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大师

2021-01-28 10:40石舒清
广州文艺 2021年1期
关键词:马哈克兰莱辛

石舒清

马哈富兹

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穆斯林作家有两位,埃及作家马哈富兹和土耳其作家帕慕克。这两位作家,马哈富兹我极喜欢,帕慕克则是读了许多遍,终于觉得与我无缘。我的一个老师,回族,文艺鉴赏方面,颇有见解,力荐我读帕慕克,我推荐他读马哈富兹。结果我们发现,至少在这一次互相推荐中,我们都觉得对方长着和自己很不一样的眼睛。文艺欣赏方面的眼光之不同,有时候简直悬殊到让人吃惊,比如马哈富兹,就读不来福克纳,而且愿意和人打赌,如果有人能专注地读福克纳半个钟点而不走神,他愿意付出五十第纳尔作为酬金。其实也不必争论,不必试图说服对方,各自读各自喜欢的作家作品就是了。文艺方面是更容易形成人以群分的。

我读的马哈富兹的第一部作品是《梅达格胡同》,就像路过某地偶然吃到一顿美餐一样,强烈地感觉是吃饱了,但确确实实还没有吃够。我觉得马哈富兹笔下的人我都是很熟悉的,他所展示的生活氛围、情感逻辑,于我都很容易产生共鸣。阅读马哈富兹给我带来了很是特别的阅读体验,就像从一个明明是外国人的嘴里,不期然间听到了老家的话一样。我买了好几本《梅达格胡同》,作为对我的一种特别慰藉。我的感受是,《梅达格胡同》这样的书,读完之后,可以不再读,以便留存第一次阅读时的那种极特别的印象,但是我的藏书里,绝不可以没有这样的书,便有多本,也不嫌多。

后来又读了马哈富兹获得诺贝尔奖的三部曲之一《两宫间》,就像一个酒徒得遇了好酒不舍得喝完一樣,我读着《两宫间》,也有一种害怕一时读完无可再读的感觉。我就像一条小鱼,那么合适游弋在马哈富兹所营造的感情和氛围的水里。老实说,马哈富兹的三部曲《两宫间》《思慕宫》《怡心园》,我至今只读了《两宫间》,这使我觉得我就像一个有远略的财主一样,充分享受了生活的同时,也对未来的日子有所预备。好东西不要一下子就吃个够,好东西不可以一下子就吃完。这是我过日子的一个原则,在文艺领受上也是同样的。

值得推荐的还有马哈富兹的《续天方夜谭》,是马哈富兹对名著《天方夜谭》的续写,就像汪曾祺对《聊斋志异》的改写形成了另一部名著一样。马哈富兹对《天方夜谭》的续写,使我们有了从另外的意趣和维度上领略《天方夜谭》的福分。就我阅读所及,我觉得改写续写古典名著,汪曾祺的《聊斋新义》和马哈富兹的《续天方夜谭》可谓这类创作的典范之作。有一年,我受邀为《朔方》主持一个栏目,即选发了《续天方夜谭》中的一篇,作家陈继明在珠海看到,来信特别表示了对这样的作品的欣赏和服膺。《续天方夜谭》里饱含着作家在宗教、哲学、历史等诸多方面的非凡见地和深厚修养,但在其整体的表现上又完全是文学的。读这样的作品,只要有向学之心,总是能从方方面面学习到很多。

偶然读到马哈富兹的一个短篇小说《声名狼藉的家》,写一个小有成就的公务员在工作中接待了一个女人,原来竟是许多年前自己的恋人。白云苍狗,人生浮沉,这样的时候,感慨自然是很多的。但老实讲,这样的作品,也很难写出什么新鲜,而且类似作品,大家名家就写过不少。比如蒲宁就写过的,写一个地主的少爷在青年时期受情欲支配,和家里的女仆有过一段情感往事;多年后偶遇,即生出许多感慨来,当年的少爷触景生情,吐露实情说,他现在的家庭生活其实很不如意。蒲宁的高明在于,写到两个人告别后,男主人公望着当年恋人的背影想,要是没有现在的家庭,要是和当年人有情人终成眷属、共同生活,会是怎么样呢?生活的经验告知他,假设的生活其实是一点也不可以乐观的。马哈富兹写这样一个司空见惯的题材,却写出了新意。马哈富兹笔下的公务员当然也是喜欢那个姑娘的,那姑娘和别的姑娘全然不同,大胆、热烈、敢于不戴头巾、敢于主动邀约他,所有这些,都是别的姑娘那里没有的,而且非独姑娘一个人这样。她家里姊妹几个,包括她们的母亲,都有些另类别样,受大家的议论和指点的。愈是这样,愈是吸引小伙子迷恋姑娘,也愈是让小伙子偷偷和姑娘约会的同时,害怕由此而来的种种议论。后来,小伙子有个和前程相关的深造机会,于是和姑娘约定,等他回来再结婚,需要等好几年。姑娘是愿意等的,但是提了个条件,说我等你可以,等多久都可以,但你得给我一件信物,哪怕一封短信也可以,让人们知道我是在等你。就这样一个再合理不过的微末要求,竟搞得小伙子很为难,甚至于带着抱怨说:“你不能为了我不提出这个要求吗?”又说:“我爱你,让它成为我们两人的秘密。”姑娘伤恸而又失望地说:“我们家的人不喜欢保密。”——总之,两个人就这么散了,是非常特殊的情感关系和逻辑。由此可以看出,作家确实是不同群体中的那个代为表达者,所来的群体不同,其表达就带着那个群体的整体特征和局限。马哈富兹写到两个昔日的恋人偶遇而复别后,男主人公还在久久地回味这个事,琢磨这个事,他在想,那个声名狼藉的家,一个个如花似玉性格奔放的姑娘,街坊们一直议论说,她们是不好嫁出去的,实际情况是,她们一个个都嫁出去了啊。小说中还有很要紧的一笔,就是这些姑娘出嫁后,男主人公听到的消息说,“那几个姑娘对丈夫出奇地顺从”,意思是人们看走眼了,姑娘们其实都是顺从丈夫的好姑娘,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作家本人难以逾越的局限。整体的局限很难为其中的个体所逾越,即使这个体是整体中的优秀者。

作为一个杰出的穆斯林作家,马哈富兹难免对人间万象,尤其生命现象有着精深的洞察和追问,这在他的几乎所有的文字里都有所显示。他也像许多思考者和觉知者那样,对自己心里兴灭的浪波和闪烁的光点有过捕捉记录,译作汉文的《自传的回声》就是这样一部著作。要更好更深地了解、理解马哈富兹,须看他的《自传的回声》。《自传的回声》之于马哈富兹,正好比《野草》之于鲁迅。我的观点,鲁迅全集里如果要求必须有所剔除,那么,或许可以剔除书信日记甚至几篇杂文,但独独不可剔除薄到几乎难以成为一本书的《野草》。

从成长环境、社会氛围来说,马哈富兹都深受宗教影响,说他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也并没有什么不对。但他的表达本质上是文学的,而不是宗教的,正因为如此,他曾被他的同胞刺杀过一次。这是他作为一个努力接近文学本质的作家,付出的必然代价。

法朗士

在一部由信德、仲南编选,浙江文艺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精编》中,这样介绍了法朗士的写作特点:“法朗士的作品,就风格和结构来说,在文学史上是别树一帜的”,“他的小说没有生动的故事情节,只有日常所见的平凡的生活片段”,“人物的对话多于故事的叙述,哲学的论辩超过事物的描写”,“他对丑恶现实的嘲讽,用的是‘圣人的温和语气(高尔基语)”。

读过法朗士的小说后,会觉得这样的说法是对法朗士小说特点的高度概括。当然,对小说再精准的分析或概括都比不上读小说本身。尤其像法朗士一类作家的小说,字字句句里都伏藏着要义和深味,像压缩饼干,很容易就吃撑了。即使是一个短篇小说,也得细读慢读精读,有一种读大书的感觉。从某种角度讲,法朗士的小说是反概括的,因为无论怎样概括,总是会有遗漏的方面;而且这被遗漏的,如果换个立场和角度来看,又会成为极重要的。在这样的作家作品面前,读者是甘愿伏低伏小的。

我第一次读法朗士,读的是他的小说《黛依丝》,是写一个修士去拯救妓女的,结果是妓女幡然有悟,得归圣途,修士却被妓女的美貌诱惑得堕落了。名为长篇小说,译作汉文也只有不到十三万字。我的阅读体会,觉得这真是写进骨头里的小说,晦明之间、苦乐之间、圣魔之间的依存和往复关系,都可以凭此薄薄一册来窥探打量。同样题材同等印象的小说,除了托尔斯泰的《谢尔盖神父》外,就是法朗士的这部《黛依丝》了。《谢尔盖神父》篇幅更小,大概不过六万字。作为一个写作者,一生能写出薄到不像一本书的《谢尔盖神父》或《黛依丝》就可以了。这当然已经近乎说笑话了,谈何容易,连鲁迅先生谈到法朗士的《黛依丝》时也说“非法朗士,真是作不出来”。

《黛依丝》且不说,且说说法朗士的一个短篇小说《克兰比尔》,便是这样一部短篇小说,让大学老师来给学生讲授,大概也是能讲上最少一个星期的。

像前面说到的那样,法朗士的小说,情节总是不复杂的,很容易就可以讲完。《克兰比尔》讲的是,一个叫克兰比尔的人,在街上推着小车卖菜快五十年了。一天,他卖白菜给鞋店老板娘,要价十五个铜子儿,老板娘挑挑拣拣后,只给他十四个铜子儿,而且身上没带钱,须去鞋店取来给克兰比尔。这时候,六十四号警士却走过来,让克兰比尔把车推走,好让开马路。克兰比尔说等拿到老板娘的菜钱他就走。警士却不管他的菜钱不菜钱,只让他赶紧走,连续命令了三次。正好有一个买鞋的女人抱著孩子进了鞋店,老板娘忙着做生意,一时出不来。克兰比尔让警士催得冒汗,央告警士说:“我不是告诉过你,说我在等我的钱吗!”警士即指责说克兰比尔是在骂他了,说克兰比尔骂他是“该死的母牛”,大概这个话在法国是很伤人的话。六十四号警士因此不依不饶,说克兰比尔侮辱了他,他要带克兰比尔去见区长。围了一大圈看热闹的人。忽然从中走出一个人来,对警士说,他听得清清楚楚,克兰比尔没骂母牛的话。警士见那人穿戴不俗,就没有冒犯他,带着他和克兰比尔去见区长。结果是克兰比尔站在了被告席上。克兰比尔嘴拙,无法说清自己的事情。为他作证的体面人的话法庭也没有采纳。应该为他说话的律师私底下却对他说,还是老实交代了的好。最终克兰比尔被判拘留十五天,罚金五十法郎。拘留期满,克兰比尔继续卖菜,但是没有人买他的菜了,就是老主顾也转而去买别人的菜,没有人愿意买一个从监牢里出来的人的菜。克兰比尔生活无着,性情大变。走投无路时,他忽然觉得还是拘留他的那个地方更好,有吃有喝,还不受冻。就在一个下雨的夜里,克兰比尔走到一个在街上负责值守的警士跟前,鼓足勇气,吞吞吐吐骂了他一句:“该死的母牛。”但是他的希望落空了,警士宽宏大量地表示了对他的轻蔑。小说的结尾是“克兰比尔低着头,垂着两条胳膊,冒着雨,向黑暗的地方走去”。

情节就是这样的。但如果说小说就写了这点情节,那真是比买椟还珠还要糟糕。如果说情节仅只是一个人的简介的话,那么小说就是这个人的整个一生。简介是可以随意增减的,但人生的每一次心跳每一个眼神都无法从既有的人生里除掉。比较于这三言两语即可道尽的情节,小说本身真好像是一座富矿,就看你采掘的能力了。

且看看法朗士是怎么写克兰比尔的种种心迹的:

他充满了敬心。全身沉浸在恐惧之中,已准备把他个人的犯罪问题完全听任法官去处理。

克兰比尔在街上推车推了半个世纪,他早就学会了怎样服从官厅的代表。

我说了“该死的母牛!”吗?是我说的吗?……唉!

那么,我是说了“该死的母牛!”了,唉!

我说了“该死的母牛!”,是因为警士先生先说了“该死的母牛!”,我才说“该死的母牛!”的。

克兰比尔不想再(在法庭)分辩,因为太难了。

他不敢相信自己会对,而那些法官反倒会错,尽管他没有听懂他们所举的理由,他不能想象在这样庄严的仪式里会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他对坐牢既不觉得痛苦,也不觉得可羞,他觉得监狱是必须的,一进门他特别注意的是四壁和方砖地的洁净。

要说干净,这地方真干净,说真的,简直可以在地上吃饭呢。

等到(拘留室)只剩了他一个人的时候,他想把坐着的小板凳往前拉一拉,却发现凳子是钉死在墙里的,他高声表示了他的惊愕。

他(在拘留所)觉得烦闷,放心不下他那被扣押的、依旧满载着白菜、萝卜、芹菜、莴苣的小车子,不安地想到:他们把我的小车子弄到哪儿去了呢?

(在法庭上)庭长足足花了六分钟时间来审问克兰比尔。克兰比尔没有辩才,并且在这样一个场合里,他是又惊又惧,自己把嘴封了个严实,所以他一声也没有响,而是庭长自己在回答自己的话,这些回答是极端不利于被告的。

(律师来看克兰比尔时,克兰比尔借机问)你能不能告诉我,他们把我的小车子塞到哪儿去了吗?

克兰比尔出了狱,还是推着他的小车在蒙玛特街上喊:白菜,大萝卜,胡萝卜!

监牢里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你需要的东西全有。不过,在家里究竟舒服一些。

他最觉得高兴的是,又能在烂泥里、在本城的方石板路上走道儿了。又能看到头顶跟臭水沟一样脏的水淋淋的天……

小说一共有八小节。其中,篇幅最长的第四节在我们惯见的短篇小说里几乎可以整节删去(一定有不少編辑会建议作者删去此节的)。然而一旦真的删去,会是多么可惜。我觉得如果读书有好摘录的习惯,那么,这一节是值得整节摘录下来的。这一节好像从整篇小说里跳了出来,和主人公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最初的小说没有这一节,读者是看不出什么缺损的;然而一旦有了,就显得不可或缺。就像托尔斯泰小说里的大段议论会让有些读者不适应一样,但对有些读者来说,却是奔着议论的部分才去阅读的。这一节全是议论。是两个参与了庭审的人的对话。一个是版画家,一个是律师,主要是版画家讲,律师听,内容是版画家对庭长之所以如此来判的分析和肯定。

真是太精彩了,原文照录都不为过。限于篇幅,摘录几小段吧:

应该夸奖蒲里司庭长的……他是凭武力的强弱来衡量一切证据的。

他(指庭长)重视的不是马特拉本人,而是六十四号警士,他是这样考虑的:一个人是可能发生差错的,笛卡尔、莱布尼茨、牛顿也会发生差错……可是对于一个号码,我们却是可以信任的。

马特拉是会发生差错的,不过六十四号警士,撇开了他的属于人的方面,是不会有错的。他是一种原质。

蒲里司庭长知道六十四号警士是国王的一小部分,而国王是存在于他所委任的每一个官员身上的,毁灭六十四号警士的威力就是削弱政府的力量。

法官是只有在实力支持之下才能得到人们的服从,如果没有宪兵,法官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梦幻者而已。

司法就是使一切已经成为事实的不合公理的行为变成合法。

等到一种不合法的权力起来了,只要司法把它加以承认,它便可以成为合法,关键全在手续上。

尤其要紧的是,你不可以向司法要求公道,它用不着公道,因为它本身便是公道。

小说里还有几个女人,被愤怒和倒灶的克兰比尔贬损为婊子的,限于篇幅,不再说了。短短的万把字的一个短篇小说,使我领略到这小说本身的巨大魅力外,也还依稀看到几篇小说的影子,像《阿Q正传》《罗生门》《警察与赞美诗》等。

多丽丝·莱辛

多丽丝·莱辛主要是以其创作了《金色笔记》为代表的作品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译林出版社2000年8月出版的《金色笔记》这样简介多丽丝·莱辛:“1962年,代表作《金色笔记》推出,作为极易引起争议的鸿篇巨制,成为其摘得诺贝尔奖桂冠的最充分理由。”译者陈才宇在译者序里说:“那些嗜好阅读离奇的爱情故事或冒险故事的读者对《金色笔记》的情节一定会很失望:这里支离破碎,没有连贯的、完整的故事,激不起你一口气读完它的欲望。有人也许还会觉得它不堪卒读,因为它像一个大拼盘,各种风味的菜肴胡乱混合在一起,使你很难在日常菜谱里找到它的位置”;“这样一个结构,这样的一种布局,哪里还有传统小说的规范呢?乍看之下,简直就是一堆零乱的、未经加工的文学资料。然而,这种古怪的布局正是作者刻意追求的,这种混乱不堪的印象也是作者用心制造的”;“莱辛自己对《金色笔记》的形式颇感自豪,曾声称《金色笔记》是‘一次突破形式的尝试,一次突破某些意识观念并予以超越的尝试”。

这样一些介绍和分析其实包含着非常重要的信息。

真正了不起的作品因其巨大的陌生感和不合常规性,并不一定是众口说好的,可能是存在相当争议的。过于丰富的内容要求着与之相匹配的形式,非“这个”形式,不足以反映“这个”内容,当一部作品使人们觉得见未曾见时,争议和各种观点就产生了。所以凡·高终其一生卖不出一幅画,了不起的艺术家徐渭、石鲁等也活成了那个样子。多丽丝·莱辛当然是幸运的,虽然她1962年就写出了平生最重要的作品《金色笔记》,过了四十五年,直到2007年,才获得诺贝尔奖的承认和加冕。由此也可见得,尤其在文艺方面,重大的肯定有时候会姗姗迟来,而且这种漫长到几乎无望的迟来显得那么必要和可以理解,从中可以给人许多启发和启迪。我对莫言的“晚熟”一说很感兴趣,真正的名声也需要晚熟。晚熟的名声一般来说是可以经久的。作为一个有追求的写作者,写作多年,总要致力于寻求和呈现相对陌生和新鲜的东西。我一直对写作的形式感是不大重视的,这两年忽然好像醒过一点味来,觉得无论多么好的内容,都要借助形式来体现。天下无新事,说来真正新的倒可能只是形式,而且好的形式会带出好的内容来。好比一切像模像样的建筑,需要杰出的建筑家出现的时候,先于梁木瓦石,总要有一个反复修改调整的设计图一样。莱辛得意于她的《金色笔记》的结构形式,技巧在这样的形式里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释放和展示。只要有好的衣服,适合穿这个衣服的人总是有的。

我第一次读多丽丝·莱辛,倒不是读《金色笔记》,而是从好像是20世纪80年代的一本《外国文艺》里,读到几篇莱辛的短篇小说,都是写非洲生活的,篇篇精粹,无一不好。其中一篇名《草原日出》,写大群蚂蚁吃掉了一只雄鹿的,读来惊心动魄,叹为观止。读到好作品,总是不忍独享,要推荐给朋友也尝一尝这好滋味,结果这本《外国文艺》,不知借给了哪个朋友,反正我这里是没有了。说来是可以引为教训的。后来又特意买了两本莱辛写非洲的短篇小说集,才痛感到一个真正值得读的作家,译为别种语言时,这译者是多么重要。我还是得设法寻得那本载有莱辛非洲短篇小说五篇的《外国文艺》。人的口味真是不可言喻,加拿大女作家门罗几乎是唯一一个以写短篇小说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我也是钟情于短篇小说写作,但是就各自创作的短篇小说而言,比较于门罗,我是更喜欢多丽丝·莱辛的。

比较于莱辛在《金色笔记》中的突破和创新,她的一个说法很值得玩味。她说,“对我来说,文学艺术的最高标准是十九世纪的小说,是托尔斯泰、司汤达、陀思妥耶夫斯基、契诃夫等大师的杰作,是伟大的现实主义的杰作”。树叶从根部汲取营养,这样的话里面的信息应该是极要紧的。

是生在伊朗的缘故吗?从面相看,多丽丝·莱辛看起来像是一个姥姥级的伊朗老妪。在街头遇见,很难把这样一个老人和诺贝尔奖联系在一起。和一些长得神一样的作家相比,比如托尔斯泰、泰戈尔等等,多丽丝·莱辛从模样上看,好像是他们的一个仆人或老妈子;与气质优雅,显得脱俗洋气的辛波斯卡也比不得。这比不得多么好啊,油然而生一种难以言道的不违和感亲切感,觉得这个博得了人间大荣誉的人,看来真是像自己的太奶奶太姥姥。老人家真是坚韧,好像一个等不到糖就不离开的孩子一样,一直等到她88岁那年,才有一个她应得的消息传来,使得她一举获得了两个荣誉: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年龄最大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毕竟是上年龄了,据说获奖消息到临时,她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面对大群围拢着的嘈嘈切切的记者,老人在屋台前坐下来,她需要先缓一缓再说。

无论怎样评议甚而求疵,都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举世范围内,关于文学奖,还没有哪个奖项,其影响力和分量感能超过这个奖。这是由它的判断力和公心所决定的。

除了以上写到的三位,不必查资料,随手还可以写出来的作家有:索尔仁尼琴、黑塞、辛格、蒲宁、辛波斯卡、米沃什、米斯特拉尔、川端康成、莫言、略萨、帕斯捷尔纳克、安德里奇、罗素、阿列克谢耶维奇、黛莱达。

责任编辑:杨 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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