的,自利导向的,由契约联合在一起的社会,进化升华到一个高度统一的,生机勃勃且精神契合的有机体式国家。据威尔逊看来,在美国政治语境下,林肯总统也展现出了类似于柏克的政治品格,体现出了顺应历史时局而动的能力,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墨守抽象的教条规则。[22]后世的研究者也倾向同意威尔逊这样的看法,他们发现林肯的整个政治生涯也是倾向于改革,而非全盘的创新,林肯的最高政治理想也是如柏克那样致力于保存与维系整个国家。[23]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那么又正好可与最近新出的另一项研究联结起来,政治学者Greg Weiner不久前的新著《老派辉格党人》正是将柏克与林肯做紧密的联结和一体观照,并指出这两人同样关切以审慎为取向的政治,同样来源于老辉格党的政治传统。[24]从这一角度着眼,就更容易理解柏克-林肯-威尔逊的这一政治思想传承进路,因为一般学界都认为柏克是保守派,林肯解放黑奴,威尔逊倡导国际间自由主义秩序,自然皆属自由派,却不知从柏克到林肯再到威尔逊,俨然有一条隐性的思想延展和接续脉络可寻。

另外,在威尔逊看来,柏克一直都展现了高度的道德主义风范。并且,威尔逊十分地钦慕柏克有关社会是一个类似有机体的概念的思想,这种思想视当前社会为自然地派生于过往的历史和传统之中,威尔逊一面是充分拥抱现代性,但另一面则认为当时的美国社会在道德上已经有数十年的倾颓下降趋势,因此他想重建过往较高的道德标准①参阅Elvin T. Lim的相关论述。。威尔逊与柏克一样都对特别强调多数决定原则的民主制度中可能带有的一些比较危险的倾向深有警觉,威尔逊甚至提倡政治的主要事务,也就是选举工作,应该与日常的政府治理管治分开来,而后者主要交由超越党派的非经选举产生的中立的专家行家们进行监察审核,威尔逊并非守旧派,但他心目中好的改革都是伴随着秩序的逐步演进而来的,有一种层累式的建构的脉络在。②其实可以在现代经济学研究中得到一些验证,参阅:[比]热若尔·罗兰. 转型与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在威尔逊看来,如英国式的议会制度,就是非常好的范例,因为其植根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点滴演化与进展。他认为美国的宪政秩序也应该走这种缓缓的进取路线。威尔逊和柏克都信奉逐步渐进式的改革要比那种完全推倒重来的方案,不仅质量更佳,而且施行起来会更容易。威尔逊与柏克一样厌弃所谓“投机式的猜测臆断”,一样倾向支持负责的稳健改革,在有关法国大革命一事上,威尔逊曾非常有名地宣称法国大革命的指导哲学基本上完全就是激进主义式的邪恶与腐化,法国大革命时人所倡导的那种放任和愚蠢的自由不应当成为现代政府追求的标准,政府的最主要核心目标应当是尽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照顾到各阶层利益。从这个角度上看,威尔逊认为柏克对法国大革命的拒斥是合情合理,应当应分的,因为“柏克讨厌的那些东西,实际上真的本来就很讨厌”。威尔逊甚至曾明确说,“只有当一个良好的秩序预先存在时,自由才有可能相应地存在,而最真确的自由其实也是一种“服从”。[25]

三、柏克的务实主义镜像

严格来讲,我们也许并不应该说威尔逊曾经在某一段特定历史时期追随过“右翼的”柏克,因为威尔逊所折服的柏克并不一定是后世观察者眼中作为政治保守主义奠基人的柏克。正如学者John Milton Cooper Jr.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撰文指出的那样,威尔逊所钦慕的柏克有一种反抗意识形态的特征在,那个柏克形象是一个冷静的务实主义者,甚且可以说是精密计算现实情境的功利主义者。用威尔逊自己的话来说, 柏克学说从未以猜测臆断为导向,而一直是非常务实和功利主义分析(utilitarian)取向的。而且,就如Emily Jones最近的研究所指出的那样,大约要等到1912年以后,柏克学说才被正式公认地套上所谓“保守主义之父”的帽子,也就是说,在威尔逊大量阅读柏克的时代里,柏克并不被公认为是什么“保守主义”大家,政治上保守的性格,至多只是柏克留给其时读者印象之一面,更遑论,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其实不少自由派知识精英都对柏克怀抱有一定程度的敬意。[26]这个其实很说明问题,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威尔逊对柏克的阅读和钦佩,是完全不同于今日西方社会一般保守主义者对柏克浮光掠影、浅尝辄止式的了解的,他读柏克,明显更为智识性,更富理性,也因此更能体悟到柏克学说的内在真味。

要准确理解这一层面,我们可以看柏克的一句名言:人造的即为人类之自然属性(Art is man's nature),柏克此语针对的是前人经常将事物判分为人造的和自然的两种,进而歌颂自然的,柏克却说人之为人,其自然性正体现于他热衷于发展人造的东西之维度。所以人造的,很多本也即是自然的,进而就可说,一定要特别讲只有自然的才好,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过于刻意而为了。柏克所强调的,基本就是贯穿于祖先,我辈,与后来子孙之间的一条务实的延展不息的传统的重要性,不能说因为这一传统是非自然的,即全然毁弃其于不顾,正确的做法是顺应时流,对传统不断做改善和更新,但对传统的内在精神和本体思想保持应有的敬畏和尊重。明乎此,则知“进步”于柏克自属希求而非抗拒之事,只是柏克不习惯将“进步”二字定义为绝对且唯一的善。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当柏克讨论美洲印第安人时,他说印第安人被融入西方文明,其道德上的良善以西方文明的视角看是有所增加,但他们的勇气却在减少,①参阅Ian Harris教授相关解说。所以一增一减之间,很难讲“进步”就是绝对且唯一的善, 进步需要植根于务实稳健的原则,否则强求进步,割裂传统,也许适得其反。

威尔逊自然是以进步主义者的形象著称的,但是即便在威尔逊的进步主义者形象中,我们也很容易找到他对有机体式的变革的偏爱,他往往是更强调追求高效率的行政模式,而非动辄搞所谓结构性变革,并且在处理日常政务时,威尔逊其实也往往非常克制,并不会特别强调行政部门一家的独断专行。威尔逊曾直言政府并不是一架机器,而是一个有生机的活体,因此优质的政府运转,并不是按宇宙间物质物理运行规律而行,而是按有机生命体的独特运转模式而动。从威尔逊的国际秩序观看,其实也是这样。如美国国际关系学者们早已指出,威尔逊所信奉的是一种基于缓进的历史秩序的新全球格局,即一方面强调建立新的自由范式的全球秩序,但另一方面也密切注意防范激烈的不受控的革命式变动②参阅Lloyd E. Ambrosius相关研究。,其核心要旨就是有秩序的逐渐演进。其实如果我们仔细追溯柏克学说的脉络,我们会发现柏克又何尝真的拒斥过时代的进步?只不过柏克更偏重强调,自然而然的进步需要与传统与经验并举,同时柏克概念中人类的进步乃是追随着上帝先定的方案路线图罢了。柏克强调的是一种有秩序的变革(orderly reform)。柏克所反对的只是整体全盘性的激进式变动而已,而且若我们真理解柏克思想,我们就应看到,正是因为社会秩序自身会不停地演化,所以变革本来就是一定会发生,无法避免的。③参阅Jesse Norman的研究。也许威尔逊对柏克的上帝论说未必会全盘接受,但是在强调自然而然的进步这一方面他们显得高度相合。威尔逊曾经明确说过:“所有的政府,所有人类的进益和享受,所有的美德和慎重的行动,都是建基于彼此妥协之上的,我们放弃掉一些好处,使我们得以享受其他的好处。”

威尔逊甚至在公共政策上也多有摹仿柏克思想的痕迹,比如,威尔逊反对从欧洲大陆,尤其是法国,引入大量的移民,主要理由就是基于这些移民可能脑中已过多地带有革命的思维脉络,相对应的,威尔逊更欢迎英伦背景的移民,因为他相信英伦人民生于一种自然的,有机的,逐渐演化的宪政习俗传统之中,其特性特质将有助于美国社会的发展。[27]这种主张,遥遥呼应了柏克当年有关英国政道能同时抵御绝对权力主义和巧舌如簧蛊惑人心者,并能不停对自身进行稳健累积式改良和增长的论断。尽管如威尔逊这样的选择性移民接受的看法明显不合于今日西方盛行的“政治正确”思路,但其是否真的完全无理,则犹待许多进一步探索。

虽然保守主义在后世人眼中常呈现拘泥守旧,食古不化的一面,但是若严格检视柏克一生政治行迹,就不难发现柏克常常是致力于帮助那些在他看来遭受了压迫和剥夺的人群,比如爱尔兰人,非洲裔的奴隶和各式各样的宗教上的少数派群体,而且,非常难能可贵的是,柏克颇有一种在原则立场上捍卫与自己不同意见的基本发言权利的精神在。[28]毋庸讳言,在1840—1920年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英国作为一个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国家,对相对落后的中国做了许多不公道不正义的恶举,[29]但是这些恶举似乎也都不见得能和柏克当年的政治思想挂上什么钩联。

四、威尔逊对柏克学说并非照单全收

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威尔逊对柏克也并非全盘照单全收、一概顶礼膜拜。比如威尔逊认为柏克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就经常未能随具体环境的权宜而动,未能充分将其柏克哲学充分融会贯通于政治实践,比如说柏克不够信任人民,又过于担心激烈变革等,这些都是威尔逊对柏克不尽满意的地方。②参阅Ronald J. Pestritto相关研究。柏克思路中有一种潜在的对专家专业化治理的不信任,恐怕也是威尔逊所不喜的。另外,亦有学者指出,与其说威尔逊钦佩柏克的坚守传统形象,不如说威尔逊钦佩与敬服的是柏克的务实主义者形象。Ronald Pestritto 则认为总体上威尔逊视柏克为过于保守,一方面威尔逊接受柏克与英国历史主义学派有关政府应当因时制宜而不能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论述,但另一方面威尔逊则醉心于德式黑格尔范式的乌托邦型历史观,认为应当更大胆地积极追求政府和国家的趋于完美,以德式黑格尔主义理念看,柏克范式的求变步幅还是太小了,必须要有更大的改变,才能实现历史命定的运程。③参阅Ronald J. Pestritto相关研究。学者Stephen Wertheim亦曾指出威尔逊的政治原则主张里杂糅了柏克式的有机论,以及一些新黑格尔主义的目的论成分在。此外,如政治学者Jeremy D.Bailey教授所指,威尔逊对美国宪法中强调的权力之间彼此互相制衡与反制衡的准则感到许多不满,认为这是墨守牛顿式学说的旧规范,而无视于达尔文主义兴起之后将政治视为有机生命体的新潮流,[30]可柏克却对美国建国时代奠定的宪政秩序和原理甚为推崇,认为其是英国宪政原理与辉格党政治学说的完美应用,很显然,在这一点上威尔逊与柏克立场也是相对立的。

有的学者直接说随着威尔逊由学入政,他在他的生涯里逐渐由一个自由派的保守主义者转变为激进自由主义者,[31]是以柏克思想对其的影响便逐渐淡灭消散,笔者觉得这种判然两分的论断可能过于绝对。有学者仔细分析了威尔逊一生不同时期对柏克作品的引用,发现越到威尔逊晚年,他越倾向于引用柏克学说中偏自由主义的那一面,[32]而且就威尔逊本人的行历而言,他持定进步主义的见解立场是在他的生涯相对较后期的事,甚至可以说,直到威尔逊正式立意由学术界转投政治界,进入实际政务操作的时候,他的总体政治倾向才逐渐由偏保守一翼转向为偏自由之一翼,而在面对美国内部农业阶层的民粹主义运动和劳工阶层的激进主义运动时,威尔逊期待的往往是美国能坚持走柏克式的路线,追随英国式的传统。因此,一方面我们说威尔逊对柏克教诲并未照单全收,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威尔逊执政主轴的进步主义思想框架中,确乎亦有柏克式影响的明显痕迹可寻。

耶鲁大学政治学系John Dearborn博士认为,在威尔逊早期阶段,他立志追随柏克思路,寻求建立在立法-行政二机关之间综合统一的强有效政党管治政府模式,到威尔逊后期真正进入执政阶段时,虽然他的理念里杂入了不少托利党式的论调,强调个人化的领导力,却仍立志于实现柏克式的蓝图,亦即实现强力有效、高度负责的政党式政治治理模式。[33]由此观之,我们可以说,威尔逊虽在后半生离柏克思想略远,但是其内核宗旨仍深可见柏克影响之脉络头绪。

美国学者David J.Siemers也曾指出威尔逊所信奉和秉持的柏克思想是一种特别富有志向性的版本,侧重于向全球各国推广民主化改革策略和推进自主政府治理。[34]但是究竟如何理解威尔逊语境中的“民主”,也是很有意涵的,因为威尔逊一面是积极提倡政治生活应该更加民主化,但是威尔逊担任国家元首时期的政府实际上却是更强调专家治理,因此可以说在政府管治方面是向更不民主的趋势发展。③参阅Ronald J. Pestritto相关研究。与其说威尔逊孜孜追寻的是民主,不如更准确地说威尔逊求索的是一种高度快捷有效的精良政府治理模式,同时这种模式可以被大众检视与监督。只有理解了这一层面,才能真正把握威尔逊民主论说的核心要旨所在。

过往不少文献倾向将威尔逊总统描述为一个“杰弗逊主义者式的”支持小政府与各州州权(而非联邦层级权力)的政治家,但是,晚近新的学术研究一般已不这样看。一般晚近的新的学术研究俱认为威尔逊执政的核心诉求是扩充联邦政府担当之角色与权限。从另一个层面我们也可以看出,威尔逊执政风格是相当铁腕的,他在1917年推动反间谍法,在1918年推动反叛乱法,手腕相当果决且强悍,他认为战时对政府的批评和异议不应受到太多的容忍,他甚至认为那些不能完全“忠于”政府的人同时也就自然地放弃了他们本享有的公民自由权利。[35]从美国政治史的角度来说,威尔逊的总统任期可说是展现了高度的个人魅力,通过大众传媒将行政权力展现于千千万万普通美国选民眼前。[36]而且作为美国内战以来赢得白宫位置的第二位民主党人,和第一位在财政政策上秉持进步主义原则的民主党人,威尔逊开创了总统作为国家经济管理者的角色,这一角色后来被罗斯福新政进一步发扬光大。[37]威尔逊基本经济政策的主轴是削减关税,改革银行与货币体系,通过新的律法限制行为失当的财团公司,以及重新构造经济领域的竞争性,这一些举措,其实或多或少都能见到柏克的影子。

威尔逊曾非常赞许地引用柏克名言,政治家应当“跟随,而非强行塑造公众的选择倾向—对于社群的一般性感知,政治家应努力给予其方向,对其进行技术性的包装,并给予一定的核可,如此做即是立法行为的真谛”。[38]

五、余论:今日重审柏克学说之意义

最后,在这里还略谈一下笔者对柏克和威尔逊政治遗产的可能潜在价值。

在背景上,威尔逊与柏克都是学人从政,只是威尔逊在政治上的成绩比在学术上大,而柏克在学术上的成绩比在政治上大而已。柏克曾经明确将一流的政治家定义为“行动中的哲学家”。美国学者Edwin A.Weinstein曾指出威尔逊信从柏克学说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他们两人都认为,作为学者,应当积极参与到公共政治生活中来,贡献一己之力。柏克的一条基本思路是,以读书为业的学者,可能比那些整日混迹于基层官僚体系的公职人员,要更适合于做治国理政的政治家,而威尔逊对于此点相当认同。[39]不过,我们也需要注意到,其实就学人而从政这一面论,不管是柏克,还是威尔逊,都不能说是十分成功的。柏克对于实际政务上立场与他相左的人往往极无耐心和容人雅量。如果我们细细品味柏克的作品,我们很容易就能体会到,对于柏克而言,理念的建构远比实际政治的推展更为重要,政治权力是为政治理念的表达和最终实现而服务的。是以实际政治权力的得失消长,并非柏克从政所秉持和注目的第一要义。这种学人气十足的风格在威尔逊那里也是展露无遗。

毋庸讳言的是,正如20世纪不少主流美国国际关系学者总结一战、二战之间历史,所指出的那样,威尔逊主导推动的进步主义范式的国际策略过于强调事情的应然,而对于纷繁复杂的国际事务的实然(is)状态强调和理解不够,在客观上给了蠢蠢欲动的法西斯主义以有机可乘,借机兴起坐大。对此,因其过于强调“民主”这种规范性价值,而忽视了对于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全面客观分析,威尔逊的国际主义路线或多或少是难辞其咎。这些批评倾向于认为威尔逊过度强调道德-法律框架的重要性,而没有充分认识到在国际关系场域里,国际法框架的作用实际微乎其微,真正能保全列国安全性的要素,最主要还是得依靠军事实力(比如,应尽力保证欧洲各实力体之间的均势情形等)。这些批评者认为,美国的首要任务是时刻保持强大的军事准备,若核心的美国利益与荣耀遭受损害,则美国保持一切采用单方面军事行动的权利。甚至有学者将威尔逊在国联问题上进退失据的行为归结为他的童年期心理阴影作祟[40]作为中国人,我们自然特别能理解对威尔逊的批评,因为山东问题就是典型的受害于威尔逊主义在面对日本强权时的首鼠两端,对于相对弱势的同为一战战胜者的中国的口惠而实不至。不过,也许我们同时亦该看到,威尔逊对中国并无真正的恶意,只是文人从政,能力有限,实在无法兑现战略承诺和国际公义而已。

我们今日重审柏克学说,关键之一即在于要破除二元对立论的迷思,二元对立强调自由和保守水火不容,无法并立,却从不告诉我们参与型塑当代政治自由主义范式的力量中,亦自有经典保守思想的贡献。二元对立之谬误,一在过度强调两极之间的迥然不同及绝对不可调和,二在完全忽略两极间过渡地带里交杂纷呈的各类多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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